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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古第一英雌女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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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娲是中国历史神话传说中的一位女神。与伏羲为兄妹。人首蛇身,相传曾炼五色石以补天,并抟土造人,制嫁娶之礼,延续人类生命,造化世上生灵万物。 女娲是中华民族伟大的母亲,她慈祥地创造了我们,又勇敢的照顾我们免受天灾。是被民间广泛而又长久崇拜的创世神和始祖神。她神通广大化生万物,每天至少能创造出七十样东西。 《太平御览》:女娲在造人之前,与正月初一创造出鸡,初二创造狗,初三创造羊,初四创造猪,初六创造马,初七这一天,女娲用黄土和水,仿照自己的样子造出了一个个小泥人,她造了一批又一批,觉得太慢,于是用一根藤条,沾满泥浆,挥舞起来,一点一点的泥浆洒在地上,都变成了人。 为了让人类永远的流传下去,她创造了嫁娶之礼,自己充当媒人,让人们懂得「造人」的方法,凭自己的力量传宗接代。另一种传说《独异志》是:女娲是与伏羲为兄妹。当宇宙初开时,天地之间只有他们兄妹二人,在昆仑山下,而天下未有其它人民。相议想为夫妻,又自觉羞耻。兄即与妹上昆仑山,咒曰:「天若同意我兄妹二人为夫妻,请您将天上的云都合起来一团,要不就把云散了吧。」以是天上的云立即合起来,他们俩就成了夫妻,中华民族都是他们俩的子孙后代。 女娲补天的记录见于《淮南子》:在洪荒时代,水神共工和火神祝融因故吵架而大打出手, 最后祝融打败了共工,水神共工因打输而羞愤的朝西方的不周山撞去, 哪知那不周山是撑天的柱子,不周山崩裂了,撑支天地之间的大柱断折了,天倒下了半边,出现了一个大窟窿,地也陷成一道道大裂纹,山林烧起了大火,洪水从地底下喷涌出来,龙蛇猛兽也出来吞食人民。人类面临着空前大灾难。 女娲目睹人类遭到如此奇祸,感到无比痛苦,于是决心补天,以终止这场灾难。她选用各种各样的五色石子,架起火将它们熔化成浆,用这种石浆将残缺的天窟窿填好,随后又斩下一只大龟的四脚,当作四根柱子把倒塌的半边天支起来。女娲还擒杀了残害人民的黑龙,刹住了龙蛇的嚣张气焰。最后爲了堵住洪水不再漫流,女娲还收集了大量芦草,把它们烧成灰,埋塞向四处铺开的洪流。 经过女娲一番辛劳整治,苍天总算补上了,地填平了,水止住了,龙蛇猛兽敛迹了,人民又重新过着安乐的生活。但是这场特大的灾祸毕竟留下了痕迹。从此天还是有些向西北倾斜,因此太阳、月亮和衆星晨都很自然地归向西方,又因爲地向东南倾斜,所以一切江河都往那里汇流。当天空出现彩虹的时候,就是我们伟大的女娲的补天神石的彩光。 女娲劳苦功高,在西汉的《运斗枢元命苞》中,女娲被列为和她的哥哥伏羲、尝百草救人无数的神农为中华民族人始之初的三皇。 千古第一英雌女娲 自从盘古开天地,揭开了人类历史,便开始了无休止的争斗。历史是由男人写的,也有不少女人涌现在其中,娲皇,也就是女娲氏可说是我们中国千古第一的英雌。 她生在承注山(现山东济宁县四十里),虽然是个女子,但也是个极奇怪的人,她的相貌尤为难看,牛首蛇身赤发,本领又极大,一日之中,可以有七十种变化。她是伏義氏的妹子,又叫女希氏。她在伏義氏的时候,就已做了一件极重要的事,制定嫁娶之礼。 太古时,男女之间不但交际公开,自由恋爱,甚至是随意匹配,女子遇到男子,没有一个不可使他为人之夫,男子遇到女子,没有一个不可使她为人的妻子,即人尽可夫,人尽可妻。到后来,生出的孩子,问他的父亲究竟是谁,连他母亲自己也莫名其妙。于是女娲氏提出男女两个配做一对夫妻,有一定的住所,永不离开,假定男子得到女子,叫做宝;女子得到男子,叫做家;这“家宝”两字,就是一对夫妻的永远往所了。在男女的结合中,必须是女子到男子那里去。因为要能够谋衣食,要能够抵抗仇敌,将男子和女子的体力比较起来,当然是男子强,女子弱,再加上女子生理上的缘故,有时不但不能够供给男子,保护男子,反而必须受男子的供给和保护,既然如此,女子就应该服从男子,住到男子那边去。女子必须住到男子那边去,但嫁娶的时候,还有三个条件:第一个是正姓氏,因为夫妻的配合,是要他生儿育女,传种接代,但是同一个祖宗的男女却配不得夫妻,因为配了夫妻之后,生出来的子女,不是聋,就是哑,或者肢体不全,或者成白痴,即使一个时候没有,到两三代之后终究要出现,“男妇同姓,其生不蕃”,是血份太热造成的。第二个条件是通媒的,这是郑重嫁娶的意思,现在男女的结合太随便,可以说全是由于情欲的冲动,而没有另外的心思。男女的情欲,本来是极易冲动的,青年男女的情欲,尤其容易冲动,凡是情欲冲动结合的,一旦情欲冲动的热度低落,就不免冷淡起来,结合得太容易,分散也一定极容易,而夫妻的结合应享受永远的幸福[1] [2] [3] 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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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哲士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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