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本页为首页                              加入收藏
中文域名: 古今中外.com       英文域名:www.1-123.com     丰富实用的古今中外人物库
您现在的位置: 中国哲士网 >> 按拼音检索 >> Y >> yang >> 杨闇公 >> 正文

 

不落的星辰——杨闇公

央批准,四川省的共产党员在重庆中法大学秘密成立了中国共产党重庆地方执行委员会。杨闇公当选为第一任书记,冉钧为组织部长,吴玉章为宣传部长,形成了四川革命运动的领导核心。
  1924年在广州召开的国民党一大上,孙中山先生接受了中国共产党关于改组国民党,实行国共合作的主张,从而揭开了大革命的序幕。
  在重庆,经过吴玉章、杨闇公对四川国民党的整顿,形成了左派力量占明显优势的局面。1926年1月,杨闇公和吴玉章出席了在广州召开的国民党二大。他高度评价毛泽东在会上的宣传工作报告。同时对尚未暴露反革命面目的精卫蒋介石表示了警惕和鄙视。在那里,他还领受了党中央对四川工作的指示。
  回川以后,他筹备召开了四川省国民党一大,杨闇公代表省党部作了《政治报告》、 (工人运动报告》和《农民运动报告》,刘伯承作了《军事报告》,通过了杨闇公起的会议宣言。杨闇公、刘伯承、朱德都当选为省党部执行委员。通过这次大会,四川的国共合作进入了高潮。
  杨闇公作为四川省团组织的主要领导人,为巩固和扩大统一战线,发展四川的革命运动,迎接全国大革命高潮的到来,作出了历史性的贡献。
  
  三
  杨闇公29岁的一生,辉煌壮烈,犹如不断升腾的烈火。他是我党最早将武装斗争付诸实践并为之献出生命的革命家中的一位。
  在无产阶级上升成为统治阶级以前,暴力革命是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以武装的革命反对武装的反革命是中国革命的基本特点。中国共产党成立以前,先驱者们就开始了对武装斗争的理论探索,毛泽东、蔡和森李大钊等都曾为此作出过理论的贡献。党成立以后提出的民主革命纲领则坚决排斥了和平改良的道路而主张暴力革命。第一次国共合作的建立和北伐战争的开展,为党实践掌握革命武装,开展武装斗争提供了契机,毛泽东、周恩来等同志进行过积极的实践。但是,由于党处在幼年时期,这种探索一度被陈独秀右倾投降主义错误所阻挠。
  然而,以杨闇公为首的中共重庆地委审时度势,勇敢地、创造性地迈出了掌握革命武装,独立领导武装斗争的步伐。
  1926年8月,重庆地委提出了在四川“扶起朱德、刘伯承同志,造成一系列军队”的战略主张,决定在顺庆、泸州一线发动武装起义,以配合北伐战争。党中央同意了顺泸起义的计划,决定在重庆地委内增设军事委员会,由杨同公任书记,朱德、刘伯承为委员,陈毅也参加了领导工作。杨同公以川军中的共产党员和革命军官掌握的6个旅为骨干,成立了国民党川军各路总指挥
部,由刘伯承任总指挥。
  顺泸起义于1926年12月初打响,很快便占领了泸州和顺庆,极大地震撼了四川军阀。这次起义虽然在国内反革命势力的联合绞杀下失败了,但是,顺泸起义是中共重庆地委直接领导的第一次大规模的武装起义,更是我党最早独立领导的大规模军事行动。它积累了党领导军事工作的经验,参与领导起义并取得宝贵经验的吴玉章、刘伯承、朱德、陈毅等一批闇公战友,均成为后来南昌起义的骨干和中坚,
  顺泸起义是杨闇公、刘伯承、吴玉章、朱德、陈毅等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军事家为中国人民革命斗争立下的丰功伟绩,他们不愧为我们党内早期优秀的军事工作领导人。
  在杨同公的领导下,中共重庆地委在统一战线、武装斗争和党的建设三个方面开展了创造性的工作,四川地区出现了党组织坚强,国共合作巩固,群众运动高涨,武装斗争声势浩大的新局面,一跃而成全国革命形势发展最好的地区之一。1926年9月, 党中央曾指出: “川省现是最好工作之地,四川工作同志其刻苦奋斗的精神,更有为别省所不及者”。这既是杨闇公和他的战友们对中国革命的卓越贡献,也是党和人民对他们的崇高评价。
  1927年3月,正当刘伯承率军激战于前线的时候,英帝国主义制造了南京血案,重庆地委在打枪坝组织抗议帝国主义暴行的群众大会。3月31日,反动军阀刘湘与蒋介石勾结起来,向重庆人民大开杀戒,制造了骇人听闻的“三。三一”大惨案。杨闇公在惨案中脱险以后,于4月4日乘船前往武汉向党中央汇报。因叛徒告密,不幸被捕,于1927年4月6日牺牲在重庆佛图关下。

上一页  [1] [2] [3] 下一页

来源:中国哲士网

世界人物库,古今中外人物资料 杨闇公简介,介绍,生平事迹 图片照片

有关作品不落的星辰——杨闇公详细资料

  • 上一篇文章:
  • 下一篇文章: 没有了
  •  

     

    相关文章
  • 人物资料查询方法:你可以按拼音字母检索的方法查询,也可以按分类列表查看的方法查询
  • 人物字典  A B C D E F G H J
  • K L M N O P Q R S T W X Y Z
  • 2004-2010  中国哲士网版权所有 引用本站内容请指明来源  给本站投稿   备案序号 蜀ICP备0500925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