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立刚(博客)向记者表示,就目前的情况而言,这件事情责任归属虽还比较模糊,但更多还是公安部门的责任,而不是通信管理局或者运营商的责任。项立刚认为,通管局的责任是规范电信运营业,这就好像工商管理局的责任是规范企业的经营,如果有人利用旗下企业的场所进行诈骗,那显然公安部门应该介入。而对于运营商而言,其号码资源被利用,显然也是一个受害者。
项立刚认为,如果运营商技术上能设置禁止类似诈骗行为,那运营商理所当然应该设置好。但如果技术上无法解决,而运营商本身又是受害者,那么追查显然是公安部门的事情。
法律专家:需各方协作推动
知名电信律师蔡海宁向记者表示,目前法律并未清晰界定出现类似问题运营商是否需要负责。但蔡海宁认为,面对层出不穷的新技术,不论是公安部门还是运营商都不能说没有责任,这只会让类似的犯罪行为越来越猖獗。
他表示,一方面,运营商有义务确保消费者能享受到安全的来电显示功能,网络电话进行的诈骗毕竟是通过运营商的固定网络和移动通信网络,因此运营商必然负有一定的责任。另一方面,由于相关的法律法规并没有完善,因此也不能说责任就完全在运营商一方。而归根到底,消费者自身也必须提高警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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