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去人们对管、蔡既是封国诸侯,又是“相”武庚的双重身份难以理解,故对“三监”人物、监的意义争论不休,总在“监”字含义是监视抑或统治上纠缠不清。现在看来,“监”的意义是复杂的,两者是不能截然分开。从军事占领管地,对殷地起军事威慑的作用来看,孙作云先生的“三监”军监说可信。管叔、蔡叔首先是居管,对管地的直接军事占领,实现对管地的直接控制,相当于后来的军管、军监,其次才是监殷,目的是从管地来辐射控制殷地及整个东方。这是一种就近控制的统治方式,其控制程度大大超过一般分封。正是由于管、蔡强大军事力量在管地的存在,“东方之隅”的诸侯国才“咸受赐于王”。从这一点看,已经超出了监视的范围,又带有某种政治“统治”的意义。这一点,在《文政解》中说得很清楚。管叔已经将中央与地方职官与军事政治职能合一,控制了“东隅之侯”的西周方伯。 第二,管、蔡由中央官员向地方诸侯的转化,实现了西周中央对地方统治的诸侯国化。这是当时历史条件下的必然,周王朝在没有力量直接统治地方的情况下,主动采取分封诸侯的办法来实现对全国的间接统治。这种诸侯国化由来已久,周文王时代就在西土实行分封。如周公、召公、太公等都是这样兼有中央重臣与地方封君双重身份的人物,不过他们有的并未直接去自己的封国,一直在中央任职。叔鲜随武王伐商后镇守管地,在原地受封,自然就在封国,但仍然兼有中央赋予的职责。周公、成王的大分封使地方化达到高潮。正是在分封制的大旗下,各种地方势力在短时期内纷纷归于周王朝的政治统治之下,成为周王朝中央权力统治之下的地方势力。 第三,周王朝通过叔鲜在管来控制整个东方,赋予其相当大的权力,使之成为控制东方的方伯。一方面有利于对殷及整个东方地区的控制,有利于中央权力对东土的控制力度;另一方面也使管和武庚的联系密切,这为后来管、蔡因不满周公摄政,独揽朝纲,为与周公争夺中央权力而与武庚勾结,发动武装叛乱埋下了伏笔。因为管、蔡在受封后已经成为地方诸侯,属于地方势力,管、蔡与武庚的叛乱实质上反映了周初中央与地方诸侯国的矛盾。武王死后,“成王少,周初定天下,周公恐诸侯畔周,公乃摄行政当国。管叔、蔡叔群弟疑周公,与武庚作乱,畔周。周公奉成王命,伐诛武庚、管叔,放蔡叔。”起因是周公自行摄行政当国,引起地方势力的极度不满,管、蔡已经成为整个东方地区地方势力的代表,“管叔、蔡叔疑周公之为不利于成王,乃挟武庚以作乱”。“管、蔡、武庚等果率淮夷而反。”这充分证明管、蔡对殷武庚及东方诸侯有控制能力。周公奉成王命出兵讨伐,他此时完全是作为中央对抗反抗的地方势力的代表,以王命讨不庭。
总之,周武王是依靠叔鲜居管监殷来实现对东方诸侯国的控制,管叔是兼王官与地方诸侯双重身份,相当于方伯的重要诸侯。方伯出现在西周初期,是商朝方伯制度的继续。管叔作为“三监”之首,实际上就是周初第一个被授予诸侯之长的方伯的重要诸侯。作为东方诸侯之长,管叔的地位高于其他诸侯和武庚,整个东方的诸侯归他制约。管叔反叛周公直接反映了周初中央与地方的矛盾冲突,周公东征平叛标志着中央战胜了地方叛乱势力。然后,周公迁分康叔于卫,其后卫国、齐国代替管国成为东方的方伯,西周的方伯制度仍然在继续。
叔鲜 叔鲜是周文王姬昌之三子,受封到管地,人称“管叔”。 是文王的正妻寮疾夫人生的嫡子有: 大王子伯邑考、二王子姬发(武王)、三王子叔鲜(管叔)、四王子姬旦(周公)、五王子姬度(蔡叔)、六王子姬振铎(曹叔)、七王子叔武(霍叔)、八王子伯郑(毛叔)、九王子叔郑(毛侯)、十王子季载(沈叔)、十五王子姬高(毕公)、十七王子姬奭(召公)。 这些嫡子中,文王最不喜欢的就是叔鲜了 上一页 [1]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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