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高校聘请为客座教授。2000年,邓建国被中国新闻社《视点》杂志评为“影视界十大风云人物”之首,“这个奖项至少证明了一点,我是以一个独立影视人的身份站在市场的风口浪尖上,亏了是自己的钱,赚了是国家的荣誉。”
伴随着事业的成功,邓建国又陆续接受了许多荣誉:2001年,邓建国赴香港接受了马耳他圣约翰爵士团向他授予的“爵士”勋章;2003年,邓建国当选25年“改革之星”,成为娱乐圈惟一入选者,当时的颁奖词是“以独到精明的眼光投拍了大量脍炙人口的影视作品,以一个放映员的成功激励了无数满怀激情创业的人”。邓建国是否有那么崇高的时代意义姑且不论,他在内地影视行业里做出的几个“第一”却是不可否认的:最早签约香港演员、制作人;最早签约韩国演员;第一个和电视台提出“风险合同”这一概念,并对电视台承诺“收视率不到20%可全免费”;第一个在美国洛杉矶成立“好莱坞中国巨星电影公司”。回望往日辉煌,邓建国倒显得轻描淡写:“我只是在人们不懂营销时展开了营销,在人们还没有品牌意识时塑造了品牌。”
事业成功的同时,邓建国也招来了不少非议,人们给了他一个“炒作大王”的称号。他的许多非常规宣传手段获益匪浅,但一度引起了舆论的反感。“说我通过炒作也好、不用正常途径也罢,其实我做这些的最终目的是———不断向外界传递一个信息,那就是投资影视是赚钱的,这样无形中将外界资金引入影视行业来拉动整个文化产业。炒作是个中性词,我的炒作从来不以伤害他人为基础。” 上一页 [1]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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