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重要职务。
1966 年12 月26 日,是毛泽东主席73 岁的生日。12 月25 日,毛泽东邀请张春桥、姚文元等几位中央文化革命小组的成员到家里做客,共同庆祝他的生日。
在这次小型的生日宴会上,毛泽东书席将张春桥拉到身边坐下,并夸他是“红色秀才”。接着,毛泽东主席就说:“上海形势大有希望,工人起来了,学生起来了,机关干部起来了,‘内外有别’的框框可以打破”
毛泽东为什么要说这样的话呢?
原来,1966 年11 月11 日夜,张春桥从北京回到上海,支持由王洪文等人把持的上海“工总司”是革命的合法组织。因为北上告状而造成的“安亭事件”是革命行动。
1966 年11 月9 日,王洪文等成立了“上海工人革命造反总司令部”(简称“工总司”) ,发表“宣言”,诬陷上海市委。10 日,王洪文一伙煽动大批不明真相的群众,以进京“控告市委”为由,冲击上海火车站,强行登车进京,在安亭受阻后,又拦列车,迫使沪宁铁路中断31 个小时,搞得群众怨声载道,制造了“安亭事件”30 日,张春桥又支持红卫兵和大专院校的造反派组织围攻《 解放日报》 社,制造了文化大苹命初期轰动上海的“《 解放日报》 事件”。从11 月29 日开始,王洪文一伙造反派调动队伍,对上海《 解放日报》 实行了围攻和冲击,阻止报纸的正常发行,大搞打、砸、抢活动。
我亲眼目睹了这次事件。
我们高级法院机关与《 解放日报》 社相距只有几百米。那时我们机关还没有被夺权,我们这些人尚有自由,我就到现场看“风景”,只见马路上人山人海,水泄不通,一个多星期没能看到这份报纸。
我感到有些气愤,好好的一个大上海,怎么能一下子搞得如此一塌糊涂!
与此同时,张春桥还指使上海市委写作班子里的徐景贤、朱永嘉,要他们“后院起火”。12 月18 日,上海市委弓作班子的党支部书记徐景贤带领朱永宗、王承龙等人和市委的一些人,造了市委的反,并在文化广场召开“批判上海市委资产阶级反动路线大会”,夺了市委的权。同时揪斗了陈丕显、曹荻秋等市委领导,制造了“后院起火事件”。
此时,我们法院机关的造反派让在“打内战”,对我们这一级的干部暂时无暇“管理”,我抽空回到家中。在家里体急一会儿后,就听到马路上人声嘈杂。出去一看,见不少人往陕西路文化广场集中。我走到文化广场,看见靠最西北角的大门未关,就走了进去,也没人问我进去后我站在最后一排,看不清发言人的面孔,那时也不知道徐景贤、朱永宗是什么人,只听到批判市委领导人,要起来造反之类的话,囚为会场上吵吵闹闹,一片混乱,我就回家了。事后才知道是徐景贤、朱永嘉等人制造的造市委反的一次行动大会。从此上海大乱。
就是在这样一种情况下,上海逐渐地被“四人帮”控制,成了他们篡党夺权的一个基地。上海的权力到手之后,他们又提出了“稳住上海,搞乱全国”的策略。
可是,通过在法庭上对张春桥的审判中,人们不得不发出疑问,为什么一直都没有提到这三件事?这里而有另外的一个原因。
通过预审,对张春桥提起公诉时,对于由他一手制造的当时轰动全上海和全国的“安亭事件”、“《 解放日报》 事件”和“后院起火”三件事,当时也是有争议的。有人书张,这三件事情既然是张春桥专门回到上海去支持的,那么就应该算在他的头上,对其提起公诉。可是也有人不同意,认为这三件事情虽然都是张春桥一手操纵的,但事后得到了毛泽东的支持,应属于工作中的错误,因此不能提起公诉。
我当时所持的是前一种态度。1980 年7 月,我到北京秦城监狱参加对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十名主犯的预审前后,上海市委揭批“四人帮”运动办公室确定“安亭事件”、“《 解放日报》 事件”、“后院起火事件”是反革命事件,对此我是赞同的。
现在两种意见发生了争论,大家都从法律的角度提出自己的观点,双方相持不下。
后来,大家的意见都统一到一点上来,那就是作为特殊历史时期的特别法庭,中央“两案”审判指导委员会曾对此有过一个意见,凡是经过毛泽东支持和同意的事件,都不能定有关被告的罪。我参加预审工作后,通过看材料和开会,才知道毛泽东主席对上述三件事都是支持的。根据这样的一条原则,最后决定这三件事情不对张春桥提起公诉。我当时虽然有些想不通,也只好服从中央“两案”指导委员会所规定的原则。经过争论和认真的研究,最后国家公安部和特别检察厅都没有将这三件事作为张春桥的犯罪行为提出起诉。
张春桥提出― “文化大革命”的目的就是要“改朝换代”
1975 年2 月,中共中央发出关于开展学习“无产阶级专政的理论 上一页 [1] [2] [3] [4] [5] [6] [7] [8] 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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