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双江的家庭特征同样具有社会共性,比如老年得子现象早已变得不再稀奇,比如“421”的独生子女家庭结构以及由此带来的一系列问题。
未成年人犯罪即便在社会底层同样严峻,以“农二代”为例,来自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检察院的调研数据,近年来,农民工二代未成年人犯罪案件逐年上升,犯罪率不仅比城市同龄人高很多,也比老一代农民工高得多。进一步的调查显示,农民工二代犯罪呈现出侵财性犯罪占多数、暴力犯罪占相当比例、结伙犯罪突出、犯罪随意性大等特点。
青浦区人民检察院的调研显示,2009年至2011年间,青浦区院未检科共计受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253件,涉罪未成年犯罪嫌疑人343人。其中,非本地户籍293人,占涉罪未成年人总数的85.4%;非本地户籍中208人系随迁子女,占涉罪未成年人总数的60.6%。
《新民周刊》列举这些数据,无意于为李某们辩护,旨在提醒公众,未成年人犯罪的问题是一个考验全社会的时代病。
湖南某地农村去年曾发生一起留守少年弑亲的恶性案件(《新民周刊》2012年5月总688期曾有报道),倘若李某的身份换为留守少年,舆论想必会呈现截然相反的表现,同情甚至会试图去寻找背后社会与制度之恶,但那真能为恶行开脱吗?
必须摆脱“仇富”、“仇官”情绪的裹挟,摆脱快意恩仇的围观心态,对未成年人犯罪予以正确的认识,明星家庭一样培养出了很多优秀的人才,穷人的孩子一样会犯罪。
未成年人犯罪究其成因有着复杂的家庭、学校、社会、法律背景,比如在这起事件中,我们除了反思家庭教育,还应探讨社会环境与司法实践,《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三十六条和三十七条明确规定:“营业性歌舞娱乐场所、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等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的场所,不得允许未成年人进入,经营者应当在显著位置设置未成年人禁入标志;对难以判明是否已成年的,应当要求其出示身份证件。”“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经营者应当在显著位置设置不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的标志;对难以判明是否已成年的,应当要求其出示身份证件。”涉事酒吧允许未成年人进入,向未成年出售酒绝非孤例,未成年人犯罪呈上升趋势,多数与他们长期混迹经营性网吧、酒吧、娱乐场所有关。
在司法层面,是否有比收容教养制度更有效的矫正机制也值得探讨,英美等国不是没有可以借鉴的成功经验。更重要的是,在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方面,家庭、学校、社会、司法机关如何形成合力? 上一页 [1] [2] [3]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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