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天水机场飞机遭袭案进行审判的结论为:张有谷按上级命令,对飞机做避战之处置,无罪可言。吕天龙既然卧病在床,当然也无罪。至于余平享率机群飞往天水,天水机场铺设安全降落符号,其处置也没有过错,至多仅负降落时疏于警戒之责。若据此而判,张、吕二人可得无罪,而余氏最多也只能处以几年徒刑。
白崇禧将审判经过和这一审判方案报告军法总监何成浚。何成浚理解,这是白崇禧有意要救这几个军官。但他感到,这样判决也有问题。何成浚对白说:“如果这样处分,与蒋氏原来的意思相差太远,也不大好。万一请示委员长,委员长仍然坚持要枪决他们,那怎么办呢?恐怕就没有救了。”白崇禧觉得何成浚讲得也有道理。于是,他问何成浚:“那你的意思,怎么办呢?”
何成浚想了想,说:“每人给他们几年刑,关一段时间后,再申请让他们将功折罪,放他们出来。这样,既可救他们一命,亦可与委员长原来的批示出入不大,岂不是两全其美?”
于是,白崇禧只好按照何成浚的意见处理。这一审判结果,由何成浚转呈蒋氏。蒋氏批了个“可”字,表示同意。
于是张、吕、余三人获救了。他们坐监不久,即被保出,仍在空军服役。
就这样,白崇禧智救三位军官,免了死刑。
◎曾景忠,中国社科院近代史研究所研究员上一页 [1]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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