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的重组(按照达尔文的经典说法,新种必由积累新的微小变异而成)。⒉1920年又发现,德弗里斯鑑定的“能纯一传代”的月见“新种和变种”,实是一些种内的纯合连锁群。既然德弗里斯的材料里没有出现真正的新种或变种,那他有什么资格来讨论物种形成问题呢?从此再没有人理会《突变论》了。
    笔者认为当时人们对《突变论》的批评并不公允:其一,“融合遺传”、“隔离成种”都是自然选择说本身的软肋,不因挑出了德弗里斯的毛病就会使自然选择说的软肋变硬;其二,德弗里斯的材料里也有经得起检验的物种形成的事实。我们先看如下材料:
    迄今为止已被科学确切追究过的新种形成的实例仅有1例,为C.L.赫斯金斯(1931)报导的大米草新种(Spartina tonnsencli,2n=126),它由欧洲本地大米草(S.stricta,2n=56)与美洲大米(S.alterniflom,2n=70)自然杂文;杂合子本不育,但单倍体值株(n=63)生长时经自然发生的染色体加倍,克服了减数分裂时染色体配对的困难,从而得到能独立遺传的新物种。此例虽为孤证,但学理清楚,可重复实验,影响极大。已普查了显花植物2723属15193种,多倍体物种数有7596种(高达50%!),足以令人信服:在显花植物中多倍体新种形成是真实发生过的。
    有人指出:“德弗里斯在月见草中所观察到的突变现象后来证明大多是属于染色体畸变或染色体重排,有些甚至是多倍体”(J.鲍勃);现查看《突变论》中“第五代出现的巨型月见(Oe.gigas)”就很符合多倍体植株的形态待征。那末怎能排除德弗里斯的试验地里发生过多倍体突变成种的现象呢?
    当然,這里发生的“突变”不是通常意义的“基因突变”,而是“染色体组的突变”。是谁规定了自然界只能“基因突变成种”,不能“染色体畸变成种”、“染色体组加倍成种”?纵观当今生物学,“染色体组加倍成种”已获得实践验证,而“基因突变成种”的实例尚未发现一个,我们有什么理由弃已证的命题,而信待证的命题?
    还是回到德弗里斯《突变论》的本义上来,德弗里斯的时代谁也不知道“基因突变”、“染色体畸变”…,德弗里斯讲的“突变”实指物种可以骤变发生(照德弗里斯原意:新物种可以不经过变种或中间状态、直接从母种发生)。今读《突变论》可以领悟里面确实有“骤变成种”、“原地成种”的资料。《突变论》的思想光辉并不因前人解读有误而被抹去分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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