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教育厅关于普通高中毕业会考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操作考查的通知(川教函[2005]10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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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教育厅关于普通高中毕业会考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操作考查的通知(川教函[2005]104号)

日期:2005年4月5日



川教函[2005]104号

四川省教育厅关于普通高中毕业会考物理、
化学、生物实验操作考查的通知

各市、州教育局:
根据我省有关规定,现将高中毕业会考物理、化学、生
物的实验考查工作通知如下:
高中毕业会考物理、化学、生物三科实验考查于每年的
4月2O日后进行,5月2O日以前完成。这三科的试题由我厅责成四川省教育科学研究所命制,试卷印制工作由各市、
州教科所承担。各地于当年的4月5日前派专人持介绍信到省教科所办公室领取试题,同时缴纳命题费。
每年的物理、化学各命制三套高中毕业会考实验考查试题,生物命制两套试题。要求每个学校应考查当年命制的全部实验,每个学生采取抽签的办法考查其中理、化、生试题各一套。考查时,考生应有6O%及以上的考核点达到考查水平时,成绩方可合格。实验操作考查试题和考查评分表的印制及使用方法参照川教研[1992]14号、川教所[1993]8号文件精神执行,试题印制等经费由各市、州按照有关政策报物价部门核定。
各地在考查前应做好实验仪器、药品的配备工作和师资培训工作。实验考查的评分教师应事先接受实验考查标准和各项实验考查评分要求的培训。实施过程中,各地应加强指导和监督,严格执行我厅关于实验考查的有关规定,杜绝不按规定考查和不考查也评分的现象发生。
请各市、州把开展实验考查的时间于每年的4月15日
前报我厅基础教育处和教科所,以便进行指导与抽查。




四川省教育厅
二00五年四月五日



主题词:高中 会考 实验 考查 通知
四川省教育厅办公室 2005年4月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