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关于这件事我大约和他们讨论过二十次,皆以为他们的笔不适宜从手中离开。并且若已承认把笔放下是中国革命一点损失,则在这种时代里,如何去使用那枝笔,也成为两人最切要的问题。不担心牺牲,那自然是种难得的勇气。但倘若凡事看到远一点,认识得深切一点,了然所谓中国革命文学,应取何种方法,何种形式,使它在这个恶劣环境中依然能存在,能散布,能把握某一部分读者的感情,则作者间实有切切实实用客观的眼光去研究的必要。(《记丁玲女士》)沈从文的谈话,没有影响他们,他们的评论,同样没有改变沈从文。看到无法劝说他们,沈从文不再谈及这个可能永远也难以说清的问题。


 他们的友情继续着。沈从文所担心的现实,果然朝胡也频卷来,把他抛进了黑暗的深渊。

  1931年1月17日,一个灾难的日子。这一天距沈从文回到上海只有10天。

  中午,胡也频来到沈从文的住处,他请沈从文为房东刚刚死去的儿子想一副挽联,约好 
下午一起到他家去写。胡也频从沈从文手中拿走六块钱,便和他一起上街。他们从北四川路往南走去。胡也频说要去买写挽联的白布,就和沈从文分手了。

  一次平平常常普普通通的分手,但谁也没料到又会是刻骨铭心的痛苦的分手。

  下午,沈从文如约来到丁玲家中。见胡也频仍未回家,他仿佛有一种不祥的感觉,带点忧虑但又装作平静地和丁玲交谈。

  沈从文的记忆里,当时他和丁玲有这样一段话:“他约好我来写挽联,他这时还不回来,莫非路上被狗咬了。”

  丁玲女士正在小孩身边为小孩折叠一片围身的白布,满不在乎的说:“不碍事,身上并不带什么东西。”

  “他应当小心一点,他那么洒脱,我为他担心。”

  “从文,照你这样胆小,真是什么事都不能作!”

  等了许久,胡也频仍未回家。沈从文只好离去。到了晚上,他放心不下,又跑到丁玲家中,但还是不见胡也频的踪影。丁玲要他帮忙照看一下孩子,自己走出家门。过了一段时间,她匆匆忙忙赶回来,但胡也频仍然杳无音讯。

  丁玲的这次出门打听消息,她当时的另一个友人姚蓬子的回忆里有所记述。姚蓬子写到这天晚上,丁玲曾前来向他打听胡也频下落的情景。他的记述,也从侧面证实了沈从文对白天胡也频活动的回忆。

  在一九三一年一月的深夜,丁玲跑到我那里来,气喘喘的,虽竭力镇静着,但脸上仍旧露出仓皇和紧张的颜色。我一见很奇怪,以为两人又为了不必要的感情的冲动,把丁玲逗到气愤愤的跑出来了。

  “你今天有见到频么?”跨进房门便劈头问我。立即使我明白事情没有这样单纯,隐约的起了一种说不出的不安。

  “怎么样?你这种什么意思呀?——你坐下来,慢慢的说罢。”

  “我问你,今天你见到频么?”

  “上午十点钟见到的。分手的时候频说去找从文写字的,下午就没有再见到。”

  “那一定糟了。”她沉默了一忽儿。“蓬子,频到此刻还没有转家呢,他说好中午是转来吃饭的。恐怕靠不住有问题。”

  但是我知道他今天没有别的事,也没有别的地方要去。不可能发生危险的。或者有其他的不测罢。“我想不至于有什么问题的。”

  两个人虽这样自慰着,但都商量不出什么地方可让也频留恋到这夜深还不回家的。几个熟朋友的家里,近来也频非必要就很少去,事情完了就回家招呼产后的母亲和新生的小孩子。所以理性的猜度和考虑的结果,反而仿佛眼前现出了一个不祥的幻影,至少或者受了汽车之类的不测罢。

  宁可让朋友受虚惊的,在可能的范围内我们应当迅速地传达这消息。这是我们的责任。丁玲离开的时候便找乃超去了。(《我们的朋友丁玲》)第二天一大早,沈从文立即赶到那里,见胡也频没有回来,他确信胡也频被捕了。沈从文考虑到这种情况下,丁玲不适宜抛头露面,恐怕会有人注意或者等探信的人来一网打尽,就要她留在家中,由他四处打听。他从法租界到闸北,从闸北到静安寺,跑遍了整个上海。他还托人给公安局打电话,询问近日有无逮捕事件,但都没有确切回答。

  拖着疲乏的双腿,沈从文回到住处。这时,天已发黑,寒意更深了。

  他刚刚走进公寓,就见到一位黄瘦矮小的老人在等着他。老人递给他一张纸条,拿过一看,原来是胡也频从狱中托这位狱卒带给他的。纸条证实了他的猜想。一阵惊奇,一阵悲凉。友人终于有了下落,但却是一个本不愿是现实的消息。

  沈从文记述当时与送信人的一段细节:把那个老家伙一把拉回房中,我就问他一些信上还未提及我却有必需知道的事情,这送信人把头只是乱摇,用手指点拿在我手中那个信,“你看这个”,我于是再看了一次,方发现那揉皱了的纸角上,海军学生还写了一行很小的字,那行字是“事不宜迟,赶快为我想法取保。信送到后,给来人五块钱。”(《记丁玲女士》)沈从文身上正好有刚拿到的15块钱的稿费,就掏出5元给送信人。他想请来人给胡也频带一封信,但那人只同意带口信。沈从文就让他转告胡也频不必心慌,他们在外面的人会尽力保释他的。

  狱卒走了。沈从文拿上纸条就往丁玲那里跑去。纸条沉甸甸的,胡也频求生的满怀希望,他的焦虑,都猛烈撞击着沈从文的心。为了多年挚友的安全,为了一个生命不永远消失在黑暗中,他不能有半点轻闲,半点延迟。他要全力去帮助丁玲,这不仅仅是她的事,同样是自己的事。而且他知道,在目前这种环境中,他比丁玲更有活动的自由,更能多一些成功的可能。

  在沈从文后来的记忆中,胡也频的这张纸条是这样写着:休:我遇了冤枉事情,昨天过你住处谈天,从住处出来到先施公司,遇女友拉去东方旅馆看个朋友,谁知到那里后就被他们误会逮捕了。请你费神向胡先生蔡先生一求,要他们设法保我出来,请吴经雄律师,乘我还不转移龙华时,进行诉讼。你明白我,一切务必赶快,否则日子一久,就讨厌了。奶奶处请你关照一声,告她不必担心。我的事情万不宜迟,迟了会生变化。我很着急!……丁玲激动地看到了丈夫的信。丁玲回忆:我到家的时候,从文也来了,交给我一张黄色粗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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