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作业(文)要求及批改的规定
中国哲士网“百科知识”为您提供生活百科
中国哲士网百科知识站
相 关 文 章
2005年全国自主招生新增高校招生特点分析
2005年高校计划招生510余万
中行详解贫困家庭学生如何办理国家助学贷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办学条例》
关于印发《2004-2010年西部地区教育事业发展规划》通知
教育部关于加快推进全国教师教育网络联盟计划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
中行详解贫困家庭学生如何办理国家助学贷款
春季高考明年起取消
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明年调整
校园制造之搞怪趣事五则
校园有趣的口头禅排行榜
农村学生在重点大学所占的比例呈下降趋势
政府800万奖励22所民办校
影响校园爱情的8大人物
提高汉字录入的点滴体会
本 站 统 计
你的位置:哲士首页 > 哲士学校 > 政策法规 


关于作业(文)要求及批改的规定



1 、必留作业的学科: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
2 、必留作业学科的任课教师在每节课后,要留(经过精选的)适量的家庭作业,其它学科根据需要可留少量作业;所留作业应体现出对不同层次的学生有不同的要求;
3 、各任课教师对所留作业要按时收,及时全批全改;对不交作业的学生,任课教师要对其进行教育,并于当日放学前补交;
4 、对学生的作业,任课教师要认真、细致地进行批改,正确的打“ √ ”,错误的打“ X ”,并指出错误所在,要求改错;
5 、每次作业批改后要针对存在的共性问题,改错的情况等进行讲评;提倡对个别学生的问题进行面批;
6 、作业要有成绩评定:除作文外均为五分制,作文可用百分制;要注明批改日期;
7 、作文(含小作文)一学期要完成规定次数(六大六小),批改作文要有评语;
8 、教研组每学期安排两次对教师作业批改情况的检查,对按学校要求留作业,并认真批改者,期未给予奖励,并记入个人教学档案;对于不按要求留作业,批改不认真者,给予批评并与结构工资挂勾;
9 、为在确保教学质量的前提下,减轻学生负担,各任课教师应控制作业量,提高作业的实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