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交政策等方面的原因,德国对军火输出历来持比较审慎的态度。军工产品的80%以上行销于国内市场,即主要为本国国防建设服务。军工产品的出口在德国出口总额中仅占1%。德国历届政府均坚持“不向局势紧张地区输出军火”这一原则规定。2000年1月,德政府通过了新的军品出口准则。今后在决定出口军品时必须考虑军品接收国的人权状况。同时将所有国家分为两类,对第一类国家,包括北约、欧盟国家以及澳大利亚、新西兰、日本和瑞典等国不作军售限制,对其他所有国家将采取比较严格的军品出口政策。德国军工生产较发达,技术比较先进,军火贸易额也属世界各国前列。据美国国会研究服务局1999年8月5日公布的年度武器销售报告,在1998年全球签署的230亿美元的军火销售合同总额中,德国签署的对外军火销售合同额占55亿美元,仅次于美国,居世界第二位。据德国联邦统计局数字,1999年德国武器出口总值达28.44亿马克,占外贸出口总额的0.3%,其中向北约成员国出口武器总价值为15.7亿马克,向北约以外的国家出口总价值为12.7亿马克。
军队节日 德国的建军节为11月12日,但一般不举行大型的庆祝活动。各军种均无自己单独的节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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