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37年十二月会议上,刘少奇于12月14日报告华北工作时曾专门谈及此事是“得中央允许的”。康生参加了十二月会议,讨论时还就此事发了言,说“经中央允许的某些人,是特别的,不是原则”。康生并被张闻天指定起草有关文件。而且康生长期管内部保卫工作,对干部情况一清二楚。康生是一个奸诈小人,这点,张闻天心里明白。可是他料不到康生会阴险到歪曲事实、构陷人罪的地步。张闻天不知道,在1966年8月八届十一中全会后不久,康生就在“六十一人案”问题上做文章了。9月16日,康生给毛泽东写信,诬指这些经中央批准出狱的人“并不是例行出狱手续,而是‘坚决反共’的叛党行为”。11月,61人中的刘澜涛(时任中共中央西北局第一书记)、赵林(时任吉林省委代理第一书记)就被揪斗,以后很快又以出狱问题将薄一波、安子文等揪了出来。虽然周恩来一再申明“出狱的问题,中央是知道的”,但中央文革小组仍然揪住不放。为了配合夺权斗争,1967年1、2月间,他们不断在公开场合,滥扣“叛徒”帽子,挑动红卫兵任意追查,在全国刮起“抓叛徒”的恶风。与此同时,所谓61人“自首叛变问题”的初步调查已经准备印发,借评电影《清宫秘史》批刘少奇的文章《爱国主义还是卖国主义》正在炮制。就是这篇文章,提出“八个‘为什么’”,定了刘少奇八大罪状,其中“指使别人自首变节”就是一条。这时,康生希望从张闻天那里得到的是咬定刘少奇“擅自决定”、“指使别人”的材料,而张闻天写出的这个材料恰恰相反,可以将他们罗织的刘少奇的这条罪名从根本上予以否定。康生怎么会去查档核实呢?
康生不给回复,南开大学的红卫兵2月18日又来批判。他们还提供了若干线索,纠正张闻天关于具体时间和细节回忆的出入,要他立即写一份交代材料。在这样的情况下,张闻天乃重写一份材料交出,肯定61人出狱事是得到他同意的,独自承担了责任。材料写道:“刘少奇初去北方局不久,就给我写了一封如何解决白区工作干部问题的信。信的全部内容,我现在记不清楚了。约略记得的是,北方白区工作干部极缺,抗日形势迅速开展,急需解决干部问题。他说,现在北平监狱中有一批干部,过去表现好,据监狱内部传出消息,管理监狱的 人自知日子不久,准备逃走,也想及早处理这批犯人,所以只要履行一个简单手续,犯人即可出狱。他信中提议即办此事。他信中特别表示急迫,因为他说如不早办此事,日本占领平津后,就不能办了。他要我赶快答复并要交通员等着把复信带回去。此外,他还附带寄来了狱中干部提出有三个条件的请求书,要我签字,好使狱中干部相信,中央是同意那样办的。我当时很相信刘少奇的意见,觉得不要什么代价一下就可以解决当时确实缺乏的干部问题,岂不很好,所以我就复信表示同意他的意见,并也在请求书上签了字,退回去了。至于监狱中的干部到底是谁,有多少人,表现到底如何,‘简单手续’的具体内容是什么,我一直是不知道的。”为避免涉及党中央,张闻天将2月16日所写材料中关于中央知道此事的情节略去,说:“我现在记得,当时我没有把此事报告毛主席,或提到中央特别讨论。以后中央什么会议上或同中央谈过什么没有,现在也记不起来了。”将责任全部放在自己一个人身上。从此,张闻天头上又多了一顶“大叛徒”的帽子,不知多吃了多少苦头。然而嗣后凡涉及此案,他从不改口推诿。顾全大局,忍辱负重如此!
张闻天始终肯定61人出狱事是经他同意的。康生对此恼怒之极。1967年4月28日,张闻天又就3月6日、4月26日两起涉及1936年出狱案的调查致函康生,告知自己回忆所及,要他帮助回忆核实。康生竟在来信上批曰:“张闻天又要玩弄骗人的把戏”,“这个人继续玩弄手段应予以坚决回击”。
6月27日,康生派“中办”专案组6人来到经济所审讯张闻天。有两个穿军服的干部打着康生派来的牌子,对张闻天说:“1936年薄一波等履行手续出狱的案件被你在当中把水搅浑了。”并说:“这案件是刘少奇背着中央搞的,你张闻天为什么要承认是你批准的?以后你如再瞎说,后果由你负责!你应该替你的子孙后代留条后路!”他们向张提出两点要求:一、由张本人澄清事实真相,给他们写交代材料;二、以后不准再对外发表关于这方面的其他材料,造成新的混乱。明目张胆地对张闻天威胁利诱,要他“翻供”并作“伪证”。张闻天当即表示:“要整就整我吧,我不能说假话,陷害人。”当天回到家里,张闻天即向刘英谈了审讯经过,并估计自己可能会被捕。
张闻天明知前途凶险,但是没有屈服于压力。他于7月3日致函康生,回答6月27日“中办”专案组的两点要求,表示他已经提供的材料是“我今天仍然认为我所能提供的惟一材料”,“我还没有别的材料证明我的交代是完全不可靠的,从而根本否定我自己交代的材料”,“我现在不知道我对此事还能澄清什么”。“时穷节乃见”,张闻天的回答,表现了共产主义知识分子至大至刚的一身浩然正气!
专案组的负责人读到此信,暴跳如雷,在信上写下长篇批语,说“张闻天说谎成性,使人气愤”,“对于这样的人没有别的,方针只有一条,那就是斗争!”七八九三个月,批斗张闻天的大会开了十六七场,但结果终是枉然。“逼供信”这一套,在张闻天这里是没有用处的。
【523天“监护”】
汉语以词汇的纷繁著称于世。汉语构词的灵活性,使得新词语层出不穷,尤其是在史无前例的“文化大革命”中,简直天天都有同前所未见的事相应的前所未有的词出现,这“监护”就是其中的一个。说是“监禁”吧,并不进监狱,说是“保护”吧,又完全没有自由。1968年5月17日下午,北京卫戍区司令部派了一个班武装,进驻景山后街甲1号张闻天寓所,宣布对张闻天、刘英实行“监护”,用“监护”是按上面的批示执行的,批示为:“请即告卫戍区司令部,按照主席指示,在张闻天夫妇住处派兵监护,不许自由出入,也不许外人随便调访。”具体的办法,内部有五项规定:1.万人以上的斗争大会不开。2.不搞喷气式,不打,不挂牌子,不游斗,不抓走,不跑掉。3.可以看病、理发、洗澡。4.每天可以放20到30分钟风。5.哨兵放在门外。实际执行严厉得多。
宣布“监护”之后,当即将张闻天和刘英隔离开来,分别关在北面两间小屋子里。窗户用旧报纸糊得严严实实,透不进一丝阳光。室内亮着日光灯,24小时不灭。门上开一个小方孔,站在房门口的士兵日夜窥探监视。屋里只有一张板床,一张长凳。不许听广播,不许看报,不许同任何人来往。原来的书房变成审讯室,墙上贴满对敌斗争的“最高指示”。专案人员对张、刘轮流 上一页 [1] [2] [3] [4] [5] [6] 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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