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规则
1 、开考前十分钟,考生进入教室,需把与考试无关的物品(如眼镜盒、铅笔盒、胶条、涂改液、书籍、练习片子等)放在考场外,只能带考试需用的文具进考场。
2 、开考前 5 分钟,在监考老师指导下填写试卷卷头,然后阅览试卷,但不能答卷。
3 、考试要沉着、冷静,认真思考问题:考场内不得说话、传递纸条;不得左顾右盼;需借用文具要经过监考老师。如有违纪者,视情节及认识错误的态度,给予批评或处分。
4 、考生有问题要举手示意,持监考老师走到身边再轻声询问。
5 、考生迟到 30 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开考一小时后方可交卷。
6 、出考场后要安静地离开考区,不得喧哗,不串楼层,做到轻声右行;在结束考试时间不统一时,要做到心中有他人,绝对保证考区安静。
7 、考试期间保持楼内、室内清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