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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必武于次年3月离开苏联回国。
中共第一任法院院长
董必武到中央苏区时,正值红军粉碎第三次“围剿”,蒋介石又集中兵力准备对中央苏区发动第四次军事“围剿”。 以博古为首的中共临时中央政治局,继续推行王明的“左”倾冒险主义政策,反对毛泽东“诱敌深入”的战略方针,要求红军在敌合围未成之前,就去夺取中心城市,争取江西首先胜利。 随后,调毛泽东做政府工作,接着又撤销了他的红军总政委的职务。 尽管毛泽东受到排斥、打击,董必武却旗帜鲜明地支持毛泽东的正确主张。 1933年初,中共临时中央被迫由上海迁入革命根据地以后,苏区中央即准备创办学校,决定取名为马克思共产主义党校,校址设在叶坪,后迁到沙洲坝。董必武被调去办党校,任教务长。 党校校长是洛甫(张闻天),副校长是杨尚昆。 不久,杨尚昆调到三军团任政委,董必武接任副校长,后任校长。 为纪念马克思逝世50周年,党校于3月13日(马克思逝世纪念日的前一天)正式开学。 1934年1月,董必武出席党的六届五中全会和中华苏维埃共和国第二次全国工农代表大会,当选为中央党务委员会书记和工农民主政府执行委员会委员。二月,被委任为临时最高法院主席,随后又被任命为最高法院院长。 他对严明党纪和革命法制十分重视,同时要求办案要严格手读,要建立档案,以备有据可查。在他的领导下,党纪和法制得到加强,工作效率,劳动纪律得到一定程度的改善。
长征途中,任妇女队队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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