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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类东西演艺圈甚至文化圈已经出得太滥了,但负面的声音微乎其微,大家争相抢购的同时还一个劲地捧那艺人如何有文采,为什么一个艺人出了人体集却惹来这么多争议呢﹖说白了在某些人的观念中,还是将人体同性联系在一起,而又将性同负面的评价联系在一起。其实,中国人体艺术的历史也近90年了,从刘海粟1914年在上海美专开设人体写生课开始,到最近的汤加丽裸体写真集,90年中大小风波不断。这里非常有意思的是,为这件事还劳神毛主席两次批示1965年和1967年;一批大学艺术系的学生因将写生作品借人传阅而被逮捕1983年;一个模特回乡探亲被村民逼疯1986年;以及2002至2003年,汤加丽面对的种种压力。

  坦白而言,仅仅因为汤加丽所表现出的勇气我便对她充满敬意。而且我相信,那“写真”集中至少有许多照片会比那些末流“文集”的文章艺术水平要高。

  《周末》:看来,你并不反对有这样的人体艺术写真出现,甚至持支持的态度。但也有人说,汤加丽引发了一个“汤加丽现象”,即借身体出名、炒作以从中获取自己的最大利益,而这应该被批判?

  方刚:我要说的是,应该注意到她出写真集的动机。我相信她并非是出于艺术的目的,至少不完全是,因此无论是第一本还是第二本,不可回避的就是这里面商业的成分非常浓。如果从一开始就看清了她的动机、出版社的动机,那么应该被批判的说法就不成立。

  既然出书是为了商业目的,就一定需要炒作。这又怎么样呢﹖这不正是一个凡事都在炒作的时代吗?铺天盖地的广告就是一种炒作呀,那么我们就要允许一个女人以自己美丽的身体炒作自己。炒作无罪,美体也无罪。

  《周末》:汤加丽的第二本人体艺术写真即将出版,按照你的说法,炒作是一种正常现象,那么也许以后会有更多类似的出版物出现在中国。你认为这是一种进步吗?

  方刚:无论再出书还是再做什么,都用不着找借口,其实就是为了赢利,这是不容置疑的。像余秋雨出《文化苦旅》的时候,也有很多人批评这套书,以及他本人,但他还不是照样一本本地在出?利益驱动的本质是一样的。因此,在如此众多的负面声音中,汤加丽还是会选择在这种风口浪尖的时候出第二本写真。

  我觉得,很多人在谈这件事情的时候,认为不好的原因是他们把人体跟性混为一谈了。撇开性来说,她的人体这么美,为什么不可以多拍“写真”?为什么不可以进行炒作呢?

  而我们,则应该以平静和赞美的眼光欣赏美丽的人体。有典故说,苏东坡与一个和尚在路上遇到了,和尚说,我看到一堆大粪,东坡说,我看到一朵莲花。和尚以为占了东坡的便宜,高兴地回庙里向师傅报喜。师傅说:“你傻了吧,心中有粪便看到粪,心中有莲花才能看到莲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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