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名
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
面积32.9566万平方千米。人口8201.4万人(其中13~17岁男447.9万人,欠432.7万人;18~22岁男406万人,女392.7万人;23~32岁男702.8万人,女685.7万人)。国内生产总值300亿美元(1999年)。国防费10亿美元(2000年)。粗钢250万吨(2000年)。原油1600万吨(2000年)。原煤田7万吨(1999年)。天然气6.97亿立方米(1995年)。发电量240亿度(2000年)。粮食3570万吨(2000年)。民航能力,固定航班机场12处,民用航空飞机102架,客运量约2.09亿人千米,货运量1900万吨千米(1999年)。水运能力,商船(载重100吨以上)230艘,总载重量872.8万吨(1999年)。
国防政策
越南奉行“全民国防”政策:
(一)巩固和加强以人民武装力量为骨干的全民国防和安全事业,将国防与安全相结合,不断完善军事法规体系,把党关于建设全民国防、人民安宁的主张和政策体制化;加强党对军队、公安和国防安全事业的领导,加强国家对国防和安全系统的管理;充分发挥全民和政治系统的综合力量,逐步增加国防和安全潜力,建立稳固的全民国防基础。
(二)坚持国防与经济紧密结合,强调巩固国防和发展经济是越南的两大战略任务,在目前和平状态下,要优先发展经济,提高综合国力。同时要在经济建设发展过程中,逐步加大对国防建设的投资比重,建设和巩固必要的国防工业基础设施,并利用民用经济设施为国防建设服务;明确国防工业的发展方向,合理调整国防工业的战略布局,带动当地经济的发展,使之成为新的经济发展中心;根据工业化;现代化的发展进程,逐步提高军队的现代化水平,提高武装力量战斗力的综合质量。
(三)坚持争取外援与积极发展本国国防工业相结合,不断提高部队武器装备的现代化水平。强调在从国外购进大量先进装备的同时,积极发展本国的国防工业,自行研制各种武撒备。
(四)坚持国防与外交相结合。强调奉行"多交友、少树敌"的和平、务实外交路线,主张通过和平协商解决争端,坚持与世界上所有国家特别是周边国家发展友好合作关系,为经济和国防建设创造安全的外部环境。
(五)坚持建设由常备军、预备役部队、民兵自卫队和公安力量组成的武装力量。重点建设一支革命化、精锐化、正规化、逐步现代化的人民军队和人民公安;同时建设强大的预备役部队,以便在发生战事时能及时为常备军补充兵员。
(六)强化军队的对外对内双重职能。对外,抵御侵略,捍卫国家独立、安全、主权和领土完整。对内,防暴乱、反颠覆,保卫党和社会主义制度,维护政局稳定;挫败各种旨在损害国家建设发展事业的阴谋破坏活动,有效地制止和严惩各类犯罪,确保社会秩序稳定与安全。
军事战略
2000年,越南继续根据其面临的安全形势和未来高技术战争的特点研究调整军事战略问题。但仍实行“积极防御”军事战略,其主要内容是:以美国全球范围的潜在敌人,以“对越构成威胁的周边大国”为地区主要作战对象;以保卫领土(海)主权完整和社会主义制度为基本战略目标;以积极应付局部战争和武装冲突,坚决抵制“和平演变”为军事战略方针;以主力部队、地方部队和民兵自卫队三种武装力量相结合,建立“区域防御”体系为战略手段。
国防体制
越南宪法规定:国家主席统帅各人民武装力量,并兼任国防与安宁会议主席。但实际上越共中央军事党委是最高军事决策机构,越共中央总书记兼任军委书记,通过国防部对全国武装力量实行统一领导和指挥。国会设有国防与安宁委员会负责审查和监督国防安全政策的执行;国家机关设有国防与安宁会议协助国家主席统帅武装力量。国防部既是越共中央军事党委的办事机构,又是越军的最高军事行政机关,下辖总参谋部、总政治局、总后勤局、总技术局、国防工业总局和情报总局。六大总部(局)分别负责全军的军事指挥、政治思想教育、后勤供应、技术保障、军工及生产经营、情报搜集与服务。国防部机关设有办公厅政策局、物资局、财政局、外事局、刑事调查局、科技与环境管理局、经济局、计划投资局、车辆局、武器弹药局、计量局、科学工艺环境通讯中心、监察委员会等,直属单位有军事战略院、军事历史研究院等。武装力量由正规军、地方部队、预备役部队和民兵自卫队组成。正规军又称主力部队,分陆军、海军、防空-空军三个军种。
领导人物
越共中央总书记兼中央军事党委书记黎可漂上将(2001年4月上任),国防部长范文茶上将(1997年7月29日上任),总参谋长黎文勇中将(1998年9月10日上任),总政治局主任范青银上将(1998年1月3日上任),总后勤局主任阮文沱少将(1998年1月3日上任),总技术局主任阮花盛少将(1998年1月3日上任),国防工业总局主任陈德越少将,情报总局主任武政中将,海军司令杜春公少将(2000年2月上任),防空-空军司令阮德察中将(1999年7月14日上任)。
武装力量
兵力 现役部队48.4万人。
陆军
41.2万人。划分为8个军区、2个特区,编有14个军部、纪个步兵师、3个机械化步兵师、10个装甲旅、15个独立步兵团、若干个特种作战部队(含空降旅和爆破工兵团)、约10个野战炮兵旅、8个工程兵师、10-16个经济建设师、20个独立工程兵旅。
主战坦克:共1315辆,其中:T-34型45辆、T-54/-55型850辆、T-62型70辆、PT-59型350辆。
轻型坦克:PT-76型300辆,PT-62/-63型320辆。
侦察车:BRDM-1/-2型100辆 [1] [2] [3] 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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