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添加新的功能,这样才算是“新”和“改进”。大量的新功能也来源于消费者日益提升的期望,新型号的产品就应该具有新的功能,否则人们为什么还花钱去升级呢?而且,用户也更愿意去关注功能更多的产品。苹果并不赞同这一点。最早期的iPod在硬件上就支持收听广播和录音功能,但这些功能都没有被采用,唯恐iPod会因此复杂化。“与众不同不是目的。创造一个与众不同的东西其实非常容易。真正令人兴奋的是,与众不同是追求极简产品这一理念的结果。”艾弗说。
许多公司号称自己以消费者为中心,他们接触用户并询问他们需要什么。这种所谓的用户中心创新,是通过用户的反馈和焦点团体来进行的。但是,乔布斯避开了这种把用户关在一个会议室来加以研究的繁重工作。他自己玩弄这些新技术,记录下自己的反应,将之反馈给工程师。如果一个东西太难使用,乔布斯就会指出哪些地方必须简化。任何不必要的或者令人费解的地方,都会被要求去掉。如果乔布斯满意了,用户也就满意了。
斯卡利说乔布斯非常关注用户体验。“他总是从‘用户体验会如何’的角度来考量事物。但和今天那些产品市场营销人员不同,史蒂夫不相信消费者调查的结果。他说‘我怎么可能去问一个对图形界面计算机毫无了解的人应该怎么做图形界面计算机呢?根本没人见过这种东西。’”
艺术和技术中的创造性,核心都是个体的体验。艺术家不能通过组织焦点用户团体讨论来作画,乔布斯亦如是。乔布斯不会通过询问焦点用户团体需要什么来进行创新——他们也不知道自己想要什么。正如亨利·福特所说:“如果我问客户想要什么,他们会说是一匹更快的马。”
美国伊利诺伊理工学院设计学院院长帕特里克·惠特尼(Patrick Whitney)说,焦点小组的做法不适用于技术创新。索尼如果听从了用户的建议,那他们就永远都创造不出随身听。惠特尼说,索尼在推出随声听之前做了大量市场调查,“所有数据都表明,随身听必然失败。调查结果非常明确——没有人会购买它。但索尼创始人盛田昭夫仍坚持推出。乔布斯也一样,他不需要对使用者做调查,他本身就是一个用户体验专家。”
“我们拥有很多用户,我们也对现有的买家进行了大量研究。”乔布斯对《商业周刊》说,“我们同样在密切关注产业趋势。但是最终,对于这样复杂的产品来说,真的很难通过用户焦点团体来设计产品。许多时候,人们不知道他们真的想要什么,直到你把成品放到他们面前。”
乔布斯一个人就是苹果的焦点用户小组。他最大的优势之一就是,他并非工程师。他没有接受过正规的软件工程训练,也没有工商管理学的文凭。实际上,他根本就没有大学文凭,他是个辍学生。乔布斯像个门外汉一样思考,这使他成为苹果产品最好的测试平台——乔布斯就是苹果的理想消费者。
争论
在产品的开发过程中,乔布斯会参与很多重要决策,甚至包括主机里是否应配备降温风扇,或者外包装盒上该用什么字体。不过,尽管乔布斯站在万山之巅,苹果的决策制定过程却不是自上而下的。在乔布斯的创新思考中,争执和辩论占据着核心地位。乔布斯喜欢智力上的战斗。他喜欢高层次的讨论——甚至大吵一顿——因为这是直达问题核心的最有成效的办法。
与乔布斯的会议就像是一场烈火中的考验。他会挑战所有你说过的话,并且时常带着极度的粗鲁。但这是一个检验。他强迫人们去坚持己见。如果他们足够坚定,就会捍卫自己的观点。通过提高风险和血压,他检验人们是否清楚了解自己所掌握的事实,是否拥有强大的论据。他们越坚定,他们就越有可能是正确的。“如果你是一个唯唯诺诺的人,你注定要死在史蒂夫手里,因为他对他所知的事情非常自信,所以他需要别人能挑战他。”在苹果曾任程序员的霍迪说。“有时候他说:‘我看我们得这么做。’这只是一个测试,看看是否有人会出来挑战他,这才是他想要的人。”
要骗倒乔布斯简直困难至极。“如果你不知道你说的是什么,他会看出来的。”霍迪说。有一次,霍迪和乔布斯争论一个英特尔正在开发的最新芯片技术。那天晚些时候,乔布斯堵住了霍迪,就之前讨论的东西来挑战他。乔布斯刚打了个电话给英特尔董事长安迪·格鲁夫,向他询问了霍迪提到的新技术。“别想唬住一个随时可以拿起电话和安迪通话的人。”霍迪笑道。
小既是美
乔布斯喜欢在规模较小的团队工作。他不希望Mac团队超过一百人,以免重点不清、难以管理。乔布斯坚定地相信,大型团队之外必须包围着若干由聪明员工组成的小组。在皮克斯的时候,乔布斯力图将公司规模控制在数百人。有人让他比较皮克斯和苹果时,他把两家公司的大部分成功原因都归结于公司的小规模。“皮克斯是我所见过的拥有人才密度最高的地方。”1998年乔布斯对《财富》杂志说。“皮克斯所需的多样才能比苹果更多。但关键之处是,皮克斯规模小得多,它只有450人。你即使有2000人,也不可能拥有皮克斯那样多的人才。”
乔布斯的这一理念可以回溯到他与沃兹尼亚克等儿时好友在车库里手工组装电脑的日子。在今天的苹果,乔布斯仍然在某种程度上偏好小型的研发团队。 上一页 [1] [2]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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