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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里士多德论“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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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Sein)一词最终只是一个空洞字眼,非现实、不可把捉,非真实,其含义是一团非现实的气雾。 如果把否认“存在”概念看成一种思想取向,那么亚里士多德无疑是一位激进的先导者。可是,他关于“存在”的否定性论述几乎没有得到认真的对待,响亮辉煌的“作为存在的存在”起着掩盖作用。to on hei on中的to on仿佛不同于被激烈否定的to on似的,尽管找不到丝毫证据。但至此已很清楚,把“作为存在的存在”等同于某种形式的“存在”是对亚里士多德多么大的误解。存在不是实体,存在不是一个种,套用今天的话来说,这是本体论上、知识论上对“存在”的双重否定。 因而,当亚里士多德说“一个很久以前直至如今永远在被追问却永远令人疑惑的问题‘存在是什么’,不过是在问‘实体是什么’”时(1028b),实际上在宣告哲学的一次转向:“存在”不过是最普遍也最空洞的述词,哲学应当转向实实在在的事物或“实体”。 这两个问题之截然不同同样容易被忽略,因为大多数学者都会同意形而上学以实体为对象,都会顺理成章地把实体看成一种存在(查阅国外相当有影响的哲学百科全书,可看见亚里士多德以“实体”作为“存在是什么”的答案,等等)。亚里士多德终究未能怎么触动西方思想史上关于“存在”的根深信念或成见,反倒于有意无意间被认为对之有所贡献。存在不是实体,那么,实体是不是一种存在呢?这正是需要进一步弄清的。 四 毕竟,亚里士多德有关于“存在”的正面阐述。他不厌其烦地一再重申“存在”在多种方式下被言及,即事物在多种方式下被称为存在,也常译成 “存在”有多种用法或多种意义。这方面的论述量多而集中,受注意也最多。一般认为这些论述代表着亚里士多德本人关于“存在”的理论。有关的讨论已经够多了,下面我们先简要地陈述其观点,再着重于分析实体与存在的关系。 《形而上学》第4卷第2节(紧接于“作为存在的存在”之后)提出,存在一词在多种方式下被言及,但全部都与某一本性相关而不是多义混同(homonumos,《论题篇》第1卷[15]中对此有专门讨论),事物被称为存在(tona)是因为它们有些是实体,有些是实体的遭遇,有些是达到实体的途径或是实体的消灭、缺乏或性质,或是能够制造、生产实体及相对于实体而言的那些东西,或者是上述事物中某一者或实体之否定(1003b5~10)。第5卷第7节“存在”辞条诠释道,存在或就偶性而言,或就自身而言,存在及“是”(to einai及to estin)表示为真的东西,不存在表示为假的东西,此外,存在(to einai与to on)还表示以上所说是在潜能还是在现实意义上。最受重视的所谓就自身而言的存在为范畴表所表示,有多少种不同的(范畴)表述方式就有多少种不同意义下的存在(toe inai)。第7卷一开头就讲“存在”(to on)在多种方式下被言及,它或者表示“是什么”或“这某个”,或者表示性质、数量或诸如此类的其它每一范畴;这么多方式下所称的“存在”,表示实体的“是什么”才是首要意义上的存在。 不少学者倾向于研究亚里士多德对存在的区分或分类,然而若将以上引述视为关于存在的分类,显然过于散乱了些,且不说其它地方还有另外一些提法。过细区分容易流于繁琐,更主要的是这种研究倾向忽视了亚里士多德对存在的否定态度,对于空无所有的“存在”,怎么谈得上分类呢? 首先,应当看到“多种方式”的论战性质。反复强调存在(以及一、善等有特殊背景的普遍字眼)在多种方式下被言及或使用,是要冲淡、抵消业已形成的普遍而单一的存在概念。《辩谬篇》182b13~27提到词义含混造成用语混乱,可用“存在”有多种用法来解决芝诺与巴门尼德的论证。《物理学》185a~187a反对巴门尼德及麦里梭以单一的方式言及存在,反对以存在含意单一来推论万物为一,指明存在有多种用法或含意,万物实为实体、数量、性质等。 《形而上学》1089a也用存在表示多种东西来反对万物为一、为存在自身的主张。《优台谟伦理学》1217b25~35甚至说由于“善”与“存在”在多种方式下被言及,因而不可能有单一的一门关于善或存在的科学。这一观点虽在后来得到了修正,但很好地体现出亚里士多德对普遍单一存在概念的极端抵触。 其次,存在究竟在多少种方式下被言及,或存在究竟有多少含义或种类,并非问题关键。我们看到的毋宁是关于“存在”的一种现象学考察,即人们究竟是怎样言及或运用存在一词的。人们用“存在”来指实体、性质、数量等,但这并不意味着这些事物就是它的“含义”,或者这些事物与作为另外某种东西的“存在”相等同,而是需要进行区分。其它一切都由于实体而存在,实体才是原初、单纯的意义上的存在(1028a29)。“是”(to estin)适用于一切事物,却并非在同等意义上,有些在原初的意义上,有些在附随的意义上;因而“是什么”在单纯意义上适用于实体在某种意义上才适用于他物,“是其所是”也是如此(1030a21~32)。很清楚,实体与其它一切(对应于其它各类范畴的东西都可归之为偶性,参见《后分析篇》第1卷[22])不在同等意义上存在,这是最关键的区分。至于到底能区分出多少种方式或意义,亚里士多德甚至懒于说刚好可依范畴表分为10类。我们知道,全部亚氏著作中也仅两次列齐十个范畴,经常只是提及实体、性质、数量及关系而已,而正是这几种区分在西方思想史上产生了重大影响。 所谓单纯(haplos),也被解译为无限制、绝对等。只有这一意义上才算真正的存在,其它意义上严格说来则算不上存在。比如即便是“非存在”也可在某种意义上称“是”,但不是在单纯的意义上(187a5;1003b10,1030a25)。这样再看来,“作为存在”,其他意义所称的存在不算是作为存在,能作为存在的当然是实体。“作为存在的存在”导致误解,有一个原因是这一短语中的to on与on被不加分别地译成“存在”,而亚里士多德对已经成为重要哲学术语的to on进行考察后,指出人们所说的to on在很多情况下算不上on,于是这一短语同样包含了对存在概念的纠正。顺便说一句,亚里士多德也习惯于用on、einai等来表达事物之存在,但坚决否认自成某种东西的to on,to einai等(请参见下一节)。至此我们对一难解短语给出了一种相当完满的解释。 实体总可归为一种存在,主要是后世缺乏根据的附加和引申。其实亚里士多德对实体与存在关系有过特别阐明,1045a36~b7讲到,那些无质料的事物(即“这个”、性质、数量等各类范畴)每一者直接地就是个一、是个存在;“是其所是”直接地就是上一页 [1] [2] [3] [4] 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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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哲士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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