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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的印记》——亚里士多德的法治观

就是反他老师的,他自己都说了嘛,亚里士多德是法治的,经典定义的提出者,而我们很多人,又把柏拉图的那个哲学王之治理解为或者把它简称为,这是一种人治,柏拉图是亚里士多德的老师,在柏拉图看来,国家的统治者应为,最具智慧的哲学家,哲学王是整个城邦中,最有智慧 最有才能的,和经过最严格锻炼的人,是智慧和道德的化身,他的意志就是法律,而他的学生亚里士多德,却坚决主张法治,亚里士多德是不是,一定要反他老师的,那个哲学王之治呢,来提倡自己的所谓法治呢,我想我们从他的这句名言,给大家做一个理解,我们要知道,从苏格拉底到柏拉图到亚里士多德,这是师爷到徒孙三代人,而这三代人在哲学的基本主张上,追求上 他们都是哲学家,相互可以说是有种心心相印,什么叫做老师 什么叫做真理,亚里士多德这句话里面,不就两个关键词吗,一个就是老师 一个就是真理,爱吾师与爱真理,真的是对立的 真的是冲突的,真的是矛盾的,真的是没有办法融合的吗,不是那样,柏拉图在写作《理想国》的时候,那个里边的第六卷,专门讨论什么叫哲学家,那一卷里边,也专门讨论了什么叫老师,他借苏格拉底之口这样说到,这些被政治家叫做诡辩派,加以敌视的收取学费的私人教师,像一个饲养野兽的人,在饲养过程中,了解野兽的习性和要求那样,至于这些意见和要求的真实,其中什么是美的 什么是丑的,什么是善的 什么是恶,什么是正义的 什么是不正义的,他全都一无所知,猛兽所喜欢的他就称之为善,猛兽所不喜欢的,他就称之为恶,说真的你不觉得这样一个人,是一个荒谬的教师吗,这是什么意思呢,所谓老师就是指的,柏拉图所理解的真正的老师,那就是热爱真理 追求真理,并传授真理的人,是哲学家,老师与真理是直接相关的,真理是界定老师这个词的关键,对此亚里士多德肯定是非常了解的,在这样的一个意义上,我们说你怎么能把,我爱我的老师但我更爱真理,这样的一个说法,把它弄成那么的对立 这是第一,第二在一种学术人格上,在探究真理这样一个立场上,师生关系应该是一种平等的关系,老师的职责在于,把学生引向真理的道路,培养的是学生独立思考问题的能力,至于说老师的具体主张,却是可以超越的可以批判的,而这种超越和批评不存在,我们今天那个通常意义上的,道德含义,只是为了真理本身,所以亚里士多德这样的一句名言,其实恰恰表达的是,他要继承他老师,探究真理的高尚品格,也不是要把它对立起来,,这是亚里士多德提出的法治经典定义,这与他的老师柏拉图提出的,哲学王之治的理论是否完全对立,王治与法治斗争的结果如何,,,亚里士多德放弃了,柏拉图对哲学王那个理念的,那样的一个追求了,将哲学王所蕴含的理性精神,落实到了法律之中,他怎么界定法律的呢,他把法律界定为,不受欲望影响的智慧,看看他这个界定,这个关键词不受欲望(影响),这个东西恰恰是他老师柏拉图,要规置的东西,要用理性来指导的东西,法律在亚里士多德的定义当中,就成了纯粹理性的一个载体,在这样一个对法律的界定基础之上,亚里士多德明确提出了,提出了这样的一个命题,法治应当优于一人至治,法治是我们现实当中,最为优良的治国方略,这亚里士多德是很伟大的,一直到我们今天,也没有谁能够改变,这样一个法治的定义,我们说它是一个经典性的定义,他接着讲,什么叫法治,又看法治在整个治国当中,它的地位,他把它确定下来以后,什么叫法治呢,,,第一个法律必须要,大家普遍一起遵守,普遍的遵行服从,具有朴实性,不是那些特权什么的,你可以服从这个法律,我就在法律之外,或者在它之上 不是这样,要普遍服从国王也要服从,第二 我服从你,但是你这个法律必须要是良法,要是制定得很好的法律,如果你是恶法,很糟糕的一部法律,那我为什么服从你,所以他把这个法治,这么两条最根本的东西,我这里要跟大家讲一点是,但这里有一点悬了 有一点深了,但是大家仔细去思考一下,亚里士多德这个定义里边,有一个矛盾,他既然是关注现实的,这样一种治国的方略,法律那么重要,他不是在谈理想法,那么你把这样的一个,所谓普遍服从与良法,两者搁在法治这个定义里边,很可能它有一种互相消减,自我否定,我们说人制定的法律,它总是有缺陷的,总是不完善的,它总是有可改进的一个巨大空间,你要坚持所谓普遍服从,很有可能对良法这个标准,就要有所降低甚至要放弃,你要坚持良法的这个标准,什么叫良法呢,仁者见仁 智者见智,很难达成一个共识,啥叫良法,什么就叫制定良好的法律了,这也是有争论的,这样的一个争论,它本来是应该的,但是它很可能就要去消减,或者影响到,你那个所谓普遍服从的,这样一个原则,亚里士多德当时他没有能够意识到,他为什么要提出这样的,把两个原则弄到一块儿呢,苏格拉底的悲剧,实际上就已经把两者的矛盾,揭示出来了,苏格拉底最后选择的是什么呢,他知道那是个不好的法律,对他的判决是不公正的,他选择了普遍服从,他服法了 没有逃走,也没有唠唠叨叨的,他还奉劝他们的学生们,要很平静的以一个哲学家的,立场和态度来接受,亚里士多德提出普遍服从的原则,表达了对苏格拉底的选择,现实的选择这是非常现实的,高度的崇敬,对他这位师爷是高度崇敬的,他同时又提出,必须要有一个良法的这个原则,他是希望能够尽量去避免,苏格拉底的悲剧,假如当时那部法律,和这个法律的运行,这整个程序是比较健康的话,苏格拉底的悲剧不就可以避免吗,他有这样的一种因素在里边,我们可能从这个角度更能去理解亚里士多德,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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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哲士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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