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迟志强自曝当年因流氓罪而被捕始末

不风流。我挺朴实,比较善良,但我在感情上不太把握得住自己,不是一个很有主见的人,不懂得坚定地拒绝。另外特定年龄段,生理上确实也有一些刺激和需求。我内心有很绵软的地方,会随波逐流,我到了某个场合,就会顺应这个场合,让自己置身其中。
  这个星期里头,还有一次,我们3个男青年一块儿,开着红旗轿车,到紫金山,一人带一个姑娘,都是跳舞时认识的舞伴,牵着手,抱上车,在红旗轿车里,一人腿上坐一个。不过是坐了一下大腿——这就是后来报纸渲染成的“聚众淫乱”。
  因为用车,跟这些人在一起“鬼混”了一个星期,可是我有工作,我要拍戏,我很快就回到自己的生活中去了。我们拍戏是半封闭的,比较严格,甚至是半军事化的。那是什么年代?那时候谈恋爱要向单位打报告,组织不同意,就不许谈恋爱,不到22岁也不许谈恋爱。
  这个星期给我带来了巨大的惊喜,我感觉自己有了一点幸福,又有点恐慌,一个声音在脑子里说:“赶快停止,不要往下发展。”得到了,就行了,就像我们现在说的,有点艳遇。所以,这个星期结束以后,我就再也不去了。又过了一个多月,戏拍完了,我离开了南京。
  强行搂抱叫猥亵 男女跳舞叫流
  迟志强刚进长影厂时拍的第一部片子,第一次出外景是在河北涉县,这是他“涉”足影坛的起点,最后他被捕时,也正在河北出外景,这一次,是完县。他再三强调:“完蛋”的“完”!
  当时正值1983年的全国“严打”,电影演员迟志强从来没想过严打会跟他有什么关系。这一天,拍戏之余,他正和同事在宾馆房间打牌,完县当地协助他们拍戏的派出所干警来敲门,平时和蔼客气的干警,此时完全换了一种态度。
  因为跟这个警察平时很熟悉的,我还开玩笑,咋了?谁得罪你了?他也不搭茬,只说,你出来一趟。
  我还没出门,就这么一探头:一走廊的公安局警察!齐刷刷的蓝制服红领章一大排!这是干什么?我脑子一下子闪现到南京。果然,干警告诉我,他们接到南京方面的电话:拘捕迟志强。
  当天就把我投到完县看守所:一个小土房子,里面已经关了两个人,地上都是,一个戴着手铐,另一个在地下坐着,到处都是臭烘烘的。我从那么高档的宾馆,一下子就被投到这里。他们俩一看见我很兴奋:迟志强!你不是迟志强吗?你怎么进来啦?!你都可以想到我当时多丢人。我再一问,这两个人:一个偷看女厕所,判了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另一个,强行搂抱了一个女青年,叫猥亵,判了4年。
  说句心里话,把我跟这样的人关在一起,我都恶心,可是一想,我还不如他们呢,他们还没跟女的发生实质性的关系呢就这样了,那我还不得死罪枪毙啊?你别笑,那时候男女关系问题太高压了,而且你不知道严打那会儿,天天枪毙人,那都是我们亲眼看见的:用枪指着,一大排胸前的牌子,什么强奸犯抢劫犯杀人犯流犯,死刑!立即执行!大叉子嚓嚓一划!
  那时候,我心里真没底。不像现在,人都有法律意识了,要是犯罪,你得有侵犯的客体,我侵犯了谁呢?她主动,你愿意,两厢情愿,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这些词今天全懂了,可当时哪有啊?完县的警察也不知道我具体是犯了什么事,问我,我能好意思说吗?我就说,打架吧。我怎么好启齿跟人谈男女关系!
  公安对我挺好,回宾馆拿来了我的牙刷,把宾馆的被子褥子也带来了,铺在地上,那两个囚犯都看傻了,没见过待遇这么特殊的犯人吧。不一会,送进来一大桶地瓜煮稀饭,是我们3个人的。两个囚犯马上跳下来吃,我却一口都咽不下,最后他俩全吃了。我跟公安要了一颗烟,就伸在小铁窗边抽着,就这么熬了两天。
  第三天,南京来人了,持枪的武警,押解去南京,我还带着铐。这一路上你哥哥我丢人丢大了!众目睽睽,都认识我啊!武警还说,我们从来没押解过名人,这次算见识了。到天津上火车,他们3个武警把钱给弄丢了,最后还是我出面。我跟车长说,我们出差,钱丢了。车长一看:迟志强!赶快安排卧铺,4个人的火车票都不要钱。就这样,他们才给我解了手铐。到了南京,一下火车,马上铐上,推进警车,呜啦呜啦把我带走了。
  后来才知道,被抓是因为跳舞,跳舞就是流。我们一起跳舞的全被抓了,要命的是,每次问到跳舞的还有谁,大家也不知出于什么心理,第一个准说迟志强,我成了领头的了!公安局的同志跟我说,你要主动交代,要是等别人说了,你就被动了。前几天你爸爸来了,你不讲实话你能对得起你爸爸?我也老实,心想着坦白从宽,说得一干二净,全交待了我心里也轻松了。
  又过了若干天,《中国青年报》的记者,谎称是公安局的上级来了解情况。我听说是上级,心想就怎么贬自己怎么说吧,做了一大堆深刻的检讨和严厉的自我批判:追求资产阶级生活方式,资产阶级享乐,向往奢华的生活……没想到我这汇报思想、狠斗私字一闪念,到了记者手里,全变成了我的罪行。
  报纸出来,大标题“银幕上的新星,生活中的罪犯”,文章里写我如何把姑娘们带到红旗车中,集体淫乱,轮奸、强奸。报道一出,举国哗然:这样的人,还留着干什么?赶快枪毙!
  文章出来以前,公安局给我单位打电话,迟志强这个案件没受害者,顶多就是生活作风不好,让厂子接出去教育。我们厂保卫处处长刘世荣,《英雄儿女》里演王成的,星夜兼程,往这赶,当时长春到南京要两天,就这么巧,就他们来接我出去的途中,新闻报道出来了,短短一天的时间,全国各地多少个电话打到南京公安局:像迟志强这样的败类、退化分子,这样肮脏的人,还留着干什么?我们在等待公审枪毙!这样的电话,打到公安、打到省委、省政法委……公安局对我们单位的人说:现在不行,不敢再提放人的事情了。
  还是我们厂长水平高,他给公安打电话:“你们既然已经决定要放人,就说明事情不严重,怎么能受舆论的左右呢?”对方的回答是,不行,现在政法委很为难:迟志强暂时不能放。后来又追加了一条:迟志强红案(红旗轿车案)按流罪处理,要不然全国人民不答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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