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失我爱》同样是一个从剧本到小说的创作过程,被王朔隐去的使用者这一次是时大鹰。
《痴人》是一部对保加利亚小说改头换面的抄袭。我忘了这部小说的名字,记得是发表在《译林》上,非常触动人的一本小说,王朔只是把原小说中的女性换成了男性。
《动物凶猛》中有《美国往事》的影子吗?我倒宁愿说是因另一部美国电影而起。那布电影的名字好象是叫《夏日恋情》。这电影是讲一个放暑假的少年和一个佳在海边的美国大兵的妻子,一个少妇的暖昧故事。这是北京作协组织在门头沟一个什么地方开会时放映的,我印象很深,电影里一个小流氓走路撅着屁股一扭一扭的,脸上总是接着无耻的笑容,大家一致认为这个美国小坏孩很像李晓明。
王朔在街上东听一耳朵西听一耳朵得来大量新鲜有趣的语言材料,怎么组织这些材料,使人物的对话间充满试探和不尽之意,他是学《红楼梦》,细读他作品中男女初遇时的对话还能看到《红楼梦》的影子。
对幽默感的处置和重视,写《22条军规》的约瑟夫·海勒对他有决定性影响,说鲁迅对他有影响,那是他的攀附。还有梁左,梁左对怎样把一句家常话说得有意思,一被三折,最终使人笑出声,他们相声行叫抖包袱,颇有心得,这在很大程度上改变了王朔小说的句式。
有两个人的生活态度深深影响了王朔的前期创作,直接反映到他部分作品的人物面貌上,一个是付绪文,一个是冯小刚。付绪文是那种口无遮拦的人,有点拿人不当人,也不拿自己当人,不管说谁说什么先把自己垫脚底下,踩着自己说话,所以无论他的话怎么过分,别人也不好说什么,这倒也获得一种自由表达的特权。冯小刚是眼风极佳,见人说人话,见鬼说鬼话,夸起人来十分舍得自己,他的逻辑是:我就是把人夸过了他也不能跟我急。夸的时候就把什么事都办了。这都是北京小人物的生存智慧,在严酷的社会环境下自保同时又能吃得开,听上去挺悲哀的,其实是小人物惟一可以多少保持一点自尊的方法。这两个人都王朔懂得了很多东西,丰富了他的创作和对人群的认识。老实讲,王朔创作中极招眼的一些观念,譬如什么也不坚持,不知丑焉知美等等,皆来自这二人。所以,也不要羞羞答答若是暗示谁是老师谁是学生,大家都是互相利用,各取所需,谁也没亏了谁,王朔做调佩一类文风开山人掌门人的姿态可以休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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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朔并不像他常爱摆出来的向人标榜的那样心胸开阔,不在乎,谁爱说什么说什么,都当是替自己扬腕儿了。他的反文化精英的姿态是被迫的,你想,他确实是没念过几年书,至今看罗素还在打磕睡,要他做知识分子那就是赶着黄花鱼登陆猴子尾巴立刻露出来,一天也混不下去。他是聪明的,知道扬长避短,不具备的东西,索性站到反面,这就有话说了,不是咱不懂,面是瞧不上!如果中国没有大众媒体这一光明大道九二年铺在了他脚下,仍然像那之前,一个写作的人想出头,必须开讨论会,有评论家在专业刊物予以肯定,就是说必须有知识分子势力认可,他未必敢那么有恃无恐,还是权衡过利弊得失,觉得所得大于所失才那样去做。
他也未必一开始真想和知识分子闹翻,内心大约还是想得个满贯百分才好,所以起初的姿态并非挑战,更多是挑逗撒娇,打情骂俏,撑死了是扮演一个淘气的孩子,以引人注目。坏孩子才需要更多关心嘛。走的是梁山宋江和张作霖们的路子,造反只是为了招安,目的是曲线做官。到知识分子真的批评他了,他面儿上坦然,心里还是有点急了,抱怨人家没有看到他暗藏的那些优点,没好好读他的书。“痞子”这个命名其实相当激怒了他,因为他一直是用经济地位划分阶层的,无论是出身还是现实收入水平他都自认为是属于中等阶级的,甚至还不大瞧得起大学中那些贫寒的教师,非常势利地视他们为“穷人”。痞子这个词把他归入社会下层,这几乎是一个侮辱,如同一个将军被人家当成了衣着花哨的饭店把门的。可怜的王朔,十年以后才反应过来这是一个文化称谓,这之前净跟人家辩论我趁多少钱我们家是部队的,我小时候,管你们才叫痞子呢。
这个人是记仇的,尤其是献媚不成反遭架出去,这是双倍的羞辱,用北京话说,这就叫“结下梁子”了。小人是不能得罪的,这是中国人都知道的。我不知道批评王朔的那些人是出于什么样严肃的动机,王朔这边,从一开始就是纯粹的个人恩怨。这个事儿从一开始就俗了,王朔的战法也很简单,你们说我不是东西,你们有一个算一个也都不是东西,可天下没一个是东西的。在这里,争论的前提被俞换了,学术的事情变成了人格上的比较。王朔的优势也仅在于抢先一步宣布自己是流氓,先卸去道德包袱,还落个坦诚的口碑,接着就对人家大举揭发,发现一个人小节有亏就指其虚伪,就洋洋得意,就得胜还朝。这基本上是文化大革命贴大字报那一套,搞臭一个算一个。王朔的知识函度本不值得和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