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68年起接替杨尚昆担任中共中央办公厅主任,并继续兼任中央警卫局党委第一书记、总参谋部警卫局局长。被选为第三、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中国共产党第八次全国代表大会代表。在1969年4月召开的中共九届一中全会上,被选为中央委员、中央政治局候补委员;四年后,
汪东兴在中共中央警卫师党代会上讲话
汪东兴在中共中央警卫师党代会上讲话
在中共十届一中全会上,晋升中央政治局委员。
1976年10月,支持华国锋、叶剑英拘捕四人帮行动。汪东兴以中共中央办公厅主任、兼中央警卫局局长的身份,率领8341部队具体实施了拘捕行动。
1977年8月,在中共第十一次全国代表大会上,汪东兴被选为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共中央副主席,位列中央权力核心第五位。
1978年12月,在十一届三中全会上,作为党中央副主席、中央政治局常委的汪东兴受到多名老同志的点名批评,并被免去其兼任的中共中央办公厅主任、党委书记,中央警卫局局长,八三四一部队政委,毛泽东著作编辑出版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党委书记,中共中央党校第一副校长,中央专案组组长等职,实际等于被削去了实权。
1980年2月,中共第十一届五中全会又批准他辞去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共中央副主席的职务。
1982年9月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二次全国代表大会上,被选为中央候补委员。
1985年9月在中国共产党全国代表会议上,被增选为中国共产党中央顾问委员会委员;
1987年11月的中国共产党第十三次全国代表大会上,连任中央顾问委员会委员。
(第三、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中国共产党第七次全国代表大会候补代表,第八、九、十、十一、十二次全国代表大会代表,中共中央第九届政治局候补委员。第十届政治局委员,第十一届政治局常委、中共中央副主席、第十二届中央候补委员,中共中央顾问委员会委员。) 上一页 [1] [2] [3] [4]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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