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孙龙
公孙龙——(约公元前325——前250),复姓公孙,名龙,字子秉,战国末年赵国人。著作有《公孙龙子》。战国末年赵国人,著名的哲学家。他的“白马非马”论是留给后人的哲学命题,引发了二千多年的哲学思辩。
公孙龙是战国末年活跃于政治舞台上的一位游士、谋士和辩士。他有自己鲜明的政治主张和系统的学术观点,并为此积极地进行游说和论辩。他作平原君赵胜家客卿有二十余年,受到赵国君臣的厚待。他曾在邯郸解围后劝赵胜不受封地,为赵胜所采纳。他主张偃兵,反对诸侯之间的战争。
在学术上,公孙龙是名家“离坚白”派的领袖。“白马”“坚白”之辩确是公孙龙名垂史册的主要辩题。他曾在平原君家与孔穿辩论“白马非马”,还与邹衍有辩论,受到邹衍的批评,不久被平原君罢黜,即卒。
有关《公孙龙子》的真伪问题,现在看来,《迹府》篇以外的今本《公孙龙子》五篇,包括了公孙龙最重要的论题和论据,足以代表公孙龙的思想和学术,不应当视作伪书。如果把《公孙龙子》五篇看作一个完整的体系,那么公孙龙的逻辑思想,它包括了相当于我们今天所说的普通逻辑的一些内容。
公孙龙在《名实论》中讨论了名实观和正名理论。名实观是讨论名实关系问题的。公孙龙首先提出了“物”“实”“位”“正”四个基本范畴,其中“物”即天地万物,“实”即事物本身的质的规定性,“位”就是物之实用来充实它自己而不空旷的那个范围,“正”就是事物应当处在它应在的正当位置。“无名,实谓也”。名是对于实的一种称谓。“正名实而化天下”,名实之辩风起云涌,而真正从逻辑理论的高度明确提出并系统论述“正,名”问题的论著,首推公孙龙的《名实论》。
公孙龙出于政治上的需要,极其重视“正名”的问题。他力图纠正名实混乱的现象,达到教化天下,稳定和巩固封建社会制度的目的。“正其所实者正其名也”,是公孙龙正名理论的立论基础。“其名正则唯乎其彼此焉”,是公孙龙正名理论的核心,它明确规定了正名的基本原则和要求。按照“唯乎其彼此”的原则,一个事物只能有一个与之对应的名称,一个名称只能有一个与之对应的事物。
《名实论》具有朴素反映论的性质,是公孙龙逻辑思想的基础。这一提法强调的是概念的自身同一,否定的是概念的含混游移,明确地揭示了形式逻辑同一律的内容和要求。这是从概念论角度对公孙龙逻辑思想的总结,也是《名实论》的成就和贡献,但是,《名实论》所描绘的万物彼此绝对独立和分离,却否定了事物的联系和转化。它所主张的名实一一对应,则是名实关系的凝固化和对概念同一性的形而上学理解。这是《名实论》的严重缺陷,也是公孙龙整个逻辑思想的致命弱点。
作为《白马论》中心论题的“白马非马”,是公孙龙最有影响力的一个论题,“白马非马”主要从内涵和外延上揭示了概念的种属差异关系,说明种概念和属概念在质和量的方面各有自身的规定性。《白马论》是对古代逻辑学的贡献。《白马论》的逻辑思想十分丰富。它对“白马非马”命题所作的系统论证,包含了有关概念、判断和思维规律等方面的内容,在逻辑学上有很大成就。其一,《白马论》是中国逻辑史上第一部研究逻辑思维问题的论著;其二,《白马论》著重讨论了概念论的问题;其三,《白马论》讨论了个别和一般的关系问题;其四,《白马论》中含有同一律思想。
但是,《白马论》的逻辑思想也含有形而上学的片面性。主要指公孙龙在强调同一性的同时,忽略了“同一性自身包含著差异性”的一面;公孙龙有见于概念之间、判断之间的对立和分离,却无视它们的一致性和联系;公孙龙看到了一般不能完全包括个别,这是他的深刻之处。但他不理解个别就是一般,一般就存在于个别之中,把抽象的“马”与“白”看成了以脱离具体事物的东西,陷入了唯心论。
“坚白石二”是《坚白论》的新论题。篇首有一段主客对话:“坚白石三,可乎?曰:不可。曰,二可乎?曰:可。”开宗明义地点出了《坚白论》的论题。
在《坚白论》中,公孙龙以石为例,阐述了他的《离坚白》观点。公孙龙认为人的感觉是不能同时兼知石的坚性和白性的。即使人的理性心智参与进来,理性仍不能对各感官所获得的诸感觉进行综合,故此关于石头的坚性与白色的认识是彼此分离的。他甚至认为,“坚”与“白”也可以离开具体的石头而独立自存,即独立自藏于物外。
公孙龙上述观点也有合理之处。他认为关于石头不同属性的认识,必须通过相应的感官去感知才能获得,各感官功能不能相互取代,这是正确的。但公孙龙片面强调感官的局限性,割裂感性认识与理性认识的辩证关系,否定理性对各种不同感觉的综合能力。这样,就把在一定条件下两个相异的简单判断不能统一。在他看来,只能非此即彼,不能亦此亦彼,从而否定了辩证思维的合理性。公孙龙以感官的局限性为由,割裂了事物属性之间的内在联系,并夸大了共性和一般的相对独立性,使共性脱离了个性,一般脱离了个别,认为它们可以独立自存,这显然是唯心论的观点。
《通变论》,旨在论进退通达变化的道理。其中心论题是“二无一”。主要从概念上分析整体和部分的分离性。“二”指整体,“一”指部分,具有更明显的绝对分离倾向。
《通变论》有三种论题:(一)“二无左”“二无右”;(二)“羊全牛非马,牛全羊非鸡”,(三)“青以白非黄,白以青非碧”。《通变论》对《墨辩》逻辑有积极影响,表现在(1)类同,类异和分类标准;(2)“正举”和“狂举”,“与类”和“与暴”。
《通变论》虽然有一些有价值的内容,但同时表现出明显的形而上学诡辩色彩;片面夸大整体与部分的差异性;违反分类原则,混乱类的界限;名实相乱,割裂共性个性关系;牵强附会,不相于类比。
最后略谈《指物论》的思想,主要讨论事物与种性的关系,集中围绕“指”、“物”、“物指”三个范畴展开论述。中心论题是:“物莫非指,而指非指。”《指物论》主要回答“万物的本质是什么”或“万物是怎样构成的”这样一个根本性的哲学问题。
总之,公孙龙是位功过多半的思想家。一方面,他对思维形式和规律有独到的研究,阐明了概念必须具有确定性,并揭示了思维过程中概念与概念之间、主词与宾词之间的矛盾性,特别是其中的一般与个别的矛盾性,对先秦哲学发展作出了一定贡献;另一方面,在思想方法上的绝对主义,片面夸大概念之间的差异和对立以及事物属性之间的矛盾,夸大一般与个别的对立,从而否定了其间的同一性,使一般脱离了个别,并派生个别,导致了唯心主义,给后人留下了深刻的思维教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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