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市警察局长朱鼎钧是严自己选定的人,朱敲诈一商行法币2000元,严在查证后,命令第四区专员金巨堂将朱逮捕。金与朱是老乡,平时关系密切,多方包庇而不执行命令,严亲自派保警队去沙市,将朱逮捕解省。金又请湖北最高军事长官保定军校同学,江防司令郭忏出面力保,但严不为所动,终将朱鼎钧法办。
严立三经常到各地视察,了解民情吏治,事先不发通知,也不准迎送。总是只带一个通信员,配一匹驮行李的马,到达目的地后,随便找个地方住下,吃了饭之后就到当地政府了解情况,办理公务,不受任何接待。
由于严立三的勤劳持政,当时湖北省官员的腐败,怠职行为大为减少,公务员也再不敢玩忽职守,政府机关出现了严肃,紧张气氛,改变了以往工作效率低下,办事拖沓的陋习。
1940年7月,严立三辞去代理省主席的职务,严卸任时,任内的“主席特别办公费”节余有数万员,接任的陈诚不便接受,派人送还给严,被严拒绝,后来陈按照严的意见,将这笔钱拨作救济难民之用了。
严卸任后,拒绝了陈诚给他安排的省政府委员的位置,即不参政,也不拿委员薪金。后来干脆跑到宣恩县创办了“晒坪垦植处”,自己开荒种地,自食其力。同时还在宣恩中学义务教授数学。
严立三不但在吏治上业绩不凡,在学术上也有很深的造诣。特别是对中国文化有比较深的研究,见解独特。社会上人知其为名流者多,知其为学人者少。
1944年,严立三病逝于恩施沙湾湖北省立医院,病中,多次要求医生勿为其病多费精力,更不要因治他一人之病而影响了其他患病群众的治疗,情辞恳切,闻者莫不感动。弥留之际,留下了“有罪要火葬”的五字遗言。
严立三一生清正廉洁,不营私产,生活艰苦朴素,死后因无余资,入葬都成问题。后来万耀煌任湖北省主席时,把他的遗体运回武汉,葬于武昌郊区九峰山。
严立三为一旧社会的政府官吏,却能操守自律,一心为国为民,当为当今社会为官者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