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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世纪60年代到13世纪70年代建立的以汉族为主体的封建王朝。960年在开封建国,1127年政权南迁后建都临安(今浙江杭州),1279年被元朝灭亡。习惯上称1127年前的宋朝为北宋,1127年后的宋朝为南宋。

 

北宋政治

北宋建国  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的确立

北宋建国和消灭诸割据势力  五代后周显德六年(959),后周世宗柴荣病死,他的幼子柴宗训继位。次年正月,殿前都点检赵匡胤在陈桥驿(今河南封丘东南陈桥镇)发动兵变,率军返回开封,夺取皇位,建立了宋朝,改年号为建隆,定都于开封(见陈桥兵变)。

宋朝建立时,北边有劲敌辽朝和在辽朝控制下的北汉,南方有吴越、南唐、荆南、南汉、后蜀等割据政权。宋太祖赵匡胤在平定李筠、李重进叛乱后,依照先南后北的战

 

略方针,首先集中兵力进攻经济富庶的南方诸国,准备在此后北向收复燕(今北京)云(今山西大同)等州。

乾德元年(963),宋太祖出兵荆南,占领江陵府(今湖北江陵),荆南主高继冲投降,宋军继续向湖南进发,击败抵御的守军,擒湖南主周保权,平定了湖南。

乾德二年至三年,宋军自剑门、夔峡两路进攻后蜀,连败后蜀军的反抗,迫使后蜀主盂昶归降。

开宝三年(970)至四年,宋发兵岭南,负隅兴王府(今广东广州)的南汉主刘昶投降。

开宝七年至八年,宋发兵进攻南唐,战舰沿江而下,歼灭南唐军主力,包围江宁府(今江苏南京),南唐主李煜投降。

宋太宗赵炅继位后,使用政治压力,迫使吴越钱俶和割据漳泉二州的陈洪进相继纳土归附,两浙、福建亦纳入宋的版图。

宋太祖曾两次发兵进攻北汉,未获克捷。太平兴国四年(979)初,宋太宗亲率大军北征,他采用了围城打援的战法,派潘美等率军四面合围太原,并击败了辽朝援兵,北汉主刘继元被迫投降。至此,安史之乱以来的两百多年的藩镇割据局面,基本上结束了。

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的空前加强  在消灭各封建割据政权的同时,宋太祖、宋太宗还逐步加强了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的统治。安史之乱以来,藩镇之所以能够与中央皇室对抗,主要在他们”既有其土地,又有其人民,又有其甲兵,又有其财赋”,掌握和控制了地方的各种权力。为改变这种情况,宋太祖采取如下措施:

①稍夺其权。为削弱节度他的行政权力,把节度使驻地以外的州郡——“支郡”直属京师。同时派遣中央政府的文臣出任知州、知县,“列郡各得自达于京师,以京官权知”。这一制度逐步推行后,到宋太宗初年,西北边境州郡也都换上了文官。宋代虽然保留了节度使的名义,但在北宋初年,事实上已降为某一州郡的长官,后来更徒具空名,而下到节度使驻地赴任。即使如此,宋太祖仍恐州郡长官专权,一面采取三年一易的办法,使州郡长官频频调动,一面又设置通判,以分知州之权,利用通判与知州之间的相互制约,使一州之政不致为知州把持,防止偏离中央政府的统治轨道。

②制其钱谷。宋初于各路设置转运使,将一路所属州县财赋,除“诸州度支经费”外,全部运输至宋统治中心开封。前此藩镇以“留州”、“留使”等名目而截留的财物,一律收归中央。

③收其精兵。宋太祖继承了周世宗的许多做法,派遣使臣到各地,选拔藩镇辖属的军队,“凡其材力伎艺有过人者,皆收补禁兵,聚之京师,以备宿工”。藩镇的兵权也逐步被剥夺净尽。与此同时,在次第削平南方诸国后,下令拆毁江南、荆湖、川峡诸地的城郭,于是可能被藩镇用来抗拒中央的城防也被撤除了。

在上述变革之下,全国各地的“兵也收了,财也收了,赏罚刑政一切收了”,从而极大地加强了中央政府的统治力量。就宋代行政体制看,“收乡长、镇将之权悉归于县,收县之权悉归于州,收州之权悉归于监司,收监司之权悉归于朝廷”,“以大系小,丝牵绳连,总合于上”,把中央集权制强化到空前未有的程度。前此那些藩镇割据势力被完全铲除。在宋朝统治的三百余年中造成一个“无腹心之患”的统一的政治局面。

军队和官僚机构是维护和运转中央集权制的两个重要工具,宋太祖、大宗采取种种防微杜渐的政策和措施,极力使这两个工具适应专制主义的需要,从而表现了皇帝权力的空前加强。范浚在《五代论》中指出:“兵仅所在,则随以兴;兵权所去,则随以亡。”这些话揭示了唐末五代以来,在政治局面变换中,兵权所起的决定性作用。从小军官到殿前都点检,又从殿前都点检跃上皇帝宝座的赵匡胤,十分懂得军事力量的重要作用。因此,宋太祖太宗所制定的军事政策便具有了极其鲜明的时代特点。

有关“杯酒释兵权”的记载虽富有戏剧性,未必全都属实,但与赵匡胤一道起家,并作为赵匡胤的义社兄弟的石守信、王审琦等禁军大将不再掌握军权,则是极为明确的事实。以后又废除殿前都点检和侍工亲军马步军都指挥司,禁军分别由殿前都指挥司、侍卫马军都指挥司和侍卫步军都指挥司,即所谓三衙统领。禁军领兵权之析而为三,以名位较低的将领掌握三衙。宋初制军的这些措施都意味着皇权对军队控制的加强。与此同时,宋初还建立了不同于前朝的枢密院,设枢密使,主管调动全国军队,分掌军政大权。枢密使与三帅各有所司:“天下之兵,本于枢密,有发兵之权,而无握兵之重;京师之兵,总于三帅,有握兵之重,而无发兵主权。”调兵权与领兵权析而为二,各自独立,相互制约,有利于皇权的控制。

宋太祖总结了历代的统治经验,认为”可以为百代之利者,唯养兵也”,因而确定了募兵养兵制度(见募兵制)。宋政府每年招募大量兵士,特别是荒年募兵更成为一项定制,其后的嗣君们谨守不变。被迫离开土地的农民以及流浪汉,所谓“失职犷悍之徒”,还有在死亡线上挣扎的饥民,这些本来足以危害宋专制统治的各种社会力量,通过募兵养兵制度,转化为维护宋专制统治的军事力量。

历代统治者都依赖军队以加强其专制统治。赵宋王朝对军队依赖的程度更超过前代。宋东京开封是无险可守的四战之地,实现其“强干弱枝”、“由中制外”的政策,就只能把重兵屯聚在京畿。于是“举天下之兵宿于京师”,“屯兵于内,连营畿甸”,“以兵为险”,便成为宋王朝的基本方针。赵匡胤之所以重视募兵养兵制度,这是重要原因。宋初统治者虽然从根本上认为养兵“为百代利”,但又恐怕军队也可能因这样那样的事故而发生变乱,因而又制定了许多政策和措施,加以预防,其中主要的有:

①兵将分离政策。利用更戍法,将屯驻在开封的禁军轮番到各地戍守,或移屯就粮,定期更换。名义上使士兵们“习山川劳苦,远妻孥怀土之恋”,实际上是借着士兵们的经常换防,造成兵不识将,将不识兵,兵无常帅,帅无常师,以避免对皇权造成威胁。

②内外相维政策。宋太祖把全部军队分为两半,一半屯驻京畿,一半戍守各地。宋神宗赵顼对这种做法加以解释说:“艺祖养兵止二十二万,京师十万余,诸道十万余。使京师之兵足以制诸道,则无外乱,合诸道之兵足以当京师,则无内变。内外相制,无偏重之患。”实际上,这种“内外相制”的政策,不仅体现于京师与诸道之间,而且也体现于皇城内外、开封与府畿各县之间兵力的平衡。在这种政策的作用下,军事能力无形中削弱了不少。

③“守内虚外”政策。宋初统治者目睹五代以来内部多变的景象,使他们产生了这样一种想法,“内患”比“外忧”更为可怕。宋太宗曾说:“国家若无外忧,必有内患。外忧不过边事,皆可预防。惟奸邪无状,若为内患,深可惧也!”因此,他们总是把假想敌放在国内,没有把注意力放在边境。宋朝面对辽朝强大的军事压力,并未采取认真、有效的对策。

对官僚制度和官僚机构,象对待军队一样,宋代的最高统治者们也极尽防制之能事。历代宰相居中央政府首位,具有“事无不统”的大权。宋太祖唯恐宰相权柄过大,不利于皇帝专制,因而采用分化事权的办法削弱相权。军政大权归枢密院掌握,而财政大权则由三司使掌握,宰相所掌仅限于民政了。在军、财、民三权分立中,枢密使与宰相“对掌大政”,“号为二府”,皇帝利用这两者间的异同,发号施令,独断专行。宋初不仅以三权分立的办法削弱相权,而且还设置参知政事、枢密副使和三司副使,作为宰相、枢密使和三司使的“副贰”,与各部门长官发生制约作用,以削弱各部门长官的权力。与此同时,宋又提高了御史台、谏院等台谏官的权力和地位,许其风闻言事,纠举、弹劾各级官员特别是宰执大臣等高级官员,作为皇帝的耳目,以利皇帝的专制统治。台谏气焰日盛,宋仁宗赵祯时,宰执大臣的任用去留往往取决于台谏,因而不少做宰相的不得不屈从于台谏的意向行事,宰相权势更加削弱、下降了。

此外,在设官分职、科举考试制度等方面,也都具有它的时代特点,体现了专制主义中央集权的加强。

宋太祖、太宗建立的一些制度,大大加强了宋朝的专制主义中央集权,造成了统一的政治局面,为经济、文化的高度发展创造了良好条件。但是由于“以防弊之政,作立国之法”,一些强化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的政策和措施,转化成为它的对立面,“冗兵”、“冗官”和“冗费”与日俱增,使宋封建国家陷于积贫积弱的局势中。

北宋社会阶级结构和赋役制度

社会阶级结构  宋朝将全国居民分为主户和客户两大类。乡村主、客户的差别,主要是以土地资产的有无来划分。主户是土地和资产占有者。依照占有数额的差别,分为五等。第一等户大致是占有土地三、四顷到几十顷、上百顷的大地主,第二、三等户是土地较少的中、小地主,三等户中也有自耕衣。上三等户习惯上称为上户,大致上属地主阶级。上户中还包括官户和形势户。官户可以免除差役和杂税等。第四、五等户,习惯上称为“下户”。第四等户仅有少量田产,第五等户田地更少,很多是半自耕农,第四、五等户占主户的大多数。乡村客户主要是佃农,他们全无田地,主要依靠租种地主的田地为生。宋朝的客户一般不是地主的“私属”,也被编入户籍,成为国家的正式编户,交纳身丁钱和负担夫役,部分客户直接负担二税。宋廷逐步明确规定了客户的迁移手续和社会地位。客户在户口统计中,约占总户数的百分之三十五左右。

地主占有土地、剥削客户的主要手段是收取地租。租佃关系已经成为宋朝主要的剥削形态。地主和佃客之间订有口头或书面租佃契约。宋初比较通行的剥削方法是分成租制,地租一般都占收获的五成以上。少数客户自有耕牛,耕种所得一般与地主对分。相当多的客户没有耕牛或农具,向地主租赁,一般要把收获物的六成以上交给地主。另一种剥削方法是定额租制,由地主规定地租定额。在租佃制下,佃客对生产有较多的支配权,但地主可以随意增租。

工匠是手工业中的直接生产者。宋朝官营手工业大都采用一种介于征调和雇募之间的“差雇”制,轮流征调工匠服役,给予雇值和食钱,民营手工业则普遍采用和雇制,雇主和工匠之间一般出于双方情愿。官营手工业也有采用和雇制的。有些经济发达的地区还出现众多的机户,如梓州(今四川三台)有几千家,但机户常被官府或官吏强迫织造匹帛,而且少给或拖欠工钱,以致破产失业。

州县城郭内还居住着许多富裕的商人。汴京资产达百万的富商很多,超过十万者“比比皆是”。如著名的“大桶张氏”,“以财雄长京师”,许多士大夫也利用一切机会贩运货物,牟取暴利,“日取富足”。社会上逐步改变了贱视商人的传统观念,商人成为封建国家的“四民”(士农工商)之一,取得了“齐民”的资格。国家允许商人中的“奇才异行者”参加科举,也允许其子弟参加科举。商人还可通过接受朝廷的招募为封建国家管理税收,向官府进纳钱粟,充当出使随员,跟宗室或官员联姻,交结权贵等途径获得一官半职。商人一般都要购置土地,把部分商业资本转化为田产,使自己变成单纯的地主或商人兼地主。

替地主、富豪家庭服役的奴婢,部分来自雇佣,部分来自买卖或抵债,被雇佣的奴婢在法律上被称为“人力”和“女使”。人力和女使跟雇主一般订有雇佣契约,写明期限、工钱或身子钱等项。法律规定,主人不得随意打死奴婢,不得私刺其面。奴婢的身分地位比前代提高较多,标志着宋代社会中奴隶制残余的进一步削弱。

赋役制度  北宋田赋主要是征收夏秋两税,大致按照每亩征收一斗的定额课取,如江南个别地区仍沿袭十国旧制,亩税三斗。各地历史情况和生产水平不同,因而税额也有一些差别。夏税征收钱币或绸、绢、绵、布、麦等实物。在实际征收二税时,还常常采用支移、折变办法,使纳税户的负担更繁重不堪。此外,还有身丁税(身丁钱)、杂变(沿纳)、和籴、和预买、科配等税目。宋时赋税苛重,故南宋朱熹也说:“古者刻剥之法,本朝皆备。”

服役方面,分为职役和夫役。宋初职役,实行差法,由乡村主户担任,如衙前主管运送官物、看管府库等,按照规定,由第一等户轮流充当。里正、户长、乡书手负责督催官府赋税,里正由第一等户轮差,户长由第二等户轮差,乡书手由第三等或第四等户轮差。耆长、弓手、壮丁负责社会治安,由第一等或第二等户轮差耆长,第三等户轮差弓手,第四等或第五等户轮差壮丁。第三、四、五等户还轮差斗子、掏子、栏头、秤子、拣子、库子等役。上等户常因职役过于繁重,千方百计逃避,将负担转嫁给下等户乃至客户。夫役是自耕农、佃农负担的无偿劳役,如修浚河道、营建土木、运输官物等。夫役一般按人丁户口科差,但官户享有免役特权,实际负担夫役的是下户。客户作为国家的编户,也要按丁口负担夫役。

有些上户采用诡名寄产或诡名挟佃的办法,把全部或大部田产诡称献纳于僧寺、道院,或者假立契书,诡称典卖给官户、形势户。还有一些上户以及官户则诡立许多户名,把产业、人丁化整为零,想方设法,将本户列入贫下单丁的户籍,借以避免纳税和服役。因此,繁重的赋税和夫役,往往落到中、下户以及客户身上。他们为了避免重负,有的去为商贾、僧道,有的逃亡佣作。

北宋与辽、西夏的和战

宋太宗收复燕云战争的失利  太平兴国四年(979),宋太宗乘灭北汉之势,移师辽南京幽都府(今北京),企图一举收复为石敬瑭割让契丹的燕云地区。

宋军初战获胜,连下易(今河北易县)、涿(今河北涿县)等州,嗣即因辽军的苦守待援,不得不屯兵于坚城之下。宋太宗率军于高梁河(今北京西直门外)与辽援军展开激战。在耶律休哥、邪律斜轸等军夹击之下,宋军大败,宋太宗中箭,急乘驴车逃走,从此不再亲临战场。雍熙三年(986),宋军再次发动了大规模的攻势战。东路主力由曹彬率领,自雄州(今河北雄县)北上,攻涿州;中路田重进军出飞狐(今河北涞源),攻蔚州(今河北蔚县);西路军由潘美、杨业率领出雁门(今山西代县),攻山后诸州。宋方的战略意图是以东路军牵制住辽的主力,使西、中两路乘隙攻取山后诸州,然后三路大军合击幽都府。

宋西路军进展迅速,连下寰(今山西朔县东)、朔(今山西朔县)、应(今山西应县)、云(今山西大同)四川,中路军亦攻占了蔚州。东路宋军主力连续受耶律休哥军的阻击和骚扰,虽然攻占了涿州,而粮道被切断。在辽承天皇太后亲率援军和耶律休哥军攻击下,宋东路军于岐沟关(今河北涞水东)大败溃散,伤亡惨重。西、中两路军因此被迫撤军。西路军杨业由于得不到主帅潘美的支援,在陈家谷口(今山西宁武东北)战伤被俘,绝食三日而死。

宋太宗两次攻辽失败,便放弃收复燕云的打算,只在河北平原上疏浚、沟通沿边河道,使西起沉远泊(今河北保定北)、东达泥沽海口(今天津塘沽南)的屈曲九百里之地,遍布塘泊,筑堤贮水,沉远泊以西则依靠种植榆柳林木,设置寨、铺,派兵戍守,以与辽朝相对峙。

辽军不断南侵宋、辽澶渊之盟  在宋取守势后,辽朝对宋却展开攻势。就在宋军第二次收复燕云战争失利的冬天,辽数万骑逾燕山南下,宋军刘廷让率军阻击,分精兵与李继隆,令其支援,而李继隆逃至乐寿(今河北献县),坐视刘迁让军数万人被歼于君子馆(今河北河间北)。自此,辽利用其骑兵优势不时进扰。咸平二年(999),辽承天皇太后、辽圣宗耶律隆绪率兵南下,宋将傅潜率大军驻定州(今河北定县),闭门自守,不敢出战。次年正月,辽兵到瀛州(今河北河间),大败宋军,擒宋将康保裔。咸平六年,望都(今属河北)之战,宋将王继忠兵败降辽。景德元年(1004),辽承天皇太后、圣宗又以收复瓦桥关(今河北雄县旧南关)以南地区为名,发兵南下,回避不少城市的攻坚战,直趋河边的澶州(今河南濮阳附近),对宋的都城开封构成严重威胁。

宋朝大臣王钦若主张放弃东京逃跑,迁都异州(今江苏南京),陈尧叟主张迁都益州(今四川成都),只有新任宰相寇准等少数人力请宋真宗赵恒亲往澶州前线督师,以振作士气。这时寇准倚重的将领,是在历次抗辽战斗中屡立战功的杨嗣和杨延朗(杨业之子,后改名延昭)。杨延朗上疏,建议“饬诸军,扼其要路,众可歼焉,即幽、易数州可袭而取”,但未被采纳。宋军在澶州前线射杀辽南京统军使萧挞览,辽军士气大挫。宋真宗进入澶州后,两军处于相持局面。

辽军的南侵,原是以掠夺财物和进行政治讹诈为目的,及侵入宋境后,因屡受挫败,就示意愿与宋朝议和。这恰好符合了宋真宗的意愿。他只盼辽军能够尽快北撤,不惜代价。十二月,宋、辽商定和议,交换誓书,约定:①宋朝每年交给辽朝绢二十万匹、银十万两;②沿边州军各守疆界,两地人户不得交侵,不得收容对方逃亡“盗贼”;③双方不得创筑城堡、改移河道。此外,还约定辽帝称宋帝为兄,宋帝称辽帝为弟。这就是所谓澶渊之盟。澶渊之盟后,王钦若转而在宋真宗面前攻击寇准,说寇准把宋真宗当作“孤注”一掷,订立“城下之盟”是大耻辱。宋真宗罢免寇准,改任王旦作相。此后,宋朝裁减河北戍兵一半、沿边戍兵三分之一。

宋与西夏的和战  宋太宗时,占据夏州(今陕西横山西)一带的党项族首领李继迁受辽封号,称夏国王。淳化二年(991),宋赐李继迁名赵保吉,授银州观察使。李继迁不受,攻扰宋沿边诸州,宋朝下令禁止夏州青白盐入境,断绝贸易。此举没有达到预期的目的,反而使沿边依靠贩卖青白盐为生的大批熟户,投奔李继迁。至道二年(996)春,宋军护送大批粮草赴灵州(今宁夏灵武西南),在浦洛河为西夏伏兵袭击,粮草全被夺去。同年秋,李继迁领兵攻宋灵州。宋太宗派兵分五路去解灵州之围,宋军有的半路析回,有的遇敌不战,仅两路宋军进至乌、白池,与夏军大小战斗数十次,宋军始终不能取胜。关西民夫向灵州运粮,沿途饥渴困苦,遭受攻击,死十余万人。此后数年内,李继迁相继攻下灵州、西凉府(今甘肃武威)。

李继迁后来战死,子李德明继位。他为了专力攻取河西诸州,遂改变策略,与宋修好。景德三年(1006),宋册封李德明为定难军节度使、西平王,每年“赐”银一万两、绢一万匹、钱三万贯、茶二万斤,并重开榷场,进行贸易。宋仁宗赵祯即位后,又在边界增设三处榷场。此外,民间贸易也相当频繁,出现了“商贩如织”的景况。

李德明死后,子元昊继位,将都城兴州(今宁夏银川)升为兴庆府,宝元元年(1038)称皇帝,国号大夏(西夏),改元天授礼法延祚(见西夏景宗李元昊)。这时,河西地区巳全部为西夏所占有,经济、军事实力都已比较雄厚,乃撕毁勉强维持了三十年的宋夏和约,开始攻宋。宋朝也终止按年“赐”物,禁止沿边居民与之互市。

康定元年(1040)至庆历二年(1042),西夏每年都对宋发动一两次大规模的进攻。宋朝在西边驻军三四十万,但诸将直接听命于朝廷,作战时互不联络,互不支援,难以合力攻敌。三川口(今陕西延安西北)之战、好水川(今宁夏隆德东)之战、定川寨(今宁夏固原西北)之战,宋军大将刘平、石元孙被俘,任福、葛怀敏等战死,损失惨重。官私屋舍被夏军焚毁,居民和牲畜屡遭屠掠。宋朝在屡败之后,虽也在重新部署兵力,表示要整军决战,实际上却希望能与西夏议和。西夏在与宋交战中虽多次获胜,但掳掠所获既抵偿不了战争中的耗费,也抵不上从前依照和约与通过榷场互市从北宋取得的物资。由于民间贸易中断,西夏人民生活所必需的茶、纺织品等都很缺乏,他们也都厌恶战争,希望恢复和平互市。加上辽朝不愿西夏过分强大,双方出现了嫌隙。衡量利弊,李元昊遂在庆历四年以如下条件与宋朝媾和:宋册封元昊为夏国主,夏对宋名义上称臣,宋每年“赐”夏绢十三万匹、银五万两、茶两万斤,还按年在双方的节日赠西夏银两万二千两,绢、帛、衣着两万三千匹,茶一万斤。重开沿边榷场贸易,恢复民间商贩往来。

 

北宋前期、中期的阶级矛盾和农民起义

川蜀农民起义  宋初,川峡地区保留较为落后的生产关系。土地集中尤其严重,豪强地主役使着几十、几百乃至几千家“旁户”,世代相承,视同奴隶。旁户除向豪户纳租外,还负担官府的赋税和夫役。宋朝消灭后蜀,除向蜀地人民征收两税等“常赋”外,还在成都设置博买务,征调各州农民织作一些精美的丝织品,禁止商人贩卖和农民出售,并“掊取”茶利,使川峡人民的生路几致断绝。到淳化四年(993)二月,广大旁户在王小波领导下,在永康军青城县(今四川灌县南)发动了武装反抗斗争(见王小波、李顺起义)。

王小波宣告:“吾疾贫富不均,今为汝均之!”立即获得川蜀人民广泛的响应。起义军攻占青城,转战邛州(今四川邛崃)、蜀州(今四川崇庆)各县,进而攻打眉州彭山县。起义军把贪污害民的彭山县令齐元振处死,并把他搜括所得金帛散发给农民。起义队伍发展到一万多人。王小波在作战中牺牲,起义军推举李顺为领袖。李顺继续贯彻均贫富的主张,凡起义军所到之处,将“乡里富人大姓”家中的财物、粮食,除生活需用外,“一切调发”,分给贫苦农民。

淳化五年正月,起义军攻克成都府,李顺建国号“大蜀”,年号“应运”,占领了剑关以南、巫峡以西的广大地区。宋太宗极为震惊,立即派遣两路大军,分别向剑门(今四川剑阁北)和峡路进军。李顺原想在宋大军入蜀前,先派兵占领剑门栈道,但未获成功。宋军占据栈道,得以长驱直入,李顺也在战斗中壮烈牺牲。起义军余部在张余、王鸬鹚等人领导下,在川南、川东一带坚持斗争,直到至道二年(996)最后失败。起义失败后,宋朝取消了成都的博买务,川峡地区的封建生产关系得到了一些调整。

北宋中期的农民和士兵起义宋真宗初年,益州(今四川成都)戍卒在王均领导下举行起义,占领益州,建立大蜀国。王均起义失败后数年,以陈进为首的宜州(今广西宜山)士兵发动起义,拥立卢成均为南平王,前后坚持斗争三四个月。

宋仁宗、英宗时,小规模的农民起义和士兵斗争在各地陆续爆发。其中声势较盛的有王伦领导的起义,张海、郭邈山等领导的起义,王则领导的起义。庆历三年(1043)五月,京东路沂州(今山东临沂)“捉贼虎翼卒”一百多人在王伦领导下起义,杀死巡检使朱进,起义士兵数量随时扩大,南下淮南路。宋廷极为震惊。七月,宋军围攻,起义军战败,王伦在采石矶被俘牺牲。同年,陕西大旱,商州(今陕西商县)农民一千多人,在张海、郭邈山、党君子、李铁枪等人领导下起义,活跃于“京西十余郡,幅员数千里”,官员纷纷逃窜。驻守光化军(今湖北老河口市北)的宣毅卒五百多人在邵兴率领下哗变,与起义军互相配合。邵兴进军至兴元府(今陕西汉中),大败宋军。宋朝以重兵残酷镇压起义军,年底,张海、邵兴等相继在作战中牺牲,起义失败。庆历七年十一月,河北路贝州(今河北清河境)宣毅军小校王则也发动兵变,并且利用弥勒教,与京东路德州(今山东陵县)、齐州(今山东济南)士兵和农民秘密联络。王则占领贝州后,建国号安阳,称东平郡王,改年号为德圣(一作得圣),设置官吏。宋朝调集数路兵力,并派遣参知政事文彦博主持镇压。经过六十多天的苦战,起义被残酷地镇压下去。

广大农民和地主阶级及北宋统治集团的矛盾日益尖锐,农民、士兵的反抗斗争“一年多如一年,一火(伙)强如一火”。士兵斗争与农民起义互相结合,是这一时期阶级斗争的显著特点。

北宋中期庞大、腐败的军队和官僚机构  宋太祖时选练禁军,作为正规军,开宝时(968~976)有禁军十九万三千人,厢军十八万五千人。宋仁宗时,为对西夏用兵和加强对内镇压,各路广募兵士,禁军激增至八十多万人,皇祐元年(1049),总计达一百四十万人,为宋代的最高数字。宋朝用来养兵的费用,竟达全国财政收入总数的十分之七八。

宋真宗对辽和议后,兵士平时缺少训练,不识战阵,习于骄惰。禁军领取粮饷,要雇人挑运,陕西沿边的骑兵,不能披甲上马。从南方调来的禁军,自称不会打仗,见到敌人就怕得要死。河北沿边的禁军,“卒骄将惰,粮匮器朽”,将领不是“绮纨少年”,便是“罢职老校”,训练更是有名无实。边郡兵士平时坐食军贮,万一有警,则“手不能安弦,目不能辨帜”。加上将帅频繁更换,兵不识将,将不识兵,以致作战时将领和士兵上下不相附,指挥失灵。宋真宗、仁宗还经常沿用宋太宗制定的“将从中驭”的办法,自定阵图,交由将帅临阵按图指挥战斗,因而屡战屡败。

宋朝官僚机构日益庞大,通过恩荫(任子)、科举、进纳、军功、胥吏出职等途径入仕者不断增加。真宗时,文武百官为九千七百余员。宋仁宗皇祐(1049~1054)间,增至一万七千余员,还不包括未受差遣的京官、使臣和守选的选人在内。宋英宗时,更增至两万四千员。正官之外,等候差遣空缺的人员多到不知其数,“一位未缺,十人竞逐,纡朱满路,袭紫成林”。

在庞大的官僚机构中,一切因循守旧,以袭守成规相标榜。有人对朝政有所建明,即被指为喜功生事;或者不顾时忌,指事陈说,则被指为“沽激”。官员们以“因循懦默者为得计”,遇事唯恐承担责任或招人非议,影响官位,腐朽的官气和暮气笼罩着整个宋朝政府。与此同时,大臣们竞相“广市田宅,争求重利”,文武百官无不仿效。宋仁宗时,“势官富姓,占田无限,兼并冒伪,习以为俗,重禁莫能止焉”,“公卿大臣之占田或千顷而不知止”。土地兼并的发展,使地主与封建国家、农民的矛盾日趋尖锐。

财政危机  冗兵、冗官,加上最高统治集团的大肆挥霍,使宋王朝的消费逐年增加。据《宋史·食货忘》载,宋真宗天禧五年(1021)全国收入一亿五千零八十五万余,支出一亿二千六百七十七万余。宋仁宗皇祐元年(1049),全国收入一亿二千六百二十五万余,“而所出无余”。到宋英宗治平二年(1065),财政已出现赤字。当年,全国收入一亿一千六百一十三万余,支出一亿二千零三十四万余,非常支出一千一百五十二万余,竟然短缺近一千五百万(单位均为贯、石、匹、两等)。国家财政年年亏空,不断“发诸宿藏”,以致“百年之积,惟存空簿”。宋朝的财政危机日益加深。

 

从庆历新政到王安石变法

宋朝阶级矛盾和民族矛盾日益严重,统治集团面临危机四伏的局面,士大夫们感到必须采取措施,摆脱困境。早在宋真宗初年,知扬州王禹偁建议对辽和夏州李继迁“谨边防,通盟好”;减少官、兵冗员,减轻税收;严格选举,使入官不滥;淘汰僧尼,减少耗费等。宝元二年(1039),同判礼院宋祁上疏,以为国用不足在于“三冗三费”。“三冗”是全国有定官而无限员,各级官员比前增加五倍;几十万厢军坐耗衣食;僧尼、道士人数日增而没有限额;“三费”是道场斋醮,百司供费无数;京师多建寺观,多设徒卒,增添官府衣粮;大臣罢黜,仍带节度使衔,靡费公用钱。他主张裁减官兵,节省经费。所有这些足以说明,宋朝已经不能只率由旧章而无所作为地统治下去了。

庆历新政  庆历三年(1043),宋仁宗任用范仲淹为参知政事,富弼、韩琦为枢密副使,责成他们条列当世急务,以“兴致太平”。范仲淹、富弼在《答手诏条陈十事》奏中认为,当时中心问题是整顿吏治。他们提出内外官吏过于冗滥,其中老朽、病患、贪污、无能的人应一律裁汰,宋仁宗采纳了这些意见,连续颁布几道诏令,规定:①改革文官三年一次循资升迁的磨勘法。注重以实际的功、善、才、行提拔官员,淘汰老病愚昧等不称职者和在任犯罪者。②严格“恩荫”制。限制中、上级官员的任子特权,防止权贵子弟亲属垄断官位。③改革贡举制。令州县立学,士子必须在学校学习一定时间方许应举。改变专以诗赋、墨义取士的旧制,着重策论和操行。④慎选各地长官。由中书、枢密院慎选各路、各州的长官,由各路、各州长官慎选各县的长官,择其举主多者尽先差补。⑤改进职田法。重新规定官员按等级给以一定数量的职田,以“责其廉节”,防止贪赃枉法。⑥“减徭役”。将西京河南府(今河南洛阳东)的五县废为镇,又析王屋县(今河南济源西)并入河南府,以精简乡村役人。范仲淹、富弼还提出“厚农桑”、“修武备”等建议,则并未实施。

范仲淹的各项政策,在当年和次年上半年陆续颁行全国,号称庆历新政。由于这些法令侵犯了贵族、官僚的利益,在实施过程中,遭到他们强烈的反对。反对派诬范仲淹等人为朋党。庆历五年初,范仲淹、富弼、韩琦、欧阳修等人相继被罢官出朝,他们的新政只推行了一年零几个月,便宣告夭折。新政失败了,但社会矛盾并未缓和,财政危机更加严重。在这种情况下,士大夫要求改革的呼声日益高涨。

嘉祐四年(1059),三司度支判官王安石向宋仁宗上《言事书》,要求培植人才,以便改革现行法度。他指出,国家财力困穷,风俗衰坏,在于没有合乎先王之政的法度。然要“改易更革天下之事,合于先王之意”,却又缺乏人才。人才成为当务之急。他主张从教、养、取、任等四个方面“陶冶”人才,使“在位者得其才”,然后“稍视时势之可否,而因人情之患苦,变更天下之弊法,以趋先王之意”。他还指出,汉、唐、五代所以乱亡,晋武帝所以招致祸乱,皆源于人才不足。《言事书》还指出,当时财政的困窘,决非由于官员之冗滥和官员俸禄之过多,关键在于理财不得其道,不能因世之宜而变通;假若能理财得其道、通其变,即使增加官吏俸禄,也不会影响国家的经费。所以,他主张“因天下之力,以生天下之则,取天下之财,以供天下之费”。《言事书》受到了许多士大夫的赞扬,却未被宋仁宗采纳。

稍后,司马光、苏辙、苏轼等也多次上奏札,提出“斟酌事宜,损益变通”的主张。司马光的改革主张,主要为裁减禁军,精加选择;量材录用官员,使久其任;减损冗费,节省财用;善于理财,保养财源,使“农尽力”,“工尽巧”,“商贾流通”,皆能乐业安富,然后“上下交足”。他还指出:“上下偷安,不为远谋,此最国家之大患也。”苏轼也提出了“课百官”,“安万民”,“厚货财”,“训军旅”等涉及政治、经济、军事各个方面的改革主张。在百姓穷困,官府仓库空虚,社会危机四伏的情况下,士大夫们“争言便宜,以变更旧制”。改弦更张,势所必然。

王安石变法治平四年(1067)正月,宋神宗赵顼即位。神宗立志革新,熙宁元年(1068)四月,召王安石入京,任翰林学士兼侍讲,次年二月升任参知政事。神宗一心依靠王安石来变法立制,富国强兵,改变积贫积弱的现代。当时,王安石已成为众望所归的人物,士大夫们大都以为只要王安石登台执政,“太平可立致,生民咸被其泽”。

王安石主张,为了改变国贫的局面,必须采取“民不加赋而国用饶”的理财方针。一方面“摧制兼并”,把大商人、官僚、地主的部分剥削收入收归朝廷,另方面扶植“农民”(地主阶级中下层和自耕农),减轻差役,兴修农田水利,发展生产,预防农民起义的兴起。为此,王安石建立一个指导变法的新机构——制置三司条例司,条例司撤销后,由司农寺主持变法的大部分事务。吕惠卿、曾布等人参与草拟新法,此后陆续制订了均输、青苗、农田水利、募役、市易、免行、方田均税、将兵、保甲、保马等“新法”。各路设提举常平官,督促州县推行新法。这些新法按照内容和作用大致可以分为几个方面:

供应国家需要和限制商人的政策,主要是均输法、市易法和免行法。

均输法宋初以来,为了供应京城皇室、百官、军队的消费,在江南、两浙、荆湖、淮南等路设置发运使,负责督运各地“上供”物资。发运使只是照章办事,完全按照每年的定额,丰年不敢多运,凶年不能少运,经常支出大笔运费,运来一些过剩物品,只得在京城半价抛售。各司往往隐瞒财富,不肯如实申报朝廷,反而以支移、析变等名目加倍收税,朝廷调用物资时,又多不管产地和时令,一味强征。这些做法给富商大贾囤积居奇、控制市场提供了方便,百姓则被加重赋税负担,朝廷仍然财用窘急。

熙宁二年七月,颁行淮、浙、江、湖六路均输法。以薛向为六路发运使,设置官属,推行此法。朝廷从内藏库拨予钱五百万贯,并拨予上供米三百万石,以供周转的费用。发运使掌握六路的财赋情况,斟酌六路每年应该上供和京城每年所需物资的品种、数额以及库存情况,然后按照“徙贵就贱,用近易远”的原则,“从便变易蓄买”,贮存备用,借以节省价款和转运的劳费。王安石试图由朝廷“稍收轻重敛散之权”,调节供求关系,做到“国用可足,民财不匮”。均输法从增加宋朝“国用”出发,多少改变了旧制,增加了财政官员的权力,夺取了富商大贾的部分利益,同时也稍稍减轻了纳税户的许多额外负担。

市易法熙宁五年三月,颁行市易法。在此以前,同管勾秦凤路经略司机宜文字王韶曾在古渭城(后改名通远军,今甘肃陇西)设置市易司,借官钱为本,每年收商利约可一二十万贯。又有平民魏继宗上书建议在开封设置常平市易司,管理京师市场,物价贱则稍增价收购,贵则稍减价出售,以便由官府掌握“开阖敛散之权”,达到“商旅以通”、”国用以足”的目的。中书据此制定市易法,在开封设置市易务,以内藏库等钱一百八十七万贯作本,控制商业。市易务根据市场情况,决定价格,收购滞销货物,待至市场上需要时出售,商贩向市易务贷款,以产业作抵押,五人以上互保,出年息二分,半年出息一分。商贩向市易务成批地赊购货物,也出年息二分。后来陆续在杭州、成都、广州、扬州、润州(今江苏镇江)等几十个重要城市设立市易务,又将开封市易务升为都提举市易司,作为市易务的总机构。市易法在限制大商人垄断市场方面发挥了作用,也增加了朝廷的财政收入。

免行法熙宁六年七月,正式颁行免行法。开封各行商铺原来承担供应官府所需物品的任务,经常被迫用高价收购货物供官,所以”每纠一人入行,辄诉讼不已”。当年,肉行徐中正等首先提出向官府交纳“免行役钱”,“更不以肉供诸处”的要求。宋神宗命提举在京市易务吕嘉问和开封府司录司共同调查各行利害,成立详定行户利害条贯所,制订条法。免行法规定,各行商铺依据赢利的多寡,每月向市易务交纳免行钱,不再轮流以实物或人力供应官府。此后,宫廷买卖物品,都通过杂卖场、杂买务,并设置市司负责估定物价。

调整封建国家、地主和农民关系的政策以及发展农业生产的措施,有青苗法、募役法、方田均税法和农田水利法。

青苗法熙宁二年九月,制置三司条例司颁布青苗法。宋仁宗时,陕西转运使李参在当地百姓缺少粮、钱时,让他们自己估计当年谷、麦产量,先向官府借钱,谷熟后还官,称“青苗钱”。几年后,军粮经常有余。王安石、吕惠卿等据此经验,制定青苗法。规定以各路常平、广惠仓所积存的一千五百万贯石以上的钱谷为本,其存粮遇粮价贵,即较市价降低出售,遇价贱,即较市价增贵收购。其所积现钱,依陕西青苗钱法,每年分两期,即在需要播种和夏、秋未熟的正月和五月,按自愿原则,由农民向政府借贷钱物,借贷者,每五户或十户结成一保,由第三等以上户充当“甲头”,客户贷款,须与主户合保。在河北路,贷款的限额是客户与第五等户每户一贯五百文,第四等户三贯,第三等户六贯,第二等户十贯,第一等户十五贯。本县如有剩余,允许第三等以上户借贷。如还有剩余,借贷给有物业抵当的坊郭户,贷款以适中的粮价折算,收成后,随夏、秋两税,加息十分之二或十分之三归还谷物或现钱。凡灾伤达五分以上的地区,允许延期归还。先分派提举官到河北、京东、淮南三路试行,俟其就绪,然后再在各路推行。

实行青苗法的目的,是要使农民在新陈不接之际,不至受“兼并之家”高利贷的盘剥,使农民能够“赴时趋事”。跟高利贷者的加倍利息相比,青苗法取息二分或三分,应该说是比较轻的。青苗法限制了高利贷者的活动,朝廷也从中获得大量利息。

募役法熙宁四年正月,司农寺拟定的募役法(免役法)先在开封府界试行。同年十月,颁布全国实施。免役法规定,废除原来按户等轮流充当衙前等州、县官府差役的办法(见职役),改为由州、县官府出钱雇人应役。各州、县预计每年雇役所需经费,由民户按户等高下分摊。上三等户分八等交纳役钱,随夏、秋两税交纳,称免役钱。原来不承担差役的官户、女户、僧道、未成丁户、坊郭户等,要按定额的半数交纳役钱,称助役钱。州、县官府依当地吏役事务简繁,自定额数,供当地费用;定额之外另加十分之二缴纳,称免役宽剩钱,由各地存留,以备灾荒年份,全部免征“役钱”时,即以此钱充用。募役法使原来轮流充役的农村居民回乡务农,原来享有免役特权的人户不得不交纳役钱,官府也因此增加了一宗收入。

方田均税法熙宁五年八月,司衣寺制定《方田均税条约》和《式》颁行。官僚地主无止境地兼并土地,隐瞒田产和人口,乡村中、下户卖掉土地,却仍负担重税。田产不均、赋税不实,一直是严重问题。方田均税法分为方田和均税两部分,规定每年九月由县官丈量土地,以东南西北各千步为一“方”,计四十一顷六十六亩多。依据方、庄帐籍,检验土地肥瘠,分为五等,规定税额。丈量后,到次年三月向民间公布,分发方帐、庄帐、甲帖和户帖四种土地帐帖,作为“地符”。分家析产、典卖割移,都以现在丈量的田亩为准,由官府登记,发给契书。诡名挟佃者,都予合并改正。同时,各县以原有税数为定额,禁止使用合零就整等手段超溢此额。荒地归于耕佃之家,不必追查。瘠卤不毛之地,允许占有佃种。《条约》和《式》颁布后,派济州巨野县尉王曼为指教官,先在京东路实行,再在各路推广。到元丰八年(1085),开封府界、京东、陕西、河北、河东五路,“已方而见于籍者”共两百四十八万余顷,约为全国纳税土地的半数以上,从而使赋税的负担与土地占有的实际情况相符合,官府的田赋收入也得到保证。

农田水利法熙宁二年十一月,制置三司条例司颁布《农田水利利害条约》。这是王安石主张“治水土”以发展农业,增加社会财富的重要措施。条约奖励各地开垦荒田,兴修水利,修筑堤防圩岸,由受益人户按户等高下出资兴修。如工程浩大,民力不足,可依青苗法,由官府贷款,如官钱不足,州县官劝谕富室出钱,依例计息,由官府置簿催还。变法派广泛吸取发展生产的建议,社会地位低下的胥吏、商贩、农民、仆隶甚至罪废者,只要能讲求水利、有利农业,都可直接到东京献策。兴修水利有成绩,还要授官嘉奖。在王安石的倡导下,一时形成“四方争言农田水利”的热潮。这项新法推行七年后,据统计,全国共兴修水利工程一万零七百九十三处,水利田三十六万余顷,疏浚河汊、湖港之类不计其数。福建莆田木兰陂,在此期间最后建成,溉田一万多顷。扬州天长县(今属江苏)的三十六陂、宿州临涣县(今安徽宿县西)的横斜三沟,建成后也溉田九千顷。这时,北方在治理黄、漳等河的同时,还在几道河渠的沿岸淤灌成大批“淤田”,使贫瘠的土壤变成了良田。

巩固封建统治秩序和整顿、加强军队的措施,有将兵法、保甲法、保马法以及建立军器监等。

将兵法  作为“强兵”的措施,王安石一方面精简军队,裁汰老弱,合并军营,另一方面实行将兵法。自熙宁七年始,在北方各路陆续分设一百多将,每将置正将一人,挑选武艺较高、作战经验较多的武官充任,专掌训练。元丰四年,又在东南的淮东、淮西、浙西、浙东等设十三将。“将”成为军队编制的基本单位,正将以下设副将、部将、队将等。将兵法的实行,使兵知其将,将练其兵,提高了军队的战斗力。

保甲法熙宁三年,司农寺制定《畿县保甲条制》颁行。各地农村住户,不论主户或客户,每十家(后改为五家)组成一保,五保为一大保,十大保为一都保。凡家有两丁以上的,出一人为保丁。选取主户中“物力最高”和“有材干心力”者充任保长、大保长和都、副保正。农闲时集合保丁,进行军训;夜间轮差巡查,维持治安。保甲法随后推行到全国各路。保甲原属司农寺,熙宁八年改隶兵部。第二年,实行结队法对丁保进行军训,两大保编成五十人一队。这年,各路“义勇、保甲民兵”达七百一十八万余人,其中保甲民兵六百九十三万余人。王安石组织保甲、训练保丁的目的有二:一是使各地壮丁接受军训,与正规军相参为用,军队的缺额不再填补,以节省国家的大量军费。年岁稍久,保甲民兵便可以代替大部分军队。二是建立严密的治安网,把各地人民按照保甲编制起来,以便稳定封建秩序。

此外,王安石等变法派还改革了科举制、整顿了各级学校。王安石变法以“富国强兵”为目标。从新法实施,到守旧派废罢新法,前后将近十五年时间。在此期间,每项新法在推行后,虽然都不免产生了或大或小的弊端,有的是因变法派自己改变了初衷,有的是因执行新法出现偏差,但基本上都部分地收到了预期的效果,使豪强兼并和高利贷者的活动受到了一些限制,使中、上级官员、皇室减少了一些特权,而乡村上户地主和下户自耕衣则减轻了部分差役和赋税负担,封建国家也加强了对直接生产者的统治,增加了财政收入。当时朝廷内外的仓库所积存的钱粟“无不充衍”。

各项新法或多或少地触犯了中、上级官员、皇室、豪强和高利贷者的利益,因此,在每一项新法实施的过程中,都无例外地遭到他们的阻挠和反对。他们在朝内外利用一切机会,制造事端,造作谣言,掀起阵阵波澜,使新法不得不在十分艰难的环境下推行。

新法以“富国强兵”为目标,在西北边防线上,对西夏展开了攻势。到熙宁六年为止,由王韶采用“招抚”和镇压的策略,占领了吐蕃部落居住的熙(今甘肃临洮)、河(今甘肃临夏东北)等州。王安石罢相后的元丰四年、五年,宋神宗又对西夏发动了两次进攻,第一次攻西夏西平府(今宁夏灵武西南)之战,宋军无功而返;第二次永乐城(今陕西米脂西北)之战,宋军大败,士兵、民夫损失二十余万人。

 

统治阶级内部矛盾的发展

元祐更化  元丰八年(1085)三月,宋神宗赵顼死。十岁的幼子宋哲宗赵煦继位,宋英宗的皇后高氏以太皇太后身分处理军国大事。因为新法侵犯了皇亲国戚的利益,高太后早就反对。她刚一执政,便首先起用在守旧派中享有声誉的司马光为宰相,由他主持废除新法。

司马光入朝前,已经上章请求急速罢去保甲、免役和将兵等法。入朝当政后,又上章攻击王安石“不达政体,专用私见,变乱旧章”,主张全部“更张”新法。有人以为按照古训“三年无改于父之道”,不宜骤改。司马光力争说:“太皇太后以母改子,非子改父。”为推翻新法提供了理论依据。高太后、司马光等首先废罢保甲军训和保马,在一年多的时间里,新法大部被废罢。变法派被列为王安石等人的亲党,榜之朝堂,其主要成员蔡确、章惇、吕惠卿、曾布等先后被贬官。

司马光还主张把宋神宗时为了对付西夏而建立的熙河兰会路和在延州(今陕西延安)、庆州(今甘肃庆阳)外围建立的安疆、葭芦、浮图和米脂等堡寨,都送还西夏,他认为这样做既可免“激令愤怒”,还可以换取双方短期内相安无事。

在司马光废罢新法的过程中,守旧派中只有刘挚、王岩叟、刘安世等人完全赞成,而另外一些人则认为有些新法还可继续施行,如范纯仁不主张废除青苗法,苏轼、苏辙、范纯仁等人不主张废除免役法。元祐元年(1086)九月,司马光死,新法已大都废罢,变法派也相继被排挤出朝,新法的存废已经不容再有争论。

蜀洛朔党争  司马光死后,八十一岁的守旧派文彦博继任左相。守旧派牢固掌握朝政后,开始因人事的倾轧和政见、学术主张的分歧而分化为几个小集团。崇政殿说书程颐以师道自居,对宋哲宗正色训诫,又主张一切都用古礼。中书舍人苏轼认为他不近人情,每加讥讽。程、苏二人从此尖锐对立。程颐及其门人贾易、朱光庭等被称“洛党”。苏轼、吕陶等被称为“蜀党”。刘挚、梁焘、王岩叟、刘安世等被称为“朔党”。三党展开了一场混战。

元祐四年,蔡确谪居安州(今湖北安陆),赋诗十章,被梁焘等守旧派指为“讥讪”高太后。高太后再贬蔡确新州(今广东新兴)安置。左相范纯仁建言“不可以语言文字之间、暧昧不明之过,诛窜大臣”。蔡确贬后,梁焘、刘安世交章弹劾范纯仁党附蔡确,范纯仁罢相。元祐六年,左相吕大防和右相刘挚不合,御史台官员郑雍、杨畏依附吕大防,奏劾刘挚交结蔡确和章惇,梁焘、王岩叟虽上疏为刘挚辩护,刘挚却终于罢相。朱光庭为刘挚辩解,也罢给事中。守旧派内部交讧的结果,政局愈加混乱。

绍述 元祐八年(1093)九月,高太后病死,宋哲宗始得亲政。哲宗早就对高太后不满,并有志继续宋神宗的新法。次年三月,左相吕大防被罢免。苏辙劝宋哲宗不要“轻变”元祐之政、不要再用变法派,哲宗大怒,罢苏辙门下侍郎。四月,章惇为左相。又改元祐九年为绍圣元年,表示决心恢复新法。

以章惇为首的变法派再度掌握政权,对守旧派甚至中间派进行打击。宋哲宗下令迫贬司马光、吕公著等,吕大防、刘挚、苏辙、梁焘、范纯仁等流放到岭南。韩维等三十人贬官,致仕官文彦博由太师贬为太子少保。中书舍人林希在撰写对守旧派的贬官制词中,阴斥高太后“老奸擅国”。

在打击守旧派的同时,章惇等人逐步恢复新法。绍圣元年,依照宋神宗时的“条约”,恢复免役法、保甲法。二年,复青苗法。四年,重置市易务。元符元年(1098),“以常平、免役、农田水利、保甲,类著其法,总为一书”,名《常平、免役敕令》,颁行全国。在这段时间内,各项新法基本上按照熙宁、元丰时期的模式进行,只是为了克服熙、丰推行时曾经产生的弊端,并且为了消除阻力,对新法也稍稍做了一些改革。

在恢复新法的同时,章惇、曾布等又主持对西夏的开边活动。绍圣二年八月,宋朝终止与西夏边界谈判,采取进筑堡寨,开拓疆土的战略,先后筑堡寨五十余所,占据了河东路西北,陕西路横山和天都山一线的战略要地,屡败西夏兵,迫使西夏叩关求和。元符二年,又举兵攻占青唐(今青海西宁),以青唐为鄯州,邈川(今青海乐都)为湟州,却遭吐蕃族的反抗,宋将种朴阵亡,宋朝被迫放弃青唐等地。

变法派一方面反击守旧派和恢复新法,另一方面却又不断出现内部分裂。曾布在王安石初次罢相时,曾上疏攻击市易法,与吕惠卿、章惇分裂。绍圣初,曾布又阻挠吕惠卿回朝任职。曾布还指责章惇引用小人,专恣弄权,攻击章惇、蔡卞处理元祐党人“过当”,是“报私怨”,指责章惇、蔡卞各自植党。章惇和蔡京、蔡卞兄弟原来政见一致,后又发生龃龉,蔡京和蔡卞的权势日盛。变法派大臣互相倾轧,削弱了自己的力量。

 

宋徽宗、蔡京集团的腐朽统治

元符三年(1100)正月,宋哲宗病死,无子。宋神宗皇后向氏提议立宋神宗第十一子赵佶。章惇以为赵佶“轻佻”,“不可以君天下”。曾布、蔡卞等人呵叱章惇,支持向太后。向太后决策,由赵佶即位(宋徽宗),自己“权同处分军国事”。向太后早就反对新法,当权后,起用韩琦之子、守旧派韩忠彦为左相,曾布也乘机排除异己,进为右相。变法派大臣章惇、蔡京、蔡卞等人被先后贬斥出朝。

元符三年七月,宋徽宗亲政后,听从曾布绍述之说,决定恢复新法,改年号为崇宁,表示崇法熙宁。崇宁元年(1102)五月,韩忠彦罢相。蔡京勾结宦官,重返朝廷,很快取代曾布任右相。从此,蔡京与童贯、王黼、梁师成、杨戬、朱勔、李彦、高俅等人在宋徽宗统治的二十多年的大部分时间里,掌握全部军政大权,成为北宋王朝极度腐朽、黑暗的时期。

蔡京首先定文彦博、吕公著、司马光、苏轼、苏辙、程颐等一百二十人为元祐奸党,又将元符末向太后执政时,主张维持新法和恢复旧法的臣僚,分为正、邪两类。此后,重定元祐和元符末党人及上书邪等者合为一籍,共三百零九人,刻石文德殿门,颁行全国,称“元祐党籍碑”。奸党名籍中,还包括章惇、张商英、李清臣、陆佃等十名与蔡京意见不合的变法派。章惇因反对立宋徽宗,被指责为“为臣不忠”。被列入党籍的官员,重者被编管、责降到远地,轻者则赋闲或谪降,非经特许,不得内徙。其子弟同样受到种种限制。

宋徽宗重用蔡京一伙,依仿制置三司条例司设置讲议司,商定关于宗室、冗官、国用、商旅、盐泽等政事。他们借推行新法之名,行聚敛之实,如免役法的恢复,巩州(今甘肃陇西)的役钱由元丰时每年的四百贯增加到二万九千余贯。方田的官员往往在原有税额外,增加税数,称为“蹙剩”,一县多达几万贯。在丈量过程中,贿赂公行,弊端百出。豪右形势之家乡减免赋役,把负担都转嫁到下户头上。

蔡京借口“不患无财,患不能理财”,极力搜括财富。崇宁元年,恢复榷茶法,在产茶州军设官场专卖,禁止商人、园户私相贸易。崇宁四年,罢官场,允许商贩向园户买茶贩卖,由官府“抽盘”后,批给茶引。政和元年(1111)后,朝廷一年的茶税收入达四百余万贯。每年以一百万贯供皇帝“私奉”。蔡京还大改钞盐法,废除东南六路官运官卖制,由商人任便向榷货务出钱买盐钞,凭盐钞去产地领盐,再到指定的州县贩卖。钞法屡次更易,商人出钱买钞,尚未领盐,钞法已变,又须贴钱领新钞,如无钱更换新钞,则“已输钱悉干没,数十万券一夕废弃,朝为豪商,夕侪流丐”,甚至被迫自尽。朝廷还以卖盐多寡为州县官的考核标准,州县往往强迫百姓按户等买盐,有的上户一家全年买到上千贯,第三等末户买到三五十贯。宣和元年(1119)前后,榷货务岁入淮南和两浙盐利,分别为一千四百至一千五百万贯和七百至八百万贯,成为朝廷财政的一笔重要收入。宋徽宗见到盐钞、茶引成柜搬入朝廷,得意地说:“此太师(即蔡京)送到朕添支也。”

宋徽宗还用宦官直接掠夺民间田地。政和六年(1116),由宦官杨戬在京西路设公田所。杨戬死后,宦官李彦又设置西城括田所。李彦等人在京西、京东、京畿、河北等路,以把官地、荒地、逃田、退滩等收归官府为名,将大量民田指作“天荒”,掠为“公田”,课取“公田钱”,强占的田地共达三万四千多顷。大批百姓被夺去常产,“愁怨溢路”。

宋徽宗、蔡京将各地仓贮钱谷搜罗一空。各路每年向朝廷上供的数额,宋神宗时已增加一倍,宋徽宗时重定上供额,又增加到十几倍。蔡京的亲信胡师文为江、淮、荆、浙等路发运使,将每年籴买东南粮米的大部分本钱,移作上供,供徽宗挥霍,胡师文因而升户部侍郎。各路官员竞相仿效,仓贮钱物全被搜空。各地官府还千方百计敲诈百姓。西蜀原来税钱三百文折绢一匹,因辗转纽折,竟增至二十三贯。对一向不施行支移的地区,加征地里脚钱,一斗税粮的地里脚钱竟与元丰时正税相当。此外,还巧立名目,仅绢帛一项,有和买、预买、泛买、常平司和买、应副燕山和买等,米谷一项,有和籴、均籴、补发上供和籴等。名为预买,实不给钱,名为和籴,只给低价。赃吏猾胥,从中侵渔。大批百姓饥寒转徙,苦不堪言。

宋徽宗再次对西夏和青唐用兵。崇宁二年至三年,王厚统兵先后占领吐蕃湟、鄯、廓(今青海尖扎北)等州,瓦解了当地吐蕃政权。蔡京还强令王厚招诱西夏卓罗右厢监军仁多保忠,双方用兵三年,胜负相当。政和四年,西夏军攻环庆路,宋以宦官童贯为陕西经略使,战事再起。童贯袭用以往进筑城寨的战略开边,但开拓之地有限,城寨多建于不毛之地,难以防守。宋军与西夏军屡次举行大规模战斗,互有胜负。宣和元年,童贯令大将刘法率重兵袭取西夏朔方之地,两军会战于统安城,宋军大败,刘法被杀。西夏亦为战争所困,双方遂于当年讲和休兵。

宋徽宗、蔡京一伙大肆搜括民财,穷奢极侈,恣意挥霍。宋神宗元丰间左藏库月支约三十六万贯,这时增加到一百二十万贯。宋徽宗初年,杭州设造作局,由童贯主管,每天役使几千名工匠,为皇室制造奢侈品。所需物料,全向民间征敛。稍后,又在苏州设应奉局。宋徽宗酷爱奇花异石,蔡京最初命朱勔密取江浙花石进奉,后来所运花石规模不断扩大,动辄用船数十艘,每十艘编为一“纲”,号花石纲。朱勔仗势掠夺民间花木、奇石,运到汴京。一块石头的运费,民间至用三十万贯。各路监司、郡守仿效朱勔等人,凡“尺寸之地,入口之味,莫不贡献”,花石所过,沿途甚至毁桥梁,凿城郭,州县官府积存的钱谷,为之一空。大批农民长期被征发当民夫,搬运贡物,不能种田,直到力竭饿死,或者自缢于大车的辕轭下。大批花石树木运到京城,用来建造延福宫、景龙江和艮岳。艮岳用人工筑成,周围十多里,主峰高九十尺,使用山石以万计,都由各地限期运来。山上建造馆舍台阁,穷极华侈。徽宗整日在宫中纵情取乐,宫女多至以万计。

蔡京第宅宏敞,园内林木参天,与其子蔡攸等第宅相邻,“极天下土木之工”,金碧相照。蔡京家蓄养姬妾成群。蔡京生日,各地都要奉献大宗礼物,称“生辰纲”。宦官童贯掌握军权,每得军需,悉充私藏,家中金币宝玉堆积如山。朱勔在苏州占有甲第、名园,田产跨连郡邑,每年收租十多万石。童贯、王黼等人公然鬻卖官爵,贿赂公行,门庭若市。京师人说:“三百贯,直通判,五百索(即一贯),直秘阁。”王黼侍妾甚众,其中有官封者达十八人。其子十四岁便任待制,被称为“猢狲待制”。

 

北宋末年的农民起义

北宋王朝极其腐朽、黑暗的统治,使社会生产受到严重破坏。日益众多的农民破家荡产,“人不堪命,遂皆去而为盗”,已成为历史的必然。

方腊起义  两浙路是北宋经济最为发达的地区。封建国家的财赋,有很大一部分来自这里。宋徽宗时,应奉局、花石纲之类,又对该地区的广大农民、工匠大肆搜括和奴役,社会秩序动荡不定。宣和二年(1120),睦州青溪县(今浙江淳安西北)农民在方腊领导下发动起义。

方腊(方十三)是青溪万年乡帮源峒地主、保正方有常家的佣工(一说方腊是漆园主)。十月九日,方腊假托“得天符牒”,率领农民,杀方有常一家,首揭义旗。远近农民闻风响应,很快发展到上万人。起义军尊称方腊为“圣公”,改元永乐,置将帅为六等。在起义的头三个月内,陆续攻占睦(今浙江建德东)、歙(今安徽歙县)、杭、婺(今浙江金华)、衢(今浙江衢县)、处(今浙江丽水西北)等六州五十多县。各地响应起义的,有苏州石生,湖州归安(今浙江吴兴)陆行儿,婺州兰溪灵山峒(今浙江兰溪西南)朱言、吴邦,永康方岩山(今浙江永康东)陈十四等。台州仙居吕师囊、越州剡县(今浙江嵊县)裘日新(仇道人)等,也领导当地摩尼教秘密组织起兵响应。

宋徽宗于宣和三年正月,派童贯率领京畿禁军和陕西蕃、汉兵十五万人南下。宋军攻杭州,起义军战败,退回青溪。歙州、睦州、青溪相继落入宋军之手。方腊带领余部退守帮源峒。四月末,宋军重重包围帮源,发动总攻。起义军奋战,七万多人壮烈牺牲,方腊力竭被俘。八月,方腊英勇就义。起义军余部分散在浙东坚持战斗,直到宣和四年三月,最后失败。

宋江起义  重和元年(1118),河北、京东遭水灾,贫苦农民流离失所,无以为生。宣和元年(1119)十二月稍前,宋江领导京东路的农民举行起义。起义军活跃在河北、京东、淮南一带。大约在方腊起义失败的前后,宋江等三十六名首领接受了宋朝的招安,起义就此失败。

张迪、高托山等起义  方腊、宋江等起义失败后,宋徽宗、蔡京一伙以极大的代价从金朝手中赎回燕京(今北京)及其附近的六州,燕京驻军和官吏的给养,都摊派在河北、山东、河东百姓头上,还须运到燕京交纳。为了运送一石粮食,沿途盘费十几石到二十几石,造成这地区百姓的极大灾难。随后,王黼又在全国征收免夫钱,数达六千二百万贯。州县官吏对百姓竭泽而渔,急如星火,加上连年灾荒,饿殍遍野。宣和五年,河北、京东等路农民遂相继起义,少者几百人、几千人,多者发展到几万人、几十万人。河北路洺州(今河北永年东)张迪“聚众数十万,陷州县”,曾围攻濬州(今河南浚县)五日。刘光世率宋军镇压,张迪牺牲。河北高托山在望仙山起义,号称三十万人,转战于河北和京东路青(今山东益都)、徐(今属江苏)、密(今山东诸城)、沂(今山东临沂)等州一带,宣和七年被宋朝杨惟忠、辛兴宗军战败,高托山降宋。京东路青州张仙(张先、张万仙)号“敢炽”,率领起义军号称十万人。同年,在沂州礧鼓山与宋军作战,失败,张仙接受宋朝“招安”。济南府孙列率领当地农民号称十万人,占领铧子山,靖康元年(1126)被宋梁方平军战败。沂州临沂的武胡、北京大名府(今河北大名东北)的杨天王、郓州(今山东东平)的李太子、沂州和密州的徐进、水鼓山的刘大郎等率领的农民军也都号称万人以上。这些起义队伍所到之处,杀地主、官僚,攻打州县,或则保聚山谷之间,以崇山峻岭为据点,树起起义的旗帜,“巡、尉不敢抗,县、镇不敢守”。

 

女真兵马的南侵和北宋的灭亡

政和五年(1115),辽朝统治下的女真族贵族首领完颜旻(阿骨打),在混同江(今松花江及同江以东黑龙江)边建立起奴隶占有制的国家,国号金。随后向辽朝进攻,屡败辽兵。宋徽宗等以为辽朝有必亡之势,决定联金灭辽,乘机恢复燕云。宣和二年(1120),宋、金订立“海上盟约”:双方夹击辽朝,金军攻取辽的中京大定府(今内蒙古宁城境),宋军攻取辽的南京析津府(今北京)和西京大同府(今山西大同);灭辽后,燕云之地归宋,宋将原来送与辽的岁币转送给金朝。宣和四年,金军攻占辽中京、西京,由童贯、蔡攸统领的宋军,接连两次攻打辽南京,都被辽军打败。童贯要求金军攻辽南京。十二月,金军由居庸关进军,一举攻下辽南京。金朝提出:燕京(辽南京)归宋,宋将燕京租税一百万贯给予金朝。宋徽宗、王黼全部应允照办。金军将燕京城内财物和男女掳掠一空而去,宋朝接收的只是一座残破不堪的空城,改燕京为燕山府。

金军第一次南侵  在攻打燕京和宋、金交涉燕京归属的过程中,宋朝军事政治的腐朽情况在女真贵族面前已暴露无遗。金军于宣和七年二月俘获了辽天祚帝,乘胜于十一月侵宋:西路由完颜宗翰率领,从云中府(今山西大同)进取太原府;东路由完颜宗望(斡离不)率领,由平州(今河北卢龙)进取燕山府。两路约定在攻下太原、燕山府后,会师于宋朝东京开封府。西路军在太原城遭到王禀领导下宋朝军民的顽强抵抗,长期未能攻下。东路军到达燕山府,宋守将郭药师投降,金即以降将为向导,长驱南下,渡过黄河,直达东京城下。

宋徽宗自从听到金兵南下的消息,即急忙传位给太子赵桓(宋钦宗),企图南逃避难。宋钦宗即位,改明年为靖康元年(1126)。这时朝野官民纷纷揭露蔡京、王黼、童贯、梁师成、李彦、朱勔等“六贼”的罪恶,要求把他们处死。宋钦宗被迫陆续将蔡京等人贬官流放或处斩。

靖康元年正月,宋钦宗起用了主战派李纲为亲征行营使,部署京城的防御。战守之具粗备,金完颜宗望部即已抵达城下。宋钦宗派使者去金营求和,完颜宗望提出:宋须交金五百万两、银五千万两、牛马骡各一万头匹、驼一千头、杂色缎一百万匹、绢帛一百万匹;割让太原、中山(今河北定县)、河间三镇(称三镇,即包括其所属州县);尊金帝为伯父;以宋亲王、宰相作人质,送金军北渡黄河,才许议和。金军攻城,李纲亲自督战,多次打退金军。

驻守陕西等路的宋军,听说开封被围,立即由种师道、姚平仲等率领前来“勤王”。各地乡兵扣百姓也自动组织起来,迅速向开封集中。种师道等各地援军达二十多万,金军不到六万人。李纲、种师道主张坚守京城,在敌军粮尽力疲北撤时,中途邀击,可以取胜。二月,姚平仲领兵半夜出城劫营失败,宋钦宗和太宰李邦彦罢免李纲,向金军谢罪。这些荒谬举动,激怒了东京军民,太学生陈东等在宣德门上书,要求复用李纲,罢免李邦彦等人,几万人来到皇宫前,痛骂李邦彦,砸碎登闻鼓,打死宦官几十人。宋钦宗不得已宣布再用李纲为尚书右丞、京城四壁防御使。李纲复职,下令能杀敌者厚赏,军民无不奋跃。但宋钦宗却继续派使者去金营求和,竟然答应了金朝赔款和割让三镇的要求。

完颜宗望见宋朝备战,勤王军不断来援,又因已得三镇,便撤军北归。宋朝两次出兵救援太原,均被金军击破,宋军主力耗折殆尽。

金军第二次南侵  宋朝的最高统治集团虽然把太原、中山、河间三镇的土地和人民全部割归金朝,三镇的人民却起而抗拒,“怀土顾恋,以死坚守”。北归的金军并不能凭靠宋朝最高统治集团的无耻诺言而占有三镇。因此,究竟应否割让三镇的问题,在北宋最高统治集团中也成为重新争论的议题。于是在靖康元年八月,金军再次南侵。完颜宗翰和完颜宗望仍分东、西两路进兵。这时,宋将王禀坚守太原已八个多月,因粮尽援绝,九月初被攻下。东路金军也于十月初攻入河北路的重镇真定府(今河北正定)。宋钦宗惊慌失措,召集百官商议是否如约割让三镇事。这时,种师道已死,李纲贬官,主和派唐恪、耿南仲等控制朝政,坚主割地,遣返各地的勤王军,撤除京城的防御工事。金军渡过黄河,完颜宗翰向宋朝提出,要划黄河为界,河东、河北地归金。宋钦宗一一答应,并且亲自下诏给两路百姓,劝谕他们“归于大金”。

十一月,金军前锋到达东京城外。闰十一月初,金军攻城。城内兵力有限,士气不振,宋廷于危急之际竟派郭京带领“六甲神兵”出战,大败逃散,东京城破。宋钦宗派宰相何栗去金营求和,完颜宗翰、完颜宗望要宋徽宗前往商议割地。宋钦宗亲去金营求降,献上降表。从靖康元年十二月起,金军大肆搜括宋朝宫廷内外的府库以及官、民户的金银钱帛。靖康二年四月,金军俘虏徽、钦二帝和后妃、皇子、宗室贵戚等人北撤。宋朝皇室的宝玺、舆服、法物、礼器、浑天仪等也被搜罗一空,满载而去,北宋从此灭亡。

 

南宋政治

宋政权南迁   南宋初抗金斗争

金军从开封撤退之前,册立了原北宋宰相张邦昌为楚帝,企图建立一个完全听命于女真贵族的傀儡政权,统治黄河以南地区。金军撤退后,宋廷旧臣不再拥戴张邦昌,张邦昌只好避位。五月,康王赵构即位于南京应天府(今河南商丘),改元建炎元年(1127),是为宋高宗。

宋高宗赵构即位之初,起用当时深孚众望的抗战派李纲为相。这时河北、河东地区都有忠义民兵抗击入侵的金军。李纲要把这些力量加以组织、领导和使用,使其发挥更大的作用,便推荐宗泽任东京留守,张所任河北西路招抚使,王为河东经制使,傅亮任经制副使,并提出改革军制,整顿军纪,募兵买马等一系列建策,部署收复河东和河北失地。但赵构、黄潜善、汪伯彦等人,却只想用割让土地和缴纳岁币的办法,以求金人不再进军,决不敢作以武力进行抵抗的打算,因而对李纲的谋划百般阻挠和破坏。李纲任相汉七十五天,即彼罢免,张所等抗战派也相继被罢免。上书言事、力主抗金的太学生陈东和进士欧阳澈也被杀害。

女真贵族的烧杀掳掠,在北方强制推行奴隶制等行径,激起北方人民的武装反抗。河东地区的人民用红巾作标志,组织武装,到处袭击金军。泽州(今山西晋城)和潞州(今山西长治)一带的忠义民军,曾猛攻金军大寨,金左副元帅完颜宗翰几乎被俘。女真贵族痛恨红巾军,逐捕最急,每每妄杀平民以泄愤,而红巾军却愈益壮大。河北庆源府(今河北赵县)五马山(在今河北赞皇)上,有官员赵邦杰和马扩领导一支抗金队伍,他们拥立自称信王赵榛的人作号召,人数达十万以上,各地的许多抗金武装闻风响应。张所河北西路招抚司都统制王彦,率军渡河,攻占了新乡县城,后被金军打败,王彦率部转移到共城(今河南辉县)西山。他的部属都在面部刺上“赤心报国,誓杀金贼”八字,以表示与金军斗争到底的决心,这支军队从此便以“八字军”著称。两河忠义民兵纷纷接受王彦的领导,队伍扩大到十万以上,屡次打败金军。此外,如幽燕地区的刘立芸、杨浩和智和禅师、刘里忙等人也分别组织抗金队伍。张荣领导的梁山泊水军,陕西邵兴(后改名邵隆)和邵翼组织的义兵,也都各自为战,奋勇抗金。

赵构和黄潜善、汪伯彦对北方人民的抗金斗争,实际上采取敌视态度。他们将“行在”迁往扬州,以求苟安享乐。只有留守开封的宗泽,把那些归附在他的旗帜下的各地农民起义军加以组合,并和黄河以北的忠义民兵取得密切联系,整顿防御,以加强作战实力,建炎元年冬和二年春,宗泽率军击退金军的大举进攻。但是,他收复失地的计划一直得不到赵构的批准,几次吁请赵构返回东京,也未被采纳,积愤成疾,与世长辞。接任东京留守的杜充,一反宗泽所为。北方人民抗金武装也遭受挫折,先后为金军击破。

建炎二年秋至三年春,金军又发动攻势,前锋直指扬州,赵构仓皇逃往江南。抵达杭州不久,苗傅和刘正彦发动政变,逼迫赵构退位。吕颐浩和张浚联络韩世忠、刘光世和张俊起兵“勤王”,政变宣告失败。东京留守杜充放弃开封,率军退往江南的建康府(今江苏南京)。当年冬,金将完颜宗弼率大军渡江,占领建康府,杜充投降,赵构又自杭州出奔,漂泊于海上。金军追至明州(今浙江宁波),沿途遭受南宋军民的不断袭击,遂于建炎四年春在大肆掳掠后北撤。韩世忠在黄天荡一带拦截金军,相持四十天之后,金军以火攻破韩世忠军,才得回到建康。岳飞率部克复了建康府,金军退至长江以北。绍兴元年(1131),张荣的梁山泊水军在泰州(今属江苏)缩头湖击败金将完颜昌,俘获完颜昌之婿蒲察鹘拔鲁。金军又被迫放弃淮东。

金朝在建炎四年九月册立刘豫为“大齐皇帝”,建立傀儡政权,与南宋对峙,并集结重兵,攻打川陕。同月,宋川陕宣抚处置使张浚命都统制刘锡率五路军马,与金完颜宗辅(讹里朵)、完颜宗弼、完颜娄室所部在富平(今属陕西)举行大规模会战,宋军溃败,陕西五路大部丧失。都统吴玠率军扼守大散关附近的和尚原(今陕西宝鸡附近),屏蔽西川。绍兴元年十月,完颜宗弼大军猛攻和尚原,吴玠率军顽强抵御,重创金军,完颜宗弼身中两箭,金军遭受自灭辽破宋以来的首次惨败。三年正月,金军攻下金州(今陕西安康)。吴玠领兵至饶风关(今陕西石泉西)抵敌,战败。四年二月至三月,吴玠军又在仙人关(今甘肃徽县南),再次大破完颜宗弼的重兵。金军退守凤翔,暂时不敢窥伺四川。

绍兴四年五月至七月,岳飞出师反击伪齐,连克郢州(今湖北钟祥)、随州(今湖北随县)和襄阳府(今湖北襄樊),并于襄阳府附近击败伪齐悍将李成的反扑。岳飞派遣部将王贵和张宪进兵邓州(今河南邓县),击败金、齐联军几万人,又攻占唐州(今河南唐河)和信阳军(今河南信阳)。屯兵鄂州(今湖北武昌)。岳飞按照预定计划胜利地收复襄阳六郡,这是南宋建立政权以来第一次收复大片失地。

 

绍兴四年九月,金、齐联军自泗州(今江苏盱眙)和楚州(今江苏淮安)两地渡淮,大举南侵。十月,金军一支前锋在扬州大仪镇(今江苏扬州西北)遭遇韩世忠军伏击。金与伪齐联军进攻庐州城(今安徽合肥),岳飞奉命领军救援,在庐州城下又破敌军。

经过抗金将士四五年的艰苦奋战,南宋的统治才得以稳定下来。绍兴六年,宰相兼都督张浚部署韩世忠进攻淮阳军(今江苏邳县西),不克。岳飞率军连破镇汝军、虢州(今河南卢氏)、商州(今陕西商县)和顺州(今河南嵩县西南),兵临蔡州(今河南汝南)。伪齐向金朝求援,遭到回绝,不惜孤注一掷,分兵进犯两淮。伪齐军在藕塘(今安徽定远东南)等地分别遭到杨沂中等军拦击,大败而逃。岳飞军又在唐、邓等州击破金与伪齐联军的分路进攻,再次兵临蔡州,打退了敌人的追兵。

绍兴七年,宋廷罢免畏敌怯战的淮西军主将刘光世,但由于处置失策,副都统制郦琼裹胁大部分淮西军叛变、投降伪齐,一时朝野震惊。宰相张浚引咎辞职。赵构遂取消岳飞的北伐计划。金完颜昌等人得势,废除刘豫的伪齐政权,向赵构诱降。绍兴八年三月,赵构任用秦桧为相,决意求和。赵构和秦桧进行极其屈辱的乞和活动,招致广大人民和很多士大夫的强烈反对,群情激愤。李纲、张浚、韩世忠、岳飞等人纷纷反对“议和”,枢密院编修官胡铨上奏,要求斩秦桧之流,以谢天下,赵构罢免主张抗战的官员,放逐胡铨,起用主和派,控制舆论,接受称臣纳贡的和议条件,派秦桧代表自己跪受金朝诏书。金朝将陕西、河南归还宋朝。

完颜宗弼在金朝政治斗争中得势,杀完颜昌等人,于绍兴十年撕毁和约,分兵四路,大举南侵,迅速夺取陕西、河南之地,进逼两淮。赵构被迫命令各军抵抗。新任东京副留守刘锜率领王彦旧部八字军进驻顺昌府(今安徽阜阳),以少击众,大败完颜宗弼的金军主力。完颜宗弼退守汴京,宋军分路出击。韩世忠军夺据海州(今江苏连云港)等地。陕西吴璘、杨政、郭浩等军屡败金兵,后因田晟在泾州(今甘肃泾川北)战败,宋军退守川口要隘。金军也因伤亡较多,退守凤翔府,不再出战。岳飞早先已制定了“连接河朔”的战略方针,积极与北方忠义民兵保持密切联系。他派梁兴、赵云、董荣等人深入黄河以北地区,组织游击军,广泛出击,袭扰金军,亲率主力北上,连克蔡州(今河南汝南)、颍昌府(今河南许昌)、淮宁府(今河南淮阳)、郑州(今属河南)、河南府(今河南洛阳东)等地,宋将张俊拥兵自重,玩敌怯战,到达宿州(今安徽宿县)、毫州(今安徽毫县)后,旋即退师,使岳飞处于孤军深入、兵力分散的境地。金帅完颜宗弼乘机大举反扑。郾城之战,岳飞军以少击众,迎头痛击,大败金朝主力骑兵。接着,王贵、岳云等又在颍昌大败金兵,形势对宋朝极为有利。岳飞上书赵构,要求各路宋军乘胜进军,收复失地。黄河以北的广大人民也闻风响应,不少州县已为忠义军所攻占。赵构和秦桧却急令各路大军停止进击,撤回原来驻地,岳飞被迫班师,金朝重占河南之地。韩世忠、刘锜等军也纷纷从前线撤回。刚开到前线的杨沂中军也在宿州溃败。

 

绍兴十一年春,金军攻打淮西。在柘皋镇(今安徽巢县北)被杨沂中、刘锜、王德等军击败,宋军收复庐州。金军回兵攻下濠州(今安徽凤阳),又分别打败韩世忠、张俊、杨沂中等援军,岳飞的援军赶来,金军退回淮北。九月,吴璘等军随后攻取秦州(今甘肃天水)、陇州(今陕西陇县)等地,并在剡家湾等战役中屡获胜捷。尽管如此,也未能改变宋廷妥协苟安的决策。

赵构和秦桧采用阴谋手段,解除岳飞、韩世忠等大将的兵柄,并且设置冤狱,以“莫须有”的罪名,杀害力主抗金的岳飞和战将张宪、岳云,迫令抗战派韩世忠等人退闲。

当年十一月,以赵构和秦桧为首的投降派和金朝议定屈辱的和约,其主要条款是:①南宋称臣于金,并且要“世世子孙,谨守臣节”。②宋金两国,东起淮水中流,西至大散关(今陕西宝鸡西南)为界,中间唐州(今河南唐河)、邓州(今河南邓县)、商州(今陕西商县)和秦州之大半皆属金朝。③南宋每年向金朝输纳银三十五万两、绢二十五万匹。这就是所谓的“绍兴和议”。

 

投降派的黑暗统治人民的反抗

土地兼并的加剧  南宋土地兼并和土地集中的现象,达到十分惊人的地步。由于很多农民丧失土地,以至在南宋户口统计中出现了大批的“无产税户”。南宋初年,长江下游的很多圩田,无不被豪家所霸占。著名的建康府(今江苏南京)永丰圩,收租达三万石,数十年间,总是辗转于皇室、大将、权臣手中。在归属秦桧时的某年,大水冲坏圩岸,秦桧竟强迫四个州的民夫,为自己修筑。永丰圩成为一方的民间大害。大将张俊霸占的田地横跨不少州县,在解除兵权家居后,岁收租米六十万斛。秦桧死后,号称家道式微,至宋孝宗时,其子孙仍能收租十万斛。淮东土豪张拐腿家,岁收租谷七十万斛。南宋中期,宋廷没收权臣韩侂胄及其党羽们的田地,每年可得租米七十二万二千七百余斛,还有钱一百三十一万五千余贯。南宋后期,出现了年入租米百万斛的豪富,这是前所未有的记录。南宋官田在垦田总额中的比例不大,但往往被官员和豪强地主占佃,而不纳租课,故官府常出卖官田。

南宋地租的主要形式,仍旧是实物分成租和定额租。定额租依田地肥瘠不等,达每亩一至两石。正额地租之外,地主对佃客还有各种名目的剥削,如强迫佃客代纳赋税,收租时还附加耗米,大斗收租,强迫送礼等类。不少地主还用“佃”的办法,驱逐旧佃客,以提高地租额。高利贷也是一种重要的剥削方式,地主通过放债,强夺佃客的房屋、农具、种子和口粮,甚至强迫佃客妻女作奴婢。官府为地主督租,也成为南宋时较常见的现象。很多缴纳不起地租的佃客,惨遭官府的拘捕和监禁,甚至死于非命。

苛捐杂税的加重  北宋赋税的繁重,本已超过前代,而南宋又超过北宋。南宋初,浩大的军费开支成为增税的借口。宋高宗以爱养生灵作标榜,实现屈辱的和议后,人民的负担依然节节上升,直到南宋晚期,一直保持着有增无减的势头。南宋统治者一方面加重旧税税额,另一方面又新增许多苛捐杂税。

南宋比较普遍地以大斗、大斛、斗面、斛面、加耗、呈样、预借、重催等手段加重百姓两税负担,大斗和大斛使纳税额增加几成至一倍,斗面和斛面是将量器内的粮食平面堆高,所谓“斛面坡陀斗面高”,有的地区甚至超过正税额。加耗米有的甚至为正税四倍。呈样又称样米,是官员以检查粮食质量为借口而进行的勒索。预借由预收两三年的税额发展到六七年的税额。重催是缴纳两税后,官府不予承认,而重叠催税。北宋时的和买绢帛,到南宋初不仅完全成为官府不支分文的正式赋税,而且在东南地区,又与夏税䌷绢绵等,以高价折钱输纳,称为折帛钱。南宋的和籴粮草也与北宋相似,实际上官府少给或不给价钱,特别到南宋晚期,农民的和籴负担愈加沉重。

南宋新增的苛捐杂税,名目繁多,特别是一些地区性的赋税,不可胜数。北宋末创设的经制钱,加上南宋初创始的总制钱,合称经总制钱。其下有很多繁琐苛细的税目。在宋宁宗前期,铜、铁钱年收总额近两千万贯,成为宋廷一笔重要的财政来源。月桩钱是为供应军事开支,而勒令各州县政府按月解送的一种横敛。州县无所从出,巧立名目,向民间榨取。如在江南西路,则有引钱,白纳醋钱,卖纸钱,户长甲帖钱,保正牌限钱,折纳牛皮、牛筋、牛角钱,诉讼赢者有欢喜钱,输者有罚钱等苛繁税目。宋宁宗时,东南各路月桩钱仍达三百九十多万贯。版帐钱也是南宋初创设的重赋,以供应军费为名,由各州县搜刮无名目的杂敛拼凑成数。其中以两浙路的税额最重,如常熟县(今属江苏)的版帐钱达九十二万八千多贯。

广大的自耕农、半自耕农和佃衣,是赋税的直接或间接承担者,官户、寺院和乡村上户虽然拥有大部分田产,却千方百计逃避赋税。南宋政府为了保证赋税收入的稳定,不得不采取一些措施,以核实各地的田产。宋高宗时,在南宋的大部统治区实行经界法,丈量田地,划分田亩等级,重定税额。自南宋中期至后期,也在某些地区实行经界法,或令各地实行手实法和推排法。

 

但由于官员和地主通同作弊,这些清查田产的措施,往往不能起到查核隐产,均平赋税,减轻下户负担的作用。

投降派的黑暗统治  金朝不许南宋随便罢免首相,以保证秦桧相位的稳固。大将张俊追随秦桧,参与降金和杀害岳飞,得以独掌枢密院。宋、金和议后,秦桧又指使御史弹劾,迫使张俊去位。从此秦桧便独揽大政十多年。赵构宠用的医官王继先和宦官张去为也很有权势,与秦桧狼狈为奸,互相勾结。岳飞部将牛皋对宋金和议表示不满,人民抗金武装首领出身的邵隆反对割地,被先后毒死。不仅很多抗战派被贬逐流放,就是秦桧的党羽,只要稍不合意,也动辄贬逐流放。赵构和秦桧采用高压手段钳制抗金舆论,任命秦桧儿子秦桧主编官史日历,恣意篡改史实,并严禁私史,大兴文字狱,实行特务统治。特务机关皇城司的逻卒布满临安府(今浙江杭州),发现稍有不满言论者,即处以毒刑。赵构和秦桧还大力提倡点缀“昇平”,凡进献歌颂他们降金行径的文字者,即予升官。在竭力搜刮民脂民膏的基础上,投降派纷纷营造豪华的宫殿和大宅,过看穷奢极侈的生活。官场贪贿成风,各地官员贿赂秦桧的礼品不可胜数,其家财富为宋朝左藏库的数倍。

绍兴二十五年,秦桧病危,企图由秦桧继承相位。赵构对秦桧的专权业已十分猜忌,乘机命秦桧祖孙三代退闲。秦桧死后,朝野纷纷揭露秦桧一伙的罪恶,赵构贬黜一批秦桧亲党,也为一些受打击的官员平反,却仍然委任投降派万俟卨、汤思退等人掌政,并下诏声明前此与金议和皆“断自朕志”,故相秦桧“但能赞朕而已”,以维持屈辱的宋金绍兴和议。

人民的起义和反抗  在金军南侵过程中,从前线败退下来的宋朝溃兵、游寇,如李成、孔彦舟、曹成等各领叛乱武装数万人,流窜各地,到处杀掠,残害百姓。加之金兵的屠戮,官府和地主的加强压榨,广大人民陷入水深火热之中,故不断爆发地区性的武装起义。在信州贵溪、弋阳一带(今属江西),王宗石利用摩尼教,发动起义,信州和饶川的贫苦农民纷纷加入,起义军迅速发展成几万人的队伍。宋廷派刘光世军前往镇压,王宗石等二十多名领袖战败被俘,二十万无辜平民惨遭屠杀。福建路范汝为、叶铁等人领导农民起义,攻占建州(今福建建瓯),前后坚持三年,起义军勒令地主“计其岁入之数”交纳租税。否则,便剥夺其种粮、牛畜,而驱逐出境。赵构派韩世忠以优势兵力围攻建州,城破后,范汝为投火自尽。起义军余部在范忠领导下,又继续战斗了近一年,最后失败。其他如婺州(今浙江金华)有和尚居正领导的起义,虔州(今江西赣州)有陈颙、罗闲十等几百支起义队伍,约十多万人,互相联络,共同反对官军,后被岳飞镇压下去。南安军(今江西大余)有吴忠、宋破坛、刘洞天等起义军,荆湖南路有邓装、胡元奭等起义军,李冬至在郴州宜章(今属湖南)起义,杀入广东路,号称“平天大王”。这是宋朝小规模农民起义很频繁的时期。

当时规模最大的,是洞庭湖滨的钟相、杨么起义。鼎州(今湖南常德)人钟相在北宋末宣传“等贵贱,均贫富”的思想,组织民众,建炎四年发动起义,攻占了洞庭湖周围的十九县。钟相建立大楚政权,自称楚王,立年号天载,设置将相官属。起义军镇压官吏、儒生、僧道、巫医、卜祝等人,夺取他们的财物。钟相被匪徒孔彦舟杀害后,杨么继续领导斗争,并宣布一律免除税赋差科,不受官司法令束缚。起义军实行陆耕水战,凭借水军优势,发挥车船威力,屡次痛击官军。绍兴五年,宋廷派遣岳飞率兵镇压。岳飞采用政治诱降为主,军事进攻为辅的策略,最后瓦解和消灭了这支起义军。绍兴和议后,投降派的黑暗统治,进一步激起人民群众的强烈反抗。从绍兴十三年起,福建路出现管天下、伍黑龙、满山红等多支起义队伍,攻打漳、泉、汀(今福建长汀)、建(今福建建瓯)等州,屡次击败宋军,绍兴十六年被福建安抚使薛弼镇压下去。绍兴十九年,汀、漳、泉州的何白旗的起义军曾发展到江南西路和广南东路境内,次年,起义失败。绍兴十四年,宣州泾县(今属安徽)摩尼教徒在俞一领导下举行起义,遭到秦桧之兄、知宣州秦梓的血腥镇压。甚至偏僻的海南岛也发生陈集成起义,反抗贪官的暴敛。临安府还发生了军校施全行刺秦桧的著名事件,施全被捕杀。

 

绍兴末到隆兴初的抗金斗争

金海陵王完颜亮即位后,策划灭宋,占据江南。赵构被迫部署战备、起用宿将刘锜等人,组建江州(今江西九江)、荆南府(今湖北江陵)等御前诸军。绍兴三十一年(1161),完颜亮部署大军,分道攻宋,这时,金朝后方的广大人民都群起反抗。在济南府一带有耿京、辛弃疾等人领导的起义军,在胶东有开赵等人领导的起义军,在大名府(今河北大名)有王友直领导的起义军。在宋金接壤地区,如海州(今江苏连云港)的魏胜,泗州(今江苏盱眙)的夏俊和张政,颍州(今安徽阜阳)的孟俊,陈州(今河南淮阳)的陈亨祖,邓州(今河南邓县)的李雄,都克复州府,归附宋朝。宋将李宝率水军北上,先后与魏胜和开赵等军取得联系,一举歼灭了停泊在胶西县陈家岛(或作唐岛,今山东青岛附近)一带,准备自海上进攻临安府的金朝舰队,使金海陵王南侵计划受到严重打击。这是世界历史上首次使用火药兵器的著名海战。

金海陵王完颜亮亲率大军渡淮,宋淮西大将王权不战而遁,统制姚兴以寡敌众,力战阵亡,刘锜军也战败退回镇江。金军企图由采石(今属安徽马鞍山市)渡江,督视江淮军马府参谋军事虞允文凭借南方的水军优势,督率宋军,迎击于采石江中,金军渡江失败,移军扬州(见采石之战)。这时,金世宗完颜雍已在东京辽阳府(今属辽宁)另立政权,宣布废黜金海陵王。金海陵王强令所部再次渡江,于是扬州金军发生内讧,金海陵王被杀,金军北撤。成闵率宋军尾随,却不敢交锋,使金军主力全师而返。

驻守鄂州(今湖北武汉武昌)、荆南府(今湖北江陵)和襄阳府(今湖北襄樊)一带的宋军,与义军互相配合,击退中路金军的进犯,并先后克复蔡州(今河南汝南)等地,由于后援不继,统制赵樽等奉命班师,蔡州复被金军攻陷。

四川宣抚使吴璘率军出川,攻占陕西秦(今甘肃天水)、陇(今陕西陇县)、巩(今甘肃陇西)、兰(今属甘肃)等州大片失地。金州都统制王彦收复商(今陕西商县)、虢(今河南灵宝)等州,连战克捷。兴元都统制姚仲在原州(今甘肃镇原)战败。金将徒单合喜得到增援,率军争夺陕西,与吴璘军在德顺军(今甘肃静宁)交战,胜负未分,宋廷迫令吴璘班师,遭到金军追击,宋军大败,原来已收复的地区,又被金军夺去。

绍兴三十二年,赵构传位予宋孝宗赵眘。孝宗锐意抗金,他刚即位,便宣布给岳飞父子昭雪,召回抗战派张浚、胡铨等人,同时驱逐朝中的秦桧党人。隆兴元年(1163),张浚出任枢密使、都督江淮军马,派大将李显忠和邵宏渊出师北上,连破灵壁县(今属安徽)和虹县(今安徽泗县),进据宿州州治符离县(今安徽宿县)。金将纥石烈志宁指挥大军反攻,邵宏渊坐观李显忠与金军激战,李显忠失利,宋军各部相继弃城溃逃,损失惨重。符离战败后,主和派官员纷纷攻击张浚,抗战派、参知政事辛次膺辞官。宋孝宗被迫遣使与金军议和,并重新任用秦桧余党汤思退为相。隆兴二年,汤思退使用阴谋手段,排挤张浚出朝,撤销海州(今江苏连云港)、泗州(今江苏盱眙)等处的戍守,并暗通消息,请金朝出动重兵胁迫议和。金军遂再次渡淮南侵,魏胜率义军在淮阴县(今属江苏)勇敢抗击,镇江府都统制刘宝在楚州(今江苏淮安)拒不救援,魏胜战死。金军攻陷楚州、濠州(今安徽凤阳)、滁州(今安徽滁县)等地。宋孝宗废黜汤思退,被迫与金朝签订和约。南宋皇帝不再对金帝称臣,改称侄,为侄叔关系,每年缴纳银绢各二十万两、匹,双方各守旧疆,这就是“隆兴和议”。

 

宋孝宗时的政治概况

“隆兴和议”后,宋孝宗并不甘心向金朝屈服,他进行整军和理财,准备再次北伐。乾道五年(1169),起用抗战派大臣虞允文为右相兼枢密使,虞允文推荐范成大出使金朝,提出索取北宋皇帝陵寝所在地和更定接受金朝国书礼仪的要求,但遭到金朝的拒绝,宋孝宗还按照虞允文的建议,大力简汰各支屯驻大军的老弱残兵,加强训练,多次亲自阅兵,取得一定成效。侍卫马军司的军队移屯建康府(今江苏南京)。虞允文再任四川宣抚使,积极选练兵士,增加军储,添置马匹,联络北方抗金武装,计划由四川和东南同时出兵,在河南会师。淳熙元年(1174),虞允文病故,北伐计划遂告中辍。宋孝宗设置左藏封桩库,逐年储备,主要作为战备军需,至淳熙十年,中央和地方库存钱币达四千七百多万贯,其中左藏封桩库达三千多万贯,是宋神宗以后的又一次高额储备记录。

宋孝宗虽图治心切,然而在某些方面受制于太上皇赵构,又不得不依赖于腐败的军事官僚机构,难以有多大的建树。宋孝宗鉴于秦桧专权的教训,躬亲政务,设法限制和贬抑宰相事权,重用亲信曾觌、龙大渊、张说、王玣和宦官甘昇,却导致这班人的招权纳贿。各地官府的横征暴敛有增无减,豪绅官僚对土地兼并和掠夺的状况也并无改变。

宋孝宗时阶级矛盾仍然相当尖锐,小规模农民起义时常爆发,在宋孝宗即位之初,广南西路爆发王宣和钟玉起义,李云起义。乾道元年,因官府向各地农户强制配卖乳香,郴州宜章县弓手李金组织群众,发动起义,攻破郴州(今湖南郴县)和桂阳军(今湖南桂阳),并南下广南东路,围攻连州(今广东连县)、英州(今广东英德)等地,宋朝从荆襄前线抽调精兵到湖南镇压,李金被俘,起义失败。淳熙二年,荆湖北路的茶农、茶贩在赖文政领导下举行起义,起义军转入荆湖南路,又进入江南西路,多次击败官军,并南下广南东路。江西提刑辛弃疾结集大批民兵配合官军,扼杀了起义。六年,南宋政府用“和籴”名义向民间大量搜刮粮米,在郴州又爆发陈峒领导的起义。起义军攻克连州、道州(今湖南道县)、桂阳军所属诸县。广南西路境内也爆发了李接起义,起义者张贴榜文,宣布十年之内不收赋税,各地人民纷纷参加起义,称李接为“李王”,骂官军是贼。起义群众陆续攻下容州(今广西容县)、雷州(今广东海康)、高州(今广东高州东北)、化州(今属广东)、贵州(今广西贵县)、郁林州(今广西玉林)等地。所到之处,开发仓廪,赈施贫乏。十一年,汀州(今福建长汀)又爆发姜大老起义,这些起义都遭到官军的残酷镇压。

 

庆元党禁开禧北伐

宋孝宗在位二十七年,因倦于政事,传位给四十多岁的儿子宋光宗赵惇,自己当太上皇。宋光宗患有精神病,并受制于李皇后,与太上皇的关系日益紧张。绍熙五年(1194)宋孝宗病死后,连葬礼也无法进行,朝中骚动。宗室赵汝愚和外戚韩侂胄等共同策划,取得宋高宗吴皇后的赞同,迫令宋光宗退位,当太上皇。立其次子赵扩为皇帝,是为宋宁宗。宋宁宗即位后韩侂胄和赵汝愚两派展开了激烈的斗争。

宰相赵汝愚倡导理学,引荐朱熹,朱熹亦为赵汝愚谋划,企图阻止韩侂胄参预朝政,韩侂胄设法贬逐赵汝愚、朱熹一派。庆元二年(1196),宋廷宣布程朱理学为“伪学”,毁禁理学家的“语录”之类书籍,科举考试稍涉义理文学者一律不取。三年,将赵汝愚、朱熹一派及其同情者定为“逆党”,开列“伪学逆党”党籍,共计五十九人。名列党籍者受到不同程度的处罚,凡与他们有关系的人员,也都不许担任官职,不许参加科举考试,这就是庆元党禁。党禁持续时间不长,至嘉泰二年(1202),即宣布弛禁,不仅已死的赵汝愚和朱熹得到“追复”,其他诸人也相继复官。

开禧二年(1206),身任平章军国事的韩侂胄在没有作充分准备的情况下,贸然发动北伐战争,江陵府(今属湖北)副都统制皇甫斌败于唐州(今河南唐河),江州(今江西九江)都统制王大节攻蔡州(今河南汝南)不克,全军大溃。池州(今安徽贵池)副都统制郭倬与主管侍卫马军行司公事李汝翼败于宿州(今安徽宿州)。建康府(今江苏南京)都统制李爽败于寿州(今安徽凤台)。唯有勇将毕再遇屡获胜捷,亦无补败局。金军乘胜分路南下,攻破光化军(今湖北光化西北)、枣阳军(今湖北枣阳)、信阳军(今河南信阳)、随州(今湖北随县),又渡过淮河,攻陷安丰军(今安徽寿县)、濠州(今安徽凤阳)、滁州(今安徽滁州)、真州(今江苏仪征)等地。四川宣抚副使吴曦叛变,向金称臣,进献誓表和四川图志,割让关外西和州(今甘肃西和)、成州(今甘肃成县)、凤州(今陕西凤县东北)、阶州(今甘肃武都)四郡。金册封吴曦为蜀国王。吴曦的这种降敌行径,受到四川官员和将领的强烈抵制,四川宣抚副使司随军转运使安丙与监兴州合江仓杨巨源、兴州中军正将李好义等人互相联络,闯入伪宫,诛杀吴曦,平定了这次叛乱。随后,李好义等出兵克复关外四州,击破金军。新任四川宣抚副使安丙不许乘胜北伐,却制造内部纷争,派人杀害杨巨源,吴曦原部将王喜指使党羽刘昌国毒死李好义。

韩侂胄因军事失利,向金朝议和。这时金军实际上已无力继续作战,主力撤回淮河以北,只留下一军在濠州待和。宋朝使臣到金营,金朝提出斩韩侂胄等人,作为和议条件。韩侂胄见议和不成,决定再次整兵出战。朝中主和派礼部侍郎史弥远与杨皇后、及后兄杨次山等勾结,指使权主管殿前司公事夏震等秘密杀死韩侂胄。嘉定元年(1208),主和派完全遵照金朝的要求,与金重订和约,改金宋叔侄之国为伯侄之国,岁币由银绢各二十万两、匹增至各三十万两、匹,宋朝另付犒军银三百万两。

 

嘉定时的政治概况宋与蒙古联合灭金

嘉定元年(1208),史弥远任丞相,开始长期专擅朝政。韩侂胄擅权于前,史弥远专政于后,统治阶级更加奢侈腐朽:结党营私,贿赂公行,很多通过行贿而得的州县官员,都争相搜刮民脂民膏。在开禧用兵之后,因巨额的军费和赔款,南宋又出现财政危机,并长期持续,年年加重。史弥远等人乞灵于滥发纸币。宋孝宗时,曾规定东南会子每界发行一千万贯。到宋宁宗庆元时,改为每界发行三千万贯。第十一界发行额为三千六百三十二万余贯,第十二界为四千七百五十八万余贯,第十三界为五千五百四十八万贯。宋廷还规定不再以金、银、铜钱等兑换东南会子,而在东南会子兑界之际,以旧会子两贯折换新会子一贯,造成了会子充斥,币值跌落,物价飞涨,民生惟悴的局面。

宋宁宗时,爆发了多次起义反抗事件。广州大奚山岛人民依靠煮盐捕鱼为生,官府藉口搜捕私盐,派人上岛骚扰,庆元三年(1197),岛民一千多人奋起反抗,兵锋直指广州城下。官军进行镇压,全岛一万人口,皆遭屠戮。嘉定元年,郴州(今湖南郴县)黑风峒瑶族首领罗世传和汉族举人李元砺领导武装反抗,纵横于荆湖南路、江南西路和广南西路,发展到几万人,屡败官军,但两人先后接受招安,又发生内讧,终于被统治者各个击破。十二年,因官吏克扣军俸,四川爆发军士张福、莫简领导的“红巾队”起义,攻破不少州府,直逼成都,后遭优势的官军包围,红巾队失败,莫简自杀,张福被害。此外,武官罗日愿因痛恨史弥远的降金政策,秘密结约宫廷内外下级官兵、临安府府学生等,企图发动政变,杀掉史弥远等投降派官员。因被告密,罗日愿等人遭捕杀。

宋金议和后,金朝很快遭受新兴蒙古族的军事攻击,迁都南京开封(今河南开封),苟延残喘。嘉定七年,宋朝因真德秀的提议,停止向金朝输纳岁币。十年,金宣宗决定分兵南侵,企图扩充疆土,补偿对蒙古战争的损失。从此,宋金战争又绵延了十多年。在四川战场,金军攻陷皂郊堡(今甘肃天水西南)后,宋利州统制王逸率领官军和忠义民兵收复,继攻秦州。沔州(今陕西略阳)都统制刘昌祖下令退师,并解散抗金忠义民兵,招致宋军大溃败。兴元府(今陕西汉中)都统制吴政奋勇抗击,打败金军,而战死于黄牛堡(今陕西宝鸡西南)。新任沔州都统制张威于大安军(今陕西宁强大安镇)歼灭金军精锐,金军退遁。安丙再任四川宣抚使,联合西夏夹攻金军,夏兵攻巩州(今甘肃陇西)不下,退兵。安丙部署各军分路北伐,也师出无功。在京湖战场,制置使赵方督率扈再兴、孟宗政等力拒金兵,金军屡攻枣阳军(今湖北枣阳)、樊城等地,都以失败告终。宋军反攻唐州(今河南唐河)、邓州(今河南邓县),亦不能下。在山东和两淮战场,金朝统治下的山东地区,爆发杨安儿、杨妙真、李全等领导的起义,以红袄作标志,称红袄军,占据山东绝大部分地区。李全等各支起义军配合宋军,击破全军对两淮地区的大举进犯。由于宋朝军民的坚决抵抗,金宣宗南侵计划宣告破产。金哀宗即位,决定改变战略,结束侵宋战争,宣布“更不南伐”,并派使臣到宋“通好”。

嘉定十七年,宋宁宗病死。宋宁宗原先立宗室子赵竑为皇子,史弥远得知赵竑痛恨他专权祸国,乃拥立另一宗室子赵昀即帝位(宋理宗),废赵竑为济王,出居湖州(今浙江吴兴)。后因湖州人潘壬、潘丙拥立赵竑为帝,史弥远派兵捕杀,又逼令赵竑自缢。宋理宗和史弥远巩固了自己的地位。宋理宗即位后的最初九年,事实上只是权相史弥远的傀儡,朝政昏暗如故。

山东抗金的红袄军,在宋宁宗末年,已发生分化,李全和杨妙真夫妇不再反抗女真统治者,只是发展个人实力,企图并吞红袄军的其他各支部伍,打算占据扬州,然后渡江夺取南宋“行在”临安府。后因兵败,又投降蒙古。另一首领彭义斌则坚持抗金,并与蒙古军进行斗争。他曾向南宋当局建议收拾李全,南北互相配合,克复中原,而只图苟安一隅的宋廷却置之不理。最后,彭义斌在赞皇县(今属河北)五马山与蒙古军激战,壮烈牺牲。李全叛变后,占据楚州,随后又进攻扬州,淮东安抚副使赵范和提点刑狱赵葵兄弟率宋军迎战,绍定四年(1231),李全战败被杀。

绍定六年,史弥远病死,宋理宗亲政。当年北方形势发生急剧变化,蒙古军包围金朝都城南京开封,金哀宗出逃蔡州。蒙古约宋朝出兵夹击,灭金后河南地归还宋朝。七月,宋将孟珙出兵,歼灭金将武仙重兵,与蒙古军联合包围蔡州,端平元年(1234)正月,宋军与蒙古军攻破蔡州,金朝灭亡。

 

南宋后期抗元斗争   南宋灭亡

南宋军民抗蒙  宋理宗赵昀亲政之初,尚希望有所作为,任用一批被史弥远排斥的知名之士,企图利用金朝灭亡之机,占据黄河以南地区。端平元年(1234),赵葵、全子才等率军进驻原北宋三京,即东京开封府、西京河南府和南京应天府(见北宋四京与南宋行在),三城已被蒙古兵掳掠一空,宋军乏食。蒙古兵反攻洛阳,宋军溃败。蒙古遂对南宋发动进攻。

端平二年,蒙古皇子阔端和曲出分路进攻四川与襄汉。宋将曹友闻在大安军阳平关(今陕西宁强西北)击退蒙古军。曲出军攻破枣阳军和郢州(今湖北钟祥),而未能夺取襄阳府。三年,蒙古军再攻四川,曹友闻在阳平关战死,蒙古军长驱入川,除川东的夔州路外,绝大部分州县失陷,人民惨遭屠掠。阔端虽旋即撤军,而南宋仍不能控制川北的蜀道天险,处于无险可守的状态。宋襄阳府的南军(原南宋正规军)与北军(新募的中原兵)发生冲突,北军纵火焚毁府库,投降蒙古,南军亦在撤离时大肆抢掠,蒙古军进而占领襄阳。

嘉熙元年(1237)、二年,杜果先后在安丰军(今安徽寿县)和庐州(今安徽合肥)大破进犯的蒙古军。蒙古宗王口温不花领兵进攻黄州(今湖北黄冈),宋将孟珙带兵奋战,击退蒙古军。接着孟珙与蒙古军大战三次,收复信阳军,攻打襄樊,后又攻下光化军、蔡州等地。孟珙以江陵府为军事大本营,大兴屯田,训练军队,经理荆襄,策应四川,屡破蒙古军。时值蒙古大军进行第二次西征,未能全力攻宋,战局暂时稳定下来。

南宋丧失蜀道天险后,蒙古军经常出没成都平原,进行杀掠破坏,宋朝被迫将四川的首府自成都府迁往重庆府,四川制置副使彭大雅修筑府城。淳祐二年(1242),余玠出任四川安抚制置使,他采纳冉琎、冉璞兄弟的建议,大规模因山筑垒,将各州治所移入山城,特别是将合州治所迁入钓鱼山城(今四川合川东),建成强固的军事要塞。余玠还在成都平原兴置屯田,积贮粮食,教练军旅,屡次击退蒙古军的侵扰。余玠守蜀十年,未能实现恢复全蜀的宿愿,最后因遭受丞相谢方叔等人的谗诬,服毒自杀。宋理宗、谢方叔委任寺晦接替余玠,四川形势恶化。在荆襄战场,淳祐十一年,京湖安抚制置使李曾伯部署将士,收复了襄阳府和樊城,并重新修筑城防。

蒙哥即汗位后,开始集中兵力,进攻南宋。宝祐六年(1258),蒙哥大举侵宋,他亲率主力入四川,命忽必烈率军攻打鄂州(今湖北武汉市武昌),兀良合台自云南入交阯,北上攻打潭州(今湖南长沙),蒙哥军在四川节节推进,击破宋军的顽强阻击,兵临合州钓鱼山城下。开庆元年(1259),宋将王坚率军民死守钓鱼城,重创蒙古军,蒙哥战死于军中,蒙古军被迫撤围退兵(见钓鱼城之战)。忽必烈军猛攻鄂州不克。兀良合台兵临潭州,向士璧率军民顽强抵抗,兀良合台遂撤兵北上。贾似道督师救援,却私自暗中求和,愿意向蒙古称臣纳贡,双方划长江为界。忽必烈已知蒙哥汗死讯,急欲北返,争夺皇位,遂答应贾似道的议和条件而撤兵。贾似道在事后隐瞒求和真相,谎报鄂州大捷,并贬斥和杀害印应飞、向士璧、曹世雄等有功人员,将王坚调离四川,使之抑郁而死。

腐败的统治  宋理宗在位期间,农民反抗斗争依然相当激烈。绍定二年(1229),汀州(今福建长汀)爆发了晏梦彪领导的农民起义,赣州爆发陈三抢和张魔王起义,江南西路、福建路和广南东路农民纷纷“截发刺字”,起而响应。这支起义军被镇压以后,另一领袖小张魔王仍坚持斗争。

面对蒙古强大的军事压力,南宋国政却愈益腐败。宋理宗沉溺于声色,宠信阎贵妃和宦官董宋臣、卢允昇。丞相董槐主张对外戚、执法官和皇城司士卒严加约束,遭到外戚等的怨恨。侍御史丁大全与董宋臣、卢允昇相勾结,弹劾董槐,并派兵劫持董槐出朝。两年后,丁大全窃据相位。开庆元年(1259),丁大全因隐匿军情不报,被弹劾罢官。宋理宗贾妃之弟贾似道以前线统兵大臣的身分,于军中拜右相。景定元年(1260),贾似道进而排挤左相吴潜出朝,独擅朝政。景定五年,宋理宗死去,宋度宗赵禥即位。度宗更加昏庸荒淫。尊奉贾似道为“师臣”,又加以平章军国重事的头衔。宋度宗和贾似道过着极端糜烂的生活,不理政务,却又不准其他丞相和执政大臣问政,一切朝政,全由贾似道门客廖莹中和堂吏翁应龙办理。文天祥、李芾等正直的士大夫,都受到排斥或迫害。贾似道嫉功害能,潼川府路安抚使刘整等武将叛变降敌,南宋疆土日蹙,民穷财匮,而军队却又不断扩充,贾似道为了筹措军粮,解决财政的困窘,在景定四年颁布“公田法”。规定凡占田二百亩以上的官户和民户,一律由政府抽买三分之一,事实上,强买不限于大户逾限之田,小户的田地也在强买之列,官府一般只支付会子、官告和度牒。会子在贬值之余,大抵都成废纸。官府买到公田后,设公田庄,按规定,公田地租比原先私人地租减五分之一,由于官吏和庄官从中作弊,不少公田地租却高于原来私人地租。公田法实施于浙西,在民间造成极大祸害。宋廷后又取消庄官,改为召富户承佃公田,形成官府、佃主和租户三级租佃关系。各种繁重的赋役,给民间造成极大的骚扰和痛苦,南宋已至不可收拾的地步。

南宋灭亡  忽必烈北返,夺取汗位,在1271年改国号大元。此前,忽必烈已接受南宋降将刘整的建议,将军事主攻方向转移至襄阳府和樊城,并编练了强大的水军,从而确定了消灭南宋的战略部署。咸淳四年(1268),蒙古军开始包围襄樊,宋军屡次救援,都被击败。八年,民兵领袖张顺和张贵率壮士三千人,乘轻舟顺流转战,突破重围,直抵襄阳城中,而张顺和张贵先后战死。九年,元军切断襄阳府和樊城的浮桥联络,攻破樊城。守将范天顺和牛富英勇牺牲,襄阳守将吕文焕降元(见襄樊之战)。襄、樊失陷后,南宋朝野震惊,而贾似道仍专持国柄,拒绝一切救亡建策。十年,宋度宗病死,贾似道拥立全后的幼子赵即位,是为宋恭帝。

元朝丞相伯颜统率大军沿汉水和长江东下,水陆并进,击破南宋部署在长江、汉水一带的大量舟师,鄂州都统制程鹏飞等献城投降。黄州、蕲州(今湖北蕲春)、江州(今江西九江)、六安军、安庆府、池州(今安徽贵池)等地宋守臣相继降元。德祐元年(1275),贾似道抽调诸路精兵十三万集结芜湖,又派使者前往求和,情愿称臣纳币,伯颜不许。两军遂于鲁港、丁家洲一带(今安徽铜陵附近)开战,在元军攻击之下,宋全军溃败,贾似道自鲁港乘小

 

 

船逃到扬州。元军乘势纵击,进陷建康府。由于宋军水陆主力的瓦解,贾似道被革职贬斥远方,宋廷下诏各地起兵“勤王”。贾似道在流放途中被押解官杀死。江南西路安抚使文天祥、郢州守将张世杰等起兵救援临安府。张世杰受命指挥都督府各军,克复浙西各郡,在镇江府附近的焦山,集结大批水军,元军以火箭攻击,破南宋水军,进逼临安府。宋理宗谢后、宋度宗全后不顾文天祥、张世杰等人的反对,于德祐二年带宋恭帝出降。但守淮东的李庭芝和姜才,守潭州(今湖南长沙)的李芾,守重庆府的张珏,守静江府(今广西桂林)的马塈等,都坚持抗战,不屈而死。

文天祥、张世杰、陆秀夫等人拥立宋度宗的两个幼子赵昰和赵昺,在江南西路、福建路和广南东路一带继续抗元,图谋恢复。宋端宗赵昰于福州即位,改元景炎(1276),因元军进逼,由张世杰、陆秀夫护卫,逃往海中,病死于硇洲(今广东雷州湾硇洲岛)。文天祥在赣州战败,转战到海丰北的五坡岭被俘。张世杰和陆秀夫拥立赵昺为帝,改元祥兴(1278),退至南海中崖山(今广东新会县南海中),作为最后据点。祥兴二年,元朝水军向崖山发起猛攻,宋军失败,陆秀夫抱幼帝赵昺投海而死,张世杰率部乘船突围后,遭遇大风,溺死海中,南宋灭亡。文天祥被押解元朝大都(今北京),拒绝元世祖忽必烈的亲自劝降,英勇就义。

 

宋朝政治制度

宋朝统治者为防止藩镇割据的重现和大臣、外戚、女后、宗室、宦官的擅权,镇压劳动人民的反抗,以及防御辽、夏等侵扰,把政治、军事、财政大权最大限度地集中到朝廷,建立起一整套专制主义中央集权的政治制度,包括职官、军事、科举、法律等制度。

 

 

宋朝在宫城内设置中书门下,作为中枢部门的首脑官署和正副宰相集体处理政事的最高权力机构,或称政事堂。中书门下的长官在北宋前期称同中书门下平章事。为分散宰相的事权,增设参知政事,作为副宰相。宋神宗赵顼元丰官制改革,撤销中书门下,将其职权分归门下、中书、尚书三省,以尚书左、右仆射各兼门下、中书侍郎为正宰相,再设门下、中书侍郎各一人,尚书左、右丞各一人为副宰相。宋徽宗赵佶时,蔡京为相,自称太师,总领门下、中书、尚书三省之事,改尚书左、右仆射为太宰、少宰,作为宰相。南宋时,改左、右仆射为左、右丞相,复以参知政事为副相。宋哲宗元祐时,设平章军国重事或同平章军国事,以处“老臣硕德”,位居宰相之上,每数日一朝,非朝日不到都堂。宋宁宗时,韩侂胄任“平章军国事”,每三日一朝,宰相不再掌印。南宋末年,贾似道专权,任“平章军国重事”,左、右丞相实际上屈居于类似副宰相的地位。

宋朝设置枢密院,作为主管全国军政的最高机构。枢密院与中书门下对掌文、武大权,称为东、西“二府”。其长官称枢密使或知枢密院事,副长官称枢密副使或同知枢密院事等。

主管财政的最高机构,北宋前期称“三司”,即盐铁、度支、户部三部。其长官称三司使,号称“计相”。宋神宗改革官制,撤销三司,将三司的大部分职权归户部和工部。南宋增设总领所,负责供应数路或一路各军钱粮,并参预军政。其长官称“总领某路财赋军马钱粮”,简称总领。

北宋前期,宰相主管民政,枢密使主管军政,三司使主管财政。宋神宗官制改革后,宰相实际兼管财政。南宋时,宰相又兼任枢密使,兼管军政。这样,宰相再次握有民政、财政和军政的大权。

专管监察的机构是御史台,其长官称御史中丞,副长官称侍御史知杂事,主管纠察百官,肃正纲纪。台官有弹劾权,可以上疏言事,评论朝政,弹劾官员,还准许“风闻”论事。专管规谏讽谕的机构是谏院。宋仁宗赵祯时始单独置院,其长官称知谏院事或左、右谏议大夫,凡朝政缺失、百官任非其人、各级官府办事违失,都可谏正。台、谏官都以言事弹劾为责,其职权本无多大差别,这一状况导致后世台、谏的合流。

为皇帝起草制诰、赦敕、国书和宫廷内所用文书的机构是翰林学士院,设翰林学士承旨、翰林学士、直学士院等。翰林学士与中书舍人或知制诰分掌“内制”和“外制”,总称“两制”,翰林学士等还侍奉皇帝,充当顾问。

宋初的最高司法机构是大理寺和刑部。宋太宗赵炅时,设置有“审刑院”,其长官称知审刑院事,官属有详议官。各地奏案先经大理寺裁决,报告审刑院复查,写出奏稿,上呈中书。中书申奏皇帝论决,宋神宗改革官制,审刑院并入刑部。

三省六部,即门下省、中书省和尚书省以及吏、户、礼、兵、刑、工等六部。北宋前期,三省的名誉长官“门下侍中”、“中书令”和“尚书令”,也极少委任过,而另外各委派一名官员判本省事。尚书省所辖六部,也各另派官员一人至二人判本部事,本官不管本职,而且新设一些机构分割了各部的大部分职权。如审官院代行吏部考校京朝官的职权,太常礼院和礼议院代行礼部的礼仪之权,三司代行户、工部的大部分职权,审刑院代行刑部复审大理寺所定案牍之事等。直到宋神宗改革官制,以三省代替中书门下,六部各设尚书和侍郎,主管本部事务。三省六部才行使相应的职权。

宋朝的地方政府机构实行州(府、军、监)、县二级制(见府、州、军、监)。宋初沿袭唐制,将全国划分为十多道。宋太宗时改道为路,路作为朝廷派出机构的辖区,在州、县之上(见两宋路制)。宋神宗元丰八年(1085)分为二十三路。北宋前期,各路皆置转运使和提点刑狱,有些路常置安抚使,各设官衙办事。安抚使司俗称“帅司”,由本路最重要的州府长官兼任,主管一路的军政,也兼管民政、司法和财政等。转运使司俗称“漕司”,主管所领州县的水陆转运和财政税收,兼管司法和民政等。提点刑狱司俗称“宪司”,主管一路的司法,兼管财政等。宋神宗时,增设提举常平司,俗称“仓司”,主管本路常平、义仓、免役、市易、坊场、河渡、水利之事,南宋时与提举茶盐司合并,增管茶盐。此外,又设提举坑冶、茶马、市舶等司,漕、仓、宪等司总称监司。监司号称“外台”,具有监察职能,权任颇重。

各州(府、军、监)直属朝廷,由朝廷委派京、朝官管理州郡事,称“知某州军州事”,表示全权营理本州的军、民之政,知州可直接向朝廷奏事,多用文人,并经常调换。知州以外,设“通判某州军州事”同领州事,裁处兵民、钱谷、户口、赋役、狱讼听断等事,行文与知州联署。其官属有录事、司户、司法、司理等各曹参军。录事参军主管州衙庶务,纠察各曹稽违;司户参军主管户籍、赋役、仓库受纳;司法参军主管议法断刑;司理参军主管审讯狱讼。此外,还有节度掌书记、判官、推官等幕职官以及州学教授。

各县设知县或县令,还有丞、主簿、尉等。宋初设判县事,为一县之长。后常以京、朝官领县者称知县事,以选人宰县者为县令。知县或县令主管一县民政、司法、财政,如有驻军则兼兵马都监或监押。宋仁宗初,始置县丞,以选人充任。后以京、朝官充县丞者,称知县丞。丞为县的副长官。主簿主管本县出纳官物,销注簿书。尉的职位在主簿之下,俸禄相同,主管阅习弓手,维持治安,后命兼巡捉私茶、盐、矾等。

宋代实行官、职和差遣分离的制度(见官、职、差遣)。宋初利用唐代的三省六部等官名组合而成官阶,只用以定品秩、俸禄、章服和序迁,因此又称为“阶官”或“寄禄官”,宋神宗改革官制时,文官(京朝官)定为二十五阶,宋徽宗时增为三十七阶(包括选人),还改定武官共五十二阶。差遣是指官员担任的实际职务,即“职事官”。

昭文馆、史馆、集贤院、秘阁等的职衔,如大学士、学士、待制等,是授予较高级官员的清高的头衔。官、职和差遣的分离,导致大批冗员的出现。

宋代还把文官按官阶划分为“幕职州县官”、“京官”和“升朝官”三大类。幕职州县官又称选人,是低级文官的总称。其寄禄官有两使职官、初等职官、令录、判司簿尉共四等七阶,宋徽宗时改为承直郎至迪功郎共七阶。京官是比选人品级略高而不常参的低级文官的总称,其寄禄官共有承务郎到宣教郎等五阶。宋神宗官制改革,废除京官之称,改为“承务郎以上”。升朝官是可以参加朝见、宴坐的中上级文官的总称,其寄禄官有通直郎到开府仪同三司等二十五阶。选人经过考核和一定员数举主的推荐,达到一定考数(任职满一年为一考),便能升为京朝官。选人升为京朝官称为“改官”,是每个官员仕宦生涯中的一件大事。武官也按官阶分成使臣、诸司使、横班。另有节度使到刺史等,实际成为另一种官阶。

宋代保留了前代的一些附加性官衔,如散阶、封爵、食邑、勋官和检校官等,都已成为荣誉头衔。爵有王、嗣王、郡王到各县开国子、开国男共十二级。只要官资及格,该封开国男以上者,即给予食邑二百户以上这一万户;又官资及格,给予食实封一百户以上到一千户。每食实封一户,每日计钱二十五文,随月俸领取。勋官有上柱国、柱国到云骑尉、武骑尉共十二等。检校官有太师、太尉、太傅、太保、司徒等十九级。文臣任枢密使,都带检校太尉、太傅。

北宋前期的官品沿袭唐制,文官共九品,有正、从,自正四品以下,又分为上、下,共三十等。但官品和官职多不相称。宋神宗官制改革,正名责实,减少了官品的等级,改为九品正、从十八级。

朝廷对各级官员制订了磨勘(考核劳绩过失)、叙迁、荫补等法。宋初废除按岁月叙迁之制。宋太宗时,设审官院和考课院分掌京朝官和幕职州县官的考课事宜。宋神宗官制改革,设吏部四选分掌文、武官的考课、差遣等事。宋真宗赵恒时,还规定文臣(京朝官)任满三年、武臣四年(后改为五年)磨勘升转本官阶一次,幕职州县官在改为京朝官时也实行磨勘。此后,为减少冗员,不断加严磨勘条件,如延长磨勘年限、规定迁转的止法、限止每年磨勘转官的员数、增加举主等,磨勘的标准有多种。以举官当否、劝课农桑、增垦田畴等“七事”考核监司。以德义有闻、清谨明著、公平可称、恪勤匪懈等“四善”和“狱讼无冤,催科不扰,为治事之最;农桑垦殖,水利兴修,为劝课之最;屏除奸盗,人获安处,赈恤困穷,不致流移,为抚养之最”等“三最”考核州县长官。考核分为三等,七事中具有五项者列为上等,具有三项者列为中等,不足两项者列为下等。朝廷按官员考绩以定升迁。其中宰执、侍从和卿列馆职、科举出身的文官有优先权,可以超资升转,其余荫补出身、杂流等只能逐资转官。有军功的武官,自武翼郎以上,每转一官,即双转两官。在遇朝廷举行郊祀或明堂大典、皇帝生日以及本人致仕、奏进遗表等情况下,中、上级官员还可荫补其亲属、门客以官衔或差遣。如《庆元条法事类》记载,遇大礼时,宰相可荫补缌麻以上亲十人,执政官可荫补八人,节度使等可荫补六人。

 

宋代中、上级官员的待遇比较优厚,有俸禄、职田、祠禄、恩赏等。俸禄分为正俸、添支、职钱、禄粟、衣赐(春冬服、冬绵),还有傔人(随从)衣粮,以及茶酒、厨料、薪炭、饲刍之给等。在北宋前期,宰相、枢密使月俸三百贯(每石米价约六七百文到一贯文),禄粟月一百石,春、冬衣共赐绫四十匹、绢六十匹,冬绵一百两,随身傔人的衣粮七十人,每月给薪一千二百束,每年给炭一千六百秤、盐七石,节度使月俸四百贯,禄粟月一百五十石等,待遇最高。待遇最低者为内侍省宦官“郢、唐、复州内品”,月俸仅三百文,而“入内小黄门”等禄粟仅一石。宋神宗改革官制,分别阶官和职事官,用阶官定俸禄,阶官的俸禄称为“料钱”。在京职事官自御史中丞、开封府尹以下至律学正,改给“职钱”,每月为一百贯至十四贯不等。部分在京职事官在料钱外,另支职钱。其中又照顾到阶官的高低,职钱略有增减。这些俸钱一般都半给现钱、半予折支,很多官员还可支取公用钱(公使钱)。外任地方官还配给职田,自三四十顷至一二顷不等。宋神宗后,一些下台的或势将下台的官员有的还被授予或自请担任宫观官、监岳庙等闲官,坐领“词禄”。此外,朝廷的各种临时赏赐,也成为官员的又一重要经济收入。

 

 

宋太祖赵匡胤在夺取到政权后,即对五代诸王朝实施的中央军政结构逐步进行了一些调整,一般由文臣主持的枢密院,统管军政。还设殿前司、侍卫马军司和侍卫步军司,合称三衙,三衙武帅在平时分掌禁兵(禁军)和厢兵(厢军),但无权调遣。枢密院和三衙分掌“发兵之权”和“握兵之重”,互相牵制。禁军用以“守京师,备征戍”,在出外征战或沿边戍守时,又临时设立部署(后改名总管)、钤辖、都监之类统兵官。后来,又往往派文臣任经略使、经略安抚使、安抚使等,或兼任总管之类,统辖副总管等武将。“枢密掌兵籍、虎符,三衙管诸军,帅臣主兵柄”,是北宋的军事统辖体制。

禁军有复杂的番号和等级,大致分上禁军、中禁军和下禁军三等。按照规定,禁军有厢、军、指挥(营)和都四级军事编制单位,其中最普遍、最重要的是指挥一级。禁军在调动、屯戍和作战时,往往打乱厢和军的编制,而以指挥作为基本单位。临时拼凑的各种番号的禁军指挥,与部署之类统兵官之间,“兵不知将,将不知兵”,成为北宋军事能力软弱的重要原因。北宋初,禁军是中央军,实行更戍法,由京城轮流出戍外地,隶属部署司者,称“驻泊”,隶属各州者,称“屯驻”,因某地粮草价贱,即暂往该地驻扎,称“就粮”。实行更戍法,主要是为防范军队与地方,武将与军士之间发生密切的关系,威胁皇权,后又陆续在各地设置就粮禁军,作为地方军,不回驻京城,但也实行更戍法。北宋初还实行内外相制的办法:以一半兵力驻守京师,一半兵力轮流出戍外地。由于就粮禁军的不断增设,到宋仁宗时,开封禁军仅为南北方各地就粮禁军之半,即使如此,开封兵力仍比任何一路多得多,也足以内外相制。

除禁军外,北宋尚有厢军、乡兵、蕃兵、土兵和弓手。厢军驻扎各地或隶属某些机构,往往不加训练,只服杂役。在陕西、河东路与西夏接壤地区,宋朝编组少数民族壮丁充蕃兵,其编制实际上依其大大小小的部族为单位。蕃兵是北宋西北地方军,很有战斗力。宋朝在各地设置多种乡兵,如河北、河东和陕西的义勇,河东和陕西的弓箭手,广西的土丁,广东的枪手,江西和福建的枪仗手等,王安石变法时的保甲也是乡兵。乡兵大都是按户籍编组各地壮丁,也有少数乡兵实行招募。乡兵不算正式军队编制,平时从事生产,仅在参加军事行动时发放钱粮。少数乡兵,如陕西和河东的弓箭手之类,也有相当战斗力。士兵为宋神宗时所设,隶属各地巡检司。弓手原为吏役,隶属各县尉司。宋神宗时,将弓手由轮差改为雇募后,南宋人也将弓手作为一种军队。“弓手为县之巡徼,士兵为乡之控扼”,都属地方治安部队。南宋时,因河东、陕西相继失陷,蕃兵事实上已撤销,而厢军、乡兵、土兵、弓手等仍保留。

宋朝实行募兵制,经常采取灾年招兵的办法,企图将“天下失职犷悍之徒”招收为兵,用以防范人民的起义和反抗。但在兵源缺乏的情况下,也抓夫充军。罪犯也是宋军军士的重要来源。此外,还鼓励营伍子弟接替父兄从军。宋太祖曾挑选壮士作为“兵样”,分送各地依此募兵。后又改用“等长杖”,主要按被募者的身长,分配于各等禁军,而短弱者则充厢军。兵士须在脸部、手部等处刺字,以防逃亡。兵士的家属一般居住于军营。宋朝制定详细的军法,其中最重要的是“阶级法”,规定各级官兵之间严格的隶属关系,兵士对上级稍有冒犯,便须处死或流放,连上告也得判刑。军士逃亡,按规定需处以严刑。宋朝军法虽严,因军政腐败,特别是对犯法的武将,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情况屡见不鲜。官兵俸禄等级繁多,正俸有料钱、月粮、春冬衣等名目,还有如招刺利物、郊赏、特支、军赏、口券等各种补助。由于军政腐败,官员刻剥和私役军士的情况十分普遍,很多军士兼营他业以维生。

北宋各代养禁军、厢军达数十万人至一百几十万人,维持了一支前朝未有的庞大而冗滥的常备军。军中老弱众多,训练颇差,编制也往往不满员,严重地影响了战斗力。军费占据财政开支的大部分,尽管宋廷竭泽而渔,仍出现长时期的财政危机。

宋神宗时实行将兵法,在四川以外各路和开封府各县设置一百几十将。每将大都有几千兵力,包括各种番号的若干禁军指挥,而事实上已打乱了原有的编制,称系将禁军。各地不编组为将的禁军称不系将禁军,降居次要地位。留驻京城的禁军称在京禁军。编组系将禁军,旨在加强军训,并作为征战时的机动主力。北宋后期,系将禁军逐渐形成将、部、队三级编制,不久又在将之上设军。此后,统制、统领等临时差遣也演变为军一级的统兵官。

北宋和南宋之交,禁军大部溃散,南宋重新编组正规军,称屯驻大军。南方各地原有的系将禁军和不系将禁军,沦为与厢军相类的杂役兵。但在军情紧急时,仍可抽调禁军壮卒,军士又分成拣中和不拣中两等。屯驻大军几经改组,番号也屡有更易。绍兴十一年(1141),宋廷用阴谋手段解除岳飞、韩世忠等大将兵柄后,陆续在沿江和川陕交界设置十支屯驻大军,各军番号为某州府驻扎御前诸军,统兵官为都统制和副都统制。北宋的三衙统兵制度已经废除,三衙的三支军队,实际上也是屯驻大军。这十三支正规军下设军、将等军事编制单位。屯驻大军改变了禁军番号和等级繁多的状况,其军士一般分效用和军兵两级。效用军俸较高,很多效用实际上不刺字,效用和军兵内部又分若干等级。各屯驻大军有一定比例的“不入队人”,充辎重、火头等非战斗人员。

宋军以步兵为主,弓弩是主要兵器。骑兵缺马的情况相当严重,宋朝不重视骑兵建设,往往将骑兵作为步兵的附庸。南宋因防江和防海之需,水军规模大于北宋,自长江中游、下游至沿海各州,大都部署水军。水军在对抗金、元的战争中起着重大作用。宋朝已进入冷、热兵器并用时期,特别到南宋中、后期,成批生产的火药武器,已在宋军兵器中占有相当的比重。火药兵器不仅应用于陆战,也应用于水战。

宋宁宗开禧北伐失败后,三衙和十都统制司的正规军体制逐渐破坏。一般由文臣任制置使、安抚制置使、宣抚使等,主持各大军区,逐步改变这类官员以往节制军事软弱无力的状态,在事实上取代和剥夺了十都统制司的统兵权和指挥权。各大军区的制置使等,又在屯驻大军之外,另外创建很多番号的新军,这些新军的兵力不断扩充,逐渐成为南宋后期的正规军主力。各屯驻大军兵力相应渐次减削,仅占正规军的一小部分。

 

   

宋太祖至宋真宗朝,在革除唐代科举制弊病的基础上,建立起一套相当完整、严密的科举制,成为封建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的重要组成部分。

北宋前期,贡举设进士、诸科(包括九经、五经、开元礼、三史、三传、三礼、学究、明法等科)和明经,另外还有制举、武举、童子举等科。熙宁四年(1071)后,废罢明经、诸科和制举,命诸科举人改应进士科,另设新科明法。宋哲宗元祐四年(1089),进士科分为诗赋进士、经义进士两科,又设贤良方正能直言极谏(原属制举科目之一)等科。绍圣时,恢复熙宁之制。后一度设八行、宏词等科。南宋设诗赋进士、经义进士、武举、贤良方正能直言极谏、博学宏词等科。宋代科目逐渐减少,进士科成为最主要的科目。

宋代实行解试、省试和殿试三级考试制。解试又称乡贡,由地方官府考试举人,然后将合格举人贡送朝廷。解试包括州试(乡试)、转运司试(漕试)、国子监试(太学试)等几种方式,在省试前一年秋季,择日考试,举人解试合格,由州或转运司、国子监等按照解额解送礼部,参加省试。省试由尚书省礼部主管,宋英宗后每三年举行一次,在春季选日考试各地举人,连试三日,合格者由礼部奏名朝廷,参加殿试。自开宝六年(973)开始,由皇帝亲临殿陛复试礼部奏名合格举人。从此,每次省试后,必定举行殿试,殿试所定名次与省试有所不同,举人殿试合格才算真正“登科”。

除解试、省试、殿试外,南宋时四川还举行与省试相当的类省试,以照顾远离临安的四川举人。

为了防止考官作弊,在解试和省试时,规定有关官员的子弟、亲戚、门客必须回避,另派考官设场屋考试,称“别头试”。如由官府用公牒送到别处贡院考试,称“牒试”。现任官员参加贡举考试,称“锁厅试”。

各级考试程式逐步完备。如省试,在开考前数日,考官进入贡院,直到考毕,不得外出或会见亲友,称为“锁院”。举人事先向贡院交纳试纸和家伏,加盖官印。在考场内,举人按座位榜对号入座,按贡院刻印的试题考试。封弥院将试卷卷头上的举人姓名、乡贯糊住,编成字号,誊录院负责誊写试卷副本;对读所负责校勘。考官根据副本审批定等,再送知举官等覆审并决定名次。这种考试程式比唐代严密得多。

考试内容,因科目而异,如北宋前期,进士科考试诗、赋、论各一首,时务策五道,贴《论语》十贴,答《春秋》或《礼记》墨义十条。后来允许用作文或撰赋代替,称“赎贴”。宋神宗熙宁四年后,停试诗赋、贴经、墨义,改考经义和论、策。新科明法考律令大义和断案。宋哲宗元祐四年,对经义进士考试本经义三道、《论语》义一道等,兼考论、策;对诗赋进士考试诗、赋,也兼考论、策。此后,各科考试内容还有一些变化。

参加科举考试的各科士人,通称“举人”。举人没有出身,只享有免除本人丁役、身丁钱米的特权;曾赴省试的举人,可以赎免徒以下的公罪和杖以下的私罪。举人殿试合格,按五甲(或五等),授予本科及第、出身或同出身等。前三名依次为状元、榜眼、探花。对于多次参加省试或殿试的落第举人,只要达到规定的举数及年龄,由礼部另立名籍奏申朝廷,参加殿试,称“特奏名”。经过简单的考试,授予本科一定的出身或文学、助教等。

宋代科举向士大夫广泛开放,除严禁有“大逆人”近亲、“不孝”、“不悌”、“工商杂类”、僧道还俗、废疾、吏胥、犯私罪等人应试外,对于各科举人,不重门第,考试合格,就可录取。

两宋三百余年间,贡举登科者共有十一万多人,平均每次录取的人数为唐代的十倍左右。更重要的是,唐代登科后,还要经过吏部身、言、书、判的考试,才能走上仕途,宋代士人及第即可释褐入官,因而更能够吸引广大知识分子参加科举,“以一日之长”,“决取终身富贵”。大多数举人出身于一般地主和殷富农民,还有少数工、商子弟和官宦子弟,由此来扩大统治基础,加强专制主义统治。

朝廷为防止科举中发生弊端,禁止知举官与举人结成“座主”(或“恩门”、“师门”)与“门生”的关系;禁止台阁近臣在知举官入贡院前,“公荐”自己所熟悉的士人,或“嘱请”知举官录取某一举人;禁止举人在试场夹带文字、暗传经义或点烛等。

宋徽宗崇宁三年(1104),曾停止举行解试和省试,全国取士都经过学校升贡,太学成为士人参加殿试的主要途径。宣和三年(1121),恢复旧制。

 

  

宋初,以《后周刑统》为蓝本,经过修改和补充,编成《重详定刑统》三十卷,是宋代的第一部法典。该书律文大都照抄唐律,令,格、式、敕则增添了许多新的内容。宋代皇帝的诏敕是最有效力的法律形式,敕可代律,所以编敕是当时最重要的立法活动。每逢皇帝即位或改元,把多年的单行敕令分类整理,删去重复和矛盾的内容,再颁布实行,称为编敕。敕由皇帝根据实际需要随时颁布,不及律稳定,但具有灵活性。不仅有适用于全国范围的敕,而且有适用于一司、一路、一州、一县的专敕。宋神宗时,进一步肯定敕的地位和作用,改其目为敕、令、格、式,律反而不被重视。宋代的立法制度遂由从前的律、敕并重而进入了以敕代律的新时期。自宋孝宗赵眘时开始,编纂“条法事类”。今存《庆元条法事类》(残本),是宋宁宗时行用的一部法典。宋代法令繁多,超越前代,因而法网严密。但也出现皇帝以言废法的现象,尤以宋徽宗时最为严重,所谓内降手诏、御笔手诏,如不奉行或执行迟缓,即以“违制”或“大不恭”论罪。有些权臣也用都堂批状、指挥行事,以至与成法并立。

宋代法律的内容极为广泛,对官民的舆服、官员职制、选举、文书、榷禁、财用、赋役等,涉及政治、经济、日常生活等各个方面,都作了详尽的规定。这些内容带有时代的特点。如唐、宋之际社会阶级结构发生一些变化,宋代法律便明确规定了官户、形势户的涵义及其各种特权,又规定了乡村客户的迁移手续和法律地位等,这些都是中国历史上首次出现的条法。宋代土地私有制进一步发展,法律正式制订了保护土地买卖的条文。宋代农村租佃关系盛行,地主和佃农之间一般订有契约,佃农违反契约,就要受法律的制裁。有关这类经济法、民法等的条文日益增多。农民起义此起彼伏,连绵不绝,法律对此作了种种防范和镇压的规定,如严禁民间私有武器,严禁“传习妖教”。对于谋反、谋大逆、谋叛等罪,判刑都比前代加重,或腰斩、弃市,或凌迟处死。对于强盗、窃盗等罪,也计赃和情节加重判刑。宋仁宗嘉祐(1056~1063)时,规定对在开封府诸县犯罪者皆判重刑,量刑始有“重法地”和“非重法地”之分。宋神宗时,重法地扩大到河北、东京、淮南、福建等路,还制订了《盗贼重法》。

宋初在朝廷中央设置刑部和大理寺,作为最高司法机构。大理寺决断全国所申奏的案件,刑部复审大理寺所定重大即死刑案件,并主管全国刑法,刑事和民事诉讼,官员犯罪后赦宥、叙复、雪理等事。宋太宗时,在宫中另设审刑院,复查大理寺所定案件,直属皇帝。宋神宗官制改革,撤销此院,恢复刑部原有的复审权。经过大理寺和刑部二审的重要案件,还须经门下省复核,发现不当,即予驳正。中书省还有权作进一步评议。遇重大疑案,皇帝命正、副宰相与御史、谏官、翰林学士等“杂议”,然后决断。有时奉皇帝命令,特设“诏狱”审理重大案件。宋神宗时,依诏立案审判犯人而特设的机构,称制勘院;依中书之命而特设的机构,称推勘院,结案后撤销。地方的司法机构,路一级设置提点刑狱司,复核和审查所属州府判决的案件和囚帐,并经常巡视州县。州一级的司法机构,宋初设司寇院,后改称司理院,审讯民事诉讼和刑事案件。又设州院(或府院、军院),由录事参军主管,职责与司理院相同,另设司法参军,主管检法议刑(判决)。自御史台、大理寺、开封府、临安府以至地方州县,还都设置监狱。宋朝逐步制订出一套严密的刑事审判制度。审行鞫(审)、谳(判)分司和州县司法机构独立审判的原则。县级审判机构有权判决包括杖罪以下诸罪。州级审判机构在元丰前有权判决包括死刑在内的各种案件,元丰后,判决的徒以上案件必须呈报提刑司审复。

宋代对有关田宅买卖、财产继承、婚姻、债负、交易等民事诉讼的期限、裁决等制订了详细的法律条文。如为保证农时,不妨农务,规定地方司法机构以每年二月初一到九月三十日为“务限”,停止审理上述案件,到十月初一“开务”后,始行受理。又规定词诉结案的时限,县为当天结绝;如须追问证人,不得超过五天;州府为十大;监司半月。又如规定大理寺判决案件的时限,大事为二十五天,中事二十天,小事十天。

宋代还沿袭唐代,将刑罚分为笞、杖、徒、流、死五等,但对徒、流刑都附加杖刑。流刑在决脊杖之外,还在脸上刺字或耳后刺环,称“刺配”。宋代又沿用五代旧制,流配犯人发往远恶地区服苦役,称为“配隶”。配隶者附属于军籍。宋仁宗后,增加了凌迟即剐刑,与绞、斩同列为法定的死刑之一。

宋代还有赦免制度,赦免分为大赦(死罪以下者都予免罪)、曲赦(适用于一路、一州等范围)、德音(死、流罪者减刑,其他罪者释放)等。但赦免仅限于一般犯罪,凡属“十恶”之类危害封建国家和社会的重大犯罪,不在赦免之列。

 

高度发展的宋代经济

在漫长的中国封建时代,宋代是经济发展迅猛的时期,无论在农业、手工业、商业等方面,都取得了突出的、引人注目的成就。

 

农业

作为国民经济基础的农业,由于人口的增加,垦田面积的扩大,铁制工具制作进步,耕作技术的提高,产量倍增,以及经济作物的扩大,多种经营的展开,从而取得了前所未有的全面发展,为手工业、商业的发展奠定了基础。

人口和垦田的增加  封建时代的生产以个体劳动为基础,因而人口的增长和减少,对社会生产具有直接影响。宋代人口就其总趋势看,一直是增长着的。

经过唐末、五代以来的长期战乱,宋太宗赵炅末年(997),全国户口统计仅有四百一十三万二千五百七十六户。宋真宗赵恒末年(1021),增加到八百六十七万七千六百七十七户,一千九百九十三万零三百二十口。宋仁宗赵祯末年(1063),增加到一千二百四十六万二千三百一十七户,两千六百四十二万一千六百五十一口。宋英宗治平三年(1066),增加到一千二百九十一万七千二百二十一户,二千九百零九万二千一百八十五口。宋徽宗赵佶大观四年(1110),更增加到二千零八十八万二千二百五十八户,四千六百七十三万四千七百八十四口。宋代户口统计一般只计男丁,户口数字中的口数乃指男丁的人数。按每户实际平均五口计算,宋徽宗时全国人口约为一亿,这是前代所未达到的。北宋国土小于汉、唐,但人口则多于汉唐,人口增长速度和人口分布密度都高于汉唐,这是宋代农业生产远远超过汉唐的一个重要条件。

南宋国土比北宋约减少五分之二,而农业生产发达地区都在南宋境内。南宋初,除四川、广南等地外,东南一带遭受严重的兵燹破坏,如在建炎末,产米最丰富的平江府(今江苏苏州)在金军屠杀和官兵荼毒之余,加上瘟疫,死亡五十万人,仅剩十分之一二的人口。明州(今浙江宁波)、洪州(今江西南昌)等地都遭受金军屠城的惨祸。但是,由于北方劳动人民大批南迁,和南方农民共同辛勤劳动,使南宋的农业生产,较快地得到恢复和发展。

宋高宗赵构末年(1161),南宋全国户口统计为一千一百三十六万四千三百七十七户,两千四百二十万二千三百口,此后户口数或升或降,至宋宁宗末年(1223),全国户口统计为一千二百六十七万零八百户,两千八百三十二万口。依每户实际平均五口计算,南宋自孝宗至宁宗时,人口约有六千万左右。南宋与金朝、元朝接壤的淮南路、京西南路、荆湖北路等,户口比北宋减少,但在腹地的某些路,人口仍有所增长。如自宋徽宗崇宁元年(1102)至宋宁宗嘉定十六年(1223),两浙路自一百九十七万五千户增至两百二十二万零三百户,江西路自一百五十五万一千八百五十八户增至两百二十六万七千九百八十三户,湖南路自九十五万二千三百九十八户增至一百二十五万一千二百户,福建路自一百零六万一千七百五十九户增至一百五十九万九千二百一十四户,成都府路自八十八万二千五百一十九户增至一百一十三万九千七百九十户。

随着人口的不断增长,垦田面积也不断扩大。宋代平原地带已大部垦辟,如浙西平江府一带,“四郊无旷土,随高下悉为田”。“江(江南路)、浙(两浙路)之田,不以肥瘠,民争尺寸”。“两川地狭生齿繁,无尺寸旷土”。在山陵地区,尤其是南方各路,还到处“垦山为田”,开垦了大批梯田。“梯田”一词即起源于宋代。宋代梯田的数量也相当可观。如福建路大部分耕田都是梯田。建康府(今江苏南京)的上元和江宁县,宁国府的宣城县(今属安徽),山田约占耕田的半数。由于广大农民的积极垦辟,宋代垦田以前所未有的速度增加。据官方统计,宋太宗至道二年(996)为三亿一千二百五十二万五千一百二十五亩,而至宋真宗天禧五年(1021)即达五亿二千四百七十五万八千四百三十二亩,二十五年间增长了百分之六十八。由于品官形势之家的隐田漏税,宋仁宗时登录在国家版籍上的仅二亿二千八百万余亩,以后虽有所回升,到宋神宗赵顼时,仅达四亿六千一百六十五万五千五百五十七亩。根据宋神宗时人口增长情况,以及宋代农户生产能力估计,北宋时垦田可达七亿至七亿五千万亩,超过汉唐时期的垦田数

农田水利的发展  北宋时,农民尽可能克服自然条件的限制,因地制宜地开垦农田。长江下游各地,圩田(围田)大有增加。北宋中期,仅宣州(今安徽宣城)到池州(今安徽贵池),就有千区以上的圩田。不少圩田,圩长数十里,围垦田达数百顷、上千顷。例如永丰圩、万春圩、陶新圩等,就是这类著名的圩田。圩田能防旱抗涝,使收获可得到较多保证,成为当时的稳产高产田。绛州(今山西新绛)农民人工引马壁谷水淤田,使河床淤泥入田,因而原来亩收谷五七斗的盐碱地,变成了良田,每亩可收二三石。江淮农民还垦殖数量甚多的沙田。福建、江西等路农民,还“缘山导泉”,在山田种植水稻。宋神宗时王安石变法,大搞农田水利建设,取得了巨大成就。

南宋也比较重视水利建设,仅在五十年内,各地兴建或修复较大的水利工程,如潭州(今湖南长沙)的龟塘,可溉田万顷;兴元府(今陕西汉中)的山河堰,溉田九千三百三十多顷;镇江府练湖的七十二源,溉田在万顷以上。江东路不少州县也盛行圩田。太平州(今安徽当涂)的耕地,圩田十居八九。浙西路围田相望,据宋孝宗淳熙十年(1183)统计,这一千四百八十多所。淀山湖四周被围垦几十万亩。两宋在东南地区兴修圩田、围田之类,实际上即是对低洼地的改造与垦殖。然而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豪势之家霸占水利,围湖造田,平时垄断水利,一遇涝灾则以邻为壑。又对农业生产发生不利的影响。如绍兴府著名的鉴湖,灌溉面积几乎占会稽县农田的一半,由于豪强富户不断侵耕包占,至宋宁宗时,几乎丧失了灌溉效能。

农具的改进  宋时农具制作不但数量大、质量好,而且品种多。铁制犁铧已经多样化,主要有尖头、圆头两种,适用于耕作不同的土壤。碎土疏土用的铁耙,安装在耧车车脚上的铁铧,除草用的弯锄,在北宋中原和华北地区已普遍使用,说明耕作程序增多,农民对精耕细作更加注意。铁耙、䦆头、铡刀、镰刀等形制也有改进,轻巧耐用。戽水灌田的龙骨翻车,有全用脚踏和用牛拉的两种,已为南方农民普遍使用。南方山田的大量垦辟,使用了高转筒车,依靠水力推动,引水上山。其他如插秧用的秧马、中耕用的云荡等则是宋代的创造,对农业生产也有一定的作用。

作物品种的交流。亩产量的提高。复种技术的推广  北宋结束了十国割据局面,消除了南、北方交通的障碍,各地农民得以彼此交流培育农作物的经验。宋太宗曾命江南、两浙、荆湖、岭南、福建等路各州官员,劝谕百姓种植粟、麦、黍、豆,由淮北提供种子;江北各州则学习南方,广种水稻。此后,河北、河东、京西、京东等路都逐步推广种稻。淤田办法推行之后,北方种稻面积更为扩大。籽满粒大的天竺绿豆在北宋时引进,西瓜从辽代时自中国西部边疆传至中国北部契丹统治区,南宋初传到江南地区,逐渐为各路所普遍种植。由越南传入的占城稻,宋真宗时推广到江南、两浙以及淮南诸路。占城稻成熟早,抗旱力强,并且“不择地而生”,适于普遍种植,从而扩大了稻的栽种面积。南方农民还培育出许多优良稻种,如苏州的师婆粳、箭子稻,洛阳的和尚稻等。这类优良品种,仅籼稻就达几十种之多,糯稻也不下一二十种。

特别值得注意的是,宋代农业在精耕细作方面有进一步的完善。其中尤以两浙路精耕细作居全国之最。其精耕细作的方式已比较完善,不仅深耕细耙,而且在育秧、灌溉、粪肥、中耕管理、换茬等方面,都有一套行之有效的作法,因地制宜地种植粮食作物。

由于优良品种的培育和交流,比较普遍地实行精耕细作,提高了农田单位面积产量。北宋两浙路产量最高,苏州一般年成每亩产米二至三石。南宋自四川至长江下游,一般都可产米两至三石,还出现了亩产稻谷六七石的高产记录。

在宋代复种技术也得到了推广。自大江以南,稻米普遍分“早禾”和“晚禾”两种,种植和收获的时间不同,但一般并非双季稻。南宋时,由于爱吃面的北方人口大量南迁,佃客缴租,在不少场合下,只纳稻,不纳麦,促使冬麦和晚稻两熟制得到大面积推广,成为长江流域相当普及的耕作制度,改变了南方种麦较少的状况。实行复种,一般可亩产稻麦三四石。此外,在闽广一带已出现双季稻,然而仅限于膏腴的农田种植,尚不普遍。由于提高亩产量和增加复种指数,宋代耕田的利用率大为提高,这是农业史上的重大变革,宋代以后的粮食生产仍大体沿袭了这个发展方向。

经济作物的发展,专业化程度的提高  在粮食生产增长的基础上,宋代的经济作物,特别是在南方,有相当大的发展。当时有菜园户、漆户、药户、花户、果农、菜农、蔗农等专业经营者,他们部分或主要地从事商品生产,这对男耕女织的传统自然经济结构有一定程度的突破。

南方各地普遍栽种茶树。淮南、江南、两浙,荆湖、福建和川蜀地区,种茶的园户极多,不少州郡以产茶著名。北宋时,仅江南、两浙、荆湖、福建地区,每年输送官府茶叶专卖机构的,即达一千四百四十一万二千斤,而淮南产茶地则由官府自己置场,督课园户采制,其岁入数字还不计在内。南宋的产茶州县又比北宋有所增加。川蜀、两广、两浙、福建是著名的甘蔗种植区,福、明(今浙江宁波)、广、汉(今四川广汉)、遂(今四川遂宁)五州都有一些“糖霜(冰糖)户”,种植甘蔗,生产各种蔗糖,其中以遂州(南宋升遂宁府)的冰糖最为著名。苏州洞庭山共三千户居民,“多种柑橘、桑麻,糊口之物尽仰商贩”;种柑橘一亩,比种稻麦得利多至数倍。广南农民也“多种柑橘以图利”。福建、广南、川蜀还种植荔枝,以福州所产最多,兴化军(今福建莆田)“最为奇特”。

宋朝的纺织纤维生产仍以丝和麻为主,而棉花的栽培区逐渐扩大,产量逐渐提高。北宋至南宋初,植棉地区局限于气候较热的广南和福建路。棉花当时称吉贝或木绵。海南岛的黎族人民和云南大理地区人民,在宋朝以前已种植木绵,纺织为白氎布。北宋末,曾与金朝商定,将木绵布一万段,作为岁币的一部分。南宋初,宋廷所需的木绵布是从福建路收买。到南宋后期,棉花种植区已向北推进到江淮和川蜀一带。

各地农业发展的不平衡  宋朝农业生产南北方发展不平衡,经济重心已显著南移,而南北各路的生产水平也同样存在颇大的差异。

在北方,河北路、京东路、陕西路的关中平原一带是比较富庶的地区,但河北路东部沿海一带,因大面积盐碱地的存在,也不适于耕植。河东路和陕西路的大部是贫瘠落后的地区。京西路在北宋建国后约一百年内,一直是人口稀少,大量土地荒废,后来才得到开发。

在南方,长江下游和太湖流域一带的两浙路,是丰腴的谷仓,出现了“苏湖熟,天下足”或“苏常熟,天下足”的谚语。四川的成都平原,江南东、西路等地的农业也相当发达,而荆湖南、北路的农业生产水平较差。广南东、西路土旷人稀,以粗放经营为主,尚未得到很好开发,然而至晚在北宋后期,缺粮的福建路已必须依赖广南余粮的接济,广南的粮食甚至还由海道远销两浙路。四川、荆湖不少山区和少数民族聚居区,还停留在刀耕火种的水平。北宋的淮南路也是比较富庶的地区。南宋时,淮南东、西路,京西南路等地,与金朝、元朝接壤,因长期战乱,大片农田荒芜,耕作粗放,亩产量很低,始终没有恢复到北宋时的生产水平。

尽管宋代各地农业发展很不平衡,但从总的方面来看,其发展水平远远超过汉唐,则是无疑的。

 

手工业

中国古代三大发明——指南针、印刷术、火药,宋时逐渐应用于实际,获得迅速发展。造船、矿冶、纺织、染色、造纸、制瓷等部门,在原料采集、生产过程和产品种类、数量方面,都有显著的进展。各业作坊规模之大,超越了前代。独立手工业者的数量也较前代加多。

造船业的发达  北宋建都开封,每年需要大量漕船载运东南的粮食等货物。宋太宗至道末(997),各州岁造船三千三百三十七只。官营作坊打造战船、漕船等,民营作坊打造商船、游船。两浙的明(今浙江宁波)、温、台(今浙江临侮)、婺(今浙江金华)等州,江西的虔(今江西赣州)、吉州(今江西吉安),荆湖的潭(今湖南长沙)、鼎(今湖南常德)等州,陕西的凤翔府斜谷(今陕西眉县西南)等地,都已成为造船业的中心。福建沿海四个州军都生产海船,海船质量居全国首位。长江两岸交通要冲还设有专门修船的场所。

内河航运出现了“万石船”。当时所造海船船形下侧如刃,便于破浪,船上设备齐全,包括抛泊、驾驶、起碇、转帆和测深等方面。还设置了隔离舱,使用了称为“转轴”的桅杆,从而增强了战胜逆风恶浪的能力。这种海船在当时世界上是最先进的,中外商人所乘用的海船很多是宋人建造。北宋末年出使高丽用的一种大海船称“神舟”,其高长阔大,什物器用及所载人数都相当于”客舟”的三倍。洞庭湖的杨么起义军与官府对抗,双方都用大力制造车船。

车船用翼轮激水行驶,每一双翼轮贯轴一根,谓之一“车”,轴上设踏板,供人踩踏。当时出现三四十车的大船。车船航行快速,但不能用于航海。后来又发展了车桨并用,又可随时装卸的新技术。造般业的发达,促使远洋航行技术不断进步。

矿冶业  宋代采矿冶炼业的发展为农业、手工业、商业的发展提供了雄厚的物质基础。河北、京东、陕西、河东等路都已大量开采石炭(煤)。河东境内居民、东京开封及其附近城乡的上百万户人家都用石炭作燃料。封建官府在许多地方的市场都征收石炭税,或由官府买卖石炭。

 

江西丰城、萍乡山间的煤矿也已被开采。今河南鹤壁市发现北宋后期河北路相州的煤矿遗址,由地面开凿竖井,依煤层开掘巷道,采取“跳格式”挖掘,先内后外,逐步后撤,还有排水井和木制辘轳等排除坑道积水的设备。

今河北邢台、安徽繁昌、福建同安等地,都曾发现宋代冶铁遗址。繁昌遗址的冶铁炉呈圆形,用栗树柴作燃料,石灰块作熔剂,但更多的冶铁炉使用石炭作燃料。石炭火力强,冶炼快,铁的质量高,对改进农具作用极大。徐州利国监(今属江苏)、兖州莱芜监(今属山东)是当时著名的冶铁地。宋仁宗皇祐(1049~1053)间,全国每年得铁七千一百二十四万一千斤。宋英宗时,又增加一百余万斤。利国监用石炭冶铁作兵器,犀利异常。冶铁炉的鼓风器由皮囊改为木风箱,装置牢固,风力增大。

宋代在军事和医药上都已利用石油,沈括在《梦溪笔谈》中科学地预见到石油日后“必大行于世”。

北宋初,全国共有矿冶二百零一处。宋英宗时增加到二百七十一处。宋仁宗皇祐时,朝廷每年得金一万五千零九十五两,银二十一万九千八百二十九两。宋英宗时,金减少九千六百五十六两,银增加九万五千三百八十四两。铸钱用的铜,由官府严格控制。宋仁宗皇祐时,年收五百一十万零八百三十四斤。宋英宗时,增至六百九十七万零八百三十四斤。宋神宗时,更增加到一千四百六十万五千九百六十九斤。铜钱需要铅、锡混合铸造。宋仁宗皇祐时,铅年产九万八千一百五十一斤,锡三十三万零六百九十五斤。宋英宗时,铅增为二百零九万八千一百五十一斤,锡增产一百余万斤。宋神宗时,铅更增加到九百一十九万七千三百三十五斤,锡两百三十二万一千八百九十八斤。这样高额的矿产量在当时世界上是首屈一指的。南宋矿冶业在产品数量上较北宋逊色,但在技术上又有一些提高。

纺织业  北宋时,南方的丝织业逐渐胜过北方。两浙、川蜀地区的丝织业最为发达。宋仁宗时,梓州已有几千家机户,从事丝织业生产。成都府、汉州(今四川广源)、青州(今山东益都)、济州(今山东巨野)、河北路等地也有许多机户或绫户。

开封府设有绫锦院,为皇室贵族织造高级织品。河北路产绢,号称“衣被天下”。丝织物的品种和花色比前代增加了很多。如蜀锦就有数十种名目,号称“天下第一”。亳州(今安徽亳州)轻纱,抚州(今属江西)莲花纱和醒骨纱,婺州(今浙江金华)红边贡罗和东阳(今属浙江)花罗,越州(今浙江绍兴)寺绫,邵州邵阳(今属湖南)隔织,定州(今河北定县)刻丝(即隔织)等,是当时著名的丝织品。李觏描述当时江南地区丝织业的盛况说:“平原沃土,桑柘甚盛,蚕女勤苦,罔畏饥渴。……茧簿山立,缫车之声连甍相闻。非贵非骄,靡不务此。……争为纤巧,以渔倍息。”麻织分布在成都府路、广南西路、京东东路、河东路等地,广西广泛种植苎麻,农村妇女都善长织布。麻布产量比唐代增加很多。有些地区的麻织品极为著名,如明州象山女儿布、平江府(今江苏苏州)昆山药斑布、江西虔布等。南宋丝织品和麻织品的生产继续增长,随着植棉区的扩大,棉织品在全部纺织品中的比重有所上升。

染色业  宋代印染技术比唐代有所提高。刻工雕造花板,供给染工印染斑缬。开封有官营染坊,也有象“余家染店”的民营染坊,还有推车染色的工匠。各州也有民营染坊和染工。

造纸业  随着雕版印刷业的兴盛,纸张的需要量激增,促使民间造纸业迅速发展。宋代造纸技术比前代大有提高。徽州黟县、歙县生产的纸张,放在熏笼上用火焙烤,五十尺为一幅,各幅匀薄如一。这种方法比上墙日晒要进步得多。因此,纸张的产量比前增加很多。宋代纸张一般都达到薄、软、轻、韧、细的水平。纸的种类很多,有白色纸、自然色纸等。在质量方面有薄厚与粗细之分,又有全料和半料之别。四川的藤纸、浙东的竹纸、江南的楮纸等,因原料的不同而各有特点。江西清江的藤纸、江东徽州的龙须纸、平江府的春膏纸等都是纸中佳品。各地还有多种加工制作的笺纸。纸张经过加粉、加腊、染色、砑花,制造成精致的印花笺,笺色有红、紫、褐、黄、碧等,而以红色笺最为流行。建阳书坊曾用一种特制的椒纸印书,系用山椒果实煮汁染成,纸性坚韧,且可防蠹。纸还用来制作纸甲、纸被、纸帐、纸衣等。

制瓷业  宋代制瓷业普遍发展,在产量和制造技术方面都比前代有很大提高。制瓷窑户几乎遍布全国各地。不仅供贵族享用的高级瓷器,在工艺技术上达到新水平,而且生产出大量的一般日用器皿,为居民广泛使用。各地瓷窑形成自己的特色。北方的定州(今河北定县)定窑,所产薄胎白瓷,用印花、刻花和划花装饰的日用器皿,曾充作贡品。汝州(今河南临汝)汝窑,生产带有较细纹片的青釉瓷,“色近雨过天青”,宋徽宗时专为王室烧造。颍昌府阳翟(今河南禹县)出产的瓷器,釉色若玫瑰般娇艳,间以紫红和青蓝,极尽绚丽灿烂,后世称为“钧瓷”。开封官窑生产的瓷器,土脉细润,有月白、粉青等色,带蟹爪纹片。南方的饶州(今江西波阳)景德镇窑,出产各种品类的瓷器,远销各地,号称“饶玉”。该镇瓷窑内部已有很细的分工,有陶工、匣工、土工之分,有利坯、车坯、釉坯之分,还有印花、画花、雕花之分。临安府凤凰山、乌龟山下官窑,出产瓷器的釉面呈现出各种美丽的纹片,特别是青瓷,有翠青加玉之感,是瓷中珍品。此外,如北方的耀州(今陕西耀县)窑、磁州(今河北磁县)窑,南方的吉州(今江西吉安)窑、处州龙泉(今属浙江)窑以及广南东路、福建路沿海地区的瓷窑,也都发展迅速。广南东路和福建路的瓷器主要是销售海外。宋代瓷器产量的增长,使制瓷业在宋代全部手工业中占有突出的地位。(参见彩图插页第70页)

制盐业  宋代制盐有晒、煮两种方法。解州安邑(今山西运城西北)、解县(今运城西南)境的盐池是池盐的主要产地。京东、河北、两浙、淮南、福建、广南等路沿海地区,煮海水为盐。河东、陕西、河北等路的一些地区的贫苦农民括取咸土煎煮为盐,称为土盐,以并州的永利监(今山西太原南)为最多。成都和梓、利、夔州等路凿井取卤煎煮,称为井盐。宋仁宗时,蜀中民间首创卓筒井,口小而井深,井壁与唧筒都用竹为之,采用了机械提卤的先进技术,极大地提高了功效。

手工业作坊  宋代规模较大的手工业生产,都集中在官营和少数私营的作坊。

官营作坊为统治阶级制造器物。南、北作坊在宋神宗前,分成五十一作,有工匠和兵校七千九百三十一人,专门制造各种军用物资。官营作坊主要“差雇”民匠;有时也和雇一些民匠,并役使有手艺的军匠、罪犯等,私营作坊采用和雇方式雇募民匠。陵州(今四川仁寿)开私盐井的豪民,一家多者有一二十口井,少者有七八口井,每家和雇工匠四五十人到二三十人,每井约四五人。工匠大都是隐名改姓逃避户籍和刑法的农民或罪犯,向豪民领取“工直”。徐州利国监有三十六处铁冶,每冶工匠至少数十人,多雇佣逃亡农民。这些工匠脱离了农业,对雇主不存在严格的隶属关系,但遭受着残酷的经济剥削。

商业、城市经济、货币流通

宋代商业的发展,超过了前代,大城市和小镇市的兴旺发达,纸币的出现和广泛使用,海外贸易的盛况空前,都非常引人注目。

大城市的繁华。小镇市的兴旺  宋时因城市人口的膨胀,在很多州县城门外,形成了新居民区,称做草市。有的草市,例如著名的鄂州南草市,其人口和规模甚至大大超过城区。

宋代拥有一批人口在十万以上的大城市。都城开封是北宋最大的城市。宋真宗天禧五年(1021),开封府仅新、旧城内,八厢居民,即达九万七千七百五十户。唐代长安和洛阳城内的坊只是居民住宅区,黄昏后锁闭坊门,禁止夜行,商业活动只能白天在市里进行。北宋开封和其他大城市的繁盛,逐渐突破了坊和市的界限,相同行业的店铺多集中在邻近,工商与居民杂处,面街开店,随处都有商铺、邸店、质库、酒楼、食店。相国寺每月开放五次,中庭两庑可容上万人,商旅交易,都集中在这里。还出现了迟至三更的繁盛夜市,到五更,“鬼市”(早市)又开张营业。各地货物诸如粮食、水产、畜产、蔬果、茶、酒、药材、纺织品、器皿、书籍等,都运到这里销售。日本扇、高丽墨和大食香料、珍珠等,在开封市场上也是热门的货物。宋真宗时,北京大名府的坊郭主、客户也达几万家。宋仁宗时,广州只有子城,城外“蕃、汉数万家”。

临安府作为南宋的“行在所”,也是最大的商业城市。尽管在南宋初遭受严重战祸,到宋宁宗初年,临安府城已增至十一万二千多户。市民、达官贵人、官府和宫廷所需的粮食和百货,都来自附近州县,以至福建、广南、淮南等地,城内店铺林立,还有不少质库、手工业作坊、寄存货物的塌坊,十分繁华。长江下游的建康府(今江苏南京)也是重要的商业城市,南宋后期府城人口达几十万。长江中游鄂州(今湖北武汉武昌)城外的南草市,是川、广、荆、襄、淮、浙的贸易中心,居民达十万户。四川的成都府城也达十万户。泉州作为对外贸易中心,州城居民约十万户,五十万人。

在大城市发展的同时,成千上万个镇市也因商业的发达而兴盛起来。《元丰九域志》等书都记录了大量镇名,其地位仅次于县治。官府在各镇设立场务,收取商税。

市的地位又低于镇,有些市也设置行政机构。有的镇市发展到相当大的规模。如黄池镇(今安徽芜湖东)和沙市(今属湖北)是从属于州县的镇市,却发展为商旅萃聚的贸易中心,黄池镇商业的繁荣已超过太平州(今安徽当涂)。上海的前身青龙镇(今上海青浦县北),也是宋时有名的商埠。此外,乡村还有定期的集市,称墟(见墟市)、集(或草市),农民在此出售蔬菜、鱼虾或手工业品,成为沟通城乡经济的重要环节。较大的市、墟或集开设酒店、客店。有些市、墟或集因商业的发达而发展成为镇,有的镇也升为县。由于商品流通和交换的频繁,官府在不少商船客货辐辏地设置税场,商税收入也非常可观。

行与作  唐代城市中同业店铺组织成行。宋代自都城至州县城镇,同业商铺组织成“商行”。入行的商户称“行户”,参加商行叫“投行”。随着商业的发展,商行的组织不断增加。开封市上,至少有一百六十多行,临安有四百一十四行。商行保护和垄断本行的商业利益。外来的商人,不经投行,不得在市上贸易。各行有自己的行话,行的首领叫“行头”或“行老”,他们有权规定本行商品的价格。各行还有作媒介招揽买卖的牙人。

商行还是官府控制和勒索商人的工具。唐代后期,皇室通过商行征购宫廷需用的货物,称“宫市”。宋真宗时,宫中也常常通过商行向商铺征购货物。内东门司购买行人物品,有拖欠多年不给价钱的。开封供应百货的商行,被官府上下勒索,比别处多十倍以上,各行赔累很多。各行商铺被迫轮流“祇应”,向皇室或官府低价或无偿地提供货物,商行反而成为束缚商人的一种组织。

民间工匠的同业组织也称“行”,开封的各行工匠集中在大货行和小货行。如做靴鞋的称“双线行”。行又可称“作”。如木作、碾玉作、漆作等,其中包括作坊及各类工匠。有些行业的工匠寻找工作,必须经行老介绍。

货币流通  北宋货币以铜钱为主,铁钱为辅。金银作为货币,流通量不大。北宋铜钱年铸造额约为唐朝的一二十倍,特别到宋神宗元丰时,年铸造额高达五百零六万贯,依每贯五宋斤计,约折合一万五千余吨。尽管如此,北宋的铜、铁钱仍不能满足商品流通的需要,由于各种复杂的原因,还出现了“钱荒”。

商业中的“赊”,即信用关系,孕育了世界上最早的纸币“交子”(见交子、钱引)。宋真宗初年,益州(今四川成都)十六户富商发行一种交换券,叫做“交子”。宋仁宗天圣元年(1023),官府收夺私家发行纸币之权,在益州设立交子务,负责印制和发行交子事务。交子以铁钱作为本位,每界(期)发行额为一百二十五万六千三百四十贯,另储备铁钱三十六万贯,以保证交子随时兑换。交子以两周年为一界,当界满时,制造新交子,调换旧交子。商民向官府持旧换新,每贯交纸墨费三十文。起初交子只在川峡流通,后来发行数量越来越多,交子流通的地区扩大到陕西、河东等路,官府便在开封设置交子务,专门负责交子的印造发行。

南宋铜钱年铸造额减至十万贯左右。最多的年份也不过十五六万贯。由于大量铜钱外流,钱荒愈益严重。除了铸造铁钱外,纸币逐渐成为主要的货币。南宋的纸币主要有四种,四川钱引、湖广会子和两淮交子都以铁钱为本位,东南会子则以铜钱作为本位。各种纸币都有规定的流通地域,相互之间又有一定的兑换率。官府没有足够的铜钱和铁钱作为兑换本钱,为了弥补财政亏空,又大量滥印纸币。东南会子在宋孝宗时,规定两界并行,每界发行一千万贯,到淳祐六年(1246),第十七、十八界东南会子已发行了六亿五千万贯。滥发纸币,造成严重的币价贬值,通货膨胀,使广大人民的生活遭受很大痛苦,而政府的财政危机也愈益严重。南宋亡国前夕,贾似道又主持发行新纸币关子,停上第十七界东南会子的行用,规定第十八界东南交子三道折合关子一道,结果却造成更剧烈的通货膨胀。

宋与辽、西夏、金等的经济交流  宋与辽、西夏、金、回鹘、大理、吐蕃等存在不同程度的经济交流。宋与辽、西夏、金在某些交界地点设置榷场,进行官方许可的贸易,但榷场贸易有各种规定和限制,官府还要抽税,故民间的走私贸易,不论在陆地和沿海,都相当兴盛。宋与辽、西夏、金等使者相互往还,也往往附带做生意。辽对宋出口物品有羊、马、马具、皮革、毛毡、刀剑、北珠、盐等,宋对辽的出口物品有茶、药材、粮食、丝麻织品、漆器、香料、犀角、象牙、硫磺、铜钱等。宋的榷场收入大致可抵消对辽输纳岁币的损失。西夏对宋的出口物品有驼、马、牛、羊、玉、毡毯、药材、盐等,宋对西夏的出口物品有茶、丝织品、粮食、香料、漆器、瓷器、铜钱、银等,特别是茶马贸易,对宋与西夏都至关重要。回鹘将玉器、马匹、药材、香料等运往内地,从内地换回茶、铁器、钱币等。金对宋的出口物品有北珠、毛皮、人参、丝织品、银、马等,宋对金的出口物品有粮食、茶、铜钱、牛、书籍、外洋舶货等。辽、西夏、金主要使用宋朝钱币。在今吉林、内蒙古等地的考古发掘中,发现湖州铜镜、建阳刊本,而景德镇和龙泉的瓷器更是遍及各地。大理是南宋的主要马匹供应者,其出口物品还有药材、手工业品等,宋对大理的出口物品有书籍、丝织品、钱币、茶、银等。中国境内各个政权密切的经济联系,为元朝统一准备了重要条件。

海外贸易  宋时海外贸易得到很大发展,与海外联系地区之广,进出口货物品种和数额之多,都远远超过了前代。宋朝是当时世界上重要的海上贸易国。

宋时有从广州和泉州通往越南、印尼乃至阿拉伯、东北非洲等地的海上交通线,还有从明州或杭州通往日本和高丽,由登州(今山东蓬莱)或密州板桥镇(今山东胶县)通往高丽的海上交通线。宋朝与印度支那半岛、南洋群岛、阿拉伯半岛以至东北非洲等几十个国家都有贸易关系。

北宋在主要港口广州、明州、杭州、泉州、密州、秀州(今浙江嘉兴)、温州、江阴军(今江苏江阴)等地相继设立市舶司,主管舶商进出手续,并征收舶税,抽买舶货。宋仁宗皇祐时,市舶收入每年为五十三万余贯,宋英宗时增为六十三万余贯,成为国家的一项重要财政收入。南宋海外贸易有很大发展。宋高宗在位末年,市舶收入达二百万贯,超过北宋最高额近一倍以上。为保持市舶收入的稳定增长,宋朝有时还派遣使臣出海,招徕外商。广州和泉州都是当时世界上有名的大商港。明州主要与日本、高丽贸易,规模略小。

在两浙、福建、广南等路,海商数量很多。《萍洲可谈》载“海舶大者数百人,小者百亲人,以巨商为纲首”。“舶船深阔各数十丈,商人分占贮货,人得数尺许,下以贮货,夜卧其上。货多陶器,大小相套,无少隙地。”这就是宋代商人来往东南亚等地搭载的商船。

大食、真腊、阇婆、占城、勃泥、麻逸、三佛齐等国,也有不少商人经南海到宋朝贸易。宋朝输出东南亚等地的商品主要有瓷器、丝织品,铜钱、金、银、铜、铁、铅、锡等;输入的商品主要有香料、药材、犀角、象牙、珊瑚、珍珠、玳瑁、苏木等。

宋朝和日本、高丽之间的贸易关系极为密切。宋朝开往日本的商船,主要由两浙路出发,几乎年年都有。宋朝运往日本的商品主要有药材、香料、瓷器、文具、书画、丝织品等,自日本输入的商品主要有硫磺、木材、水银、沙金、工艺品等。日本制造的宝刀和扇子,在宋朝最为著名。宋朝不断有商船横渡黄海,驶往高丽。运往高丽的商品有各种绸缎、腊、茶、瓷器、书籍等;自高丽输入的商品有人参、矿产、绫布以及扇子、文具等。

 

交通运输、邮递

宋代交通运输业也相当发达。内河运输以大江(长江)、汴河和运河为主动脉。自东南地区通过汴河和运河输送东京的粮米,一般为六百万石,有时甚至达八百万石,漕运额大大超过前代。陆游描写长江中游鄂州税务亭一带,“贾船客舫,不可胜计,衔尾不绝者数里”,“吴船与蜀舸”途经黄牛峡(今湖北宜昌西)时,都要到庙中祈神,反映了大江民间水路运输的兴盛。宋朝除广泛的海外贸易外,国内沿海运输业也有较大规模,两者都以民间运输为主。南宋初,官府一次自潮州海运三万担粮至福州,而另一支船队又运粮至温州。宋朝缺马,畜力车以牛车最普遍,也广泛使用人力和畜力驮运。开封府的“太平车”需用五、七头牛拉拽,“平头车”则是独牛车,又有驴拽的独轮车,人拽的“浪子车”。宋时官府运输,往往以同类物资编组为纲。如米以一万石为一纲,铜钱以两万贯为一纲,金以两万两为一纲,银以十万两为一纲。官府以纲作为计量单位,制订有关纲运的各种法令,其中包括对押纲人员的奖惩。

宋时的通信系统是遍布各地的驿站网。邮递分步递、马递、急脚递、金字牌递等。规定步递日行二百里,除官府文书外,还可邮寄私人信件。马递日行三百里。急脚递日行四百里。金字牌递日行五百里。金字牌是朱漆牌,刻以金书“御前文字,不得入铺”,专用以递发皇帝御前紧急重要公文。事实上规定的速度往往达不到,邮递稽迟的情况经常发生。南宋时,枢密院又造一种以雌黄色为底色的青字牌,规定日行三百五十里;后又改用黑漆红字牌,规定日行三百里(见驿传)。

 

高度繁荣的宋代文化

在漫长的中国封建时代,宋代是文化高度繁荣的时期,无论在科学技术、哲学思想、教育、文学、艺术、史学等方面,都取得了长足的进步。

科学技术

宋代是中国古代科学技术发展的高峰期,著名科学家沈括是最重要的代表人物。指南针、印刷木和火药是闻名于世的三大发明,到宋代又有了划时代的发展。天文、数学、医药、农艺、建筑等各个领域的成就,不仅超越前代,而且在当时的世界上处于领先地位。

三大发明  指南针在战国时已有用天然磁石制造“司南”的记载。到宋代又有重大进展,沈括《梦溪笔谈》记载,用天然磁石摩擦针锋磁化为磁针,可以指南而常微偏东。宋军中配备有指南鱼,用于阴天和黑夜判断行军方向。北宋末已有使用指南针于航海的记载。南宋时,海船上普遍装有“针盘”,即原始的罗盘导航。

这是世界海运史上空前的进步,对发展海上交通,推进世界各地人民的交往,起了巨大的作用。

雕版印刷的发展和活字印刷的发明。唐、五代时开始应用雕版印刷术印书,北宋时有了很大发展。国子监刻印的书,后世称监本,各地官府也刻印书籍。各地民营书坊刻印的书,世称坊本。开封府、杭州、西川、福建是当时印书的中心。刻印技术,杭州第一,蜀本次之,福建又次之,开封刻版虽可与杭州媲美,但纸张不佳。南宋地方政府、寺院和书坊都刻印书籍。临安府是印书业最发达的地方,质量也较高。平江府(今江苏苏州)、婺州(今浙江金华)、饶州(今江西波阳)、抚州(今属江西)和吉州(今江西吉安)等地,也都是重要的印书业中心。福建路建阳县的麻沙、崇仁两镇集中了众多的书坊,印书质量虽较差,但印刷量很大,行销远方,世称麻沙本。四川成都府、眉山县有许多书坊,刻印不少史籍和诗文集。

宋仁宗庆历(1041~1048)年间,布衣毕昇发明活字印刷术,用胶泥刻字排印。对后代木活字、铜活字的创造有很大影响。毕昇的发明,比欧洲早四百年,是对世界文明的伟大贡献。南宋时,周必大也曾用胶泥活字和铜版,印刷自己的著作《玉堂杂记》。

火药和火器。唐末战争中已有火药箭和用抛石机投掷火药包“发机飞火”的记载。宋朝政府设有火药武器的作坊。北宋仁宗时编撰的《武经总要》,记载了三种火药配方,以及火箭、火炮、蒺藜火球、毒药烟球等火器的做法和用途等。宋神宗时,边防军已大量配备火药箭。南宋军队配备的火药兵器,数以万或十万计,有火箭、火枪、突火枪、铁火炮、霹雳炮等。开庆元年(1259),寿春(今安徽寿县)军民又发明了名为”突火枪”的管形火器,在巨竹筒内装火药和“子窠”,点燃后将“子窠”发射出去。“子窠”是后世子弹的前身。发射“子窠”的管形武器的发明,是世界武器制造史上划时代的进步。(参见彩图插页第75页)

天文学  北宋时进行了多次较全面的恒星观测。元丰(1078~1085)年间观测的结果,于元祐三年(1088)绘成星图,南宋淳祐七年(1247)又在平江府(今江苏苏州)刻石,称为《天文图》。

景德三年(1006)关于“客星”的记载,是世界上著名“超新星”中的最早记录;至和元年(1054)关于世界天文史上最著名的”超新星”的记录,在现代天文学研究中极受重视。

元祐(1086~1094)时,苏颂、韩公廉等人,创造了世界上第一台“天文钟”(水运仪象台),并将其结构写成《新仪象法要》,其中关于擒纵原理的发现,已开近代钟表构造的先河。他们还创造了“浑天仪”,球面按照恒星位置穿有小孔,人进入内部可看到模拟的天象,是世界上最早的“假天仪”(见水运仪象台和假天仪)。南宋绍兴年间,王及甫也制造过类似的“假天仪”。

宋代的历法经过多次改进,姚舜辅编制并于大观元年(1107)施行的《纪元历》,首创利用观测金星以定太阳位置的方法。而由杨忠辅创制,并于庆元五年(1199)实行的《统天历》,确定回归年的数值为365.2425日,和现行公历的一年长度完全一样,但比公历颁行早三百八十三年。

数学  北宋中期贾宪的“开方作法本源”图,世称贾宪三角形,比西欧相同的帕斯卡三角形早约六百年;他的“增乘开方法”,与霍纳的方法大致相同,但早约七百七十年。南宋淳祐七年(1247),秦九韶著《数书九章》,他的“正负开方术”发展了”增乘开方法”,算式井然有序,今人称为“秦九韶程序”;而“大衍求一术”,则发明了整数论中一次同余式组的普遍解法,是闻名于世的中国剩余定理。南宋末杨辉著有《详解九章算法》、《日用算法》、《田亩比乘除捷法》和《乘除变通算宝》,后三种都是实用算法著作。

医药学  宋代医药学比唐代有较大的发展。官修的有《开宝本草》、《嘉祐本草》等。元丰五年(1082),唐慎微撰《经史证类备急本草》,共收药物一千七百四十六种,为《唐本草》的一倍。宋徽宗时重加刊正,称《政和本草》,沿用近五百年,日本、朝鲜亦曾刊印。

医方,宋太宗初官修《太平圣惠方》一百卷,收一万六千八百三十四方。宋徽宗时审定的《和济局方》,收复方二百九十七,是中国由国家颁布的第一部配方手册,不少名方至今沿用。

针灸,宋以前只重视灸法,宋时才重视针法。王惟一(一作惟德)受命考订针灸经络,并先后铸铜人两具,外刻腧穴名称。他又著《铜人腧穴针灸图经》三卷,标志着针灸学的重大进步。

太医局将产科、眼科等单独设科,是医学史上的重大进步。南宋陈自明撰《妇人大全良方》二十四卷,分论妇科、产科诸病,附有方剂和医案,有许多新见解。北宋钱乙《小儿药证直诀》,是理论与实践结合的名著。南宋宋慈《洗冤集录》十五卷,是世界上最早的法医学专著,对后世法医学影响很大,近代又被译为英、法、德等多种文字。

农艺学  北宋末陈旉总结两浙农民的耕作经验,在南宋初撰成《农书》,是综合性的农学著作,介绍了稻、麦、粟、豆、麻、芝麻等种植时间和方法,以及养牛和蚕桑等,注意到多种经营,以提高土地利用率。指出土壤好坏不一,只要治理得法,都适合耕种并能经常保持新壮,书中有专篇论述施肥、秧田育苗等农技。

皇祐元年(1049),陈翥撰写的《桐谱》,嘉祐四年(1059),蔡襄著《荔枝谱》,淳熙五年(1178),韩彦直著《橘录》,都是传世最早的有关经济作物的专著,论述了桐、橘和荔枝的种类、土宜、栽培、采伐或采摘,以及果品的加工、贮藏,有的还论述了防治病虫害、果园管理等。园艺方面,除“本草”一类书中和南宋陈景沂《全芳备祖》已有论述外,还有不少专书,如刘攽、王观、孔武仲都撰有《芍药谱》传世;《菊谱》亦曾有多种,传世本是刘蒙于崇宁三年(1104)撰写的。这些书中论述了植物变异现象,以及通过嫁接产生变异等。

建筑  端拱二年(989),喻皓建成开封开宝寺木塔,他根据当地多西北风,使塔身微向西北倾斜。修建杭州梵天寺塔时,他对木塔的稳定性问题又作了科学的说明。开封开宝寺木塔焚毁后,庆历元年(1041)建成砖塔,屋檐、斗栱等用特制的铁色琉璃砖块,塔身面砖为有佛像等浮雕图案的铁色琉璃砖,因此俗称铁塔。改变了砖砌塔筒与木制楼板相结合的传统做法,改用发券等法建筑塔心室和楼道等,成为以后北方通用的砖塔建筑方法。今河北定县城内的开元寺塔,是为了抵抗辽军了望敌情而于至和二年(1055)建成,亦称了敌塔,高84米,是中国现存最高的砖塔。苏州报恩寺砖塔和泉州仁寿寺、镇国寺两座石塔,则具有宋代南方建筑风格,飞檐高出,形象轻盈。泉州附近的洛阳桥,嘉祐四年(1059)建成,“其长三百六十丈,种蛎于础以为固”,是中国著名的梁架式古石桥。《清明上河图》描绘的虹桥,用木建成,结构科学,不建桥墩,便于航运。北宋灭南唐,根据樊若冰的建议造船数千艘,先在石牌镇(今安徽怀宁县境)附近长江支流上,依樊若冰测量的长度,试造浮桥。开宝七年(974)冬,“移石牌镇浮梁于采石矶(今安徽马鞍山市境),系缆三日而成”,在长江下游建成浮桥,经历了一年的风雨洪水考验,是世界桥梁史上的创举。建筑学著作方面,宋初喻皓的《木经》惜已失传。元符三年(1100),李诫编撰的《营造法式》三十四卷,对材料、结构、式样以及彩绘等,都有详细的说明和精致的图样,是中国现存最古的建筑学专著。

哲学思想

宋太宗时校定孔颖达《五经正义》,宋真宗时又颁邢昺《九经疏义》,这几十年主要是唐代经学的继续,学术思想不很活跃。宋仁宗时,刘敞撰《七经小传》,以己意进行解释,开创了新学风。孙复、石介、胡瑗和李觏相继而起,分别就《春秋》、《易》、《礼》进行新的阐述,李觏还说孟子背离孔子。及至欧阳修、司马光、苏轼、苏辙等公开对孟子、《周礼》和《易》,提出不同程度的疑问,学术风气大变,由原先的“汉学”转变成了新的“宋学”,理学和其他儒家学派先后出现。

宋代理学是以儒家经学为基础,兼收佛、道思想形成的新儒学,基本上可分为两派:一派是以程颢、程颐及朱熹为代表的客观唯心主义学派,称为“程朱理学”;一派是以南宋陆九渊为首的主观唯心主义学派,即“心学”。谈宋代理学的从来都把周敦颐列为首位,实际上,周敦颐虽撰写过《太极图说》和《通书》,他的学术思想在北宋并无传人(程颢、程颐全不传他之学)。南宋朱熹对其著作大力阐明之后,才为世人所注意。所以在北宋学术思想领域内,周敦颐是全然没有地位的。张载反对“有生于无”的思想,提出“太虚”即“元气”、“气”,是万物生成的本源。晚年融合《易》、《礼》和《中庸》的思想,撰《西铭》,把天、地、君、亲合为一体,以及事天、地、君、亲之道,综述了义理和伦常,备受理学家的赞赏。

程颢、程颐,世称“二程”,是理学的奠基者,两人观点基本一致,其著作后人辑为《二程全书》。他们提出“理”(又称“天理”)或“道”,作为世界万物的本体,常自称其学为“道学”,通常称为“理学”。他们认为“理”是永恒存在、无所不包的,先有“理”,然后产生万物,而又统辖万物。这显然是受佛教“真如”、“佛性”(意为最后的真理)说的影响。人性说等则有道家的影响。二程理学当时没有多大影响。大致到南宋孝宗时,程颐的四传弟子朱熹集理学之大成,理学才大为兴盛。朱熹的论著很多,有文集、语类和《四书集注》等。二程创立的理学,经过朱熹的发展和阐述,成为更精致、更系统、更富哲理的新儒家学派,世称程朱理学或程朱学派。宋理宗时,程朱理学成为官方哲学。元、明、清时期,在思想文化界更居于统治地位。陆九渊提出“心即理也”,号为“心学”,是理学的主观唯心主义学派的创立者。他说:“宇宙便是吾心,吾心即是宇宙。”认为“本心”即是真理,可以采用“易简工夫”。只要“根本者立”,再“发明人之本心”,即在自省上下功夫,“一是即皆是,一明即皆明”,就可成为圣贤。深受佛教禅宗“一悟即至佛地”的“顿悟”说的影响。他反对朱熹那套博览群书,“格物致知”的做法,认为是“支离”。朱熹讥讽陆学过于简易,是“禅学”。这就是淳熙二年(1175),两人在信州(今江西上饶)鹅湖寺进行的“鹅湖之会”争论的主要内容。

除理学外,宋代还有一些具有朴素唯物主义思想的儒家学派,主要有王安石的“新学”,陈亮的“永康学派”和叶适的“永嘉学派”等。王安石吸收老子、商鞅、韩非等道家、法家思想,形成被称为“新学”的儒家学派。一开始就受到刚产生的理学派的攻击。他说的“道”,也称为“元气”,是物质性的,由“元气”产生万物。并认为“新故相除”是“天”(自然)和“人”(社会)共同的变化规律,为自己的变法提供理论根据。“新学”形成后,盛行了六十年左右,南宋以后逐渐衰落。陈亮反对理学家脱离客观事物的“道”,倡导功利主义,认为义和利本出于一元,王和霸也出于一元,两者都是程度的区别,并无本质的差异。他和朱熹曾就“王霸义利”,进行了长时间的辩论。叶适认为不能说“道”在天地之先,能生天地;他指出《易传》中的“太极生两仪,两仪生四象”之说“文浅而义陋”。他也提倡功利主义,指出“既无功利,则道义者,乃无用之虚语尔”。有《水心文集》、《习学记言序目》传世。

 

教育

宋初沿旧制,设国子监为最高学府,一度改名国子学。宋仁宗庆历时设太学,北宋末,太学生达三千八百人,实行三舍法。又设武学、律学、算学、书学、画学等专门学校,国子监主要成为中央教育管理机关。地方教育有州县学和书院。由于印刷术普及等原因,宋代教育的发达远远超过前代。在乡村农民中,如《百家姓》、《千字文》之类的识字课本,有一定程度的普及。不少地区利用农闲举办冬学,由穷书生教农家子弟识字。福州一地解试,宋哲宗时每次参加考试者已达三千人,宋孝宗时增至两万人。南宋时,福建建宁府(今建瓯)每次参加解试者达一万余人,连小小的兴化军也达六千人,反映了教育的普及程度。

 

州县学  北宋前期,州县学很少。宋仁宗宝元元年(1038),令藩府设立学校。庆历四年(1044),曾令州县皆设学校。熙宁四年(1071),又诏各州县普遍设学校。计划逐渐以学校“升贡”代替解试,崇宁三年(1104)至宣和三年(1121)的十八年间,解试、省试曾全部停废。北宋末是州县学最盛时期,不仅有学舍供学生食宿,还有学田及出租“房廊”的收入作为学校经费。大观三年(1109),北宋二十四路共有学生十六万七千六百二十二人,校舍九万五千二百九十八楹;经费年收入钱三百零五万八千八百七十二贯,支出二百六十七万八千七百八十七贯;粮食年收入六十四万零二百九十一斛,支出三十三万七千九百四十四斛;校产中有“学田”十一万五千九百九十顷,“房廊”十五万五千四百五十四楹。在校学生之多,校舍之广,经费之大且如此充裕,都是空前的。

书院  宋代私人办学得到很大发展,一些学者、儒生纷纷设立“精舍”、“书院”,教授生徒。宋初著名的四大书院是白鹿洞(今江西庐山)、岳麓(今湖南善化岳麓山)、应天(今河南商丘)、嵩阳(今河南登封)或石鼓(今湖南衡阳石鼓山)书院;此外,茅山(今江苏南京三茅山)书院,亦颇有名。这些书院大多得到政府的资助与奖励,如赐额、赐书、赐学田等,也有私人捐赠学田和房屋。书院规模都较小,学生数十至数百人。北宋中期以后,书院逐渐衰落。南宋时,儒学受佛教寺院宣传教义的影响,书院大兴。朱熹首先于淳熙六年(1179)兴复白鹿洞书院,次年竣工,并置学田,聘主讲,亲订规约,即著名的《白鹿洞规》,还常亲去授课,质疑问难。绍熙五年(1194),朱熹恢复并扩建岳麓书院,学生达千亲人。朱熹以白鹿洞书院作为研讨、传布理学的中心(参见彩图插页第73页)。其建置、规约,乃至讲授、辩难等方式,无不受禅宗寺院的影响。各地儒学家的书院先后建立,如陆九渊的象山书院、吕祖谦的丽泽书院,等等。南宋先后兴建的书院总数达三百所以上,书院大多得到官方的支持。书院与州县官学,成为南宋地方的主要教育机构,书院大多又是理学的传布中心,理学因而益盛。

 

文学艺术

宋代文学艺术继唐代之后,有了进一步的发展,而且更加丰富多采。各种文艺形式,诸如散文、诗、词、绘画、书法、雕塑、“说话”、诸宫调、宋杂剧、南戏等的兴起、革新与发展,使宋代的文学艺术呈现出一派繁荣瑰丽的景象。

古文运动  宋初骈体文占统治地位,柳开、王禹偁以继承韩愈、柳宗元的古文传统为己任,穆修、苏舜钦等相继而起。宋仁宗时,欧阳修登上文坛,倡导流丽畅达,骈、散结合的散文新风,主张“其道易知而可法,其言甚明而可行”,成为北宋古文运动的领袖。王安石认为文章应“务为有补于世”;苏轼在强调“言必中当世之过”的同时,认为文章应如“精金美玉”,很重视文采。曾巩、苏洵、苏辙等名家辈出,古文运动终于取得全胜。他们的文章大多风格清新,自然流畅。欧阳、曾、王、三苏与唐代的韩愈、柳宗元,后世合称为“唐宋八大家”。

 宋初王禹偁首倡继承杜甫、白居易诗风,但不久即出现杨亿、刘筠为代表的西昆诗体,崇尚词藻华丽,重形式、轻内容,风靡一时。文坛主将欧阳修以及梅尧臣、苏舜钦等相继而起,诗作大多平淡清新,间或粗犷奔放,诗风始为之一变。才华丰茂的苏轼,诗备众格,洒脱豪放。王安石不少“以适用为本”的诗,如《河北民》、《兼并》、《感事》、《省兵》等,反映社会生活,主张改革。黄庭坚提倡“以故为新”,并主张作诗文要“无一字无来处”,其后便形成了江西诗派。但其后继者走了只注重文字技巧、声韵格律的形式主义道路。江西诗派陈与义,南渡后诗风转向悲壮。杨万里、范成大、陆游、尤袤,号称“中兴四大诗人”。其中最杰出的是著名爱国诗人陆游,才气豪迈,诗作悲壮奔放,晓畅自然。南宋末民族英雄文天祥的诗,很少雕饰,诗集《指南录》是抗元诗史,《正气歌》更是传世名篇。宋诗继承唐诗而有所创新,题材广泛,一个显著的特点是描写农事的诗篇较多,真实地描写了农民的生活和民间疾苦,大有助于了解宋代社会。爱国诗篇之多,更成为南宋诗的一大特色,对后世产生巨大影响。

 北宋前期以晏殊、张先、欧阳修为代表的婉约派,诗尚婉丽,未完全摆脱五代羁绊。柳永精通音律,开始创作慢曲长调新体裁,长于铺叙,情景交融,深受下层平民的欢迎,以至“凡有井水处,即能歌柳词”。高才逸气的苏轼,冲破词专写男女恋情、离愁别绪的境界,清新豪放,开创了豪放词派。南宋著名爱国词人辛弃疾,在苏轼豪放派词风基础上高度发展,抒情、写景、叙事、议论,无往不宜,气势磅礴,充溢着爱国主义的激情。陈亮、刘克庄和宋末刘辰翁,均受辛弃疾影响,都是豪放派爱国词人。婉约派词人有苏轼门人秦观,他善于以长调抒写柔情,语工而入律。北宋末年的周邦彦,所作多艳词,词调方面有创新。北宋末南宋初,著名女词人李清照,独树一帜,影响较大,其散文、诗篇虽不甚多,都属佳作,实为古代最有成就之女作家。南宋后期的姜夔,长于音律,讲究技巧,对后世影响很大。

绘画  李成为五代入宋的山水画名家,师法五代荆浩、关仝,善画平远寒林,时标“古今第一”。范宽重视自然山水的写生,画风雄健,自成一家。李成、范宽、关仝,形成北方山水画的三个主要流派。宋神宗时的郭熙,师法李成,其画秀美明净,与李成齐名,世称“李郭”。郭熙与子郭思合著《林泉高致》,认为应观察山水,分别四季,画出朝暮等景色,要求赋予山水画以生活气象。南唐入宋的南方山水画派名家巨然,学习董源水墨画风,并称“董巨”,淡墨轻岚,自成一体。南宋初,李唐以画牛著称,兼工人物,尤擅山水画,创“大斧劈皱”法,并为刘松年、马远、夏仝所师法。他们合称南宋四大画家。

五代后蜀黄筌、南唐徐熙,善画花鸟,风格不同,有“黄家富贵”、“徐熙野逸”之说。黄筌子居寀等入北宋画院,风格工丽细致,为“院画体”的标准画格。其后两派逐渐合流。宋神宗时的崔白,所画花鸟,清淡生动。宋徽宗绘画造诣很深,尤工花鸟,画风工整,神形俱妙。南宋花鸟画传世小说诗歌文学作品不少,作者大都佚名,画面也大都鲜明生动。

北宋前期的武宗元,专长佛道人物画,行笔流畅。北宋中期的李公麟,以画马驰名,又是宋代最有影响的宗教人物画家,所画人物,性格突出,形神俱工。南宋四大画家,都兼工人物,刘松年所画《中兴四将图》,为著名人物图画。

反映当时社会生活风习的风俗画,宋代也有较大的发展。北宋末张择端的《清明上河图》,是风俗画的代表作,所绘开封景况,是当时社会生活的忠实写照,具有极大的史料价值。李唐的《村医图》,绘一乡村医生在田边为患者治病,救护及围观者紧张的神态,跃然纸上。李嵩的《货郎图》,描绘了一群妇女儿童被货郎担所吸引的生动情景。(参见彩图插页第68、69页)

文人画,不讲形似,只讲神韵、情趣。作者都是文人,自称所作为”艺画”。他们轻视严整细致的画作,称之为“术画”,将作者称为”匠人”。文人画的代表作者为苏轼、米芾、米友仁等,苏轼喜作枯木怪石,画竹学文同。米芾画山水,不求工细,多用水墨点染,“意似便已”;子友仁,继承父风,世称“米派”。

书法  淳化三年(992),宋太宗出秘阁所藏历代书法家珍品,命王著编次,标明为《法帖》,称为《淳化阁帖》。此后重辑、翻摹的很多。北宋时,潭州(今湖南长沙)据《阁帖》又增补部分小说诗歌文学作品;绛州(今山西新绛)亦据《阁帖》而有所增损,皆摹勒上石,十分精美,世称《潭帖》和《绛帖》,对传布书法艺术很有贡献。宋代书法家以苏轼、黄庭坚、米芾和蔡襄最为著名。苏轼擅长行、楷,刻意创新,用笔丰润而以韵胜;黄庭坚擅行、草,以侧险取势而挺秀,亦以韵重;米芾亦擅行、草,师法王献之,技巧为当时第一(参见彩图插页第76页);蔡襄正楷端重,行书婉媚,草书参用飞白法。宋徽宗正楷学唐薛曜而略变其体,称为“瘦金体”,亦善狂草。南宋陆游、张孝祥、文天祥等,书法造诣也很高。

雕塑  北宋元祐时塑造的太原晋祠的四十二尊侍女彩塑,富丽浓艳,各具神态,栩栩如生。山东长清灵岩寺,北宋末所塑四十六尊罗汉彩塑,色彩素雅,形象各异,生动逼真,都是很典型的宋代塑像,为中国艺术宝库的珍品。四川大足石刻,多数是宋代小说诗歌文学作品,上起宋太宗时,下至宋理宗,造窟数以百计。铭记中载有元丰至绍兴时的雕刻匠师元俊、文惟一等二十一人,以他们为代表的民间艺术家创造了无数生动的石刻造像,佛和菩萨形态端庄而具有世人气息;供养人、力士,夸张有度,各有特征。经变故事造像中,多是现实生活的片断与劳动生产场景,朴实健康,微妙入神。(参见彩图插页第74页)

工艺  宋代的织锦,以苏州、建康、成都的最为著名。纹样通常是龟背纹、云水纹、古钱、卍字等,穿插龙、凤、朱雀、“三友”、“四季”、“八仙”,以及“百吉”等图案、文字,绚丽多彩。缂丝也称“刻丝”,主要产地为定州、苏州。织法称为“通经断纬”,可以将山水、花鸟、人物、楼台等照样织制,成为绝妙的工艺品。传世的沈子蕃缂丝花鸟,图像逼真。刺绣有平绣、辫绣、扣绣和打籽绣等多种绣法,针线细密,配色精妙,所绣山水、花鸟、昆虫、祥云等,宛如图画。1967年浙江瑞安仙岩塔中,发现宋庆历(1041~1048)以前的三方经袱,在杏红色素罗地上,用白、黄等色平绣的对飞翔鸾团花双面图案,花纹两面一样,是传世的双面绣品中有明确年代的最早艺术品。

雕漆即“剔红”。以金属或木作胎,通常再涂上几十层朱红色漆,乘未干透时镂雕人物、花鸟、山水、楼台等,金属作胎的常露出胎底金属本色。用黄漆作底再涂朱红漆,刻成黄地红花,称为“腊地”。也有以朱漆作底而涂黑漆,刻成锦地压花。或以各色漆重叠涂抹,雕刻时所刻花纹深浅不同,现出各种色彩的图案,如黄蕊、红花、绿叶、黑石等,十分美观。产地主要是两浙路,尤以温州最为著名,北宋首都开封有专卖温州漆器的店铺。

戏曲与曲艺  宋代各种新的曲艺、戏曲形式主要有话本、诸宫调、宋杂剧和南戏等。话本原是“说话”(讲故事)艺人的底本,对后世的长、短篇小说和戏剧很有影响。宋神宗时孔三传以不同宫调的不同曲子,说唱情节曲折的长篇故事,称为诸宫调。南戏《张协状元》前面有一段诸宫调,可从中看到宋代说唱相间的诸宫调的某种格式。诸宫调对宋杂剧、南戏、金院本和元杂剧都有较大影响。宋杂剧是继承唐代参军戏,又吸收“大曲”(歌舞)、诸宫调等形成的早期戏剧。北宋时,杂剧有时还指傀儡戏、“角觝”等。南宋的杂剧,专指有滑稽讽刺的表演,并以曲子演唱的短剧,角色通常四五人。传世的无名氏《宋杂剧图》,描绘了演出时的生动场面。南戏,宋北末兴起于永嘉(今浙江温州),形成于南宋光宗(1190~1194)时,亦称“永嘉杂剧”、“温州杂剧”。南戏起自民间歌舞小戏,后吸收宋杂剧及其他民间伎艺,作者亦多下层文人,词语通俗,不为士大夫所重视,流行于今浙东、福建地区。

 

史学

宋代是中国封建时期史学的鼎盛期,新史体先后创立,长篇巨著之多,史学家成就之大,各种地理志的纂修,以及把史学领域扩大至金石学等,都足以凌驾汉唐,睥睨明清。

宋初,薛居正等据五代各朝实录等,仿《三国志》体例,编成《五代史》(即《旧五代史》)。宋仁宗时,欧阳修受命重修唐史,成《新唐书》,以别于五代后晋刘昫《唐书》(即《旧唐书》)。欧阳修不满薛居正《五代史》,重撰《五代史记》(即《新五代史》)。《五代史记》效法《南史》、《北史》体例,将五朝纪传综合在一起,按时间先后编排。《新唐书》增修仪卫、选举、兵等志。宋代编修的前代史还有多种,传世的有王溥《唐会要》、《五代会要》,徐天麟《西汉会要》、《东汉会要》,以及路振《九国志》,陆游《南唐书》等。

司马光主编的《资治通鉴》,自战国迄五代,是中国第一部编年体通史,取材详备,考订精确。这种经过改进的编年史体,称为《通鉴》体,成为后来编年史的通用体裁。南宋袁枢自出新意,将《通鉴》中的重要事件分门别类,每事详备始终,并列出标题,撰成《通鉴纪事本末》,开创了吸收纪传、编年两体之长的新史体——纪事本末体。

南宋李焘用四十年时间,编撰《续资治通鉴长编》,对众多的官私资料,进行考订辨伪,是《通鉴》之后第一部出色的当代编年通史,亦是中国古代卷帙最庞大的私修编年史。杨仲良仿《通鉴纪事本末》,编撰《皇宋通鉴长编纪事本末》,彭百川撰《太平治迹统类》三十卷,实际上也是一部《长编纪事本末》,两书都分类编纂北宋的重要事件,该书保存了《长编》已佚的部分史料。

宋人编撰的当代史,还有徐梦莘《三朝北盟会编》,编年纪述徽、钦、高三朝与金的和战史事,每事取诸家之说,全录原文,保存了丰富资料。李心传《建炎以来系年要录》,编年系月,专记高宗一朝史事,考证史实,条理清晰。王称《东都事略》,为纪传体北宋史,无志,间亦有他书夫载史料。佚名《宋史全文》记宋太祖赵匡胤至宋理宗赵昀朝史事,其北宋一代十五卷,全系自《续宋编年资治通鉴》(《长编》之摘抄本)辑录者,南宋十五卷,则系辑录《中兴两朝圣政》诸书而成;佚名《两朝纲目备要》记光、宁二朝事;宋末元初佚名《宋季三朝政要》记理、度、恭三朝事,虽都较简略,仍为研究南宋史所必备。

宋政府重视编修本朝史,设国史院、实录院等机构,或由宰相兼任“提举”或“监修”,编纂日历、实录、会要、国史等,常受政治斗争影响而改编。宋代官修史籍记述之详,篇幅之大,居汉唐明清各朝之冠。宋孝宗赵眘在位二十七年,其在位时的编年体官史《日历》,竟有两千卷。现行《宋会要辑稿》,仅为宋代官修《会要》的残本,材料已十分丰富。钱若水《宋太宗实录》亦有残本二十卷传世。

两宋之际郑樵仿《史记》修撰的纪传体通史《通志》,纪传袭自旧史,全书精华是相当“志”的二十略。宋元之际马端临仿唐杜佑《通典》修撰《文献通考》,取材下迄宋宁宗,分二十四考,引文摘取原文,叙述条理分明,尤以宋制为详,为研究宋史所必备。《通考》与《通典》、《通志》,并称“三通”。

 

宋代方志的著述达到了前所未有的水平,体例已臻完备,后代方志在体例上大致未超脱宋方志之窠臼。有多种地理总志,记载宋朝统治区域概貌;专记州、县、镇的地方志,也大量出现。宋初乐史《太平寰宇记》,增设风俗、人物、土产等门。王存《元丰九域志》,分路记载州、县户口、乡镇、土贡额数等,可供考核史实。北宋末欧阳忞《舆地广记》,略于户口、土产等,详于沿革地理等,清晰详明。南宋王象之《舆地记胜》,多记山川名胜,所引文献资料,多为他书所未见。祝穆《方舆胜览》,略于沿革建制,详于名胜、诗赋、序记。传世的州、县、镇志,尚有二十多种,少则数卷,多至百卷。北宋宋敏求《长安志》记述还比较简略,而南宋梁克家《淳熙三山志》、范成大《吴郡志》、陈耆卿《嘉定亦城志》、周应合《景定建康志》、潜说友《咸淳临安志》等,内容丰富,体例完备,标志着地理志编撰的重大进步。南宋常棠《澉水志》为澉浦镇镇志,镇志的出现,反映了宋代社会经济发展的新情况。孟元老《东京梦华录》、周密《武林旧事》、吴自牧《梦粱录》,分纪北宋末开封和南宋临安的繁华景况,为研究宋代城市生活提供了丰富的资料。

金石学是中国考古学的前身,是宋代史学领域新开辟的园地。北宋欧阳修《集古录》,是现存最早研究石刻文字的专书。南宋洪适《隶释》和《隶续》,为传世最早的集录汉魏石刻文字专书,对有关史事进行了考释。赵明诚《金石录》,著录金石拓本两千种,并作辨证,有宋代初刻本存世。元祐七年(1092)成书的吕大临《考古图》及《释文》,著录古代铜、玉器二百多件,绘图形、款识,载尺寸、重量等,记出土地及收藏处,开创著录古器物体例,是中国最早而较有系统的古器物图录。南宋人继作《续考古图》。北宋王黼《宣和博古图》,著录古铜器达八百多件,亦绘图形等,考证精审,所定古器名多沿用至今。宋代金石学诸书为研究五代以前,尤其是研究商周秦汉史,提供了宝贵的参考资料。

 

宋朝的历史地位

宋朝是当时的世界大国,并且是经济文化高度发展的封建帝国。其经济文化多方面的成就,不仅在当时世界上居于领先地位,并且对人类文明作出了重大贡献,产生深远的影响。就举世闻名的中国四大发明而言,其中印刷术(见活字印刷)、火药、指南针三项,开发应用的主要阶段都在宋代。宋朝在世界上最早发行纸币(见交子、钱引),又是海上贸易大国之一,输入品大多是原料,而输出品大多是手工业制成品,这也反映了宋朝在世界上的经济地位。

在中国历史发展的长河中,宋朝属于封建社会的中期,尚未产生资本主义萌芽。唐五代以来,从阶级关系到政治制度的一系列变化,大致到宋代告终,宋代处于一个相对稳定的发展时期。宋代社会生产有迅猛发展,其农业、手工业、商业等的发展水平,大大超过唐朝,成为战国秦汉以后,中国经济发展的又一高峰期。中国经济重心的南移,也完成于宋代。在长江下游和太湖流域一带的浙西平原,其经济以稻麦两熟制为基础,成为当时世界上的最发达地区。唐诗与宋词的主要取向与境界,全不相同,自难以断言其间的高低优劣,但宋代的词和在文学艺术方面的全面发展,则非唐代之所能及;而从科学技术、哲学思想、教育、史学等方面作综合比较,宋代无疑也都超越了唐代,成为中国封建文化发展的鼎盛期。

总之,宋代在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所达到的高度,在中国整个封建社会历史时期之内,可以说是空前的。从世界历史的范围看,宋元时代又是中华文明居于世界领先地位的最后时期。自明以降,中华文明便逐渐落后于欧洲文明,丧失了世界上的先进地位。

但从另一方面看,宋朝是中国历史上统治地区最小的中原王朝。在铲除唐五代藩镇割据势力的基础上,实行了一系列“守内虚外”的政策,有效地维持了内部统治局面的长期稳定,又造成了对外军事能力的软弱状态。在与北方辽朝的抗衡中,宋朝处于劣势,后被新兴的金朝占守了北方半壁山河,最后又被北方的元朝灭亡。宋金元时代复杂的、尖锐的民族矛盾和斗争,造成了北方部分地区经济文化的严重倒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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