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于西城报子街49号一个两进的四舍院内。郭隆真住在这里,公开身份是负责行政工作,也教一些课,同时进行革命活动,党团组织经常在这里开会,研究工作。这样,缦云女校实际成为我党的秘密活动机关。郭隆真还经常到香山慈幼院及北京女高师、清华大学、燕京大学等处活动,进行发展党团组织等工作。她在慈幼院发展了张百川、李玉枢等第一批团员,并建立了团的组织,后又建立了地下党支部。她还亲自介绍陈璧如、张秀者、韩幽桐、张晓梅等同志加入了中国共产党。不久,郭隆真又担任了中共顺直省委委员,肩上的担子更重了,她象一位铜铁战士,夜以继日,不知疲倦地工作,东奔西走,播撒革命火种。 郭隆真还和国民党方面的左派张挹兰等共同主办了进步刊物《妇女之友》、《妇女钟》,对广大妇女进行宣传教育。郭隆真为办好刊物付出了艰巨劳动,这一进步刊物很受群众欢迎,但很快受到反动当局的查禁,为不影响刊物的及时出版,郭隆真便每月把编好的稿子送到天津,印好后,她用大网篮装起来,一盖上伪装,单行李带回北京。为避免前门车站的检查,她在东便门小站下车,雇人力车转道入城。这是个冒险行动,但她沉着大胆,总能来去自如,顺利完成任务。《妇女之友》共发行了12期,在当时很有影响,直到大革命失败才被迫停刊。北京大学图书馆至今还珍藏着这份刊物,它是郭隆真在北京从事妇女解放运动的见证。 在北京工作时,郭隆真住在井儿胡同4号的一间小门房里,紧张繁忙的工作曾一度使郭隆真的身体不佳,许多同志关心她的健康,劝她休息,安个家。看到革命还没有成功,斗争仍在激烈进行,郭隆真婉言谢绝于,她决心把自己的全部身心献给革命事业。 1927年4月,李大钊等人被逮捕,北京被白色恐怖所笼罩。一天,有人给郭隆真报信:情况紧急、快转移。为了保守党的机密,隆真把文件转移了,并让同志们先撤退。由于耽误了时间,她被逮捕;关押在北京第一模范监狱。在狱中,郭隆真坚持斗争,鼓舞难友的斗志,向看守人员宣传爱国反帝的道理。敌人在得不到任何证据的情况下,强行判处她12年徒刑。后来,在党组织和亲友多方营救下,于1928年末被释放出狱。 由于党组织遭到很大破坏,不少同志调离北京。郭隆真和组织失去了联系。1929年初,她装扮成农村妇女,离京去上海,在那里偶然遇到邓颖超同志,接上了组织关系,暂住在党中央直属机关;等候分配工作。 五、奉调北疆 领导工运
1929年春,组织上考虑到郭隆真有很好的群众工作经验,又是个久经考验的坚强党员,派她到东北,在满州省委领导下搞工人运动。郭隆真象只雄鹰,立即展翅飞向祖国的北疆。中共满州省委派她到哈尔滨中东铁路三十六棚总工厂兼党支部书记,她以家庭妇女的面貌出现,领导工人进行斗争。郭隆真向工人们学习,了解他们的疾苦,处处和工人打成一片,很快取得了工人的信任,为开展工作打下了基础。她领导工人进行反裁工斗争,取得了胜利。当时的满洲省委书记刘少奇称郭隆真是“工作上最积极,在政治上又正确的大姐”。不久,郭隆真被选为中共满洲省委委员,职工运动委员书记。1930年5月2日,在沈阳召开会议时,她又一次被敌人逮捕。由于同志们实现编好了“供词”,说是“给郭大姐说媒”,敌人找不到破绽,不得不释放了他们。此后,郭隆真离开沈阳到上海,并于1930年夏秋之交,被中央派到山东省委工作,化名郭林逸。 六、转战山东 不幸入狱
1930年的山东正处在反动军阀韩复榘的血腥统冶下。郭隆真到山东后,任青岛市委常委、宣传部长,和陈少敏、董汝勤等一起从事工人运动。1930年8月间,青岛市委发动了一次大规模的罢工游行和集会,遭到敌人的镇压,党组织暴露了,部分同志被捕。敌人更加疯狂地搜捕共产党人和革命群众,地下党的活动十分困难。但是,郭隆真仍不顾个人安危,千方百计深入到工人中去进行宣传鼓动工作,组织工人坚持斗争。她白天和工人们一块做工,晚上则走家串户,宣传革命道理,工人们也很愿意和她接近。郭隆真在纱厂、烟厂等一些工厂发展了一批党员,扩大了党的组织和影响。在郭隆真等人的领导和支持下,青岛不仅恢复了党的组织,创办了《红旗报》、《海光报》等革命刊物,而且成为当时全国工人运动最活跃的城市之一。这些成绩中有郭隆真同志的智慧、勇敢、辛劳和汗水,铭刻着她对党的无限忠诚。 有一次,郭隆真在和一位女工谈话时,被特务陈寄尘暗中发现,他对郭隆真进行跟踪监视。1930年11月2日,郭隆真到嘉禾路四方村100号林福昌家里活动,陈寄尘尾随其后,她刚进林家即遭逮捕。 郭隆真被捕后,被关押在青岛市公安局拘留所。因为她是要犯,态度又强硬,敌人破例给她这个女犯带上了手铐,派重兵守护。郭隆真初到山东时,一直化名张李氏或张马氏,因此敌人无法弄清她的真实姓名和身份,但认定她是一个宣传共产主义、鼓动工潮的“共党重要分子”,于11月17日将她解送济南第一监狱。韩复榘下令连夜进行审讯。郭隆真改变了对策,面对凶残的刽子手,她咬紧牙关,一言不发。敌人把她打得皮开肉绽,鲜血淋淋,让她供出党的地下组织。郭隆真怒视敌人,紧闭双唇,只字不吐。她的铮铸铁骨,革命气节,使狱吏也暗暗称赞。 反动军阀豁复榘,用尽伎俩,却得不到任何口供,恼羞成怒,在毫无证据的情况下,将郭隆真判处死刑。 七、民族英雄 巾帼旗帜 1931年4月5日凌晨,茫茫原野笼罩着夜幕。郭隆真、邓恩铭等22名共产党员被从济南第一监狱押往纬八路刑场。清明节的早晨,风在吼,黑沉沉的天似在啜泣。郭隆真昂然挺立,遥望天际,“宁可牺牲,决不屈节”!敌人的子弹穿透了她的胸膛,一位伟大的中国共产党党员、中国人民的优秀女儿——郭隆真牺牲了,终年37岁。 郭隆真等人遇难后,山东省委给中央的报告中说:“他们不仅慷慨就义,而且以百折不挠的革命精神进行斗争,这种光荣的牺牲,是值得我们纪念的。” 郭隆真一生追求真理;寻求救国救民的道路,是一位民族英雄,巾帼旗帜。正如邓颖超同志对烈士的评价那样:“她有火一样的热情,爱护着国家、民族;亦同样以火热的高度,憎恨当时的亲日卖国贼”。“在五四运动中,在她一生的革命工作中,都证明她是一位坚决勇敢、不顾一切、精诚不懈的奋斗者”。 上一页 [1] [2]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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