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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花木兰郭俊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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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俊卿头脑是清醒的。她牢记毛主席的教诲:功劳属于人民。她始终保持了普通一兵的本色。 根据组织的安排,郭俊卿转业到了地方工作。为了不引起人们的注目,她又改名“郭富”,以一个普通劳动者的身份开始新的工作和生活。她像革命战争时期一样拚命工作,早出晚归,从不计较个人得失。在青岛被服厂当厂长时,和工人一起踩缝纫机,还把调整工资级别的机会让给了别人。而她当时的生活并不富裕,每月也只有50多元的工资,负担着母亲和领养的一个孩子生活。 “文化大革命”中,她被调到山东曹县民政局工作。造反派给她捏造了一些莫须有的“罪名”,三天两头地批斗她,揪头发,坐“喷气式”,受尽侮辱。后来她被勒令回到老家。她的老母亲回家不久就因心脏病去世,郭俊卿也因血压升高,常常犯病。即使在这种情况下,她仍然无怨无悔,对党的信念和人民的热爱不改初衷,这不能不使人更加钦佩。 后来,组织上重新安排了郭俊卿的工作。她仍然一如既往,无论是对待工作还是对待同志,总像火一样的热情。在曹县民政局工作期间,当遇到有困难的人,都满腔热情的予以帮助解决,她对生活有困难的同志,常常这个5元,那个10元,用自己不多的收入无私地帮助他人。一位在战争中失去双腿的残疾军人,因为生活贫困,多次来民政局要求解决困难。郭俊卿常常把他请到家里,关照他的吃喝,临走,还要送上一点东西。另一位残废军人生活困难,郭俊卿把家中的衣服收罗几件给他带走。一些被认为是最难做工作的人,只要郭俊卿一去,几句话一讲,就被说服了。可见,她在群众中有很高的威信。 郭俊卿同志一生清贫。她无论到哪里工作,都严于律己,艰苦朴素。她在曹县当民政局副局长时,只有两间旧房,一只破皮箱。“文革”中停止工作的一段时间,一月只发30多元的生活费。落实政策后,她也不去补领。她说:“够花了。”她领养的一个女儿已经到17岁,还报不上户口,在家呆了一年多。有人提出可以招工,女儿也闹着要去,她就是不松口:“我从来没有找人开过后门!”这位全国著名的女战斗英雄直到离休,每月的工资也只不过是90.6元。 郭俊卿同志不幸于1983年在常州逝世。这就是我们所熟悉和钦佩的郭俊卿同志。她所做的这些事情,看起来很平凡,但平凡之中方显英雄本色。她为后人树立了一种崇高而又朴实无华的风范,如同一面旗帜向后人昭示着革命精神永存上一页 [1] [2] [3]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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