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绕经济建设展开反腐斗争
记者:说到这里,我还想问一下,您对当前的反腐败斗争形势是怎样估价的?一些腐败案件仍时有发生甚至是居高不下,您作为一位“老纪检”又是怎样看待这一现象的?对此我们又该采取哪些对策?
刘丽英:这次中纪委在向十六大的报告中对反腐败斗争的形势是这样估价的:“通过全党和全社会的共同努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新的明显成效,党政机关和干部队伍中腐败现象蔓延的势头程度不同地得到遏制。”我对此完全同意,认为这个估价是符合实际情况的。
这些年来,我们惩处了一大批腐败分子,仅从1997年10月到今年9月5年间,全国纪检监察机关就立案八十六万余件,给予党政纪处分的八十四万多人,其中被开除党籍的有十三万多人,被开除党籍又受到刑事处分的有三万七千多人。在受处分的党员干部中,县处级干部为28996人、厅局级干部为2422人、省部级干部为98人。特别是近几年查处了成克杰、胡长清、李嘉廷、李纪周、丛福奎、慕绥新等一批腐败分子,在社会上产生了强烈的反响。真可以说是“查办一案,震动一方,铲除一恶,万民欢喜”。在这么短的时间里,查处了这么多的大案要案,充分表明了党中央严惩腐败的决心。
当然,我们还要看到另一方面问题的严峻性。我们现在仍处于腐败现象的易发、多发时期。分析一下,我们可以看出腐败案件呈现出以下一些特点―――
第一,如前所述,串案、窝案、案中案明显增多,腐败分子结成利益同盟,具有明显的团伙性;第二,集政治蜕变、经济贪婪和生活腐化于一体;第三,吏治和司法腐败严重;第四,经济发展的热点领域往往成为腐败案件的高发区;第五,领导干部傍不法“大款”现象严重;第六,作案方式和手段诡秘,更具隐蔽性;第七,一些腐败分子向国外境外转移赃款赃物,涉案人员向外潜逃;第八,查处与反查处、腐蚀与反腐蚀的斗争还相当尖锐激烈。
你提到滋生腐败的原因有哪些,我们不妨注意以下几个方面情况:
一是在现阶段所有制结构、分配制度和社会利益格局发生变化的情况下,滋生腐败的因素增加了。
二是一些党员干部的理想信念动摇,世界观发生了变化,这是发生腐败的根本原因。有的党员干部甚至认为,今后的社会,将以占有资本的多少来衡量一个人的价值,所以就想退路、留后路,开始不择手段地捞钱,最终走上了犯罪道路。
三是对领导干部、尤其是“一把手”缺乏有效的制约和监督。
最后是违背民主集中制原则,个人凌驾于组织之上。如果这些问题解决得不好,我敢说腐败现象就难免滋生。
这次党的十六大报告再次强调:坚决反对和防止腐败,是全党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不坚决惩治腐败,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就会受到严重损害,党的执政地位就有丧失的危险,党就有可能走向自我毁灭。这绝不是危言耸听!至于现在该如何应对,我想应该着重强调以下几点―――
第一点,必须按照十六大报告“对任何腐败分子都必须彻底查处、严惩不贷”的要求,进一步提高反腐败认识,真正在实践中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第二点,继续加大查办违纪违法案件的力度,维护党纪国法的严肃性;第三点,必须坚持全党动手抓廉政建设,以形成反腐败的整体合力。也就是说,我们只有以反腐败斗争的实际成果,才能取信于民,因为查办案件恰恰是人民群众看得见的、最容易认可的成果。另外,只有通过查办案件,才能暴露出我们一些地方和一些部门存在制度和法规不健全之处,才能有针对性地建章立制,做好预防腐败工作。
发展是硬道理 反腐败也是硬道理
记者:您说得全面而深刻。我想问一下,您从事纪检工作近二十四年了,平时会不会同样遇到许多纪检干部工作中碰到的一些难题?毕竟,您的身份不一般,是一位中纪委副书记。
刘丽英:我说过,我在中纪委近二十四年,主要是在案件检查的第一线工作,这也是我一生中担任领导工作时间最长的机关。可以说,我把对党的全部感情、全部热爱、全部精力和全部智慧,都献给了党的反腐败事业。我始终坚信,发展是硬道理,反腐败也是硬道理!不反腐败,我们改革开放所取得的全部成果都会丧失,也就不会有今天这样的好局面。
二十四年来,我尽职尽责,不敢有一点懈怠,平日是上班最早、下班最晚的人。实行的也是固定的“两点一线”制,即从家里去单位上班,再从单位下班回家,基本上没有其他社交活动,更谈不上去吃请。说起来,我来北京工作已经有二十多年了,却有10年没有去过王府井大街了,更不知道那儿的“步行街”是什么模样。
其实我也想通了,既然反腐败是一场与腐败分子进行殊死较量的斗争,就决定了办案人员肯定要受到来自国内、境外、国外的各种威胁、恫吓、诬告、诽谤和陷害。你把腐败分子查出来,轻者受处分、撤职、开除党籍、开除公职,重者被送进监狱甚至送上断头台,他和他家属、亲朋好友以及有牵连的人能不恨你、骂你、诬告你吗?人家并不管你是不是中纪委副书记。
说起来,有两件事对我的触动比较大,至今仍然忘不了:一个是与我相识已有40年的老同志,因接受了好处,便想通过我替腐败分子马向东说情,让我“网开一面”、“手下留情”,后来没有达到目的,他竟恼羞成怒,便多次向上级写信诬告我和我的儿子。我真是想不明白,一个老同志的灵魂和晚节,在一点既得利益面前竟然会扭曲成这样!另一个事情是,有个被害人的哥哥,因担心司法机关不能秉公执法,为引起上级对此案的关注,竟无中生有说我的儿子与此有染,控告我儿子包庇了死刑犯。打鬼借助钟馗,我能理解,但用这种方法却是我始料不及的!
记者:听说香港有两家报刊去年和今年有两篇不实报道涉及到您,这是怎么一回事?
刘丽英:应该说,境外国外一些媒体关注我们党和国家反腐败事业,这是正常的,其中一些涉及我国反腐败和我个人的报道也是比较客观和公正的,我对此表示感谢。但是,对境外国外个别媒体别有用 上一页 [1] [2] [3] 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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