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甲既立,不明,伊尹放诸桐。三年复归于毫,思庸,伊尹作《太甲》三篇。
惟嗣王不惠于阿衡,伊尹作书曰:“先王顾諟天之明命,以承上下神祗。社稷宗庙,罔不祗肃。天监厥德,用集大命,抚绥万方。惟尹躬克左右厥辟宅师,肆嗣王丕承基绪。惟尹躬先见于西邑夏,自周有终,相亦惟终;其后嗣王,罔克有终,相亦罔终,嗣王戒哉!祗尔厥兹,辟不辟,忝厥祖。”
王惟庸罔念闻。伊尹乃言曰:“先王昧爽丕显,坐以待旦。旁求俊彦,启迪后人,无越厥命以自覆。慎乃俭德,惟怀永图。若虞机张,往省括于度则释。钦厥止,乃率祖攸行,惟朕以怿,万世有辞。”
王未克变。伊尹曰:“兹乃不义,习与性成。予弗狎于弗顺,营于桐宫,密迩先王其训,无俾世迷。王徂桐宫居忧,克终允德。”
【注释】大甲:即《太甲》,《尚书·商书》中的一篇。太甲是商代的一个国王,据《史记殷本纪》记载:太甲继承王位后三年,凶恶残暴,不遵守先祖成汤制定的法典,胡作非为,于是伊尹把他放逐到桐宫替中壬守丧。伊尹代理太甲处理国事,接受诸侯的朝见。太甲在桐宫守丧三年,悔过自新,于是伊尹又把他迎回国都,交还了政权。从此太甲注重品德修养,诸侯都归顺殷商王朝了。伊尹嘉许太甲,就作了《大甲》这三篇训辞。原文是:“先王顾諟天之明命,以承上下神祗。”
諟:(shi是)“是”的古字,表示代词。
命:《易·讼·九四》:“不克讼,复即命,渝,安,贞,吉。”《易·否·九四》:“有命,无咎,畴,离祉。”《诗·周颂·维天之命》:“维天之命,於穆不已。”孔颖达疏:“言天道转运,无极止时也。”这里用为天的发展运程和规律之意。总结自《周易》以来所有古籍中关于“命”的辞意,不论是指天命、人命等,其实都是指天的规律,人的规律,宇宙的法则等,当人事、物理、历史的发展运程、时间和空间加起来,形成一股力量的时候,成为规律的时候,人们称它为“命”。现代我们称它为“时代的趋势”之意。只是后来的人误解并歪曲了“命”的本义,将它看成是迷信意义上的天命论、宿命论了。
【译文】《大甲》里说:“先王成汤重视那明白无误的天命。
天降灾祸,还可以躲避;自己做坏事,就逃脱不了灭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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