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都知道美国有位罗斯福总统,可是许多人不知道罗斯福总统有两位,一位是美国第26任总统奥多·罗斯福(俗称老罗斯福),另一位是美国第32任总统富兰克林·罗斯福(俗称小罗斯福)。老罗斯福是小罗斯福的堂兄,也是本篇所要讨论的主角。
老罗斯福生长在富裕之家,但从小患有气喘病、身体衰弱。他为了驱散病魔,热衷于步行、骑马、拳击等运动。他从纽约跑到北达科他州去当牛仔,风餐露宿,并经常摔断了骨头。以前他体弱胆小,连小小的擦伤都十分害怕,如今纵使摔断了胳臂,仍然忍痛勇敢跃上马背,继续狩猎。最后他终于以无比的耐心锻练出强壮的体魄。老罗斯福意味深长地说:“克服恐惧最佳的对策,就是——勇敢地面对它。”
后来他当纽约州长时,每天都一口气跑上纽约州议会门前的77级的台阶。一大群新闻记者随后追赶,只要能一口所跑完全程77阶后,还能发问的,都会得到满意的答覆。
老罗斯福年轻时就读哈佛大学。有一天,他在课堂上背诵一首诗。诗中有一段是:当希腊,她的膝盖为了祈求而下跪。当他背诵到“当希腊,她的膝盖……”就忘记了,好几次都如此。在英文里,希腊(Greece)与滑油(Grease)的发音相同,因此老师就向他说:“罗斯福同学,如果你在他的膝盖上加点润滑油的话,必能顺利地滑过去。”此话一出,全班爆笑。
大学毕业后,他深信“读万卷书不如行万里路”的道理,于是到世界各地旅游。他曾游历欧洲与中东,也曾到非洲探险,并攀登阿尔卑斯山,丰富了他的人生阅历。
老罗斯福担任总统后,凡是须经他签名的信函,在打完字后,罗斯福总要亲笔更动几个字后才发信。起初秘书认为自己撰写得不够好,所以被总统更改,于是更谨慎用心去写。后来秘书发现他还是每封信都改,有一天实在忍不住,问总统是否对所有信都不满意。
罗斯福总统摇头说:“我为了怕收信人误认信函全由秘书代写代打,我只不过签个名而已,所以我一定要用笔更动一两个字。这么一来,每封信都增加了‘人味’,不再那么冷冰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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