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拘后邓要求不要曝光
被拘留后,邓建国当即表示想办法还钱,可以马上先还10万,余下的再与债权人商量。他还一再向法官讨价还价,并提出不要宣传此事。
在拘留所清点、登记个人物品时,邓建国的包里有两张最近的刷卡消费小票,一张2万元,一张1万多。另外还有多张水疗会所、俱乐部的VIP卡。
据悉,当天下午,邓建国的代理人赶到广州中院执行局,与经办法官谈还款事宜。
拖债
为在豪华酒店娶妻
摆酒前签和解协议
据邓建国案的经办人饶法官介绍,由于邓建国想尽办法逃避债务,又喜欢炒作,对邓建国的强制执行颇有些“戏剧”的味道,但最终邓建国还是“聪明反被聪明误”。
名下存款只有1.8万元
2007年5月,邓建国因为拍摄《野蛮公主》第二部,向申请执行人黄某借款200万元,约定期限一年,利息25%,同时规定了违约金60万元。2008年7月,申请人向广州市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广州市仲裁委员会于2009年6月作出仲裁决定,裁定邓建国、巨星影业10日内共同连带归还申请人本息250万元及支付违约金60万元。邓建国未理会,随后,申请执行人向法院申请要求强制执行。
法院受理执行案件后,马上就对邓建国及巨星影业名下的财产进行了查询,结果在各个银行发现被执行人名下存款只有18667.56元。而之前邓建国在番禺买的地早就被其他法院查封了,广州中院只能对邓建国和巨星影业名下的南村镇、大石镇的4处房产进行轮候查封。巨星影业的法定代表人也早已经变更为邓凯。
婚宴摆完后仍不还钱
就在这时,邓建国却传出要和19岁的女友在长隆酒店摆结婚酒。法院立即向邓建国发出了《限制高消费令》,并要求长隆酒店协助执行。
邓建国无奈之下,主动找到申请执行人,要求与对方达成还款计划和《和解协议书》。在6月28日签订的《和解协议书》中,邓建国明确表示对欠债一事没有异议。他还保证在今年7月4日之前还10万元、12月31日还50万元、明年底还140万元、继续还清余款等。申请执行人主动向法院提出,同意邓建国在长隆摆酒。
然而,轰轰烈烈地摆完酒后,7月4日过去,邓建国未按协议还钱。就在不久前,邓建国高调宣布投资1800万元拍摄新剧。法院再次限令邓建国还钱,但他同样置之不理。法院开始对其实行查控、呈报拘留等行动。
法院
指挥中心给老赖
戴上无形手铐
广州中院执行二庭具体负责执行邓建国案,该庭副庭长李强向记者特别介绍了执行联动机制的中枢:“执行指挥中心”。
李强介绍,2009年底,广州两级法院成立执行工作指挥中心,并在今年实现与省法院执行指挥中心联网。通过该指挥中心可以查询到被执行人的 上一页 [1] [2] [3] 下一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