弟残杀的情景还历历在目,这种兄弟争斗的事情当是唐朝的敏感词。王勃却哪壶不开提哪壶,不经意间揭开这块旧疮疤,这还了得。也幸亏是在唐朝,这种开明点的朝代,要是放在后来文字狱盛行的时候,王勃十个脑袋也砍没了。但王勃从此不被重用是肯定的了。后来又出了件王勃擅杀自己窝藏的一个罪犯的事情(有人说此事是别人陷害王勃),但王勃因此事倒了大霉,王勃被下狱,还差点被判成死罪,好在后来遇赦才保全了性命。

  但王勃的脾气是改不了的,在滕王阁参加阎都督举办的宴会时,其实王勃只是路过而已,恰好有人介绍他做个陪席的罢了。人家阎都督早就安排好了,让他的女婿先做好了文章,到时候显能露脸。就好像有些有奖活动一样,大奖早就内定下了。但当假意让到王勃这愣小子面前时,王勃还真老实不客气的见竿就上,见树就爬,提笔就写了起来。王勃这人十足是“领导夹菜他转桌”的那类人。要说人家唐朝当时风气还是比较好的,就算放在现在,假如也有这样的情况时,必有几个阎都督的秘书或办事人员之类的,会看风头的,早先将王勃喝叱几句,说些什么“你一介小生,怎么这样狂放大胆,一点不知道谦恭之礼”之类的话,先将王勃的写文章的权利剥夺了。另外人家老阎也比较有涵养,虽然当时也一脸的不高兴,拂着袖子退了席,但令人打听王勃的文章内容,而且当听到王勃写出了“落霞与孤骛齐飞,秋水共长天一色”的时候,居然不弃前嫌,转怒为喜,大为夸奖。说来人家老阎的鉴赏能力也很高呀,这两句是公认的名句,如果老阎是个狗肉将军张宗昌那样的浑人,知道啥子叫个“落霞与孤骛齐飞”,俺就知道你抢了俺女婿的镜头,管你写的天花乱坠,俺就说你写的狗屁不通,一顿板子先打得你“细皮与嫩肉齐飞,鲜血共衣裳一色”再说。说来也算是王勃之幸。

  王勃到滕王阁本是路过,他此行本是到交趾(越南)去看望父亲,结果乘船时遇到风浪,落水而死。年仅二十六岁,真是可惜呀!都说天妒红颜,上天亦妒才子,难道上天不忍心这些太超世脱俗的人在这肮脏风尘中挣扎沉沦?而提早将他们招回?以王勃的性情来看,他恐怕再多活几十年,还是那般脾气,肯定要坎坷一生。

  不过王勃一生虽短,还是给我们留下好多珍品。那篇《滕王阁序》写得美不胜收,江湖夜雨当年看《古文观止》时,一看到这篇,眼前顿时一亮,仿佛看到一个有着绝代容光的佳人。文中简直是字字珠矶,像什么“物宝天华,人杰地灵”、“雄州雾列,俊彩星驰”(原来星爷的名字是在这儿起来,呵)都是上佳的句子,又有“十旬休暇,胜友如云;千里逢迎,高朋满座”、“天高地迥,觉宇宙之无穷,兴尽悲来,识盈虚之有数”等这样的精彩文字,更不说那句“落霞与孤骛齐飞,秋水共长天一色”的绝妙好词,这些文字千载之下读来,仍是满口余香。

  王勃诗广为人知的是那句“海内存知已,天涯若比邻”的诗,很有气魄,有着一种乐观向上的气息。不过这是王勃年少时的作品,多少有点“少年不识愁滋味”的心情吧。人的心情是随着环境的变化而变化的,后来王勃自己又写过一篇叫做《别薛华》的诗,其中道“送送多穷路, 遑遑独问律。 悲凉千里道, 凄断百年身。 心事同漂泊, 生涯共苦辛。无论去与住, 俱是梦中人。”诗境凄凄惨惨,和上面的诗大不一样,有判若两人的感觉。其实,才子词人的命运凄惨的时候应该更多些。

  记得看过一个电影,是说王勃的事情,剧情当然对王勃的事迹做了很多的改动(添上了一些才子佳人的情节,给王勃找来个好漂亮的美眉当GF),但总体来说,电影中的形象是符合我心中对王勃的印象的——-少年才俊,风流倜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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