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精松 男,湖北省石首市人,1933年7月出生,1951年参加中国人民解放军,1954年加入中国共产党。曾任机械化师师长、集团军军长。1985年起分别任沈阳军区、兰州军区司令员、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事科学院院长。1988年被授予中将军衔,1994年晋升为上将军衔。系中国共产党第十二届、十三届、十四届、十五届中央委员。
刘精松(1933.07—— )汉族。湖北石首高基庙人。原名刘成竹。1954年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51年7月参加工作。中央党校大学学历。
上将军衔。1951年7月参军,为第7步兵学校学员。1954年4月任陆军教导营迫击炮连排长。1956年8月任坦克团高炮连连长。
1960年2月任坦克团作训股参谋。1965年11月任陆军高炮团副参谋长。1966年8月任陆军高炮团参谋长。1969年10月任陆军高炮团副团长。
1971年5月任陆军军教导队队长。1977年1月任陆军师参谋长。1978年10月任陆军师副师长。1980年6月任陆军师长。1983年5月任陆军军长。
1985年6月任沈阳军区司令员、党委副书记(1992年8月-1994年12月在中央党校经济管理专业函授学习)。
1992年11月任兰州军区司令员、党委副书记、书记。1997年11月-1999年1月任军事科学院院长、党委书记。中共12-15届中央委员。1988年9月被授予中将军衔。1994年5月晋升为上将军衔。1998年12月退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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