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了凤凰卫视和腾讯采访了范美忠之后,觉得范美忠表现很好,尤其值得表扬的是在电视上对他的学生、学校、和受到他文字感情伤害的人道歉,这是非常关键的举措。除非不道歉,要道歉他一定是发自内心的,这是他的个性。看到他道歉的言论出现,我就知道他赢得了许多原本反对他的人,赢得了这场辩论。当然,赢得辩论不等于就把错误变成了正确,他的错误客观存在,谁也不能否认,连他自己也承认了。事实上,范美忠事件最大的价值不在于评论他的对错,而在于当我们讨论该事件时,一些原本模糊的问题逐渐清晰,一些与该事件有关而又超越了该事件的公共话题得到了重视和讨论,譬如:
1、 道德的戒尺指向谁?在我看来,主要应该自己背负,而不应该主要用于对别人挥舞,这正是大多数网民反感凤凰节目中郭松民的主要原因。中国社会比较糟糕的风气是,许多人非常乐意对周围的人做道德评价,甚至是喜欢轻率的道德评价。这本来是一个比批评政府、关注时弊等更需要特别谨慎的话题,然而,我们颠倒了其次序。在我看来,即使你是严谨的审判他人,也是不可取的,没有人可以成为道德法庭的法官。你可以批评,但不可以高调批评,高调律己,低调律人,这是常识。
为什么评论他人道德问题是特别需要谨慎的话题?首先是因为我们任何人在道德上都有瑕疵,我们没有任何理由占据道德制高点然后对他人进行摧枯拉朽的道德进攻;其次,个体是脆弱的,每人吐一点口水都可能淹死对方,而使对方完全没有改正的机会;再次,道德问题属于意识范畴,其复杂性在于动态和相对性。昨天,我们还把大脚女人看作不守妇道,今天我们则视之为妇女解放;昨天,我们还把自由恋爱看作伤风败俗,今天,我们则已经看作追求个人幸福的美好人性。所以,固然道德在任何时候都是对法律不能朔及领域的完善和补充,在任何时候都需要加强建设,但是,需要注意的是,一不要将道德绝对化和泛化,社会文明进步的标志之一下是道德评判减少而法律评判增多,这或许是发达国家法律条文特别细致琐碎的原因。二是道德建设的方向是向每个人自己的内心延伸,而不是肆意对外侵略扩张。我们可以要求自己做圣人、当英雄,但没有权利要求别人当烈士,更没有权利在别人拒绝崇高时高调审判别人。就象范美忠所说,“神圣道德责己不责人”。
2、 教师有没有冒着生命危险救助学生的义务?范说,老师有救助学生的义务而没有冒着生命危险救助学生的义务,这个说法相当于说,解放军和消防队有从废墟中营救灾民的义务但没有冒生命危险救助的义务。如果后者成立,那么我们有什么理由不承认前者呢?从这个意义上来说,我理解范美忠的观点。我们对教师的义务向来是模糊的,向来是用高标准的道德来要求的。“奉献、牺牲、春蚕、 [1] [2] [3] 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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