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甲,一称大甲,商汤之孙,外丙、中壬之侄,商代第四位君王。
太甲即位后,不遵汤法,暴虐乱德。伊尹将他放之于桐宫,自己摄政当国。据《史记》记载,太甲在桐宫三年,悔过自责,伊尹又将他迎回亳都,还政于他。重新当政的太甲能修德,诸侯都归顺商王,百姓得以安宁。
不过,《竹书纪年》对此却有不同的描述:太甲在桐宫七年,无悔意,被伊尹所杀。后伊尹另立其子伊陟和伊奋继位,权倾朝野达五朝之久。但出土的甲骨文显示,直至商朝末年,商朝仍然坚持对伊尹的祭祀。因此,《竹书纪年》的记载有可疑之处。另一种说法是,伊尹为篡夺王位,将太甲放于桐而自己亲政。他自立为王统治了七年,因得不到拥护,太甲便乘机从桐逃回王都,将他杀死。
商太宗太甲(生年不详,一说前1557年去世),为汤嫡长孙,太丁子,姓子,名曰至,是商朝第四位国王(公元前1582-公元前1570),叔懿王仲壬病死后继位。共在位12年,一说23年,病死,葬於历城(今山东省济南市)。庙号太宗,谥号文王。
太甲在位初年,任用伊尹为相,商朝比较强盛。可是太甲三年时,太甲开始按照自己性子办事,以残暴的手段对付百姓、奴隶,伊尹便把他放逐到桐宫。根据《史记》所记载,3年后,伊尹见太甲改过自新,便郑重的将政权交给他。太甲复位后,沉痛接受教训,成为了一个勤政爱民、励精图治的圣君。太甲庙号为太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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