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人借贷要注意哪些法律问题
韩荣是个体户,积攒了一些钱,常有亲朋好友向他借,每当遇到此事,他很为难。如不惜会得罪亲朋好友,如借的话又怕借后借款人不还生是非。怎样借钱给别人才能避免或减少纠纷呢?
借钱给别人应注意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是借贷要合法。出借人若明知借钱是为了进行赌博、走私、贩毒、诈骗等非法活动而借给别人属非法借贷。非法借贷的出借人不但得不到债权,反而要受民事、行政制裁,甚至追究刑事责任。
二是最好签订书面协议。协议应载明出借人、借款人姓名、住址、借款数额,出借、还款时间及其他双方约定的合法内容。尽量避免“君子协定”(口头协定),否则一旦一方否定,对方就难以举证。
三是当借用人不能如期还款时应及时起诉。我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五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2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有些人在借款人不能按期还款时,在万般无奈的情况下才诉诸法律,但此时往往已经超过诉讼时效,出借人丧失了胜诉权。理想的办法是,当出借人在知道借款人无力还债时应在时效届满前,让借款人写出还款计划使时效中断,因为《民法通则》第一百四十条规定:“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四是要求对方提供担保,或要求有一定经济能力的第三人做其保证人,数额较大的借贷还可请公证机关予以公证。
五是如系有利息的借贷,其利率可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4倍(含利率本数),否则超出部分的利息法律不予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