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卫公问对
李靖 撰
《李卫公问对》卷下
卷下共分十四节。主要论述指挥作战的一些重要原则,对《孙子》、《司马法》、《吴子》等书中的“诡道”、“分合”、“误敌”、“攻守”、“慎战”、“治气”等原则作了较详细的阐述,并提出了作者自己的看法。此外,又结合汉、唐历史故事论述了选将用人之道。最后,还论述了学习兵法,“必先由下以及中由中以及上”,循序渐进的学习方法,作为总结。
太宗曰:太公云:“以步兵与车骑战者,必依丘险阻。”又孙子云:“天隙之地,丘墓故城,兵不 处。”如何?
靖曰:用众在乎心一,心一在乎禁祥去疑。倘主将有疑忌,则群情摇。群情摇,则敌乘衅而至矣。安营据地,便乎人事而己。若涧、井、陷、隙之地,及如牢如罗之处,事不使者也。故兵家引而避之,防敌乘我。丘墓故城非处,我得之为利,岂宜反去之平。太公所说兵之至要也。
太宗曰:朕思凶器无甚于兵者,行兵苟便于人事,岂以避忌为疑。今后诸将有以阴阳拘忌失于事宜者,卿当丁宁诫之。
靖再拜谢曰:臣按《尉缭子》云:“黄帝以德守之,以刑伐之。”是谓刑德,非天官时日之谓也。然诡道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后世庸将泥于术数,是以多败,不可不诫也。陛下圣训,臣即宣告诸将。
太宗曰:兵有分有聚,各贵适宜,前代事迹,孰善此者?
靖曰:苻坚总百万之众,而败于肥水,此兵能合不能之所致也。吴汉讨公孙述,与副将刘尚分屯,相去二里,述来攻汉,尚出合击,大破之,此兵分而能合之所致也。太公云:“分不分为縻军,聚不聚为孤旅”。
太宗曰:然,苻坚初得王猛实知兵,遂取中原;及猛卒,坚果败,此糜军之谓乎!吴汉为光武所任,兵不遥制,故汉果平蜀,此不陷孤旅之谓乎!得失事迹,足为万代鉴。
太宗曰:朕观千章万句,不出乎“多方以误之”一句而巳。
靖良久曰:诚如圣语。大凡用兵,若敌人不误,则我师安能克哉。譬如奕棋,两敌均焉,一著或失,竟莫能救。是古今胜败率由一误而已,况多失者乎。
太宗曰:攻守二事,其实一法欤。《孙子》言“善攻者,敌不知其所守;善守者,敌不知其所攻。”不言敌来攻我,我亦攻之;我若自守,敌亦守之。攻守齐,其术奈何?
靖曰:前代似此相攻相守者多矣,皆曰“守则不足,攻则有余”。便谓不足为弱,有余为强,盖不悟攻守之法也。臣按《孙子》云:“不可胜者守也,可胜者攻也。”谓敌未可胜,则我且自守,待敌可胜,则攻之尔,非以强弱为辞也。后人不晓其义,则当攻而守,当守而攻,二役既殊,故不能一其法。
太宗曰:信乎。有余不足使后人惑其强弱。殊不知守法要在示敌以不足,攻之法要在示敌以有余也。示敌以不足,则敌必来攻,此是敌不知其所攻者也:示敌以有余,则敌必自守,此是敌不知其所守者也。攻守一法,敌与我分而为二事。若我事得,则故事败;敌事得。则我事败;得失成败被我之事分焉。攻守者一而已矣,得一者百战百胜。故曰,“知彼知己,百战不殆。”其知一之谓乎。
靖再拜曰:深乎,圣人之法也。攻是守之机,守是攻之策,同归乎胜而己矣。若攻不知守,守不知攻,不惟二其事,抑又二其官。虽口诵孙,吴而心不思妙,攻守两齐之说,其孰能知其然哉。
太宗曰:《司马法》言:“国虽大,好战必亡;天下虽安,忘战必危。”此亦攻守一道乎?
靖曰:有国有家者,易尝不讲乎攻守也。夫攻者,不止攻其城击其陈而已,必有攻其心之术焉。守者,不止完其壁,坚其陈而已,必也守吾气而有待焉。大而言之,为君之道,小而言之,为将之法。夫攻其心者,所谓知彼者也,守吾气者,所谓知己者也。
太宗曰:诚哉。朕常临陈,先料敌之心与己之心孰审,然后波可得而知焉;察敌之气与己人气孰治,然后我可得而知焉。是以知彼知己兵家大要。今之将臣,虽未知彼,苟能知己,则安有失利者哉。
靖曰:孙武所谓“先为不可胜”者,知己者也,“以待敌之可胜”者,知彼者也。又曰:“不可胜在己,可胜在敌。”臣斯须不敢失此诫。
太宗曰:《孙子》言三军可夺气之法:“朝气锐,昼气惰,暮气归;善用兵者,避其锐气,击其惰归。”如何?
靖曰:夫含生禀血,鼓作斗争,虽死不省者,气使然也,故用兵之法,必先察吾士众,激吾胜气,乃可以击敌焉。吴起四机,以气机为上,无他道也,能使人人自斗,则其锐莫当。所谓朝气锐者,非限时刻而言也,举一日始末为喻也。凡三鼓而敌不衰不竭,则安能必使之情归哉。盖学者徒诵空文,而为敌所诱,苟悟夺之之理,则兵可任矣。
太宗曰:卿尝言李绩能兵法,久可用否?然非朕控则不可用也。他日太子治若何御之?
靖曰:为陛下计,莫若黜绩,令太子复用之,则必感图报,于理何损乎!
太宗曰:善!无疑矣。
太宗曰:李绩若与长孙无忌共掌国政,他日如何?
靖曰:绩忠义之臣,可保任也。无忌佐命大功,陛下以肺腑之亲,委之辅相。然外貌下士,内实嫉贤。故尉迟敬德而折其短,遂引退焉。侯君集恨其忘旧,因以犯逆。皆无忌致其然也。陛下询及臣,臣不敢避其说。
太宗曰:勿泄也,朕徐思其处置。
太宗曰:汉高祖能将将,其后韩、彭见诛,何下狱,何故如此?
靖曰:臣观刘、项皆非将将之君。当秦之亡也,张良本为韩报仇,陈平,韩信皆怨楚不用,故假汉之势自为奋尔。至于萧、曹、樊、灌悉由亡命,高祖因之以得天下。设使六国之后复立;人人各怀其[日,则虽有能将将之才岂为汉用哉。臣谓汉得天下,由张良借箸之谋,萧何漕{车免}之功也。以此言之,韩、彭见诛,范增不用,其事同臣故谓刘、项皆非将将之君。
大宗曰:光武中兴,能保全功臣,不任以吏事,此则于将将乎?
靖曰:光武虽籍前构,易于成功,然莽势不下于项籍寇、邓未越于萧、张,独能推赤心用柔治保全功臣,贤于高祖远矣。以此论将将之道,臣谓光武得之。
太宗曰:古者出师命将,斋三日,授之以钺曰:从此至天将军制之。又授之以斧曰:从此至地将军制之。又推其毂曰:进退难时。既行,军中但闯将军之令,不闻君命。朕谓此礼久废,今欲与卿参定遣将之仪,如何?靖曰:臣窃谓圣人制作致斋于庙者,所以假威于神也;授斧钺又报其毅者,所以委寄以权也。今陛下每有出师,必与公卿议论,告庙而后遣,此则邀以神至矣;每有任将,必使之便宜从事,此则假以权重矣。何异于致斋推毂邪!尽合古礼,其义同焉。不须参定。
上曰:善。乃命近臣书此二事为后世法。
太宗曰:阴阳术数,废之可乎?
靖曰:不可。兵者诡道也,托之以阴阳术数,则使贪愚,兹不可废也。
太宗曰;卿尝言天官时日,明将不法,闇者拘之,废宜然。
靖曰:昔纣以甲子日亡,武王以甲子日兴,天官时日,甲子一也,殷乱周治,兴亡异焉。又宋武帝以往亡日起兵,军吏以为不可。帝曰:“我往彼亡。”果克之。由此言之,可废明矣。然而田单为燕所围,单命一人为神,拜而词之,神言:“燕可破。”单于是以火牛出击燕,大破之。此是兵家诡道。天官时日,亦犹此也。
太宗曰:田单托神怪而破燕,太公焚蓍龟而灭纣,二事相反,何也?
靖曰:其机一也,或逆而取之,或顺而行之是也。昔太公佐武王至牧野,遇雷雨,旗鼓毁折,散宜生欲卜吉而后行。此则因军中疑惧,必假卜以问神焉。太公以谓腐草枯骨无足问,且以臣伐君,岂可再乎!然观散宜生发机于前,太公成机于后,逆顺虽异,其理致则同。臣前所谓术数不可废者,盖存其机于未萌也。及其成功在人事而已矣。
太宗曰:当今将帅,唯李绩、道宗、薛万彻,除道宗以亲属外,孰堪大用?
靖曰:陛下尝言绩、道宗用兵不大胜亦不大败,万彻若不大胜即须大败。臣愚思圣言,不求大胜亦不大败者,节制之兵也;或大胜或大败者,幸而成功者也。故孙武云,“善战者,立于不败之地,而不失敌之败也”,节制在我云尔。
太宗曰:两陈相临,欲言不战,安可得乎?
靖曰:昔晋师伐秦,交绥而退。《司马法》曰:“逐奔不远,纵绥不及”。臣谓绥者,御辔之索也。我兵既有节制,校改亦正行伍,岂敢轻战哉。故有出而交绥,退而不逐,各防其失败者也。孙武云:“勿击堂堂之陈,无邀正正之旗。”若两陈体均势等,苟一轻肆,为其所乘,则或大败,理使然也。是故兵有不战,有必战;夫不战者在我,必战者在敌。
太宗曰:不战在我,何谓也?
靖曰:孙武云:“我不欲战者,画地而守之,敌不得与我战者,乖其所之也。”敌有人焉,则交绥之间,未可图也,故曰不战在我。夫必战在敌者,孙武云:
“善动敌者,形之,敌必从之;予之,敌必取之;以利动之,以本待之。”敌无人焉,则必来战,吾得以乘而破之。故曰必战者在敌。
太宗曰:深乎,节制之兵!得其法则昌、失其法则亡。卿为纂述历代善于节制者,具图来上,联当择其精微,垂于后世。
靖曰:臣前所进黄帝、太公二陈图,并《司马法》、诸葛亮奇正之法,此已精悉,历代名将用其一二而成功者亦众矣。但史官鲜克知兵,不能纪其实迹焉。臣敢不奉诏,当纂述以闻。
太宗曰:兵法孰为最深者?
靖曰:臣常分为三等,使学者当渐而至焉。一曰道,二曰天地,三曰将法。夫道之说至微至深,《易》所谓聪睿智神武而不杀者是也。夫天之说阴阳,地之说险易。用兵者,能以阴夺阳,以险攻易,孟子所谓天时地利者也。夫将法之说在乎任人利器,《三略》所谓得士者昌管仲所谓器必坚利者是也。
太宗曰:然。吾谓不战而屈人之兵者上也,百战百胜中也,深沟高垒以自守者下也。以是较量孙武著书,三等具焉。
靖曰:观其文,迹其事,亦可差别矣。若张良、范蠡、孙武脱然高引不知所往,此非知道,安能尔乎。若乐毅管仲、诸葛亮战必胜,守必固,此非察天时地利,安能乎。其次王猛之保秦,谢安之守晋,非任将择材,缮完固,安能尔乎。故习兵之学,必先繇下以及中,繇中以上,则渐而深矣。不然,则垂空言,徒记诵,无足取也。
太宗曰:道家忌三世为将者,不可妄传也。不可不传也。卿其慎之。
靖再拜出,尽传其书与李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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