兼容原则的要求和目的是达到网络社会人们交往的无障碍化和信息交流的畅通性。如果在一个网络社会中,有些人因为计算机硬件和操作系统的原因而无法与别人交流,有些人因为不具备某种语言和文化素养而不能与别人正常进行网络交往,有些人被排斥在网络系统的某个功能之外,那么这样的网络是不健全的。从道德原则上讲,这种系统和网络社会也是不道德的,因为它排斥了一些参与社会正常交往的基本需要。因此,兼容不仅仅是道德的,也是技术的社会问题。
互惠原则表明,任何一个网络用户必须认识到,他 她 既是网络信息和服务的使用者和享受者,也是生产者和提供者;网民们享有网络社会交往的一切权利时,也应承担网络社会对其成员所要求的责任。信息交流和网络服务是双向的,网络主体间的关系是交互式的,用户如果从网络或其他网络用户得到什么利益和便利,也应同时给予什么利益和便利。
互惠原则集中体现了网络行为主体道德权利和义务的统一。网络社会的成员必须承担网络社会赋予的责任,有义务为网络提供有价值的信息去帮助别人,也有义务遵守网络的各种规范以推动网络社会的稳定、有序运行。
中国科学院院士戴汝为 控制论与人工智能专家。中国科学院自动化研究所研究员。云南昆明人。1955年毕业于北京大学数学力学系。1991当选为中国科学院院士(学部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