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2月22日,农历正月十三,网友微博曝料北京市公安局海淀分局对一名涉嫌轮奸案的男子刑事拘留,并暗指该男子为李某。消息很快得到警方证实,只不过此时的李某被人们发现更换了名字。
改名引发了第一波舆论对特权的质疑。不过,姓名权其实是公民的基本权利,更名并不需要任何特权,很快便有知情人士解释,李某收容教养结束后,李双江受文化高人指点,给儿子改名,为的是求平安以及便于今后好好学习。
一向爱子深切的李双江为儿子前途着想,更名以期消除此前肇事带来的负面影响,应该是可以理解的,问题在于,儿子行为失范后,这位红顶艺术家有没有对家庭教育方式进行反思并有改进。
有消息称,儿子犯下恶性刑事案件,让74岁的李双江经受不住打击,气得住进医院,但随后解放军艺术学院的工作人员又否认,称李主任这几天都来学校,很正常。
由于李双江一直保持沉默,我们对李某获释半年来家庭教育的细节还无法得知,一说,梦鸽原计划春节过后的3月份送李某去美国留学,但没想到他犯下如此大的过错。
丑闻发生后的舆论“狂欢”
对于这起轮奸案,社会公众予以了高度关注,但由于案件尚处于调查阶段,更多细节未披露。已知的情节是,2月17日凌晨,包括李双江之子在内的5个男孩在北京市五道口东源大厦B1一家酒吧内喝酒,酒后,5个男孩将一名女子带至了海淀区湖北大厦。酒店工作人员透露,凌晨5时许,5个男孩带着一个醉酒的女孩来到前台要求开房,因为几个男孩表示开房是为了让女孩醒酒,把她送到房间就离开,工作人员予以放行。之后几名男孩并没有离开,酒店认为那么多人在应该没事,没想到会发生轮奸案。大约一小时后,李某等人离开房间,未见女孩走出。工作人员回忆,李某等人订的是折后550元一晚的高级标准间,不过对当时6个人来到宾馆时的醉酒状态,酒店工作人员的描述并不统一。
根据警方通报,5个男孩通过暴力殴打、言语恐吓等手段强行开车将受害女子带至宾馆,在违背被害人意愿的情况下轮流与其发生性关系。2月19日,受害女子报案,20日晚上,警方在北四环某温泉酒店停车场布控,21日凌晨将犯罪嫌疑人抓获归案。令人唏嘘的是,5名男子中只有一名出生于1989年的男子成年,其余4个都未成年,不过都年满16周岁,其中,包括李某在内共3人是北京户籍。
消息最初有些混乱,比如受害女子是否成年,媒体表述最初是“十七八岁”,但随后又有消息“已成年”,法律规定,对未成年人实施强奸属于法定加重情节。记者注意到,关于这个细节,以及受害女子与李某等人的关系,警方至今未予公布。
梦鸽事发后唯一一次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儿子犯下了大错,该怎么处理,我们就怎么处理,根据法律事实来评判这个事。”但她也请求,“儿子还是未成年人,希望得到媒体和大众的宽容,将来他的人生有一个新的生存空间。”
从丑闻曝出开始,围绕这个家庭的各种评判都有,人们感叹于“儿坑爹”,叹息、同情李双江晚年名声因此不保,亦有人反思到底是“儿坑爹”还是“爹坑儿”。
在当前的社会大背景下,对一部分人而言,唱红歌的李双江代表着过去几十年来政府一成不变的宣教模式,而李某的犯案正是对这种宣教模式的嘲讽,因此难免借机吐槽。
但公众人物乃至媒体落井下石、过度解读、恶意消费,在理性的法律等各方人士看来实属不该。一起严肃的法律案件,一个原本具有深入探讨价值的社会问题,异化为一场娱乐的狂欢。比如,“大嘴”宋祖德先是大尺度曝光李某轮奸其家庭女教师,后又曝料李某非李双江亲生,而是梦鸽与著名歌唱家金铁霖所生的“野种”。对于这些内容宋祖德并没有提供任何的证据,而宋祖德到底有德无德早在他诽谤已逝导演谢晋等案例中得到了验证,问题是,对这些不靠谱的八卦,一些媒体、网站不加核实便将所谓曝料发布出去。
轮奸案的过程,以及李某担当的角色以及应该承担的法律责任,从司法上来说目前都没有确认,但舆论俨然已经言之凿凿,有人称李某有“银枪小霸王”的称号。更有网民搜索出了李某与未成年女友开房以及大尺度艳照,而媒体与网站则不加任何处理便转发,浑然不知这样的行为与未成年人保护法相抵。
中国的“星二代”、“官二代”、“富二代”犯罪、坑爹的案例屡见报端,李双江之子绝非唯一,只不过暴露得更典型,更具名人效应而已。那些拥有更多“拼爹能力”的他们,如果家庭教育在其人格形成的过程中不加以正确的引导,不能让他们正确思考拥有的“资本”,家庭将成为滋生他们恶念的温床。
家长是孩子第一个也是最重要的启蒙老师,李双江夫妇当然应该好好反省他们在儿子犯罪过程中的推动作用,比如梦鸽为儿子乞求宽容的那段言论,之所以引发普遍质疑,便在于她的话护犊情深,但却缺乏应有的反思,尤其是对受害女子应有的歉意与关怀,她的眼里只有儿子的未来,没有受害女子“人生新的生存空间”。
人们也“理所当然”地从中揣测出李双江夫妇对待错误的态度,为了追溯家庭教育的问题,媒体挖出李某小学时期的“劣迹”,比如三年级时将二年级的学生从楼上推下去,比如曾抢夺同学游戏机,并指出发生这些问题后李某最终都平安无事。
话说回来,错仅仅是李氏夫妇吗?沸沸扬扬的争论中,舆论同样将受害女子冷落在角落。
未成年人犯罪是个社会病
逐渐回归的理性,让这场全民讨论变得更有意义。李某从“根正苗红”沦为不良少年进而成为全民鄙视的“轮奸案犯罪嫌疑人”固然与其家庭特殊性不无关联,但其所代表的“星二代”、“富二代”、“官二代”成长中的问题,是不是对“民二代”、“穷二代”“农二代”而言就不具代表性呢?
未成年人犯罪是中国乃至全世界各国普遍面临的社会问题,来自人民法院的信息显示,我国每年判处未成年犯罪人数平均在7万人左右。
李某的表现被称为“权富综合病”,这个“病”其实并不局限于权贵阶层,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在经济条件相对较好的普通家庭,尤其是北京、上海这样经济发达的城市,80后、90后甚至00后们的沉沦欲念、缺乏责任意识、行为边界模糊等问题,不也是近年来被热议的社会问题吗?
所不同的只是,对社会秩序、法律规则的漠视,对李某们而言,也许更多的来自家庭长期灌输形成的特权意识而已。
上一页 [1] [2] [3] [4] 下一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