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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文彩,我就不同意。随 便哪个来说,我都不同意。前几年批了‘地主庄园文化’,我们这里直接损失一 千多万元。难道其他地方的经济都是靠宣扬欺压劳动人民的反动派才发展起来的 么?发展经济能走‘见利忘义’、损害人民根本利益的歪门邪道么?” “有一位先 生说:‘恶霸地主是共产党的名词。’他否认阶级的客观存在。那位先生说:‘ 中国的近代史要重写。可以上街辩论。’好家伙!我们就拭目以待吧。”他气愤的 说:“我们四川也有这样‘恢复历史’的:把大恶霸地主刘文彩祖宗三代、妻妾 五房、内外管事的‘历史’都‘恢复’了,却把中国共产党领导农民反蒋、反刘 文彩的减租斗争、武装斗争,以及地下武装负责人肖汝霖等被刘文彩杀害的历史 ,一概‘抹掉’了。‘恢复’什么‘历史’,不‘恢复’什么‘历史’,他们是 很有‘选择’的。”
《中国图书评论》2000年第3期发表书评两篇,一是郭新的《为已有定评的历史人 物翻案不可取》,一是伊兵的《应从人物的本质评价历史人物》。郭文指出,刘 文彩恶霸地主形象的被揭露,泥塑《收租院》的推出,在当时历史条件下,对广 大人民群众认清地主剥削阶级的罪恶本质,坚定走社会主义道路的决心,曾经发 挥了积极的作用。对历史人物的评价,应在历史的大背景下,从人物的本质上去 作判断。窥其一斑、舍本逐末、热衷于为已有定评的历史人物翻案的做法是不可 取的,其结果极易混淆视听、误导读者,这与我们出版工作者肩负的社会责任是 不相符的。
伊文指出,《真相》一书的出版,在社会上引起不良的影响。少数人以此为据, 翻中国土地改革的案,要重新评价一些地主分子。这将会造成思想混乱,不能不 引起人们的警觉。因此,坚持从人物的本质评价历史人物,分析批判刘文彩的“ 新形象”,批评《真相》一书的不良倾向并汲取教训,则已成为历史唯物主义者 和出版工作者不可推卸的一种历史责任。
1999年12月17日《新闻出版报》刊登的《为刘文彩翻案该不该》的文章。作者是 贾利亚。文章指出:近年来做“翻案”文章已成为一种风气。秦始皇、刘邦、康 熙之侪在前,曾国藩、李鸿章、左宗棠继后,很是有些规模。挖掘历史人物的‘ 另一面’,要有一个标准,要有一个度。这个标准和度就是放在历史的大视野中 看它是否有利于人类文明的健康发展。刘文彩、南霸天、黄世仁等已是剥削者的 代名词和象征,就像周佛海、陈公博是公认的汉奸。如果对这些人一味地“挖掘 ”下去,肯定也会有不少修桥补路、救困济难的成分在内。而且,这些人的后裔 也必定乐于将先人们的第一手资料拱手相奉。但是,如果把这些“真相”表现出 来,喜儿、琼花们不会同意,赵尚志、 << 上一页 [11] [12] [13] [14] 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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