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64年7月21日颁布的独立宪法规定,马耳他为君主立宪制政体,英国女王为马耳他国家元首。1974年12月13日修改宪法,马成为共和国,总统为国家元首,由议会选举产生,任期五年。议会为一院制,称众议院。
来源:中国哲士网
如有修改意见 请联系我们! E-mail:mail@1-123.com
有关[组图]马耳他概况详细资料
2004-2010 中国哲士网版权所有 引用本站内容请指明来源 给本站投稿 备案序号 蜀ICP备0500925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