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教育厅关于第七届全省自制教具评选活动的通知(川教函[2005]10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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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教育厅关于第七届全省自制教具评选活动的通知(川教函[2005]102号)


日期:2005年3月28日



川教函[2005]102号


四川省教育厅关于第七届全省自制教具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市、州教育局: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加强实验教学改革力度,决定开展第七届全省自制教具评选活动。根据教育部有关精神,为促进幼儿教玩具的发展,激发幼儿。教师的创新精神,本届教具评选的范围为幼儿教玩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凡在幼教教学中使用的,由教师或教师指导幼儿自己创造设计制作,以前未参加过省教育厅评选的幼儿教具或教玩具。
二、评选条件
1、符合科学原理,满足幼教要求,对激发幼儿学习及


智力开发等方面有显著作用。
2、教具设计构思有创新,能突出鲜明地显示教学现象,给幼儿以启发。
3、取材容易,便于自制推广,结构简单,易于操作,外形美观,安全可靠,造价低廉。
4、应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方面有创新和发展。
三、评选方法
1、各市、州教育局根据评选范围和条件,推荐10件以上教具参加评选,大型教具可用模型参评。
2、推荐的教具要填写“四川省第七届自制教具评选申请表”(见附件),由市、州教育装备部门签署意见,加盖公章后,于2005年7月19目前报省教育厅技术物资装备处管理科。
3、有省教育厅技术物资装备处组织专家对申请参评的材料进行初审,初审结果及参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奖励
l、对通过初审的教具作者发给参评书。
2、对获奖的教具作者发放获奖证书。
3、对组织、推荐工作做得好的市、州教育部门颁发组织奖。
附件:四川省第七届自制教具评选申请表


四川省教育厅
二00五年三月二十八日


主题词:幼教 教具 评选 通知
抄送:各市、州教育技术装备处(所、站)
四川省教育厅办公室 2005年3月2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