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0年4月,依照法律规定,公安部开始对江青、张春桥、姚文元、王洪文、陈伯达、黄永胜、吴法宪、李作鹏、邱会作、江腾蛟进行侦查预审。在公安部统一领导下,由凌云副部长具体负责,从全国各省、自治区、自辖市公安系统组织300余名局处级(其中还有一些省部级)干部及工作人员进行查找罪证的工作。
那时,我担任黑龙江省副省长兼公安厅长。接到公安部的通知后,安排完工作后,立即赶到公安部报道。我被分到预审第三组,并担任组长。该组负责审讯王洪文。
审判“四人帮”的任务既光荣又艰巨,因为预审工作的成败,直接影响开庭的进行。江青、张春桥、王洪文、姚文元窃取党和国家的重要领导岗位,干了很多坏事。我们负责审讯的王洪文,是中共第十届中央委员会的副主席,是党中央的接班人。王洪文靠造反起家,在“四人帮”中充当打手,是篡党夺权的急先锋,也是搞打砸抢的急先锋。我们在初审王洪文时,只是根据中纪委整理的材料进行工作。一开始,王洪文根本瞧不起我们,他端着国家领导人的架子,对我们提出的问题,上推毛主席,下卸到他手下打砸抢的弟兄身上。在审到关键问题时,王洪文就装起病来,提出要休息,使我们的预审工作陷入僵局。因我在“文革”中是受迫害的,被剥夺人身自由达六年之久,对当时社会上发生的一些事情知道的有限,而“四人帮”干的事情,有些都涉及到党的高级机密……
在审讯工作出现僵局时,彭真同志来到我们预审组的驻地看望大家,问明审讯王洪文的情况后,他明确指示:审判“四人帮”,一是只审他们篡党夺权的反革命罪行,不审路线是非;二是实事求是,一是一,二是二,要经得起历史的检验;三是不搞逼供信,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
彭真同志的讲话,给我们增添了信心和力量。我和组里的同志们针对王洪文的情况作了认真地分析,首先,要打掉他的嚣张气焰。我们严正警告王洪文:“我们是代表国家和人民来审判你,你现在不是国家领导人了,而是反革命,是人民的罪人!”经过这样反反复复的较量,王洪文的态度有了变化。其次,要解决王洪文推卸罪行的问题。我们作了大量艰苦细致的调查取证工作,到中央办公厅去调档,翻阅了第一手资料,并对上海造反派头子陈阿大、徐景贤、王秀珍、黄涛进行了突审,取证王洪文的罪行。
当时北京的气温很高,我们在预审室里翻阅资料时,常常热得满头大汗,背心都湿透了。但大家从不叫苦,有的同志生了病,有的血压高了,但仍然坚持工作上,不下火线。经过艰苦的调查取证之后,我们获得了王洪文篡党夺权、搞第二武装的阴谋及搞武装叛乱的大量罪行证据。
在预审王洪文过程中,我们主要用事实说话。
1967年1月,张春桥、姚文元、王洪文在上海搞反革命夺权成功,王洪文爬上了上海市革命委员会副主任的宝座。他们制造了震惊全国的“上海康平路事件”,从而引发了全国性的“一月革命风暴……”
在铁的事实面前,王洪文被迫交待了他们是怎样预谋“上海康平路事件”的,承认自己是这起事件的总后台。
在审王洪文打砸抢的罪行时,我们用了大量的人证、物证,让王洪文知道自己犯下的滔天罪行。
王洪文等人夺取了政权后,在上海制造了好多起打砸抢事件,上海的广大群众,对王洪文打着“上海工人造反总司令部”旗号,大搞打砸抢活动,无不疾首痛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