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汉年案”发生后,党内政治气氛十分紧张,情报部门内部人心惶惶。为稳定人心,周恩来曾专门就此案向情报、保卫人员讲过一次话,他说:要相信绝大多数人,党内绝大多
数党员是好人,坏人是极少数。无论公安也好,情报、监察也好,一定要相信绝大多数的人是好人。要依靠绝大多数好人同极少数坏人作斗争,这就是人民民主专政。潘汉年的事情,你们紧张什么?我同潘汉年交往的历史最长,关系最深,我都不紧张,你们紧张什么?由于当时的客观形势,周恩来只能讲到这个程度。
因为潘汉年长期在情报部门工作,周恩来指示李克农组织一个小组,就情报部门的有关档案以及1939年到1948年潘汉年和中央的来往电报进行审查,搞一个审查报告。
根据周恩来的指示,李克农责成专人审查了解放前潘汉年的全部档案材料,于1955年4月29日,向中共中央政治局和书记处写了正式报告。在报告中,李克农以超人的胆识提出了有力的反证材料:
一、中央屡有打入敌伪组织,利用汉奸、叛徒、特务进行情报工作的指示;
二、潘汉年利用李士群、胡均鹤等的情况都有正式报告;
三、潘汉年为中央提供了大量决策性的情报——
1.潘汉年于1941年6月13日在给中央的报告中说苏德战争一触即发,该报告中央于6月20日收到;
2.潘汉年上报了侵华日军在苏德战争爆发后究竟是南进还是北进的情报;
3.潘汉年上报了有关太平洋战争爆发的情报,这一情报受到中共中央和毛泽东同志的极大关注;
4.潘汉年所参与、了解的组织机密,一直未被泄露,直到上海解放;
5.潘汉年所属的重要关系,当时还在起着绝密的现实作用,这是毛泽东、周恩来同志所知道的。
李克农的报告,有理有据,十分有力,他认为潘汉年虽有疑点,但根据大量档案材料反映的事实,请中央予以重视,慎重考虑。令人遗憾的是,在当时的情况下,李克农的报告并未受到重视。
经过长达8年的预审期,1963年1月,潘汉年以所谓“内奸”和“进行反革命活动”的罪名,被叛处“有期徒刑15年,并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1977年,潘汉年因病在长沙去世,终年71岁。
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根据“实事求是,有错必纠”的方针,大批冤假错案被平反,潘汉年一案的复查也被提上了议事日程。
时任中共中央纪委书记的陈云亲自过问了此事。陈云和潘汉年在十年内战时期,有过两度共事的经历,作为中纪委书记,在倾听了有关“潘案”的反映后,感到有责任把这一案件弄清楚,以对党和潘汉年本人负责。
1980年12月23日上午,陈云指示办公室秘书给公安部打电话,说他要调阅潘汉年案件的材料,请公安部当天下午就将“潘案”的最后定案的全面材料送到他那里。
10天后,陈云办公室的秘书又给公安部打电话,请公安部迅速整理一份有关“潘案”处理过程的梗概材料,送交中纪委。
陈云还找了过去对潘汉年比较了解的同志,如廖承志、夏衍等,让他们把对潘汉年的了解写出系统的、具体的材料,交给中纪委。
1981年1月16日,公安部在中纪委和陈云的督促下,写了关于潘汉年一案的概况材料,如实地反映了潘案的处理全过程,特别是将1945年刘少奇、康生给饶漱石的电报(以说明潘汉年和李士群等汉奸的接触,是根据中共中央的指示精神做的)和1955年6月李克农给中央政治局的报告中为潘汉年案件提出的反证材料,一并向中纪委作了汇报。
这两份材料,为潘汉年案的再次复查和最终平反提供了有力的线索和证据。
经过一年零五个月的努力复查,结果表明,原来认定潘汉年是“内奸”的结论根本不能成立。
1982年8月23日,中共中央根据中纪委的复查结果,正式发出了《关于为潘汉年同志平反昭雪、恢复名誉的通知》,指出:
向全党郑重宣布,把潘汉年同志定为“内奸”,并将其逮捕、判刑、开除党籍,都是错误的。
潘汉年同志是我们党的一位很老的党员,在党内外历任重要领导职务,对党和人民的事业有过许多重要贡献……在长期的革命斗争中,他忠实执行并多次出色地完成党交给的任务,对党的文化工作,统一战线工作,特别是在开展对敌隐蔽斗争方面,曾经作出了重要贡献,是有很大功劳的……潘汉年同志几十年的革命实践充分说明,他是一个坚定的马克思主义者、卓越的无产阶级革命战士、久经考验的优秀共产党员,在政治上对党忠诚,为党和人民的事业作出了重要的贡献。
《通知》还宣布:一、撤销党内对潘汉年同志的原审查结论,并提请最高人民法院依法撤销原判,为潘汉年同志平反昭雪,恢复党籍;追认潘汉年同志的历史功绩,公开为他恢复名誉。
二、凡因“潘案”而受牵连被错误处理的同志,应由有关机关实事求是地进行复查,定性错了的应予平反,并将他们的政治待遇、工作安排和生活困难等善后问题,切实处理好。
至此,蒙冤多年的潘汉年案重又恢复了历史的本来面目。
据说,中纪委的一位领导同志在看了李克农当年写的这份反证材料后,曾经深有感触地说:“李克农当时能写出这样的报告,是要冒风险的,是很不容易的。”
《湖南文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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