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孝公元年,河山以东强国六,与齐威、楚宣、魏惠、燕悼、韩哀、赵成侯并。淮泗之间小国十余。楚、魏与秦接界。魏筑长城,自郑滨洛以北,有上郡。楚自汉中,南有巴、黔中。周室微,诸侯力政,争相并。秦僻在雍州,不与中国诸侯之会盟,夷翟遇之。孝公于是布惠,振孤寡,招战士,明功赏。下令国中曰:“……宾客群臣有能出奇计强秦者,吾且尊官,与之分土。” 三年,卫鞅说孝公变法修刑,内务耕稼,外劝战死之赏罚,孝公善之。
《史记·秦本纪》
译文
孝公元年(公元前361年),黄河,崤山以东有六个强国,齐威王、楚宣王、魏惠王、燕悼王、韩哀侯、赵成侯不相上下。淮河泗水之间有十余个小国。楚、魏和秦国界相接,魏筑有长城,从郑县开始,沿洛河北上,直抵上郡(今榆林东南)。楚地由汉中(今陕西汉中东)向南,包括巴蜀、黔中。周王朝衰微,诸侯都靠武力征伐,争相兼并。秦地处偏僻的雍州,不参加中原各国诸侯的结盟,大家都用夷狄的态度对待他。于是秦孝公广施德惠,救助孤寡,招募战士,明确规定立功受奖,并下令全国说:“……宾客群臣中,有谁能敬献奇计使秦国富强的,我封他高官,并且分封土地给他。”
三年(公元前359年),卫鞅进言孝公变法,制订刑罚,对内提倡耕种,对外用奖赏勉励拼死作战,孝公认为这些办法很好。
点评
改革变法的意义就在于把已经不适应时代前进步伐的旧弊革除掉,为发展注入新鲜的血液,增加新的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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