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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胡兰 14岁躺在铡刀上

胡兰全身雕像。

    当时生活在农村的刘胡兰从没拍过照片,塑造这个形象,是靠继母胡文秀口述介绍刘胡兰的外形特征,由著名雕塑家王朝闻创作出的原件放大、加工而来。

    刘胡兰展示在外面的多是凛然无畏、至刚至强的艺术形象,实际在烈士的花季青春中也曾有过丰富的情感生活。

    刘胡兰生前两次订婚,一次恋爱,牺牲后又经历过一场冥婚。1946年初,家长按照当地风俗,将刘胡兰与邻村男青年陈德邻订亲。不过因这两个当事人都主张自由恋爱,于是友好商定各自回家劝说父母解除婚约。

    同年6月,刘胡兰被破格吸收入党,不久又有人上门提亲。因男方当时在太谷县当学徒不常回家,刘胡兰以不了解男方真实情况而拒绝。当时的刘胡兰已经青春萌动,追求的是自主的恋爱和婚姻。

    同年秋,解放军某团连长王本固作战负伤被送到云周西村休养,刘胡兰因常去为王本固做饭、敷药,接触多了,两人产生了爱情。在那个年代,身处封建思想比较严重的乡村,这种行为表现出的恰恰是一种反封建的思想解放。

    由于战争环境险恶,加之刘胡兰年纪尚小,她与王本固尚未论及婚嫁。当时王连长只把一条毛毯、一支钢笔和一副眼镜送给刘胡兰家,算是订亲的信物。伤好归队时,他又送给刘胡兰一块小手帕留作纪念。刘胡兰临刑前把这块手帕当成最珍贵的物件交给继母。

    刘胡兰牺牲后,由大伯刘广谦操持,曾按当地习俗和一起牺牲的石六儿阴配。1957年,刘胡兰烈士陵园建成,刘胡兰遗骨单独迁进陵园,冥婚至此结束。

    无情未必真豪杰。英雄也是血肉之躯,每一个英雄都离不开具体的时代背景和生活环境。刘胡兰烈士生前有着丰富的情感世界,这使得她的英雄形象更加可亲可信。

    ■她牺牲时二妹刘爱兰在场目睹, 后来参军被分配到战斗剧社,在《刘胡兰》中扮演姐姐

    ■周总理亲自过问刘胡兰的家事, 为刘的继母解了不白之冤

    刘胡兰牺牲半年后,1947年8月1日中共晋绥分局决定破格(通常年满18岁方可转正)追认刘胡兰为中国共产党正式党员。不久,解放军攻克文水县城,杀害烈士的阎军连长许得胜、大胡子张全宝等先后被公审处决。

    刘胡兰兄妹5人,其中有3人是继母所生。她牺牲时,二妹刘爱兰在场亲眼目睹,1948年底,刘爱兰参军被分配到了战斗剧社,在剧目《刘胡兰》的演出中扮演姐姐。

    她的两个弟弟后来参军,分别被当地领导改名为“继英”、“继烈”。由于刘父不擅言词,外出做烈士事迹报告,一般由继母胡文秀担任。

    不过,有一段时间,刘胡兰的继母遇到严重的政治麻烦。究竟是谁出卖了刘胡兰,这个疑团长期未能查清,胡文秀曾一度受到怀疑,为此还遭到过批斗。刘胡兰的父亲刘景谦敦厚老实,对此却无法沉默。他和女儿刘芳兰一同赶到北京,找党和国家领导人明断是非。问题最后反映到了周恩来总理那里,周总理亲自过问,才使胡文秀解了不白之冤。

    事实真相直到1963年才查清:叛徒是云周西村农会秘书石五则,他曾因包庇地主段二寡妇受到过刘胡兰的批评,后被撤销职务、开除党籍,故怀恨在心。一俟阎军到来,便将刘胡兰等7人全部出卖。石五则于1963年2月14日被政府枪决,受到应有的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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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哲士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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