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雍 正 文 字 狱

康熙晚年,诸皇子为夺取太子之位展开了激烈的斗争。废太子允礻乃谋求复位,皇八子允(礻四共)野心勃勃,皇十四子允礻题和皇三子允祉也在觊觎,但是都枉费心机。工于心计的皇四子允诺礻真用两面派的手法麻痹对手,取悦父皇,暗中培植势力,收买人心,终于挫败诸兄弟,于欢圣祖宾天后登上了帝座。

雍正帝在位十三年,用人重吏才,轻文士,行政以革除积弊、整顿吏治为首务,大权独揽,事必躬亲,刑法严峻,心谋刻深,其人其治具有鲜明的个性和独特的风格。

在文字狱方面,雍正帝的指导思想是借助文字狱整肃朝廷风纪,戒毖风俗人心。雍正一朝历时虽短,文字狱却很频繁,重大案件前后相望。雍正帝以其特有的敏感和深刻的用心,几乎对每一宗案件前后都极尽必踪指示、别出心裁之能事,从而在文祸历史上创造了为可磨灭的“业绩”。

(一) 与惩戒朋党有关的案件

1、 汪景祺与钱名世案

汪景祺、钱名世是雍正文字狱卒的第一批受害者。他们的是得祸出于同一原因,即投献文字攀附年羹尧。

年羹尧是汉军镶黄旗人,进士出身而有用兵之才,征点战四川、青海、西藏等到地(当时川藏一带有叛乱),功勋卓著,康熙末年授定西将军、兼理川陕总督。他一向依附雍亲王允礻真,妹妹是允礻真的侧福晋(副王妃)。允礻真继位后,年羹尧备受宠信,累授川陕总督、太保、抚远大将军,爵封一等公,终因恃功骄纵、目无王法而失宠。雍正帝觉得留下他是条祸根,决计杀一儆百,于是一连串的打击相继出台。

雍正三年(1725年)二月,天象出现“日月合璧,五星联珠”的奇观,臣僚上表称贺。身为川陕总督的年羹尧也依例献表。雍帝从他的表文中找出两条毛病:一、字体潦草;二、成语“朝干夕惕”写作“夕惕朝干”①。“朝干夕惕”出自《易经·乾卦》卦词:“君子终日干干,夕惕若厉,无咎。”意思是终日勒慎,写作“夕惕朝干”意思不变。年羹尧贺表用这们变换词序的成语颂扬皇帝,雍正帝却认为“年羹尧自恃己功,显露不臣之迹,其乖谬之处,断非无心”(三月二十三日甚一日谕)。群臣闻风而动,发起了对年羹尧的围攻。同年四月,年羹尧调为杭州将军;六月,削太保,剥夺一等公;七月,黜为闲散旗员;九月,下刑部狱;十二月,议政王大臣劾年羹尧犯九十二条大罪,雍正帝令年羹尧自裁,家产籍没,亲族、同党或斩或流或贬,一大批人受到清洗、处罚。这就是著名的年羹尧案。

年羹尧死后七天,汪景 祺斩首示众。

汪景祺是浙江钱塘(今杭州)人,原名日祺,字无已,号星堂。他潦倒文场近四十年,虽然中了举人,总与富贵无缘。雍正初年,他的朋友胡期恒任陕西布政使,是其上同年羹尧的心腹。汪景祺前往探访,乘机投书干谒年羹尧,做了年羹尧的临时幕客。汪景祺这次西游著有《读书堂西征随笔》二卷,献年羹尧收藏。年羹尧得罪抄家,《随笔》被缴进宫中。雍正帝读后咬牙切齿地在首页题字云:“悖谬狂乱,至于此极!惜见此之晚,留以待他日,弗使此种得漏网也。”

《读书堂西征随笔》原本久佚。据民国间故宫博物院刊印的残本,内有《上抚远大将军年公书》一篇,文内极尽谀颂,至称年羹尧为“宇宙第一伟人”。又有《功臣不可为》一条,把历史上“狡兔死,走狗烹”的现象归罪于最高统治者。作者写道:

彼夫猜忌之主,其才本庸,而其意复怯。当贼寇昌炽时,望烽火则魂惊,见军书则股栗。忽有奇才异能这臣起而戡定群凶,宁谧四海,捷书一奏,喜出非常,七宝庄严之殊礼宠遇之。迟之既久,则转念曰:敌人如此其横肆,兵事如此其周章,而此臣竟翦灭之,万一晋阳之甲兴,谁复能捍御者?于是而疑心生矣;


既而阅所上纪功册,某处斩首几十万,某处拓地几千里,某处招抚若干,某处虏获若干,心胆震惊,魂魄荡慑,于是南是畏心生焉矣;


既建奇功,复膺异数,位崇五等,礼绝百僚,内外臣工以其为朝廷之所重也,无不敬而奉之。谄佞小人趋承恐后,长跪叩首,待之逾于常礼。而且题官则嫌其专擅,奏销则防其冒滥,叙功则憾其诈伪,卤获则谓其私藏,触处挂碍,争宠者又从而构之,于是而怒心行焉矣;


彼自谓受恩既深,以忠荩为报国,怀光欲去卢杞,李(日成)思慕魏片。而爱昵不可遽除,忠言不能入耳反恨其无礼于君,恃功骄横,于是而厌焉矣。


疑也,畏也,怒也,厌也,以此四者待功臣,有不凶终而隙末者乎?……虽由臣节之未纯,亦猜暴之主有以致之也。


这些文字似乎是向年羹尧敲警钟。

《随笔》有些条目对当时的官吏选拔制度和官场风气表示不满,据说还有诗讥讪圣祖“皇帝挥毫为值钱”②。又非议圣祖谥号及雍年号,所作《历代年号论》说“正”字拆开为“一止”,是不祥之兆,历史上凡以“正”字为年号的都没有好下场,如金海陵王(年号“正隆”),金哀宗(年号“正大”),元顺帝(年号“至正”),明英宗(年号“正统”),明武宗(年号“正德”)等。

雍正帝批评所云“悖谬狂乱”,大概就指以上内容,但对汪景祺处罪的谕旨只称汪景祺“作诗讥讪圣祖仁皇帝,大逆不道”。于是汪景祺被定处斩,枭首示众;妻子儿女发配黑龙江给披甲人(满洲军士)为奴;兄弟叔侄辈流放宁古塔;疏远亲族凡在官的都革职,交原籍地方官管束。由于牵累的人多,汪景祺侨居的平湖县城甚至传出“屠城”的谣言,居民惊惶逃窜,后经地方官晓谕才安定下来。

钱名世处罪在雍正四年(1726年)三月。他虽然没有杀头,但遭遇不比杀头好受。

钱名世字亮工,号 庵,江南武进(今江苏武进)人,康熙四十二年进士,殿试一甲第三名,授翰林编修,升侍读。他与年羹尧是乡试同年(两人都江堰市是康熙三十八年中举,一在南闱,一在北闱),大概因此而有交谊。雍正二年,权势赫赫的年羹尧进京觐见,钱名世赠诗谀颂,有“分陕旌旗周召伯,从天鼓角汉将军”,“钟鼎名勒山河折誓,番藏宜刊第二碑”等到句。康熙末年,皇十四子允礻题授定定远大将军,出征青海、西藏,圣祖曾为他立碑褒扬。允礻题曾是争夺太子位的重要角色,雍正帝即位后立即解除仓皇兵权(后来又加以禁锢),本是最不该提起有人物,钱名世竟不知回避。

年羹尧受诛,钱名世当然在劫难闻逃。雍正帝给他加的罪名是“曲尽谄媚,颂扬奸恶”、诗语悖逆“。但没有杀他,只是把他革职逐回原籍。却又御书“名教罪人”四字,命钱名世原籍地方官制成匾额,挂在钱家中堂上(一说大门上)。赐字题匾本是康熙帝宠异臣僚的惯用手段,如为范文程祠堂题“元辅高风”,为李光地题“方重醇深”等。雍正帝也偶而彷效,如为杨名时题“清操夙著”,为田从典题“清谨公方”等。雍正帝“青出于蓝而胜于蓝”的地主是能变其意而用之,易褒为贬。奇耻大辱的“名教罪人”四字不但使钱名世本人无脸做人,而且使他的子子孙孙都抬不起头。雍正帝还命在旦夕常州知府、武进知县每月初一、十五两日去钱家查看匾额悬挂情形,如未悬挂则呈报警、抚奏明治罪。

这还不够,当钱名世离京时,雍正帝又命京官自大京官大学士、九卿以下都作讽刺诗为钱名世“赠行”,结果共有三百八十五人奉诏作诗。雍正帝一一过目后,交付钱名世辑成专集。集名就题为《名教罪人诗》刊印后颁发给全国的学校,让天下士子人人知晓。讽刺诗作得够味的给予表扬,不够味的给予处分。正詹事陈万策诗中有句:“名世已同名世罪,亮工不异亮工奸”③,措意尖刻,造句新巧,得到雍正学夸奖,翰林侍读吴孝登则因诗句“谬妄”,被发配宁古干塔给披甲人为奴了。他的同僚陈邦彦、陈邦直也因诗句“乖误”而革职。武英殿篡修方苞的讽刺诗是这样写的:

名教贻羞世共嗤,此生空负圣明时。


行邪惯履欹危径,记丑偏工谀佞词。


宵枕惭多惟觉梦,夏畦劳甚独心知。


人间无地堪容立,老去翻然悔已迟。


这应是《名教罪人诗》中的标准小说诗歌文学作品。

古人云:“士可杀不可辱”,人生至此,钱名世真不如索性吃一刀,可是“圣主”偏要拿他寻开心,辱而不杀。他不知哪一年死的,据说他为人“非端士”,参与修《明史》曾把万斯同写的几篇传稿攘为己作。身为翰林清望官,作诗讨好跋扈的边将,也的确有失身份。但不管怎样说,雍正帝也做得太过分了,他在谕旨中解释说:“伊既以文词谄媚奸恶,为名教所不容,朕即以文词为国法,示人臣之炯戒。”

然而没有“以文词谄媚奸恶有恶报”的,雍正帝同样“以文词为国法”。康熙末年,工部侍郎揆叙附允(礻田共),为其争太子这位效劳,死后谥“文端”。雍正帝继位后削夺揆叙谥号,把他的墓碑文字磨去,改刻为“不忠不孝阴险柔佞揆叙之墓。允(礻田共)的另一党羽阿灵阿的墓碑也被改刻为“不臣不弟暴悍贪庸阿灵阿之墓”。雍正帝还把允(礻田共)改名为“阿其那”,允礻唐改名为“ 塞思黑”。二名均为满语,意思据说是畜牲、猪狗。

这类刻薄的恶作剧只有清世宗一人想得出来,做得出来!

2、  查嗣庭案

雍正帝继位之初,有两个最受亲重的人物,一个是年羹尧,一个是隆科多。隆科多是康熙孝懿皇后的弟弟,一等公佟国维之子,康熙末年官至步军统领、理藩院尚书,雍正初年袭爵一等公,授吏部尚书,加太保。和年羹尧相似,隆科多也是个“招权纳贿,擅作威福”的人物,引起雍正帝注意。办理年羹尧的案时,雍正帝处处把他与年羹尧相提并论,逐步贬削他的恩荣与官爵。五年(1727年)十月,隆科多因私藏玉牒(皇室宗谱)罪付审,诸王大臣合议劾隆科多犯有四十一条大罪,得旨永远圈禁,家产追补赃银,其二子也受处分。第二年,隆科多死于禁所。

与隆科多案有关的查嗣庭案结束于隆科多治罪前数月。

查嗣庭字润木,号横浦,浙江海宁人,康熙四十五年进士,选入翰林,经隆科多保奏授内阁大学士大夫,后又经左都御史蔡王廷保奏授礼部左侍郎。雍正四年(1726年),查嗣庭派充江西乡试正考官,被人告发试题“怨望、讽刺”。这年九月,查嗣庭刚从江西返抵京师就被捕入狱。案件尚未了结,查嗣庭病死狱中。

所谓试题“怨望、讽刺”,指《论语》题:“君子不以言举人,不以人废言”;《孟子》题:“山径之蹊,间介然用之而成路;为间不用,则茅塞之矣。今茅塞子心矣。”但猜忌的雍正帝进一步怀疑查嗣庭所出的《易经》第二题:“正大而天地之情可见矣,”,第三题:“其旨远,其辞文”及《传经》第四题:“百室盈止,妇子宁止”包含更隐秘的讽刺。照他的理解,是咒骂“雍正”年号的;“其旨远,其辞文”二句是暗示两道题中的“正”“止”二字有呼应关系。真是了不起的附会。

后来民间也有附会,说查嗣庭所也题中“维民所止”一句(语出《礼记·大学》),“维”“止”二字是把“雍”“正”砍去了头。这大约是因为查嗣庭著过一部《维止录》,后世附会从这部书名产生。

案发后,查嗣庭赴赣行李、在京寓所和浙江老家都被彻底搜查。雍正帝从搜得的日记(似即《维止录》)中找出许多“极意谤讪”康熙政治的言论。如认为裁减闲散京官是翰林院的一大灾难;认为戴名世狱及康熙五十年科场案是因语言文字而杀人(按:清朝统治者从来不承认自己以语言文字杀人,即不承认有文字狱);认为引见百官罢黜不合格者有失作贤之道;认为九卿会议是做样子,钦赐进士是例行公事,不能识拔奇才;认为殿试不完卷者黜退不取是杀一儆、无罪而罚,等等。日记“谤讪”前朝,试题“谤讪”当今,这就是清廷所宣布的查嗣庭的两大罪状。

此外,据说《维止录》首页有这样一条记载:“康熙六十一年某月日,天大雷电以风。予适乞假在寓,忽闻上大行,皇四子以即位,奇哉!”被认为是借灾异咒谤雍正帝即位,雍正帝深信天命,求“祥瑞”唯恐不多,查嗣庭竟取唱反调,有人认为这是他得祸的真正原因之一。

雍正五处(1727)年五月,案件结束,有关人犯作如下处置:

查嗣庭戮尸、枭首,子查氵云(一作查潭)斩监候(另一子查克上先已病死狱中)。幼子查长棒头三人和侄子查开等二人流放三千里外;家产抄没,折银充浙江海塘工程费用;兄查嗣王栗(官翰林侍讲)流放陕西,后来死于戌地,另一兄查慎行(官翰林编修)特许释归,不久病死。

其他牵连得罪的有:江西乡试副主考俞鸿图革职;江西巡抚汪氵隆降四级调用;布政使丁士一革职发往福建工程上效力。传说浙东诸家桥镇(所属府县不详)关帝庙中有当地某学究题的一幅门联:“荒村古庙犹留汉,野店浮桥独姓诸”,被查嗣庭采入《维止录》中,案发后殃及该学究。

不仅如此,由于汪景祺、查嗣庭都是浙江人,雍正帝进而迁怒于浙江士人,恨浙江士风不正。查嗣庭下狱的次月,即雍正四年十月,清廷特设浙江观风整俗使,专职监视士人,整顿士风(接著东南各省相继设立观风整俗使)。作为处罚,十一月又下诏停止浙江士人乡试、会试。吏部侍郎、钱塘人沈近思上疏拥护,说汪、查等人使“越水增羞,吴山蒙耻”,条陈整顿风俗、约束士子的十条建议,雍正帝批转浙江巡抚和观风整俗使议行。雍正六年八月,经浙江总督李卫请求,雍正帝才解除了停止乡会试的诏令,两年后又撤消了观风整俗使。

每办一案都尽量有所创造,尽量在整治风俗人心方面做文章,以扩大“战果”,这是雍正文字狱的一大特点,是世宗操纵文字狱的“高明”之处。

查嗣庭结案后数月,隆科多得祸,四十一条大罪中有一条是“保奏大逆之查嗣庭”,查嗣庭的罪状中也有“趋附隆科多”一条,这说明查嗣庭狱与隆科多有直接关系。但作为文字狱,查嗣庭狱基本上是独立的事件,不像汪景祺、钱名世二狱那样紧紧依附于惩戒朋党的政治斗争。

3、  谢济世、陆生楠案

谢济生、陆生楠安是一对孪生案件,两案都胎育于李绂、田文镜互参事件,但胎育期长短不齐。先述李绂、田文镜互参事件。

雍正帝用人的特点是倚重实心办事的吏才,不喜欢徒逞笔舌的文化之士。他的心腹干吏中有一个叫田文镜,此人监生出身,从州县小吏历练而上,雍正二年擢受河南巡抚。田文镜政令严苛,嫌科甲出身的官员办事懦缓,接连劾罢三四员州县官,其中有信旭知州黄振国,系左都御史蔡王廷所荐。雍正四年(1726年),新授直隶总督的李绂上任取道河南,田文镜循例迎送。科甲出身的李绂忍不住指责田文镜,说他不该有意蹂躏读书人。于是田文镜上密疏参劾李绂因与黄振国等人科举同年,所以有意袒护,言下之意是说李绂等科甲人私结朋党。不久,李绂入京觐见,向雍正帝陈述田文镜贪虐及黄振国等人冤抑情状,雍正帝先已得到田文镜的密疏,胸有成见,对李绂的话置之不理。李绂接著上疏参田文镜。雍正帝虽然不高兴,还是派人去河南调查,果然发现田文镜的一些劣迹,但不尽如李绂所参。根据一些迹象,雍正帝越发怀疑李绂等科甲出身的人在搞朋党,因而对田文镜愈益信任,宠益有加。

同年冬天,浙江道监察御史谢济世根据从刑部外郎陈学海那里听来的材料(陈学海曾赴河南调查田文镜事迹),上疏参劾田文镜十罪。雍正帝不悦,把奏疏退还,而谢济世却坚持要上疏。雍正帝一怒之下把谢济世革职逮捕,大学士、九卿、科道会审拟斩。由于谢济世所劾与李绂所劾内容完全一致,都为黄振国鸣冤,黄振国是蔡王廷所荐,蔡王廷与李绂关系亲密,雍正帝于是认定这几个人在搞朋党,作如下处置:谢济世减死发配阿尔泰(今新疆阿尔泰)军前效力;蔡王廷降为奉天府尹;李绂调为工部待郎(后因别的事革职)。

雍正七年(1729年),驻守阿尔泰的振武将军、顺承郡王锡保上奏,说谢济世已招供他参劾田文镜是受李绂、蔡王廷指使(谢济世可能被迫说了违心话)。雍正帝得奏,命斩黄振国,把李绂、蔡王廷投入监狱。李绂论罪当斩,雍正帝特予赦免,让他戴罪篡修《八旗通志》。蔡王廷判斩监候。直到乾隆帝退位后,李绂才恢复官职,蔡王廷也获释。

在李绂等人遭罪的同时,田文镜连连升官受褒奖,隶籍也由正蓝旗抬升为正黄旗。

李绂、田文镜互参事件终于以李绂等人惨败、田文镜获胜而告终。因这场事件而引出谢济世、陆生楠两起同时发生的文字狱。

谢济世字石霖,广西全州人,康熙末年进士,因疏劾田文镜而得祸已见上文。此人颇有读书人的迂气,审问中,刑部尚书励廷仪问他受何人指使。他回答说:“是孔、孟指使。我自幼读圣贤书,只知道事上忠荩。见奸不攻,不是忠臣。”到阿尔泰后,他受到平郡王福彭的敬重和优待,得以从空讲学、著,著有《古本大学注》、《中庸疏》。后来锡保率军进驻阿尔泰,奉命监视充军的士大夫,谢济世等人的日子渐不好过。

和谢济世同时充军阿尔泰的还有陆生楠。陆生楠也是广西人,举人出身,以军功迁授吴县知县。引见时雍正帝见他应对滞讷,“举动乖张”,便把他扣下来留京学习办事,后改除工部主事。再引见时,雍正帝见他傲慢不恭的神态,所呈奏折又写有“五经四书中如‘惠迪吉’、‘从逆凶’,何以异于佛老”等到话,觉得是讽刺自己。雍正帝进而想到他是广西人,与谢济世是同乡,而李绂原先做过广西巡抚,“平日必有与李绂、谢济世结为党援之处”。就凭这毫无根据的猜疑推断,命把陆生楠革职,发往阿尔泰军前效力。陆生楠著有《通鉴论》十七篇(似是在阿尔泰所著),谁知这十七篇史论竟害了他的生命。

雍正七年(1729年)五月,锡保疏劾陆生楠小字书写《通鉴论》十七篇,文中“抗愤不平之语甚多,其论封建之利,言辞更属狂悖,显系排议时政”,《通鉴论》随本缴进。雍正帝得奏,于七月初三日谕内阁,对《通鉴论》中的“狂悖”议论逐条加以批驳。双方观点大致如下:

一、论封建(分封制)。陆生楠主张恢复封建制,说:“封建之制,古圣人万世无弊之良规,废之为害,不循其制亦为害。至于今害深祸烈,不可胜盲,皆郡县之故。”雍正帝追溯秦汉以来郡县制、封建制的沿革与变迁,说如今天下大一统,有何祸害,“陆生楠能明指乎”?斥陆生楠“狂肆逆恶”,“实天下所不容”。

陆生楠又说后世政治昏昧,是由于“天下统于一。相既劳而不能深谋,君亦烦而不能无缺失,始皇一片私心,流毒万世”的缘故。雍正帝认为有贤君就有良相,隐隐以“知人之主”自居,斥陆生楠“肆意妄言,支离缪戾至于如此。”

二、论建储(立太子)。陆生楠就汉武帝戾太子事件发论认为“储贰不宜干预外事,且必更使通晓此等危机”,又说“有天下者不可以无本之治治之”。雍正帝驳斥说,太子应该博通古今,体察民情物理;不立太子是本朝规矩,本朝国本“至深至厚”,“愚人固不能知”,斥陆生楠借古讽今,“实为弥天不可赦之罪人”。

三、论府兵制。陆生楠赞美唐府兵制,认为应当实行于今,使“国无养兵之费,臣无专兵之患”。雍正帝斥陆生楠“怀蓄逆乱之心,郁不得逞,故以‘无养兵之费’摇动人听,冀或更制以紊乱军政,所谓‘执左道以乱政,言伪学以疑众’者,王法之所以不宥”。

四、论隋朝君臣。陆论云:“后之君臣,倘非天幸,其不为隋之君臣者几希。”雍正帝指出文帝与炀帝的区别,说炀帝自取灭亡,不关天命。

五、论人主威权。陆论云:“人愈尊,权愈重,则身愈危,祸愈烈。盖可以生人、杀人、赏人、罚人,则我志必疏,而人之畏之者必愈甚。人虽怒之而不敢泄,欲报之而不敢轻,故其蓄必深,其发必毒。“雍正帝自辩称:“朕临御以来,日理万机,皆奉若天道,因物以付,未尝以已意生杀人、赏罚人。”斥陆生楠自蓄逆志,“狂悖恶乱,”“肆为咒诅”。

六、论宰相。陆生楠认为:“当用首相一人。首相奸谄误国,许凡欲效忠者皆得密奏。即或不当,亦不得使相臣知之。”又说:“为君为臣,莫要于知人而立大本,不徒在政迹。然亦不可无术相防。”雍正帝予以驳后表白云:“朕于人言,必决之以理,揆之以情,未尝拒人之言,亦未尝轻听人言。”

七、论王安石。陆论大意批评王安石刚愎自用,不信天命。雍正帝抓住个别字句故作异论,以显示高明,斥陆生楠“文词议论险怪背谬,无理之甚。”

八、论无为之治。陆生楠主张君主“不人人而有察”,“不事事而理”。雍正帝主张以汉宣帝、光武帝和唐太宗为,“勤劳自励”,对陆论加以驳斥。

以上是雍正帝在《上谕》中批驳《通鉴论》的大要。虽然陆生楠的观点不尽正确,雍正帝的批驳也有合理之处,但作为最高统治者而与一小臣争是非、论长短,未免显得胸怀不广。至于说陆生楠借古谤今,或许多少有一点,但也并非罪大恶极,非诛不可。

雍正帝先诛心,后诛人,对《通鉴论》批驳后,提议将“罪大恶极,情无可逭”的陆生楠就地正法,命九卿、翰詹、科道定拟陆生楠应治之罪。从官当然遵旨惟谨。这一年年底,陆生楠在阿尔泰军中处死刑。

锡保在疏劾陆生楠的同时,对谢济世也参了一本,说谢济世所著《古本大学注》毁谤程朱,书随本缴上。雍正帝读过后颂谕内阁,认为谢济世不仅毁谤程朱,而且对时政“恣意谤讪”。疑心极重的雍正帝尤切齿于《注》中所去:“拒谏饰非必至拂人之性,骄泰甚矣”一句,咄咄*问道:“试问谢济世:数年以来伊为国家敷陈者何事?为朕躬进谏者何言?朕所拒者何谏?所饰者何非?除处分谢济世党同伐异、诬陷良臣之外,尚能指出一二事否乎?”命朝臣议谢济世应治之罪。众臣拟谢济世与陆生楠一同处死,雍正帝却玩了个花招“密谕锡保在杀陆生楠时把谢济世一同绑赴刑场,装作要杀的样子,最后宣布谢济世免死。谢济世被玩弄假斩把戏后终于不死。

谢济世在阿尔泰充军九年,乾隆初释归复职。他仍然不忘自己的著作,将《古本大学注》和《中庸疏》献进,请求颁行天下。并说明已把《注》中被指为谤讪的几句话删除了,分章释义依据古本(即《礼记》本),不遵朱熹的“四书”本。当时学者鄙薄宋儒,所以谢济世敢明目张胆排斥程朱,但官方仍扶植程朱学说,尊为正统。乾隆帝把书退还,传旨严斥。

谢济世后来改任湖南粮储道,继续注释儒经,陆续刻印成书。乾隆帝闻知,于乾隆六年(1714年)九月传谕湖广总督孙嘉淦,指出谢济世标新立异,“足为人心学术之害”,命查明谢济世所著书中违背程朱、标榜他人之处,然后烧毁其书并印板。孙嘉淦遵旨输完毕,回奏说谢济世所注书有“四书”“五经”等多种,已印一百五十四本,刻板二百三十七块,已全部烧毁;注中虽有违背程朱学说之处,但立说浅陋,不足以惑世盗名,似不必逐条指谪。至此,谢济世注书案方告结束。他没有死于文字狱,一是情罪较轻,二是居官尽责,两朝君主对他的为人印象都不算坏。雍正、乾隆二帝处罪人往往凭个人印象和一时爱憎。陆生楠的得祸,很大程度上是由于雍正帝对他的印象不好,两次引见都引起憎恶。

               以上四五起文字狱或多或少都有惩戒朋党的用意,戒除朋党是雍正帝整饬风纪的主要目标,他即位之初就以《御制朋党论》颁示臣僚,要诸臣“洗心涤虑,详玩熟体”。《御制朋党论》驳斥欧阳修《朋党论》“君子以同道为朋”的说法,认为“君子无朋,惟小人则有之”。雍正帝把宋代以下的朋党之风归咎于欧阳修的“邪说”。经过雍正帝的严厉整饬,顺治、康熙以来的朋党现象大为减少,文字狱从中起了一定的作用,这也是“以毒攻毒”的一例罢。
 
 

(二)   曾静、吕留良之狱

1、  曾静投书始末

在文字狱的历史上,最善于作“奇文”的无过于清世宗;在清世宗的文字狱“奇文”中,规模最巨的无过于曾静、吕留良之狱。

这场大狱是从曾静投策反书开始的。

雍正六年(1728年)九月二十六日傍午,在陕西西安的一条大街上,川陕总督岳钟琪正乘轿回署,突然有个男子拦轿投书。岳钟琪在轿中接过书函,见封面所写收件人名号是“天吏元帅”,不由十分诧异,当即把投书人带进署中交巡捕看守,自己连忙拆读书函。原来“天吏元帅”是写信人对岳钟琪的敬称,写信人自称“南海无主游民夏靓遣徒张倬上书”。信中对雍正帝极尽指斥、责骂之词,认岳钟琪为岳飞后裔,以岳飞抗金的事迹激励岳钟琪,对岳钟琪掉转枪头指向金人的后裔满洲人,为宋、明二朝复仇。

岳钟琪是四川成都人,康熙末年以军功累官四川提督,雍正初年随年羹尧平定青海立大功,封三等公,授川陕总督,握三省重兵。这个重要职位向来由满洲人担任,雍正帝破例授予岳钟琪,说明他对岳钟琪的格外信任。赤心事清的岳钟琪感恩图报,恨不得肝脑涂地。而当时朝野都传说他是岳飞的后代,臣僚中尤其是满洲贵族中的许多人对岳钟琪怀有忌恨和猜疑,诬谄他、说他靠不住的密疏有一大堆,雍正帝一概置之不理。岳钟琪本人也听到一些风声,心中惴惴不安,曾上疏辞职,雍正帝特予勉慰。如今竟有人上门投书策反,通天大案,非同小可。

岳钟琪即时派人密邀陕西巡抚、满人西琳来署会审。西琳因事未到,岳钟琪等不及,便单独接见“张倬”,不动声色地询问他师徒情况,想套取口供,而让按察使、满人硕色在隔壁密室监听,以作证见。“张倬”心存警戒,不肯说实话。问到谋反动机,只说:“百姓贫穷,只为救民起见。”傍晚时分,西琳也来了,询问变成审问,还动了大刑,“张倬”宁死不招。岳钟琪改变主意,与西琳商定明日由他设法骗取口供,而让西琳在密室监听。

次日依计行事,岳钟琪单独见“张倬”。“张倬”仍不吐实情,只说湖广、江西、广西、广东、云南贵州六省他“一呼可定”。于是岳钟琪使出了最后一招——假意与“张倬”盟誓,表示愿意聘请“夏靓”同谋举事。“张倬”见岳钟琪情词慷慨激昂,受感动信以为真,终于说出了写信人和自己的真实姓名及乡贯住址,第二天又说出了“同谋”者的情况。

原来,“江南无主游民夏靓”的真姓名叫曾静,是湖南永兴人;“张倬”真名叫张熙,湖南安仁人,是曾静的学生。曾静原是县学生员,因考试劣等被革退,于是放弃学业在本地教书,人称蒲潭先生。曾静空增贫寒,失意无聊之中常杂记一些道听途说的东西和读书心得,以抒发愤懑,所著《知己录》、《知新录》中多有“悖逆”文字。如《知新论》称:“华夷之分大于群臣之伦……为域中第一义”,“夷狄侵陵中国,在圣人所必诛而不宥者,只有杀而已矣,砍而已矣”;“先明君丧其德,臣失其守,中原陆沈,夷狄乘虚窃其神器,乾坤反覆,地塌天荒。八十余年天运衰歇,天震地怒,鬼哭神号”(《大义觉迷录》卷一)。诸如此类,都是对满清统治极端仇恨的言论。他的“悖逆”思想在很大程度上受清初一个学者的影响,这个问题学者便是吕留良。

吕留良字庄生,又名光纶,字有晦,号晚村,浙江崇德人(康熙元年崇德改名石门,故又称石门人,其地即今浙江桐乡县西南部)。此人先曾参加抗清斗争,顺治量应试为诸生,后来懊悔,抛弃科举,隐居著书。康熙博学宏词科吕留良被荐举,他誓死不赴,乃至削发为僧(法名耐可,字不昧,号何求老人),康熙二十二年卒。吕留良平生抱守程朱性理之学,尤重“华夷之辩”,宣称“华夷之分大于君臣之义”,著作中处处表露憎恨满、思念明朝的思想感情。他的高卧事迹和所著《四书讲义》、《语录》、所评选的八股文等,广为流传,在士人中影响很大,人胶尊称他为“东海夫子”,死后立祠祭祀,连浙江总督李卫上任之初也前往瞻仰,题匾颂扬。

曾静读过吕留良的著作,对吕留良深为仰慕,受其思想影响,对清王朝的不满日益强烈。所谓“江南无主游民”,就是表示抗满清统治。出于对吕留良及其学说的崇拜和信仰,案发前一年,曾静特派张熙到吕留良的家乡去访书。张熙在吕家抄录了吕留良的一些诗文,拜访了吕留良的几个门人,沿路又听到贬毁雍正帝的一些传闻。雍正帝自即位以来一直受谣言攻击(可能是争位失败的政敌暗中活动所致),遇上天灾人祸,民困人怨,谣传更多,曾静在老家也听过不少。张熙浙江之行的所见所闻使希望“变天”的曾静产生一种将要“变天”的感觉。当时民间传说岳钟琪上书指责雍正帝(实无其事),曾静于是选定岳钟琪为策反对象。他与张熙商拟了策反信,派张熙前往投呈,嘱咐张熙见机行事,路上倘若感觉时局不利就返回。张熙由川入陕,路上呼人议论都说皇上是好皇帝,不由心中发怵,本该返回,转而想既然来了一趟,索性豁出去,没想到中了岳钟琪的圈套。张熙上路后,曾静预料凶多吉少,便在衣服的底面写了几句话和“蒲潭先生卒于此”字样,准备一旦发生意外好让别人认尸。

以上是曾静使张熙投书策反的由来。张熙向岳钟琪所提供的情况当然没有这样详尽。他所交代的“同谋”,实际上仅仅是他和曾静平时所认识或听说过的一些人,这些人与策反活动毫无关系。所谓六省“一呼可定”,完全是张熙说大话。岳钟琪一时也难辩真假,六天内他连上三道密折详细汇报案情。雍正帝震惊之余,怀著庆幸和感激的心情作朱批赞扬岳钟琪,指授办案机宜。他在岳钟琪折叙及盟誓的一节文字旁边加批语云:

览虚实,不禁泪流满面。卿此一心,天祖鉴之。此等誓盟,再无不消灾来罪、赐福延生之理。朕嘉悦处实难笔谕。朕与卿君臣之情,乃无量劫之善缘同会、自乘愿力而来协朕为国家养生者,岂泛泛之可比拟。朕实嘉悦之至。(《清代文字狱档》第九辑)

岳钟琪后来因进讨准噶尔失利,被大学士鄂尔泰所劾,下狱判斩监候,到乾隆初年才获释。所谓“君臣之情”,如此而已。

2、  雍正的“出奇料理”

案情线索基本摸清后,雍正帝传谕浙江总督李卫捉拿吕留良亲族、门生,搜缴其书籍著作;派副都统海兰到长沙会同湖南巡抚王国栋捉拿曾静、诸“同谋”及各家亲属。十月,除已经去世的吕留良、吕葆中父子及吕氏弟子严鸿逵(名赓臣)之外,其余数十名重要人犯全部捕到。主要有:曾静及其门人廖易;曾静熟识的刘之珩及其门人陈立安;刘之珩的老友谯中翼;张熙父张新华、兄张照、堂叔张勘;吕留良之子吕毅中;严鸿逵的门人沈在宽;为吕留良师徒刊刻著作的车鼎丰、车鼎贲兄弟;为吕留良编过文集的孙学颜等。搜得的书籍主要有:曾静家中“大逆之书”三册(似即《知己录》、《知新录》);张熙家中“逆书”二册及策反信原稿(张熙随身携带的《拟生员应诏书》、《吕留良诗钞》及刘之珩刻印的《握机图》等,先已被岳钟琪搜缴而去);吕留良及其弟子的所有著作,有讲义、语录、诗文集、日记等。

十一月,雍正帝派刑部侍郎杭奕禄到长沙审问曾静等人。杭奕禄遵照旨意,向曾静等人宣讲清朝列祖列宗的“深仁厚泽”,及雍正帝的“天地之量,尧舜之仁“。经过一番攻心战,曾静当场痛哭流涕,俯首认罪,后来照清廷的安排定了悔罪颂圣的《归仁录》,颂扬雍正帝得位之正和勤政爱民的圣德。

第二年(雍正七年),两省所有在押人犯解到京师对质定罪,等待最后处置。成竹在胸的雍正帝在朱批中向宠臣田文镜、鄂尔泰“吹风”说:“遇此种怪物,不得不有一番出奇料理,倾耳以听可也。”(《朱批谕·鄂尔泰》七年四月十五日朱批)

雍正帝的“出奇料理”到底是怎么回事呢?归纳起来,大致为两项摆布。

一项摆布是对曾静、张熙从宽发落,利用他们作宣传。发案之初,雍正帝对张熙的自投罗网就深感庆幸,说是“上天神明之德,非人力之所能者”。读过“逆书”(即策反信)后,雍正帝自称先是“惊讶堕泪,梦中亦未料天下有如此论朕也”,接著故作大度,自诩“朕从来秉性,‘卒然临之不惊,无故加之不怒’二句实能之”(《清代文字狱档》第九辑)。他明白,“逆书”中的“诬谤”别有来源,不是曾、张二人凭空捏造的,因此一再指示岳钟琪好生开导张熙,心中已拟定对张的基本策略——利用。利用的前提是感化,没有骨头的曾、张果然被感化。于是,七年(1729年)十月,雍正帝命免罪释放曾静、张熙,同时宣布:将来继位的子孙也不得诛杀他们。他解释这样做的理由是:岳钟琪已与张熙吸盟过誓,岳是股肱大臣,不能使他失信,此其一;因曾静遣徒投书,朝廷得以顺藤摸瓜,查出谤言的制造者,这样说来曾静还有功,此其二。当然,这过是托辞,不杀曾、张的真正原因是要留下他俩现身说法,为雍正帝作宣传。

曾、张案件中牵涉到大量的“反面教材”,最触目的如曾静列举雍正帝十大罪状:谋父;*母;弑兄;屠弟;贪财;好杀;酗酒;淫色;诛忠;任佞。具体事实如写雍正帝与父皇“为仇为敌”;说仁寿太后之死是被迫自杀;说允礻乃、允(礻田共)、允礻唐之死是被杀害;说年羹尧、隆科多二案是“诛忠”;说雍正帝收纳了废太子的妃嫔,常带著大臣在圆明园饮酒作乐;说雍正帝私下派人从四川贩米到苏州发卖等,都是从道听途说得来的。按理说,这类材料谰言严格保密,防止扩散,可是雍正帝却有意公开,经加工后大作宣传。他下令编辑两年中关于此案的《上谕》,附以曾静口供及其《归仁录》,合成《大义觉迷录》一书,大量“反而材料”充斥其中(当然都经过《上谕》批驳),堪称古今一绝。

《大奖觉迷录》经刊后颁发全国所有学校,命教官督促士子认真观览晓悉,玩忽者治罪。又命杭奕禄带领曾静到江宁、苏州、杭州等地宣讲这部奇书,尔后把曾静交湖南观风整俗使衙门听候使用;命兵部尚书史贻直带领张熙到陕西各地宣讲,尔后把他送回原籍候旨。雍正帝这样做的目的,是为了显示自己光明正大,问心无愧,不怕人们对他的种种贬毁,使谤言不禁而止。对于谤言的制造者,他下令彻底追查。地方官秉承他的意旨节节追踪,最后追查到已经败亡的允(礻田共)集团,据说是允(礻田共)身边的几名太监在流放广西、云南途中散播的。这样,雍正帝打击残余政敌又有新的借口。

“出奇料理”的第二项摆布是对吕留良、严鸿逵等人从严处罪,为风俗人心立戒。吕留良继承先儒“华夷大防”的思想,在其著作中宣扬“华夷之分大于君臣之义”,把元灭宋、清灭明看作历史上的大灾难。他记述南明永历帝在缅甸被俘递解回国时,满、汉官兵都倾心下跪;处死时“天地阴霾,日月无光”,百里以内的关帝庙都遭雷击。他的笔下称清朝为“清”、“北”、“燕”、“彼中”等,而不依功令称“大清”、“圣清”、“国朝”等。此外,他还对康熙时政表示不满,如文集内称:“今日之穷为羲皇以来所仅见。”(《大义觉迷录》及《清代文字狱档》)

受吕留良思想的影响,严鸿逵等人仇视满清一如其师。严鸿逵在基日记中别有用心地记载灾异,曾怀著几分幸灾乐祸的心情记索伦(今内蒙古海拉尔市)地震;记热河(今河北承德市)大水,说淹死满洲人二万多。大学士朱轼推荐严鸿逵修《明史》,严鸿逵以死相拒。沈在宽则作诗云:“陆沈不必由洪水,谁为神州理旧疆?”又云:“更无地著避秦人”(据《清代文字狱档》),又抄录吕留良私淑弟子黄补庵诗:“闻说深山无甲子,可知雍正又三年”。(蒋良骥《东华录》卷三十)

雍正帝在连篇累牍的《上谕》中狠狠批驳了吕留良、严鸿逵等人的上述思想言论,斥为“悍戾凶顽,好乱乐祸”;“丧心病狂,肆无忌惮”。他认为:“吕留良生于浙江省人文之乡,读书学问非曾静山野穷僻冥顽无知者比。且曾静之谤讪由于误听流言,而吕留良则自出胸臆,造作妖妄,是吕留良之罪大恶极诚有较曾静为倍甚者也。”(五月二十一日《上谕》;据《清代文字狱档》)他把吕留良视为“教唆犯”,认为浙江之所以“风俗浇漓,人怀不逞,”之所以出现汪景祺、查嗣庭等“悖逆”之徒,都是吕留良流毒作怪。为浙江一省的“风俗人心”著想,雍正帝示意要对“名教中之罪魁”吕留良处以极刑。有司秉承他的意旨,比照“大逆”律论拟吕留良身后之刑。

这时雍正帝又来了一招“出奇料理”,他命令各省学臣就吕留良该不该照“大逆”律治罪这一问题,向所有生员征求意见。生员必须就这一问题明确表态,向学臣出具结状,再由学臣汇总上报。同时规定:如果生员还有别的话要说,可以自行出具呈文独抒已见,交学臣转奏,这样做,名义上是说要听取天下公论,犹如孟子所云:“国人皆曰可杀,然后察之,见可杀焉,然后杀之。”(《孟子·梁惠王下》)以显示“大公至正”,其实是一种恐吓性的宣传。征求公意的结果可想而知:全国的读书人都一致拥护照“大逆”律治罪,没有一人有异词(的异词也无人敢转呈)。既然“国人皆曰可杀”,雍正帝于是名正言顺一就诸臣所拟裁决如下:

吕留良、吕葆中开棺戮尸,枭首示众;吕毅中斩立决;吕留良诸孙从宽免死,发遣宁古塔给披甲人为奴;家产折银充本省工程费用;

严鸿逵开棺戮尸,枭首示众,其孙发遣宁古塔给披甲人为奴;沈在宽斩立决;黄补庵(已死)嫡属照议治罪;刊印、收藏吕留良著作及崇拜吕留良的车鼎丰等四人判斩监候,另二人同妻子流放三千里外,还有十一人受杖责,四人免刑释放。

对吕留良的文字著作,诸臣提议禁毁。礼部待郎钱以垲甚至提议禁毁天下所有私蓄家刻之书。雍正帝一概不同意。他认为书是禁毁不尽的,不如留给后世辨别是非真伪。“理学名臣”朱轼等人先已对吕留良的《四书讲义》和《语录》作过逐条指驳,请求印发学校,雍正帝应允了。

至此,雍正帝的“出奇料理”可用一总结。计有三奇:谋反重犯免罪,思想“教唆犯”处重罪,一奇;“反面教材”印发全国大作宣传,二奇;定罪量刑之先广泛征求士人意见,三奇。此外,案发之初,审问官与犯人盟誓,也堪称一奇。

最后还有一奇:老子定案,儿子翻案。

雍正帝于十三年(1735年)八月驾崩。十月,已经继位尚未改元的乾隆帝违背父训,公开翻案,命将曾静、张熙解到京师,于十二月把二人凌迟处死。他所持理由很简单:“曾静之罪不减于吕留良,而我皇考于吕留良则明正典刑,于曾静则屏弃法外者,以留良谤议及于皇祖,而曾静止及于圣躬也。今朕绍承大统,当遵皇考办理吕留良案之例,明正曾静之罪,诛叛逆之渠魁,泄臣民之公愤。(十月初八日(上谕);据《清代文字狱档》)同时,乾隆帝还下令收回《大义觉迷录》,严禁臣民收藏。吕留良的著作也遭禁毁。在宁古塔的吕留良的后代后来有开面铺的,有开药铺的,有行医的,有的还捐了监生。乾隆帝把他们流放到更荒远的黑龙江,给披甲人为奴。

(三)   其他文字狱

雍正一朝的文字狱重点打击两类人,第一类是标榜“华夷之辨”,宣扬反清排满思想的人;第二类是攻击雍正帝本人或其父祖,或依草附木妨碍他独裁的人。第一类人中吕留良、严鸿逵最典型,但有的案件事主未必有反清思想。

徐骏诗案  徐骏是雍正初年任过刑部尚书的徐干学的儿子,江苏昆山人,康熙末年中进士,选为翰林院庶吉士。此人自幼佻达、狂躁,业师周云陔督责严厉,竟被他毒死,因而得“药师佛”之号。他做官后来本性不改,到处结怨,因作诗有句:“明月有情还顾我,清风无意不留人”,被怨家指控为思念明朝,毁谤本朝。执法官比照“大不敬”律将徐骏处斩,诗稿焚毁。时为雍正八年(1730年)。其实,徐骏并无反清思明的意念,“清风”“明月”不过是套用诗家陈词。

吴茂育著书案  吴茂育是浙江淳安人,官宛平县丞,著有《求志编》,大约雍正十一年或十二年,被族弟吴(雨分)告发。浙江总督程元章审问后上奏清廷,认为该书评古论今,“语言感慨,词气不平,肆口妄谈,毫无忌惮”;李沛霖所题序用干支纪年,不写雍正年号,更属“狂悖”。雍正帝朱批命他严加审究,认为这种思想犯比“盗贼”危害更大,更难破除(此案对局未详)。

沈伦诗案  雍正十二年(1734年),江苏崇明人施天一因与同乡沈伦争田产结仇,遂提高控告沈伦所著《大樵山人诗集》有“狂悖”字句。两江总督赵弘恩查也沈伦列名沈在宽案,便逮捕了沈伦嗣孙沈自耕及收藏诗板的沈苍林(沈伦先已病故)。雍正帝在赵弘恩的奏折上批道:“凡似此狂妄之徒,自应彻底严惩,以靖悖逆风习。”(十二月初九日朱批)

在这以前,赵弘恩任湖南巡抚,曾发现浏阳县朱姓所编《朱氏家规》有“侏亻离左衽,可变华夏”等句,认为朱姓之人是曾静同党,严审而无结果。雍正帝指示他不必深究,但要严加训诲。时为雍正七年十二月。

在《大义觉迷录》的宣讲过程中,还发生了意想不到的事件。

范时杰呈文案  福建上杭县童生范时杰读过《大义觉迷录》,便向福建观风整俗使刘师恕上呈文斥责曾静,颂扬雍正帝,想以此作进身之阶,果然得到刘师恕的表扬。当福建学政戴瀚按临汀州考试学子时,范时杰又上呈文驳斥曾静的“悖逆”言论,为雍正帝辩护说:皇上的帝位是三兄(诚亲王允祉)遵父命让给他的,皇上得位正当,没能杀兄屠弟的事。戴瀚当即拘审范时杰,追问“三兄让位”之说从何得来?范时杰答称汀洲城里人人都这样说。戴瀚上奏清廷,雍正帝命他会同总督、巡抚进一步审究。范时杰最后供称是自己想当然说的。雍正九年六月,经戴瀚等人奏准,范时杰交原籍地方官严格管束,令他每月初一、十五两日宣读〈〈大义觉迷录〉〉。这个拍马屁的小人没有想到拍马屁也会出差错,弄巧成拙,自寻烦恼。

屈大均诗文案  署理广东巡抚傅泰阅读〈〈大义觉迷录〉〉,从张熙供称钦仰广东“屈温山先生”,想起本省著名学者屈大均号翁山,猜想“温山”是“翁山”之讹。于是追查屈大均所著〈〈翁山文外〉〉、〈〈翁山诗外〉〉诸书,果然发现其中“多有悖逆之词,隐藏抑郁不平之气”。这样,又一宗思想“悖逆”案被揭发。屈大均已死三十多年,其子屈明洪(任惠来县教谕)自动到广州投案,缴出父亲的诗文著作和雕板。案情上报,刑部拟屈大均戮尸枭首。雍正帝念屈明洪自首,免戮尸,仅将屈明洪及其二子遣戌福建,屈大均诗文禁毁。

裘琏戏笔之祸  裘琏是浙江慈溪人,他少时曾戏作《拟张良招四皓书》,内有:“欲定太子,莫若翼太子;欲翼太子,莫若贤太子”;“先生一出而太子可安,天下可定”等语句,当时颇为传诵。康熙末年,七十岁的裘琏中进十,后来致仕归乡。雍正七年(1729年),八十五岁的裘琏突然被捕,原来有人告发他那篇代张良写的招贤信是替废太子允礻乃出谋划策。次年六月,裘琏卒于京师狱 。少年戏笔,老年得祸,真所谓“人生识字忧患始”④。

再如僧人木陈(文心)生前受世祖礼敬,所著《北游集》记载他供奉内廷受恩宠及对世祖施加影响的一些事。雍正帝读后认为木陈(文心)“私乱记载,以无为有,恣意矜夸”,将影响世祖名誉,斥之为无知妄人,下令焚毁其书。僧人玉琳王秀弟子骨岩所著《侍香纪略》也以同样的原因被焚毁。

雍正帝崇信佛、道二教,但不许佛徒、道士干政,对他们防范很严。僧人迦陵性间曾是雍正帝旧友,死后褒荣显耀,但后来却说他“好干世法”,剥夺褒荣,并下令严格约束其徒子徒孙,不许保留迦陵性音的笔记文字。道士贾士芳经常入宫为雍正帝驱邪治病,据说一次因咒语中有“天地听我主持,鬼神归我驱使”之语,被雍正帝处死。

雍正帝是个迷信很深的人,他笃信天命,笃信“天人感应”之说,即位后大讲祥瑞。臣僚投其所好,所谓凤凰、甘露、卿云、灵芝、瑞麦、瑞谷、五星联珠、黄河水清之类,争相奏陈颂贺。雍正帝乘兴赏赐,上下皆欢喜。但也有过不愉快的场合。

邹汝鲁《河清颂》事件  雍正四年(1726年)十二月,河道总督齐苏勒、漕运总督张大有及河南、山东、陕西、山西等省巡抚相继奏报黄河水清。向来传说黄河清是圣人出世、圣人在位的瑞应,雍正帝喜不自胜。于是“皇恩浩荡”,给知县、参将、主事以上的文武官员每人秩加一级。太常寺卿邹汝鲁想乘机表忠扬名,便效法刘宋时的鲍照作了一篇《河清颂》献上去。内有“旧染维新,风移俗易”这句,原不过是套语,意思是说皇帝衽新政,天下风俗都变好了,所以有河清之瑞。没想到雍正帝阅罢大怒,说他是即位以来,事事效法皇考,恪守旧章,没有做丝毫改弦更张之事。责问邹汝鲁所谓“旧染维新,风移俗易”,“所移者何风?所易者何俗?旧染者何事?维新者何政?”邹汝鲁当然答不上来,于是革职,发往湖北荆州沿江堤岸工程处效力。邹汝鲁一心贡谀,没有注意回避雍正帝的大忌,即“不孝”之名。谤议都说雍正帝用不正当的手段袭位,甚至说他毒死圣祖。雍正帝为了洗刷恶名,用尽百计千方。邹汝鲁谄迷心窍,文字失于推敲,活该倒霉。

李凤翥《贺表》事件  李凤翥官工部待郎,建昌(今江西永修)人。这年他奏上《贺瑞芝表》,自称“蓬荜陋儒”。另表又称“掷地才疏,敢含毫而赋五色”。雍正帝读后挑剔了一大堆不是,说李凤翥既然以儒者自居,就应另倍敬慎,怎能信口开河。没有作赋而称“赋五色”;如果真的作了赋,为何又不献进?说李凤翥从前听“啊其那”(允礻田共)指挥,还能以儒者自命吗?说李凤翥在贴黄(奏折内容提要,用小纸条写出贴在奏折上)内把“赉”字写成“赍”字,莫不是讥笑他滥行行赏赉?如此轻慢疏忽,还象“儒者”的样子吗?于是命李凤翥明白回奏,最后处分想必不会轻。

雍正帝以全部身心听政理事,目光敏锐,事事精明,留给后世数百卷《朱批谕旨》等,令人惊叹。其训斥臣下、咄咄*人之词,使人不寒而栗。在他的独裁下,朝政、吏治的确得到整饬,但文风士气却被摧折殆尽。雍正十一年下诏征举士人,想重开博学鸿词科,谁知响应廖廖,只得作罢。人才凋零,文治废弛,一至于此,“以吏为治”和文字狱的消极影响于此可峥。雍正帝虽然放宽言路,但大家都无话可说。监察御史李元直不识时务,上任才半年就上了数十道奏章,指责大臣唯唯诺诺无所建树,说朝廷“有尧舜,无皋夔“。雍正帝责问他说:”有其君必有其臣,如果象你说的朝列没有皋、夔,我又怎能做尧、舜呢?“李元直抗辩不屈,眼看就要得祸。不料雍正帝却把他看作“诤臣”,召他入宫中当面奖励。李元直化险为夷,比谢济世、李绂幸运多多。

注释:①此据《清史稿·世宗本纪》及年羹尧传。据《清世宗实录》,年《表》把这句字成语颠倒误写为“夕阳朝干”。

②全诗为:“皇帝挥毫不值钱,献诗杜诏赐绫笺。千家诗句从头写,云淡轻近午天。”咏的是圣祖赐诗杜诏(内有“云淡轻近近午天”之句),据《柳南随笔》等书记载,此诗是杜诏的诗友查慎行赠给杜诏的,第二句为“紫纶新诏赐绫笔”,或许是汪景祺抄录查慎行所作。新刊《读书堂西征随笔》残本内无此诗。③上句后一“名世”指戴名世;下句后一“亮工”是指周亮工。周亮工字元亮,号栎园,河南祥符人,明末进士历官至监察御史。入清历官至户部右侍郎,顺治、康熙间两次被劾入狱皆遇赦,康熙十一年卒。也有人认为后一“亮工”是年羹尧,因为年羹尧字亮工。④也有人说裘琏得祸的原因是交结徐干学、高士奇等人,雍正即位后,徐、高等人失宠获罪,裘受连累。可参读《清稗类钞·狱讼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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