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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然出现在镜头前。煽情至此,算是到头了。
非煽情类节目爱好者不要指望有什么委员、专家出头,取缔此类电视节目了。此类节目是电视台吸引眼球的法宝,有人看,就不愁没人做。国外的电视发展史证明,电视煽情节目是传媒大众化、娱乐商业化发展的必然结果,煽情对于电视节目的生存,必不可少,尤其对于商业电视的发展。转型期的中国,心灵、情感的追求成为稀缺的资源,电视煽情节目乘虚而入,打着追求真情的口号,吸引着大众的眼球。套个时髦的说法,煽情电视节目的流行是电视台和观众的互动,你动我的眼泪我动你的钞票。
翻了一下新版的汉语词典,煽情这个词赫然在目:“煽情,通过某种方式激发感情”。就解释来看,词性没有褒贬,但“煽”这个字,不由得让人想到“煽动”、“煽风点火”,感觉上,就是有人拿一东西撩拨你。本来撩拨也没什么不好,电影音乐小说这些东西不都是在撩拨人么?但煽情为什么就让人恨?还是在于它那个“情”不是自发的,变味儿了,是一种过了度的“情”,所以假。和假烟假酒不同,这东西影响的是人的心灵和精神世界,隐蔽性和欺骗性很强。
新闻报道的煽情,会失掉媒体的立场,失去对世界的客观判断;情色网站的煽情,会让人流于低俗;电视节目和杂志的煽情,则以假乱真,鱼目混珠,让真实情感无从立足。等到我们的眼泪被他们煽干,他们还要煽我们的什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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